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电话咨询: 400-025-0365 |
邮箱地址: njcdzb@nufe.edu.cn |
联系地址: 仙林校区:江苏省南京市仙林大学城文苑路3号,福建路校区: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铁路北街128号 |
| 官网地址:
http://bkzs.nufe.edu.cn/
http://www.nufe.edu.cn/
|
隶属于: 江苏省 |
重点学科: 暂无信息 |
| 硕士点: 12 |
博士点: -- |
院士人数: 暂无信息 学生人数: 2万~3万人 |
| 占地面积: 1811 亩 |
创建时间: 1956年 |
国家学科: -- 个
国家实验室:-- 个 |
南京财经大学是一所以经济管理类学科为主,经济学、管理学、法学、工学、文学、理学等多学科支撑配套、协调发展的江苏省属重点建设大学。2000年,学校由原南京经济学院、江苏财经高等专科学校、江苏经济管理干部学院三校合并组建而成。2003年4月,经教育部批准,学校由南京经济学院正式更名为南京财经大学。2006年,学校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
历经多年改革建设,依托新的发展机制,南京财经 大学的知名度迅速扩大,社会影响力逐步提升,办学实力明显增强,整体面貌焕然一新,实现了超常规、跨越式发展。
学校现设有经济学院、财政与税务学院、金融学院、国际经贸学院、会计学院、工商管理学院、营销与物流管理学院、公共管理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法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应用数学学院、外国语学院、新闻学院、艺术设计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部等18个教学学院(部),1个民办本科学院红山学院。共设有应用经济学、统计学、理论经济学、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外国语言文学、数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食品科学与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统计学等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1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58个,工商管理(MBA)、金融、应用统计、保险、资产评估、会计等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6个,本科专业38个,基本形成了经济学类、管理学类学科齐全,法学、工学、文学、理学类专业相互依托,支撑配套的学科专业布局,在林立的江苏高校中拥有明显的结构优势。
学校现有普通本科在校学生15000余人,硕士研究生1200余人,红山学院在校学生8000余人,继续教育在籍学生6000余人。
学校初步形成了一支学科、职称、学历、年龄结构合理,跨文化交流能力明显增强,教学、科研、社会服务能力较为雄厚的师资队伍。现有在职教职工1680人,专任教师1042人,其中教授152人,副教授415人;教师中具有研究生学位的636人,其中博士247人。教师中有23人获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号或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50余人获省部级专家、省级跨世纪学术带头人、优秀学科带头人、优秀青年骨干教师称号。
学校现有2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经济学类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创新创业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国家级优秀教学团队(贸易经济专业教学团队);1个国家级实验教育示范中心(经济管理实验教学中心);4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会计学、统计学、经济学、食品科学与工程),5个江苏省重点学科(应用经济学、产业经济学、金融学、企业管理、统计学);2个江苏省重点实验室(电子商务实验室和粮油品质控制及深加工技术实验室);2个江苏省高校优秀学科梯队(产业经济学、统计学);5个江苏省高等学校品牌专业(统计学、会计学、贸易经济、法学、经济学);7个江苏省高等学校特色专业(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市场营销、食品科学与工程、电子商务、财政学);1个江苏省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践基地(工商管理类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践基地);1个省级重点研究基地(江苏产业发展研究院);2个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粮食安全与战略研究中心、公共财政研究中心)。
近年来,学校教师主持、承担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300多项(国家级科研项目52项),获得国家级、省部级优秀教学、科研成果奖励100多项,并多次成功举办高水平国际性学术研讨会和全国性学术研讨会。学校设有江苏产业发展研究院、粮食经济研究院、南京都市圈发展研究中心等20多个学术研究机构和科研院所,校园学术氛围日趋浓厚。学校出版的《产业经济研究》为全国第一本产业经济领域的专业学术期刊,入选CSSCI来源期刊;《南京财经大学学报》为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全国优秀社科学报、江苏省一级期刊。
学校设有中国粮食流通管理培训中心、国家粮食局粮油质量检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经理学院、江苏省财税干部培训中心、广告设计事务所、科技开发服务部等社会服务机构,2001年底,学校被国家经贸委确定为“十五”期间首批承担工商管理培训的56所资格院校之一。近年来,学校为国家经贸委、财政部、国家粮食局、江苏省人民政府、南京市人民政府以及省内外各类企事业单位承担各种研究和咨询项目100多项,培训干部7000余人。学校工科专业产学研一体化步伐明显加快,开发的30余项研究成果转让给相关企业,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学校先后与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日本等国家以及香港、台湾等地区的60余所大学及相关科研院所,与联合国粮农组织、世界银行等国际组织建立了全方位的合作交流关系和广泛的学术联系,并与纽约州立大学合作创办了全美首家商务孔子学院。
学校现有仙林、福建路和桥头3个校区,占地面积3005亩,校舍建筑面积80余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近22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3亿元;图书馆藏书203.8万册;建有近200个多媒体教室,100多个各类专业实验室和微机实验室,教学用计算机8836台。学校校园总体布局合理,校区功能定位清晰,公共服务设施完善,已形成具有鲜明特色和现代气息,风格典雅、文化氛围浓郁的校园环境。
