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大学创建于1905年,原名复旦公学。“复旦”二字由创始人、中国近代知名教育家马相伯先生选定,选自《尚书大传-虞夏传》中“日月光华,旦复旦兮”的名句,意在自强不息,寄托当时中国知识分子自主办学、教育强国的希望。
复旦大学经历近百年的沿革。1917年复旦公学改名为私立复旦大学,下设文、理、商三科以及预科和中学部。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后,学校内迁重庆北碚, 并于1941年改为“国立” 。1946年学校迁回上海江湾原址。到1949年学校已设立文、理、法、商、农五院20多个系(科)。鲁迅、郭沫若、邹韬奋、老舍、竺可桢、马寅初等著名学者曾到校演讲或任教。1950年高校初步进行院系调整,复旦大学的海洋系并入山东大学;上海暨南大学的文、法、商三院,同济大学的文、法两院,以及浙江大学、英士大学的部分系科并入复旦大学。1952年秋全国高校院系调整,复旦大学的法学院、商学院、农学院调出,分别成立了华东政法学院、上海财经学院和沈阳农学院;而华东地区的浙江大学、交通大学、南京大学、安徽大学、金陵大学、圣约翰大学、沪江大学、震旦大学、大同大学、光华大学、大夏大学、上海学院、中华工商专科学校、中国新闻专科学校等高等院校的文、理科有关系科并入复旦大学。二十世纪80年代以后,尤其是通过国家教育部和上海市共同建设,以及“七五”、“八五”和“九五”的重点建设,复旦大学逐步发展成为一所人文科学、社会科学、自然科学、技术科学以及管理科学在内的多科性研究型综合大学。2000年4月27日上海医科大学与复旦大学强强合并,成立新的复旦大学。如今的复旦大学,学科门类更为齐全,综合实力更加强大。
复旦历史上曾经拥有一大批学术大师和著名学者,在国内外享有盛誉。周谷城、陈望道、颜福庆、苏步青、谭其骧、周予同、陈建功、朱东润、胡曲园、严北溟、张世禄、伍蠡甫、卢鹤绂、谢希德等著名学者长期在校执教,为复旦奠定了雄厚的学术传统和基础。谈家桢、吴浩青、谷超豪、胡和生、王迅、陈中伟、杨雄里、杨福家、汤钊猷、顾玉东、李大潜、陈灏珠、沈自尹、闻玉梅、王威琪、陆谷孙、章培恒等一大批知名专家,仍活跃在国内外学术舞台上,成为复旦当代学术精神的代表。建校以来复旦大学共培养了18万余名各类毕业生,涌现出包括于右任、邵力子、陈寅恪、竺可桢、张志让、李岚清等校友在内的众多杰出人才,为国家的建设事业作出了卓越贡献。
复旦大学现任校长为王生洪教授,党委书记为秦绍德教授。复旦大学校训:“博学而笃志,切问而近思”;校风:“文明、健康、团结、奋发”,学风:“刻苦、严谨、求实、创新”。
学校现有人文学院、外文学院、新闻学院、法学院、经济学院、管理学院、技术科学与工程学院、生命科学学院、上海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药学院、护理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 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数学科学学院和软件学院等17个学院(含66个系)和物理学系、化学系、高分子科学系、环境科学与工程系等4个系,68个学士学位专业,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2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35个(其中自设24个),硕士学位授权点209个(其中自设38个),并设有25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学校学科门类齐全,现有马克思主义哲学、外国哲学、政治经济学、世界经济、金融学、产业经济学、政治学理论、国际关系、中国古代文学、汉语言文字学、传播学、历史地理学、基础数学、应用数学、运筹学与控制论、理论物理、凝聚态物理、光学、物理化学、高分子化学与物理、生态学、神经生物学、遗传学、生理学、电路与系统、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病原生物学、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内科学(心血管病、肾病、传染病)、儿科学、神经病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外科学(普外科、骨外科、泌尿外科、神经外科)、眼科学、耳鼻咽喉科学、肿瘤学、中西医结合基础、中西医结合临床、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等40个国家重点学科,居全国第三位。
学校现有中国语言文学研究所、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研究中心、美国问题研究中心、历史地理研究所、人口研究所、世界经济研究所、金融研究院、数学研究所、现代物理研究所、遗传学研究所、上海市心血管病研究所、上海市放射医学研究所、肝癌研究所等81个研究机构,145个跨学科研究中心,有先进光子学材料与器件、专用集成电路与系统、应用表面物理、遗传工程、医学神经生物学等5个国家重点实验室。还有10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和 7个卫生部重点实验室,8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学校现有各类学生近44,300余人, 其中博士生3,500人,硕士生7500余人,普通本专科生15700余人,外国留学生2,200余人,成人教育本专科生8400人,网络教育本专科生近7000人。学校拥有一支高水平的师资队伍,现有专任教师与科研人员2,300余人,其中教授、副教授1,350余人,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29人,博士生导师746人,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40人、讲座教授14人,“973”首席科学家6人,“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31人。近几年来,学校积极引进人才,实施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涌现出一批优秀的中青年教师,优化了师资队伍结构。学校还拥有中山、华山等9个附属医院,集医疗服务、临床教学与科研工作于一体。医院医疗设备先进、技术力量雄厚,有900多人具有正、副高级职称,为临床教学创造了良好的教学条件。
