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电话咨询: 0555-2315270,0555-2315272,0555-2315351 |
邮箱地址: agdzsb@ahut.edu.cn |
联系地址: 佳山校区:安徽省马鞍山市花山区湖东路59号,秀山校区:安徽省马鞍山市马向路新城东区 |
| 官网地址:
http://zs.ahut.edu.cn
http://www.ahut.edu.cn/
|
隶属于: 安徽省 |
重点学科: 暂无信息 |
| 硕士点: 17 |
博士点: 2 |
院士人数: 暂无信息 学生人数: 1万~2万人 |
| 占地面积: 2549 亩 |
创建时间: 1958年 |
国家学科: -- 个
国家实验室:-- 个 |
安徽工业大学坐落在华东地区、长江南岸的全国文明城市——安徽马鞍山市,距南京45公里。
学校创建于1958年,1977年经国务院批准组建“马鞍山钢铁学院”,1985年更名为“华东冶金学院”,2000年更名为安徽工业大学。1990年,学校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1996年起与北京科技大学、东北大学等高校联合招收和培养博士研究生。2004年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优秀”评价,2005年起在安徽 、河南、河北、贵州、甘肃和江西等6个省份先后进入本科第一批次招生。
五十多年的办学中,学校紧紧围绕冶金工业流程,建立了以冶金、材料等优势学科为核心,以数学、物理、化学等理学学科为基础,以化工、电气、控制、机械、环境、计算机等学科相互支撑为特色,经、管、文、法与理工交叉发展的学科体系。是安徽省重点建设大学,具有免试推荐优秀本科生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2009年被批准为新增博士学位授予权立项建设单位,2013年2月通过博士学位授予权单位立项建设专家组验收。
学校占地面积2800亩,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3亿元,馆藏纸质文献178万册种,电子图书89万种,中外文数据库71个。学校现设有冶金与资源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化学与化工学院、建筑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电气信息学院、计算机学院、经济学院、管理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文法学院、外国语学院、数理学院、体育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部以及研究生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17个教学单位,设有64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家一类特色专业5个,安徽省特色专业5个,有12个一级学科硕士点,59个二级学科硕士点,有工程硕士(ME)、工商管理硕士(MBA)、会计硕士(MPAcc)、资产评估硕士(MV)4大类15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学校设有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检验中心)2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3个;省级重点学科12个,省级重点实验室及工程研究中心、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12个,省级基础课教学实验示范中心3个。
学校在职教职工1937人,其中专任教师1208人,正高职称182人,副高职称454人,博士学位教师313人。有“新世纪百千万工程”国家级人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皖江学者、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省级教学名师等75人,有安徽省科研创新团队7个,享受国务院和安徽省政府特殊津贴35人。学校还聘请了包括12名两院院士在内的200余名专家学者为我校特聘教授(兼职教授)。目前,在校本科生19143人,各类硕士研究生2017人,继续教育在籍生9300人。新生生源质量较好,一本招生数超过当年招生总计划的85%,第一志愿录取率超过95%,本科新生报到率超过98% 。
| 批次 | 专业 |
| 第一批 |
应用化学
能源与动力工程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会计学
化学工程与工艺
材料科学与工程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
| 第二批 |
行政管理
环境工程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冶金工程 |
| 第三批 |
金融学
经济学
英语
土水工程
始排水科学与工程
软件工程
工业工程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 批次 | 专业 |
| 第一批 |
自动化
物流工程
土木工程
金属材料工程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车辆工程
测控技术与仪器
安全工程 |
| 第三批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物联网工程
视觉传达设计
劳动与社会保障
工程管理
财务管理 |
安徽工业大学2024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安徽工业大学2024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安徽省教育厅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安徽工业大学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安徽工业大学(国标代码:10360);办学类型及层次: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上级主管部门:安徽省教育厅;办学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湖东北路400号(佳山校区)、安徽省马鞍山市马向路1530号(秀山校区)。
第三条学校基本情况:学校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理、经、管、文、法、艺七大学科门类协调发展,具有鲜明行业特色的多科性大学,是科技部与安徽省政府联动支持高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安徽省地方特色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学校面向全国24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具有海外招收留学生、免试推荐研究生资格以及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位授予权。
第四条证书颁发: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安徽工业大学毕业证书。毕业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符合国家及学校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学校成立本科招生领导小组。校党委书记、校长担任本科招生领导小组组长,分管招生工作副校长任副组长,学生工作部(处)、教务处(招生办)、人力资源处、发展规划处等部门负责人任组员。
