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电话咨询: 0791-88305092,0791-88304443 |
邮箱地址: 834425@QQ.com |
联系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学府大道999号 |
| 官网地址:
http://zjc.ncu.edu.cn/zs/
http://www.ncu.edu.cn/
|
隶属于: 江西省 |
重点学科: 2个 |
| 硕士点: 47 |
博士点: 15 |
院士人数: 暂无信息 学生人数: 5万人以上 |
| 占地面积: 4321 亩 |
创建时间: 1921年 |
国家学科: 4 个
国家实验室:3 个 |
南昌大学是一所“文理工医渗透、产学研结合”的综合性大学,是江西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的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是国家和江西省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基地。
学校办学始于1940年创建的国立中正大学和1921年创办的江西公立医学专门学校。1993年,江西大学与江西工业大学合并组建南昌大学。1997年,学校被列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2004年,教育部和江西省人民政 府签署共建南昌大学协议。2005年,南昌大学与江西医学院合并组建新南昌大学,学校的建设、改革与发展从此步入了一个崭新阶段。多年来,党和国家领导人、教育部和江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学校的建设与发展,江泽民、李鹏等先后为学校题词,李岚清、曾庆红、吴官正、习近平等中央领导先后到学校视察指导工作,江西省委、省政府将南昌大学的建设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并确立了将南昌大学建设成为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的宏伟目标。
学校位于有着“物华天宝,人杰地灵”和“英雄城”美誉的江南历史文化名城——江西省南昌市。现有前湖主校区、青山湖校区、东湖校区、鄱阳湖校区、抚州校区5个校区,占地面积8062亩,具有一流的基础设施和办学条件,已经形成了信息畅通、设施先进、资源共享,并基于网络化的电视、电话、一卡通、安防、广播等为一体的公共服务体系,是教育部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CERNET)华东南地区江西主节点,是教育部在江西设立的唯一一所驻地网建设高校。图书馆藏书364万余册,被全国高校文献保障中心和省教育厅确定为江西省高校文献信息服务中心,设有江西省唯一一个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有各级各类附属(直属)医院10所,其中国家三级甲等大型综合性医院4所,三级甲等口腔医院1所。
学校具有文理工医布局合理、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博士点、硕士点覆盖所有学科门类和绝大多数本科专业。现开设11个学科门类的96个本科专业。有3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9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0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77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4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具有工程硕士等专业学位、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授予权。现有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重点学科2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个,教育部工程中心2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教育部创新团队2个,国家级临床药理基地1个,国家干细胞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江西分中心1个。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国家级特色专业3个,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国家级精品课程2门,国家双语教学示范课程1门,江西省“十一五”重点学科41个。
近年来,学校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取得了一批原创性、标志性、有特色的科技成果,如成功研发“蓝宝石衬底GaN基蓝光材料生产技术”,打破了这一高技术产品完全依赖进口的局面。攻克了世界难题“硅衬底蓝色发光材料生长与器件制造技术”,独创了全球第三种半导体照明材料生产技术,被评为863重大成果和国家科技创新重大成就展项目。2008年,全校科研总经费达1.73亿元,同比增长22%。获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81项,同比增长59%。申请专利105项,其中发明专利76项,已授权专利40项。被SCI(E)、EI、ISTP、CSSCI收录743篇,同比增长52%。获批863项目计划6个,973项目1个。学校坚持以科教兴赣为目标,以服务求发展,推进学研产结合,努力提高社会服务能力和水平。晶能光电、中兴软件(南昌)公司等产业基地快速发展,与一大批地方政府、行业厅局、公司企业建立了全面合作关系。南昌大学科技园为国家大学科技园,是首家“国家专利技术展示交易中心”。学校成立有高等研究院、军工研究院和北京研究院。《南昌大学学报》分文、理、工、医科版,其中文、理科版为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医科版为全国医学核心期刊。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2559人,其中副高以上职称人员1071人,约占专任教师总数的42%;464人具有博士学位,261人正在职攻读博士学位;具有硕士以上学位者1502人,约占专任教师总数的59%。现有两院院士5人(其中“双聘”院士4人),“长江学者”4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1人,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5人,卫生部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人,国家教学名师1人,“白求恩奖章”获得者2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一、二层次5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5人,江西省“井冈学者”特聘教授5人,南昌大学“赣江”特聘教授6人,76人享受国务院、省政府特殊津贴。