复旦大学把培养具有全面素质的高质量人才作为教学的根本目标。学校注意从自己的实际出发,大胆吸收国内外高校的成功经验,注重加强学科间的渗透、交叉、组合,发挥综合性大学多学科的特色和优势。经过长期的实践和探索,已经建立起一套比较完整的、有自身特点的教学计划和管理体系。学科建设全面启动,发展势头良好。学校按照“厚基础、宽口径、重能力、求创新”的教学理念,将综合教育和文理基础教育为特色的通识教育和宽口径专业教育有机地结合起来。学校从1994年实施学分制教学管理,2001年全面推进学分制建设,通过调整课程设置、开放选择专业、推行学期开课制、设立自由选修学分等多种途径,从各个教学环节上落实学生个性发展,给学生以更多的自主选择权。学校大力提倡“名教授上基础课、带基础实验”,建有严格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在历年的全国优秀教学成果奖评选中获奖数始终名列全国前茅。学校建立了一套有实效、有特色的教学管理制度,研制和开发了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高校网上教务管理系统》,实行导师制等一系列措施,全面实现了科学化、专业化管理,并坚持不懈地整治教风和考风,形成了良好的学风和校风。
日月光华,旦复旦兮。在国家教育部和上海市政府的重点投资下,复旦这所百年名校正力争建设成为一所立足上海、服务全国、国际一流的高水平、研究型的世界一流综合性大学,为人类文明进步,不断探索教育、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成果。
批次 | 专业 |
第三批 |
信息安全
心理学
通信工程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日语
理论与应用力学
广告学
广播电视学
翻译
法语
大气科学
财政学
材料物理
保险学 |
批次 | 专业 |
第一批 |
信息与计算科学
软件工程
金融学
环境科学
汉语言
公共事业管理
传播学 |
复旦大学2024年招生章程
复旦大学是中国人自主创办的第一所高等院校,是国家教育部直属、教育部和上海市共建的综合性、研究型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之一。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是中国人创办的第一所国立大学医学院,是我国唯一一所由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建托管的医学院。复旦大学坚持“国家意识、人文情怀、科学精神、专业素养、国际视野”的育人特色,致力于为国家兴旺、社会发展、人类文明进步培养大批领袖人才、行业栋梁及社会英才,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掌握未来的复旦人。
复旦大学本科招生分为复旦大学、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两部分,分别编制计划和录取。本科学历、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统一为“复旦大学”。
一、招生总则
(一)复旦大学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教育、科技、人才一体统筹推进的战略部署,着力造就拔尖创新人才,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4〕2号)等文件部署,探索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切实做好2024年考试招生工作。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复旦大学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三)我校的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选拔和录取最适合复旦大学人才培养的优秀学生。
二、机构设置
(一)复旦大学校长办公会是学校招生制度、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等重大事项的决策机构。
(二)复旦大学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对招生过程中的计划落实与调整、选拔测试方案制定、录取标准确定与结果审核等重要事项作出决策。
(三)复旦大学本科生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对招生计划、招生简章和各种招生方案及其实施办法等提出咨询意见与建议。
(四)复旦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本科生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承担与本科生招生相关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组织落实学校各类本科生的招生宣传、咨询、选拔与录取任务。
三、招生计划
我校根据国家政策要求,着力促进区域、城乡入学机会公平,优化生源结构,统筹考虑各地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和各专业就业情况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2024年我校在各省(区、市)招生的专业、人数及有关要求,详见各省(区、市)教育考试院、招生办公室等招生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招办”)编印的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相关文件。
经教育部批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招线上生源的不平衡及同分数考生的录取。预留计划使用时,坚持规范有序、质量优先的原则。
除特别说明限制转专业外,本年度录取的新生可在进校后第一年或者第二年根据相关规定申请转专业。具体转专业规定可登录复旦大学教务处和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网站,查看《复旦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等文件。
四、录取规则和程序
(一)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绩的录取程序:
1.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省招办按我校在当地该批次的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例将报考我校的生源从高分到低分(含加分,加分政策见第九条)进行投档,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05%;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省招办按我校在当地该批次的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例将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生源从高分到低分(含加分,加分政策见第九条)进行投档,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20%。具体的投档比例由我校根据各省(区、市)实际生源情况确定。我校对内蒙古自治区投档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即“分数清”)进行录取。