经过多年改革、发展和探索,学校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坚持国际化与本土化相统一,走有中国特色的高等财经教育改革发展之路,用信息化改造传统学科专业,不断提升学科专业建设的适应性和竞争力;坚持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和为行业发展服务相结合,以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为主;坚持坚定不移地走产学研一体化之路;坚持育人为本,以人才培养为中心,以优化培养方案为手段,以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为目标,不断提高学生的就业率和就业层次,把学生培养成为具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适应能力和竞争能力,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应用型人才。
“十二五”期间,学校将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育人为本、提高质量、强化特色、改革创新、服务社会的办学理念,主动适应社会发展需要,自觉遵循高等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积极推进国际化、信息化和一体化三大发展战略,全面推进四大建设(加强学科建设,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完善校园建设,加强学校财力建设),整体推动五项改革(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推进评价制度改革,深入开展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加快国际合作与交流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学校治理结构改革),努力提高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的质量和水平,进一步提升学校的整体竞争力。
| 批次 | 专业 |
| 第一批 |
物流管理
食品科学与工程
金融学
经济统计学
会计学
国际经济与贸易 |
| 第二批 |
工商管理
经济学
贸易经济
审计学
金融工程 |
| 第三批 |
资产评估
税收学
市场营销
旅游管理
电子商务
财务管理
保险学 |
| 批次 | 专业 |
| 第一批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 第二批 |
法学 |
| 第三批 |
质量管理工程
英语
新闻学
网络与新媒体
数学与应用数学
视觉传达与设计
社会工作
软件工程
人力资源管理
金融数学
广告学
财政学 |
南京财经大学2024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南京财经大学是一所以经济管理类学科为主,经济学、管理学、法学、工学、理学、文学、艺术学等多学科支撑配套、协调发展的江苏高水平大学。2011年,江苏省人民政府与国家粮食局签约共建南京财经大学。2021年,学校获批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入选江苏高水平大学高峰计划建设高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南京财经大学章程》,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南京财经大学。学校标识码:4132010327。学校性质:省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办学性质:公办。办学层次:本科、研究生(硕士、博士)。本科学制:四年[中加合作工商管理(环境商务)专业五年]。办学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仙林大学城文苑路3号。
第三条 学校培养的本科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南京财经大学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南京财经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学生,符合专业毕业和学位授予要求的,由南京财经大学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并授予学士学位;符合外方合作学校授予学位条件者,由外方合作学校授予学士学位。
第四条 学校普通本科层次的招生包括普通高考、艺术类、内地西藏高中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班、定向招生计划等。
第五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颁布的本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六条 学校严格执行招生监督管理制度。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家长、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校设立本科招生委员会,负责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重大事宜的决策,为招生工作提供指导意见,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招生委员会由校长、分管校领导、教师代表、学生代表、校友代表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主任由校长担任。
第八条 学校设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的授权负责拟定本科招生章程、招生计划、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本科招生具体事项。
第九条 南京财经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及招生相关咨询和投诉。
第十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有关工作人员违反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的举报反映。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按照国家和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本着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保持数量稳定的原则,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经主管部门审核后,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2024年南京财经大学最终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学校部分专业按大类招生,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将大类视作一个专业填报即可。按大类招收的新生,入学时在大类内不分专业,在完成大类基础课程学习后,根据学校大类分流的原则,结合自身的专业发展目标、兴趣特长等,参加大类的分流,进入大类中的具体专业学习。
