| 电话咨询: 020-87110737 |
邮箱地址: admit@scut.edu.cn |
联系地址: 五山校区: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81号,大学城校区: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大学城外环东路382号,广州国际校区: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兴业大道东777号 |
| 官网地址:
http://admission.scut.edu.cn/
http://www.scut.edu.cn/
|
隶属于: 教育部 |
重点学科: 39个 |
| 硕士点: -- |
博士点: -- |
院士人数: 36人 学生人数: 5万人 |
| 占地面积: 5865 亩 |
创建时间: 1952年 |
国家学科: 8 个
国家实验室:7 个 |
华南理工大学是直属教育部的全国重点大学,坐落在南方名城广州,占地面积294多万平方米。校园分为两个校区,北校区位于广州市天河区石牌高校区,校园内湖光山色、绿树繁花,民族式建筑与现代化楼群错落有致,文化底蕴深厚,是教育部命名的“文明校园”,南校区位于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大学城内,是一个环境优美、设施先进、管理完善、制度创新的现代化校园。南北校区交相辉映,是莘莘学子求学的理想之地。
学校原名华南工学 院,组建于1952年10月全国高等学校院系调整时期。1960年,学校被评为全国文教战线先进单位,同年成为全国重点大学;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为首批博士和硕士学位授予单位;1988年1月更名为华南理工大学;1993年在全国高校开部省共建之先河;1995年通过“211工程”部门预审,进入国家面向21世纪重点建设的大学行列;1999年底,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优秀评价,成为全国第一批“本科教学优秀学校”;同年,经科技部、教育部批准,成立国家大学科技园;2000年,经批准成立研究生院;2001年,实行新一轮部省重点共建,学校进入国家高水平大学建设(“985工程”)行列,2007年以优秀成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价。
经过50多年的建设和发展,华南理工大学成为立足华南,面向全国,以工见长,理工结合,管、经、文、法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目前,学校共设有25个学院,1个独立学院(广州学院);21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6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10个博士点,204个硕士点,2个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3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2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7个一级学科广东省重点学科,12个二级学科广东省重点学科,有工程硕士(25个领域)、建筑学硕士、工商管理硕士(MBA、EMBA)、公共管理硕士(MPA)、风景园林硕士、法律硕士等14个专业学位授予权,有19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83个本科专业。轻工技术与工程、建筑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等学科整体水平进入全国前十位。
学校办学条件良好,教学环境优良。现有固定资产51.21亿元,其中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总值13.07亿元。校舍总建筑面积189万平方米。校内设有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华南网络中心、广东省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络中心。学校教学实验设备齐全,建有机械基础国家级教学示范中心及十大基础教学实验中心和一批现代化实验中心。图书馆面积6.7万平方米,藏书567万册,其中电子文献245万册,已初步建设成为数字化图书馆。学生文化体育设施齐全,建有高标准的乒乓球、网球、羽毛球等各类场馆,学生田径队、足球队、篮球队、排球队、游泳队、乒乓球队等多次参加国际和国内比赛并取得优良的成绩。学生课外科技学术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蓬勃发展,特色鲜明,成为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环节。
学校拥有一批有较强实力的科研机构及技术开发基地,其中包括3个国家重点实验室、2个国家工程研究中心、2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个国家工程实验室(与企业合建)、7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4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11个广东省重点实验室、6个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2个广东省工程实验室,8个省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等省部级以上科研机构66个,以及国家甲级建筑设计研究院、国家大学科技园,并以此为依托形成了众多重点科研基地,承担了一大批国家、省市的重点科研任务,形成了多学科门类、多专业联合攻关,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开发研究一条龙的科研格局。学校坚持科学研究面向市场、科技成果转化进入市场,2010年学校实到科研经费突破8亿元,有效专利总量居全国高校前五名,是全国第一批企事业专利试点工作先进单位。
学校重视师资队伍建设,师资力量雄厚。学校现有教职工4461人,其中专任教师2317人,中国科学院院士3人、中国工程院院士3人,双聘院士26人,俄罗斯工程院外籍院士1人,国家教学名师3人,长江学者14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17人。研究生导师1338人(其中:博士生导师424人,硕士生导师914人)。2010年有各类学生80621人,博士、硕士研究生15465人,本科生25063人,继续教育在校生38842人,留学生1251人,已形成学士-硕士-博士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
学校治学严谨,秉承“博学慎思,明辨笃行”的校训,形成了“团结、勤奋、求实、创新”的优良校风,坚持“重人品、厚基础、强能力、宽适应”的人才培养指导思想和高素质、“三创型(创新、创造、创业)”、国际化专门人才的培养目标,实行产学研一体化的培养模式,着力培养创新型、复合型人才。现有18个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21门国家精品课程,5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以及国家工科数学课程教学基地、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国家集成电路人才培养基地等。2010年我校本科毕业生就业率为98.44%,毕业研究生就业率为99.6%。建校50多年来,学校为国家培养了高等教育各类学生19.6万人,一大批毕业校友成为我国科技骨干、著名企业家和领导干部,学校被社会誉为“工程师的摇篮”、“企业家的摇篮”。
在新的历史发展阶段,学校将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学术立校、人才强校、开放活校、文化兴校,以学科建设为龙头,以人才培养为根本,以科技工作为重点,努力把华南理工大学建设成为国内一流、世界知名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
| 批次 | 专业 |
| 第一批 |
自动化
应用物理学
应用化学
信息工程
土木工程
数学与应用数学
食品科学与工程
生物工程
软件工程
轻化工程
旅游管理
建筑学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机械工程
化学工程与工艺
行政管理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工商管理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风景园林
法学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城乡规划
材料科学与工程 |
| 第三批 |
智能科学与技术
信息与计算科学
微电子科学与工程