学校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近年来,学校坚持“育人为本、教研并重、兼容并蓄、致善致用”的办学理念和“崇德尚能,知行合一”的育人理念,以本科教育为主体,以研究生教育为龙头,以狠抓教育教学质量为核心,不断推进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努力培养综合素质高、知识结构合理、基础扎实、知识面宽、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现有各类学生89890人,其中全日制本、专科生71696人,各类研究生8391人。近年来,学生在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挑战杯”科技竞赛等一系列国家级赛事中均获得一等奖,是国家首批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学校。
学校大力推进国际交流与合作。与30多个国家(地区)的50余所高校、科研机构建立有稳定的交流与合作关系。在法国普瓦提埃大学设立了西欧首家孔子学院。近年来,学校受教育部、商务部委托,多次成功承办“中国文化与经济研修班”和上海合作组织官员“汉语研修班”。赴几内亚开展经济管理师资培训,开展援助非洲专题项目研究,是中国首所在非洲颁发学历证书的高校。先后组队参加国际大专辩论赛、海峡两岸大学生辩论赛等交流活动,学生培养的全国性、国际化视野日渐广阔。2006年10月,菲律宾总统阿罗约曾到校访问并发表了主旨演讲。
学校遵循校园文化发展规律,突出高品位,培育昌大精神,创建和谐文化。形成了“前湖之风”周末讲坛、“前湖之韵”周末音乐会、“前湖诗会”、“前湖大舞台”、“前湖赛场”及“青蓝论坛”、“昌大智库”、“红土地”网站等一批校园文化品牌;建成了赣客方言数据库、江西红色文化数据库和江西历史文化研究数据库;组建了赣学研究院、中国中部发展研究中心、江西省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心等一批重点研究基地,加强哲学和社会科学理论研究,积极开展名家论坛、校地共建、咨询服务和巡回宣讲等活动,引导和推动区域文化发展。
在新的历史发展时期,南昌大学正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继续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努力实现“三个转移”,做好“三篇文章”,不断坚持科学发展,推进内涵建设,为实现建设高水平新型综合性大学的目标而努力奋斗,为实现江西在中部地区崛起的新跨越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豫章故郡,旧邦维新,我们一起见证江西在中部的崛起!
斯文正印,继往开来,我们相与共建昌大在中华之腾飞!
(数据截止2009年3月)
| 批次 | 专业 |
| 第一批 |
应用化学
英语
药学
新闻学
物理学
土木工程
通信工程
数学与应用数学
食品科学与工程
生物科学
经济学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环境工程
化学工程与工艺
行政管理
汉语言文学
工商管理
法学
材料科学与工程 |
| 第三批 |
麻醉学
运动训练
哲学
自动化
信息与计算科学
生物工程
日语
建筑学
汉语国际教育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广告学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电子信息工程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 批次 | 专业 |
| 第一批 |
预防医学
医学影像学
信息安全
水产养殖学
食品质量与安全
生物技术
软件工程
旅游管理
临床医学
历史学
环境设计
环境科学与工程
化学
护理学
工业设计
电子商务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
| 第三批 |
知识产权
应用心理学
应用物理学
网络空间安全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生态学
人工智能
能源与动力工程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工程力学
法语
俄语
城乡规划
车辆工程 |
南昌大学2024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创建具有南昌大学特色的一流本科教育,培养具有家国情怀、社会责任、创新精神、世界眼光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规范南昌大学招生工作,深入实施高校“阳光招生”工程,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和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校名为南昌大学,院校识别码为4136010403,公办院校。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学府大道999号,邮编330031。学校的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是江西省教育厅。
第三条学校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教育部与江西省部省合建高校、江西省一流大学整体建设高校。学校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并设有博士后流动站。
第四条 学校本科招生的主要类别有:参加普通高考的学生(含艺术类、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苏区专项计划、新疆内地高中班、新疆南疆单列计划、新疆克州定向);保送生;运动训练考生、保送运动员;港澳台侨学生【港澳台侨联招、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澳门保送生、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以下简称“台湾学测生”)】。
第五条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六条 南昌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zjc.ncu.edu.cn/zs)是学校招生信息公开网站,“小南新”是学校招生官方微信公众号。学校通过招生信息网和“小南新”微信公众号发布有关招生政策、招生计划等信息,提供录取结果查询等服务。