招生专业(类)经审核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二条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本校本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主要用于解决本科平行志愿投档的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录取进档后各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
第十三条 经教育部批准,由南京财经大学和新西兰梅西大学合作设立非独立法人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南京财经大学梅西学院,采用“4+0”培养模式,在南京财经大学开展本科学历教育。符合两校毕业与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将获得南京财经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南京财经大学学士学位证书和梅西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2024年我校继续和加拿大滑铁卢大学开展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收工商管理(环境商务)专业学生。该项目采用“3+2”培养模式,前三年在南京财经大学学习,后两年赴加拿大滑铁卢大学学习。符合两校毕业与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将获得南京财经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以及滑铁卢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英语、商务英语专业只招英语科目的考生,法语专业只招法语、英语科目考生。学校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为英语。入学后除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另行规定外,其他专业学生均要通过教学计划规定的英语授课专业课程。
第十五条 对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考生身体健康状况须符合教育部等部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第十六条 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或调档分数,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
第十七条 普通类专业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原则:
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排序,采用分数优先的原则,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投档成绩相同时,按数学、语文两门科目的分数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再次排序,若仍相同,则分别按数学、语文、外语的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当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
第十八条 学校原则上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同一考生如有多项政策性加分,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加分不得超过20分。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具有加分条件的考生,按照加分后的成绩调档,参与专业排序。
第十九条 英语、商务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及中加合作工商管理(环境商务)专业建议英语语言能力较高的考生填报。法语专业建议外语语言能力较高的考生填报。汉语言文学、新闻学专业建议语文成绩较好的考生填报。
梅西学院各专业(经济统计学、金融工程、大数据管理与应用)三分之一以上的专业课程为全英文教学,对考生英语语言能力要求较高。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
第二十条 对生源地为高考综合改革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考生,其高中学业水平选考科目需符合我校报考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学校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的信息为准。院校投档办法按当地招生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高考综合改革省(直辖市、自治区)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材料,作为普通高考录取中学校安排考生调剂专业志愿的重要参考。
第二十一条 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二十二条 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原则:
1.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考生须参加所在省(直辖市)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统考和202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文化统一考试,体检符合国家规定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身体健康,且无色弱、色盲等情况。
2.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统考和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达到所在省(直辖市)相应批次本科院校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若生源省份招生主管部门投档规则中有明确的投档综合分计算规则,则按其投档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若没有明确的投档综合分计算规则,则按综合分[综合分=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综合分相同时,先按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仍相同,再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逐一进行排序。