市场营销
生物制药
能源化学工程
经济学
金融学
交通运输
广告学
功能材料
工程管理
船舶与海洋工程
安全工程 |
| 批次 | 专业 |
| 第一批 |
资源环境科学
制药工程
知识产权
网络工程
食品质量与安全
生物医学工程
生物技术
能源与动力工程
交通工程
机械电子工程
环境设计
环境工程
核工程与核技术
电子商务
车辆工程 |
| 第二批 |
信息安全 |
| 第三批 |
新闻学
水务工程
国际经济与贸易
服装与服饰设计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
华南理工大学2024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相关规定和《华南理工大学章程》,结合华南理工大学本科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工作遵循严格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以考生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中文名称为华南理工大学,简称华南理工;英文名称为SouthChinaUniversityofTechnology,英文缩写为SCUT。
第五条 学校是教育部直属、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办学类型为国有公办,办学层次包括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第六条 学校设有五山校区、大学城校区、广州国际校区,地址分别为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81号、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大学城外环东路382号、广州市番禺区兴业大道东777号。
第七条 具有华南理工大学学籍的学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华南理工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八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校本科招生工作。
第九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日常工作。
第十条 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对本科招生工作实施再监督,负责对涉嫌违纪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处置。
第四章
计划与录取
第十一条学校依据国家相关政策指导,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教育发展状况、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参考近年来本校招生来源计划编制、实际生源情况、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去向等统计分析,编制当年本科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公布。
第十二条学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等。预留计划的使用坚持质量优先、统筹安排、严格规范的原则。
第十三条 考生档案必须齐全、真实,对不符合规定的档案材料,可要求予以补充或退档。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十四条学校原则上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要求。身体健康状况具体要求按照《华南理工大学2024年本科招生专业情况总表》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色盲、色弱等色觉评定以高考体检结果为准),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或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五条 学校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指导,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确定学业水平考试要求及各省选考科目要求,报教育部备案后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公布。
第十六条录取至建筑学专业的考生,入校后需加试素描。素描成绩不合格者参照学校当年各专业在生源地录取分数线及考生高考志愿,依据高考投档成绩,按照高分转低分的原则结合录取要求,调入新专业。
第十七条学校本科外语教学中,非外语类专业主要采用英语教学,本科生英语水平必须达到学校的培养要求方可毕业。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应慎重填报。
第十八条 学校根据生源省招生计划数,结合生源分布情况,与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协商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控制在各省公布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控制在各省公布招生计划数的105%以内。平行志愿批次普通类考生调档后,服从调剂且符合专业录取要求者不退档;未完成计划采取征集志愿完成。非平行志愿批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档案不足,依次按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其专业志愿只能录取到学校前一志愿录取后未满额的专业。
第十九条 学校承认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认定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的考生的高考投档成绩,最高加分不超过20分。学校在录取时对获得各类政策性加分的考生不作累计加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第二十条 学校按投档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到低进行专业录取,尊重考生所填的专业志愿顺序,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当高考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排序原则排序,没有明确排序原则的省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高者;当高考文化成绩仍然相同时,依据理科“理科数学-理综-语文-外语”、文科“语文-文综-文科数学-外语”、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数学-语文-外语-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最高成绩”的成绩排序方法。当专业计划未满额时,在未能满足专业志愿且服从该专业调剂的考生中按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考生符合录取要求的专业;若未能满足专业志愿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或不符合录取要求,原则上不予录取。
第二十一条 学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清”录取方式,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
第二十二条 民族班录取参照教育部有关文件,原则上从高考成绩不低于本校在该省普通类投档分数线以下40分以内的符合资格考生中择优录取。学校在该省未设置该科类普通类招生,则以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为参考,高考综合改革、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以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本科批次相应录取控制分数线为参考。