第七条学校主校区前湖校区位于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学府大道999号;青山湖校区位于南昌市青山湖区南京东路235号;东湖校区位于南昌市东湖区八一大道461号。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校成立由党委书记、校长、分管校领导、纪委书记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等组成的招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工作政策,讨论决定学校招生工作的重要事项。
第九条学校招生与就业工作处具体负责招生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执行国家、教育部有关招生法规、政策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招生政策。执行学校招生章程及学校招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
(二)根据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科学、合理地编制和实施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三)组织开展学校招生宣传工作,做好招生信息发布及咨询工作。
(四)代表学校录取各类考生,并负责处理录取中的各种问题。
(五)对录取新生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
第十条 学校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电话:0791-83969025。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学校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实际办学条件,结合近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下简称来源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人数及各省考生占全国报名总量的比例、优质教育资源享有情况、生源质量和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来源计划。
第十二条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学校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的计划,用于录取平行志愿超出1:1比例投档到我校且专业服从调剂的考生,调节各省高考上线考生生源不平衡的问题。
第十三条学校实行专业招生计划动态平衡机制。对于社会需求量大且生源好的专业,可适当增加招生计划;对基础学科或就业形势好但报考人数少的专业,可采取一定措施予以扶持;对个别社会需求量小、学生报考少的专业,学校可调整其招生计划,对其采取减招、隔年招生或停招的办法。
第十四条各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书,或查阅我校对外公布的招生信息。
第四章
入学考试(考核)
第十五条普通高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新疆内地高中班、港澳台侨学生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及我校当年招生简章执行。
第十六条学校组织对保送生、台湾学测生等进行遴选和考核测试,测试时间、要求及有关事项以当年招生简章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高考综合改革省(区、市)的录取工作按照该省(区、市)相应文件规定执行,同时将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作为录取的参考依据。按照院校专业组模式投档的省份,在考生所投档的专业组内,根据投档成绩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对无法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如服从专业调剂,由学校调剂到该专业组内未录满的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非高考综合改革省(区、市)文史、理工类专业根据考生投档成绩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对无法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如服从专业调剂,由学校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在内蒙古自治区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的原则录取。
第十八条我校艺术类专业成绩使用生源地相应类别的艺术统考(联考)成绩,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联考)成绩均须达到当地省份划定的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音乐学(声乐)仅招收声乐方向(声乐为主项)的考生;音乐学(各器乐方向)仅招收器乐方向(器乐为主项)且与相应器乐种类一致的考生,各省招收的具体器乐种类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艺术类专业按照所在省级招办规定的投档排序原则择优录取。如无投档排序原则,按照所在省级招办规定的综合成绩排序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排序择优录取,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均相同时,按照所在省级招办规定的文化成绩排序原则排序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体育教育专业录取原则: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进档的考生,学校执行生源所在地该类专业的投档规则,按考生投档成绩择优录取;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模式进档的考生,按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排序。文化成绩相同时,按照所在省级招办规定的文化成绩排序原则排序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保送生、运动训练单招考生、保送运动员、港澳台侨联招考生、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澳门保送生、台湾学测生的录取按照国家有关文件及我校公布的相关招生简章执行。