3.有关艺术类专业招生详细要求见《南京财经大学2024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第二十三条 内地西藏高中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班、定向招生计划等招生录取办法以教育部及相关主管部门政策为准。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第二十四条 我校本科各专业的学费和住宿费以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按学年缴纳,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公办高等学校学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14〕136号)收费标准:文科类专业5200元人民币/学年,理科类专业5500元人民币/学年,工科类专业5800元人民币/学年,艺术类专业6800元人民币/学年,优势学科金融学类专业5700元人民币/学年、工商管理类专业5700元人民币/学年、金融工程专业5700元人民币/学年,食品科学与工程类专业6300元人民币/学年;根据《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收费的通知》(苏价费〔2017〕243号),中外合作办学(梅西学院)57000元人民币/学年,中外合作办学[工商管理(环境商务)专业]在我校就读期间26400元人民币/学年;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价费〔2002〕369号),住宿费:1200-1500元人民币/学年。具体标准可登陆南京财经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bkzs.nufe.edu.cn查询。
第二十五条 我校通过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学杂费减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绿色通道等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
第六章
其他说明
第二十六条 学校为学生提供多种学业选择机会,包括转专业、辅修专业、微专业、方向班、实验班等,具体办法详见我校教务处网站http://jwc.nufe.edu.cn。
此外,学校为学生提供多样的国际化发展路径,与多所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开展长短期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与国际组织开展全球胜任力培养项目,供学生入学后选择。
第二十七条 新生入学时,学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凡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我校继续推进“信息公开”制度,在实施本方案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结果公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开、公正。
第二十九条 我校有关招生计划、招生政策、收费标准、录取原则和录取结果均可在南京财经大学本科招生网上查询,学校不会对外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相关招生政策、录取情况进行发布、解释,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与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相关招生文件精神不一致的,以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文件为准。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南京财经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400-025-0365
投诉电话:025-86718630
招生主页:http://bkzs.nufe.edu.cn/
微信平台:南京财经大学本科招生
咨询地址:南京市仙林大学城文苑路3号学生事务中心(行政楼一楼)
电子邮箱:njcdzb@nufe.edu.cn
学习优秀奖学金一等奖
2000元/人/年
根据专业年级学生个人学年学分绩点高低顺序排名,按参评人数4%的比例从前往后择优评定,且学年学分绩点不低于3分。
学习优秀奖学金二等奖
1000元/人/年
根据专业年级学生个人学年学分绩点高低顺序排名,按参评人数8%的比例,从前往后择优评定,且学年学分绩点不低于2.5分。
学习优秀奖学金三等奖
400元/人/年
根据专业年级学生个人学年学分绩点高低顺序排名,按参评人数25%的比例,从前往后择优评定,且学年学分绩点不低于2分。
素质拓展奖学金
400元
1、代表学校参加市级以上各类比赛,成绩优秀,为学校争得荣誉。
2、在学校和院系组织的文体活动中,表现突出,获得优秀(含优秀)以上奖励者。
3、在学校(含学校)以上范围,经有关部门批准,举办个人专场表演或展示者。
4、积极组织学校、院系、班级、宿舍的各项团学活动并获表彰者。
5、热心为同学服务,为社会服务,积极组织和参加各类志愿者和公益事业活动,工作成绩显著者。
6、在社会实践活动中,社会调查报告或研究论文获校级优秀者,或被评为校级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优秀新生奖学金一等奖
5000
品学兼优
优秀新生奖学金二等奖
2000
品学兼优
校长奖学金
3000-20000元
1、在相关理论研究或科技创新实践中获得重要突破,并经权威机构认可;
2、参加有影响的国际交流活动,在国内外产生较大影响;
3、代表学校参加国际或国家级各类重要比赛、取得突出成绩;
4、关心学校的改革和发展,对学校的改革和发展提出有影响的、可操作的建议和方案,被学校有关部门吸收并采用;
5、在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或社会公益事业中做出突出贡献。
国家奖学金
8000
品学兼优
国家励志奖学金
5000
品学兼优
国家助学金
2000
品学兼优、经济困难
双登奖助学金一等奖
6000元
1、热爱祖国,思想进步,品行端正,诚实有志,遵纪守法,无违纪行为;
2、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月生活费用低于500元,支付学习、生活费用有较大困难;
3、有良好生活习惯,艰苦朴素,勤俭节约;
4、学习态度端正,学习刻苦,学习成绩排名在专业前50%以内,且必修课无课程补考行为(新生参照入学成绩)。
双登奖助学金二等奖
4000元
1、热爱祖国,思想进步,品行端正,诚实有志,遵纪守法,无违纪行为;
2、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月生活费用低于500元,支付学习、生活费用有较大困难;
3、有良好生活习惯,艰苦朴素,勤俭节约;
4、学习态度端正,学习刻苦,学习成绩排名在专业前50%以内,且必修课无课程补考行为(新生参照入学成绩)。
思源英才奖学金
10000元
1.热爱祖国;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和修养;
4.学习成绩优异,本科生学年学分绩点在3.5分以上;
5.在国际、国家级的科技、学术、文艺、体育等各类赛事或评选活动中,获得名次,为国家或学校赢得高声誉或做出重要贡献;
6.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和创新精神,并取得显著的学术成果或创新成果,有较强的社会实践能力,热心社会工作,工作成绩突出。
科技创新奖学金
400元
1、学术方面能刻苦钻研,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对某一领域有较深入的研究,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公开发行(有CN刊号)的报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500字以上);
2、在技术创新方面通过努力,取得了突破和进展,并得到相关领域(校学术委员会)专家的认可;
3、在校级(含校级)以上的学术性论文赛或科技学术活动中成绩突出,获得优秀及以上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