第二十三条 学校国家专项计划录取参照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相关文件,原则上考生录取分数不低于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高考综合改革、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本科批次相应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同批次内生源不足时,按教育部有关工作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学校将对录取的新生进行严格复查,对不符合招生条件或违规的学生将取消入学资格;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五条强基计划、综合评价、高校专项计划、艺术专业、运动训练专业、保送录取优秀运动员和华侨港澳台学生等类型招生项目的招生录取,依照学校当年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办法由学校按照有关招生工作要求制定,详情可在学校本科招生网查阅。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六条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
(一)理工外语体育类专业学费:6850元/生·学年(其中,国家示范性软件学院软件工程专业1—2年级6850元/生·学年,3—4年级16000元/生·学年);
(二)文科类专业学费:6060元/生·学年;
(三)非理论类艺术专业学费:10000元/生·学年;
(四)医学类专业学费:7660元/生·学年;
(五)广州国际校区所属专业学费:95000元/生·学年;
(六)住宿费:600~1600元/生·学年。
以上所列以及与日本千叶大学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收费标准具体以学校信息公开为准。
第六章
激励与保障机制
第二十七条 学校已建立完善的“奖、助、贷、补、减、勤、偿”学生资助体系,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坚实保障,激励优秀学生取得更大进步。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实施专业类招生的专业,具体培养与分流方案由学校另行规定。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等上级有关政策调整,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条华南理工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admission.scut.edu.cn/)为学校官方招生信息平台,学校招生的相关信息将第一时间通过此网站发布。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81号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笃行楼北座111室
邮政编码:510641
招生咨询电话:020-87110737
招生传真:020-87111502
本科招生网:http://admission.scut.edu.cn/
招生电子邮箱:admit@scut.edu.cn
招生微信公众号: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办(scut_zsb)
学生资助热线电话:020-87110693
纪委办公室、监察处:020-87110195
优秀保送生新生奖学金
50000元/人
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中获得一等奖并被遴选为国际奥赛国家队集训,且以保送生资格录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以保送生资格获优秀新生奖学金的学生入校一年后确认是否颁发奖学金,若第一学年在本专业综合测评排名未达到前20%,则取消优秀保送生新生奖学金。
优秀新生奖学金
10000元/人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者,广东省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在文、理科全省前1000名;非广东生源,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我校在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录取考生前2%且高考文化成绩理科生超出一本线100分以上,文科生超出一本线80分以上者(非750分制省份折算为750分计算)可获奖学金10000元/人。
优秀学生奖学金
800-3000元/人/年
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
社会捐赠奖学金
2000-15000元/人/年
具体测评办法以当年所在学院制定的为准
国家奖学金
8000元/人/年
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国家励志奖学金
5000元/人/年
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国家助学金
3000元/人/年
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学生
国家助学贷款
最高6000元/人/年
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优秀新生特别奖学金
100000元/人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入学就读,高考文化成绩在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排名前三者
优秀新生特别奖学金
50000元/人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入学就读,高考文化成绩在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排名第四至第十名者
优秀新生特别奖学金
30000元/人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入学就读,高考文化成绩在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排名前200者(当年高考总人数在10万人以下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前50者)
优秀自主招生新生奖学金
30000元/人
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竞赛一等奖,且以自主招生资格录取者
优秀自主招生新生奖学金
20000元/人
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竞赛二等奖,且以自主招生资格录取者
优秀自主招生新生奖学金
10000元/人
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竞赛三等奖,且以自主招生资格录取者
“筑梦计划”新生奖学金
3000元/人
以“筑梦计划”自主招生资格录取的,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获得我校“筑梦计划”自主招生录取考生前10%者(不足1人按1人计)
社会捐赠助学金
2500元-5000元
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全日制在读学生
艾利丹尼森发明创新奖学金
1300美元
旨在发现和鼓励在中国相关大学学习并致力于科学技术领域研究的优秀学生的发明、创新和创业精神。
时代地产奖学金
5000元/人
埃克森美孚奖学金
7000元/人
三星奖学金
7000元/人
新玛德奖学金一等奖
3000元
新玛德奖学金二等奖
2500元
新玛德奖学金三等奖
2000元
杜邦奖学金
4500~7500元
奖励有志学子;奖励4名优秀本科生,每人4500元;奖励4名优秀毕业生,每人7500元
雅居乐奖学金
5000元/人/年
东风日产奖学金
5000元/人/年
赛莱拉奖学金
3000元/人
江洪新生助学金
3000元/人
奖励华南理工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全日制在读大一本科新生。
广铝奖助学金
5000元
家庭经济困难且成绩优秀的本科大学生
电装助学金
3000元/人/年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广州日报•华美助学金
4000元/人
家庭经济困难的本科生
培英工程助学金
4000元/人
家庭经济困难的本科新生
香港思源助学金
4000元/人/年
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本科生
EMBA校友助学金
3000元/人
家庭经济困难的本科生
博爱助学金
4500元/人/年
博时关爱助学金
5000元/人
经济困难的本科入学新生
金发科技奖助学金
5000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