第二十一条 国家专项、地方专项、苏区专项、新疆内地高中班、新疆南疆单列计划、新疆克州定向的录取按相关政策执行。
第二十二条 学校对各省(区、市)的优惠加分政策在录取时予以认可。
第二十三条 报考我校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相关要求执行。身体条件不符合所报专业要求的,由学校负责将该考生调剂到其他适合的专业,如不服从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四条 按照大类招生的专业类,学生进校后按大类进行培养。原则上学生在大二时,按照所在学院的规定,选择该大类涵盖的专业进行学习。毕业时达到相关专业毕业和学位授予要求可获得毕业证和学位证。
第二十五条 护理学专业建议身高要求男生167CM、女生157CM以上。
第二十六条 考生在参加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过程中有不诚信行为或高考电子档案中有不诚信记录的,我校视情况可不予录取。
第二十七条 鉴于教育部、各省(区、市)正在进行各类招生制度改革,我校以上录取原则若与教育部、各省(区、市)录取原则有冲突,以教育部、各省市公布的录取原则为准。
第六章
新生入学及其他
第二十八条 学校采用学分制收费按照江西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有关文件核定的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
学费标准:农林类专业每年4350元,文史类专业每年4650元或4950元,理工类、医学类体育类专业每年5250或5550元,艺术类专业每年12000元,软件工程、网络空间安全专业每年10000元,建筑学专业每年9000元,会计学(国际会计师)、工商管理(中法实验班)专业每年14000元,临床医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每年80000元。详情可到“南昌大学计划财务处”网站查询。
住宿费标准:根据不同住宿条件,每年分别为800元、1000元、1200元。
第二十九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三十条艺术类、体育类新生入校后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复查,如发现专业水平明显达不到入学要求,或经核实有代考等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并报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严肃处理。
第三十一条 学校已建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并举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大学后,可直接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入学。入学后,学校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并采取不同的形式给予资助,帮助学生完成正常学业。
第三十二条 学校注重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设有理工基础学科实验班、国学实验班、综合实验班、人工智能实验班、新结构经济学实验班、稀土实验班、新功能材料与技术实验班、医学创新实验班、中微实验班。符合实验班选拔条件的新生,可在入学后申请并通过考核后转入上述实验班学习。
为鼓励江西省高分考生报考我校,全省高考物理科目组排名前6000名、历史科目组排名前1500名、物理科目组考生数学单科全校前五名(如有多人并列,则按总分排名前五名)的考生录取后可免笔试,直接参加实验班面试。
第三十三条 学生入校就读一个学期后,符合《南昌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的文件要求的,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申请转专业,但须通过转入专业的选拔。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南昌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位证书。
第三十四条 南昌大学抚州医学院单独设置招生代码,名称为南昌大学(抚州医学院),办学地点为江西省抚州市,仅在江西省内招生,录取批次为本科提前批次(抚州市订单定向医学生,需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有关报考要求请登录抚州市卫健委、南昌大学抚州医学院网站查询)和本科批次,就读期间按照抚州医学院2024级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仅允许在抚州医学院内申请转专业。2024年录取至南昌大学抚州医学院的学生在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内容中注明“抚州医学院”。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通讯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学府大道999号南昌大学招生与就业工作处;邮编:330031;咨询电话:0791-88305092。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及未尽事项由学校招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或其授权单位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国家奖学金
8000
国家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学习成绩优秀,综合素质高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国家励志奖学金
5000
学习成绩优秀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国家助学金
3000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昱鸿助学金
6600
奖励和扶助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本科生顺利完成学业
邝美云助学金
1000
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晨光奖助学金
2500
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本科生
宝钢教育奖优秀生奖
10000元
优秀学生
东林慈善助学金
人均2000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新长城助学金