第六条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本科招生的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学校本科生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学校招生工作在学校纪委办公室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
第八条学校面向全国24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具体招生地区为:北京、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陕西、甘肃),根据国家政策要求,着力促进区域、城乡入学机会公平,优化我校生源结构,统筹考虑各省考生人数、生源质量以及各专业就业情况等因素,编制各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九条学校年度招生计划及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将通过学校招生网公布,最终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第十条录取原则
1.学校将全面贯彻教育部、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有关文件精神,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录取工作按教育部及各省(市、自治区)招生有关政策及规定实施。
2.学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全国性加分政策。
3.录取规则:
(1)进档考生录取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专业之间不设级差,依据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录取。
(2)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3)高考改革省市投档及录取规则按照相关省、市招生文件执行。
4.艺术设计类专业录取:艺术设计类专业主要包括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2024年在安徽、江苏、福建、江西、河南、河北、山东等省份招生,相关招生信息参见我校2024年设计类专业招生简章。艺术设计类专业成绩使用生源省份专业统考成绩,认可生源省份投档规则,按生源省份折算的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若该省份未折算综合分,则按省专业统考成绩*0.6+高考文化课成绩(含加分)*0.4折算综合分。当综合分相同时,按照省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加分)、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依次排序录取。
5.报考工业设计专业的考生,应具有一定的美术绘画基础。报考英语专业的外语语种限定为英语。
6.报考我校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联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四章
其他
第十一条新生报到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
第十二条收费标准
1.学费标准:按照《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本科学费标准的通知》(皖发改价费[2021]348号)文件执行。 各专业学费标准见学校本科招生网。
2.住宿费标准:按安徽省财政厅教计[2006]15号收费标准执行,由学校统一安排公寓住宿。
第十三条学生资助体系及有关程序
学校构建了比较完善的以“奖、贷、助、勤、补、免”为主体的多元化学生资助体系,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可以通过提交个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学院、学校审批等程序申请相关资助项目。
第十四条招生计划及录取结果将在学校本科招生网上及时公布。
第十五条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
联系电话:0555-2315351,2315272,2315601
招生监督电话:0555-2311499
学校邮编:243032
学校官网网址:http://www.ahut.edu.cn
学校本科招生网网址:http://zs.ahut.edu.cn
第十六条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十七条本章程由安徽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国家奖学金
8000元/人/年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二年级及以上年级学生)
国家励志奖学金
5000元/人/年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家庭经济困难,社会能力,工作能力较强,有一定的群众基础。(二年级及以上年级学生)
国家助学金
3000元/人/年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依据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另行公布),被认定为一、二、三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校长奖学金
5000元/人/年
本学年获得校二等以上奖学金,学年德育学分满8学分且学年特色学分满2学分; 本、专科生历年各科成绩均优良,研究生不仅学习成绩优良且有较强的科研能力。
宝钢优秀学生奖
10000元/人 /年
勤奋学习,成绩优秀,本学年获得校二等以上奖学金,当年的平均学分绩达85分以上且高年级英语达到国家六级总分60%以上,英语专业达到专四总分70%以上。
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
20000元/人 /年
勤奋学习,成绩优秀,本学年获得校二等以上奖学金,当年的平均学分绩达85分以上且高年级英语达到国家六级总分60%以上,英语专业达到专四总分70%以上。 宝钢优秀学生奖获得者中的特别优秀者,经学校评审领导小组提名,可参与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的评选。
优秀学生奖学金-特等奖
2000元/人/年
用于奖励各方面特别突出,学习成绩特别优秀的学生,即学年平均学分绩达到或超过90分,学年德育学分达到或者超过8。
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奖
1500元/人/年
用于奖励各方面较突出,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即学年平均学分绩达到或超过85分,学年德育学分至少为8。
优秀学生奖学金-二等奖
1000元/人/年
用于奖励各方面表现良好,学习成绩优良的学生,即学年平均学分绩达到或超过80分,学年德育学分至少为8。
优秀学生奖学金-三等奖
500元/人/年
用于奖励各方面表现较好,学习成绩良好的学生,即学年平均学分绩达到或超过75分,学年德育学分至少为8。
振球特等奖学金
10000元/人
振球一等奖奖学金
10000元/人
振球二等奖奖学金
3000元/人
振球三等奖奖学金
2000元/人
Umetal奖学金
5000元/人
上海校友会奖学金
5000元/人
八一钢铁奖学金
3000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