:中国扶贫基金会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开始组织实施的一项新长城-特困大学生自强项目。它旨在以特困大学生为帮助对象,并为其提供经济资助和成长成才支持服务两个层面的帮助。
杨义根奖学金
人均4000元
品学兼优的学生
新疆资助
由新疆内地学工办出资,用于资助我校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西藏资助
由西藏自治区教育厅出资,用于资助我校西藏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大新银行南昌大学奖学金
人均2500元
品学兼优的在校学生
丰田助学金
4000元
高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鹰潭学子奖(助)学金
人均2000元
优秀学生
汉昌美文助学金
人均5000元
我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
爱心助学金
人均6000元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福彩公益行-走近大学生公益项目
人均6000元
助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并热衷于社会公益事业的大学生
学费减免
1000—全免学费
学校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尤其是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少数民族学生等实行学费减免政策,视学生经济困难程度分别给予全免、2000元、1000元减免
临时困难补助
对遭遇天灾人祸等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学校根据具体情况给予一定的临时困难补助
其他资助项目
西部开发助学工程、达内奖学金、奥美科技奖学金、江西省民进助学帮困基金、合达科技奖学金、万远东奖学金、信管94励志奖学金、邦普奖学金、生益奖学金、吴华奖学金、袁氏助学金、鄢坚奖学金、鸿安水利奖学金、天新药业奖学金、中国金谷.花桥国际商务城奖学金、东莞学子法学奖学金、南昌大学大盈奖学金等。
优秀新生奖学金
1000-50000元
第一条 对第一志愿(含平行志愿)报考我校,且成绩排名位于各省(区、市)文史类前60名、理工类前100名的新生,与其签订相关协议,奖励50000元,并满足其第一专业志愿。学生入学后可自主选择所学专业的“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人选、“井冈学者”、“赣江学者”或教授作为其指导老师,进入相关学术和科研领域学习。
第二条 对第一志愿(含平行志愿)报考我校,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总分以满分750分计算,单科成绩以满分150分计算)的新生,给予相应的奖励:
(一)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中获得一等奖的考生奖励10000元,获得二等奖的考生奖励6000元,获得三等奖的考生奖励3000元,且满足其第一专业志愿。
(二)外省(区、市)高考分数高于一本分数线80分以上且在该省(区、市)被录取新生中排名前3%的考生,奖励6000元且满足其第一专业志愿。
(三)外省(区、市)高考分数高于一本分数线70分以上且在该省(区、市)被录取新生中排名前3%的考生,奖励4000元且满足其第一专业志愿。
(四)江西省高考分数高于一本分数线70分以上的考生,奖励10000元且满足其第一专业志愿,在此基础上,分数每高出10分,再增加5000元奖励。
(五)江西省高考分数高于一本分数线60分以上且在江西省被录取新生中排名前3%的考生,奖励6000元且满足其第一专业志愿。
(六)江西省高考分数高于一本分数线50分以上且在江西省被录取新生中排名前3%的考生,奖励3000元且满足其第一专业志愿。
(七)高考语文单科成绩在135分以上(含135分)、数学和英语单科成绩在140分以上(含140分)且在其所在省(区、市)被录取新生中单科成绩排名前3%的考生,奖励1000元。
(八)高中阶段被评为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考生,奖励1000元。
(九)属国家健将级运动员,且近3年内在全国比赛中获得个人项目前3名或集体项目前3名的主力队员,入学后奖励10000元。属国家一级运动员,且近3年内在全国比赛中获得个人项目前3名或集体项目前3名的主力队员,入学后奖励6000元。全国比赛仅指国家体育总局颁发的《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中授予运动员技术等级中所列的全国性比赛。近三年内在全国比赛中获得个人项目团体比赛前3名以及集体项目前3名的主力队员,入学后经校专业委员会考察认定达到相应规定的水平后方可给以奖励。优秀运动员的新生奖励时间安排在次年的5月份(奖励项目不含赛艇项目)。
(十)高中阶段在教育部或文化部主办的全国文艺比赛(器乐、声乐、舞蹈、节目主持等)中获得个人全国一、二、三等奖的考生分别奖励8000元、3000元、1000元,且满足其第一专业志愿。
季羡林基金会南昌大学奖学金
12000/人/年
优秀一本统招学生
江西国际公司奖学金
8000元/人/年
奖励德、智、体、美各方面全面发展的、具有成为国际建筑工程领域人才潜质的建筑工程学院优秀学生
江西国际公司助学金
3000元/人/年
补助德、智、体、美各方面全面发展的、具有成为国际建筑工程领域人才潜质的建筑工程学院优秀学生
阳光动力奖学金
2000元
由阳光动力集团设立的 “阳光动力奖学金”每年奖励南昌大学30名三年级本科生
宝钢教育奖优秀生特等奖
30000元
优秀学生
杨义根助学金
人均3000元
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泰豪优秀学生奖学金优才奖
8000元/人
自动化系6名,电子系、计算机系各2名
泰豪优秀学生奖学金优才奖提名奖
3000元/人
自动化系6名,电子系、计算机系各2名
泰豪优秀学生奖学金励志/进取奖
2000元/人
自动化系16名,电子系、计算机系各2名
鄢坚奖学金
4000元/人
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数学系7人、物理系3人。
医学部康桥少数民族医学生奖学金
1000元/人
鼓励和帮扶品学兼优的少数民族医学生。
材料学院钧崴奖学金
3000元/人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优秀在校本科生
材料学院东驰奖学金
2000元/人
材料学院优秀在校本科生
机电学院校友助学金
5000元/人
机电工程学院困难学生
雪迪龙奖学金优才奖
2500元/人
优秀学生
雪迪龙奖学金励志奖
2500元/人
优秀学生
雪迪龙奖学金创新潜力奖
3000元/人(团队)
优秀学生
雪迪龙奖学金创新成果奖
2000元/人(团队)
优秀学生
土木88级奖学奖教金
3000元/人
建筑工程学院土木系优秀统招本科生
袁氏助学金
2800元/人
机电工程学院能源与动力工程专业品学兼优的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