2.对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进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相同时按各省(区、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录取,无同分排序规则的批次参照所在省份本科普通批次的规定执行。
3.对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进入专业志愿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调剂录取。专业调剂录取不跨招生类型、批次、科类、专业组进行。
4.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可征集志愿;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省招办可补充投档非第一志愿考生(包括征集志愿)。若生源仍不足,我校可以将剩余的招生计划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份安排录取。
(二)各省(区、市)的具体录取规则和程序以省招办规定为准。
(三)我校外语类专业只招收高考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生源地省招办统一组织英语口试的,考生应参加并成绩合格。
(四)鉴于专业培养的特殊性,高考统招批次(含国家专项和高校专项批次)俄语、朝鲜语、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且入学后不实行校内转专业政策。
五、专项计划录取政策
(一)国家专项计划
我校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承担“国家专项计划”,定向招收脱贫地区学生,实施区域为原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原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以及新疆南疆四地州,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
(二)高校专项计划
我校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继续实施面向边远地区、脱贫地区、民族地区等地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农村学生的“高校专项计划”,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具体操作办法按照已公布的《复旦大学2024年高校农村学生专项“腾飞计划”招生简章》执行。
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六、强基计划录取政策
为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根据《教育部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文件要求,经教育部批准,我校2024年继续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即“复旦大学强基计划”),具体操作办法按照已公布的《复旦大学2024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执行。
七、综合评价录取政策
为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经教育部批准,我校继续在上海市、浙江省实施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具体操作办法按照已公布的《复旦大学2024年上海市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招生简章》和《复旦大学2024年浙江省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暨“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执行。
八、其他招生项目录取政策
(一)我校招收保送生,具体操作办法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3〕10号)、《复旦大学2024年外语类保送生体验营招生简章》等文件要求执行。
(二)我校招收澳门保送生,具体操作办法按照已公布的《复旦大学2024年澳门地区保送生招生简章》执行。
(三)我校招收澳门免试生,具体操作办法按照已公布的《复旦大学2024年澳门地区“四校联考”免试生招生简章》执行。
(四)我校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地区高中毕业生,具体操作办法按照已公布的《复旦大学2024年台湾地区学生招生简章》执行。
(五)我校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具体操作办法按照已公布的《复旦大学2024年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招生简章》执行。
(六)我校通过港澳台侨联合招生考试招收港澳台侨生,具体操作办法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七)我校招收高水平运动队,具体操作办法按照已公布的《复旦大学2024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执行。
九、加分政策
我校原则上认可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十、录取体检标准
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除此外无其他附加限制条件。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对于入学后身体健康状况复查不符合专业学习要求的考生,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复旦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等规定处理。
十一、收费标准和奖助学措施
(一)学费:按学分收取,按学年预收基准学费。本科专业基准学费预收标准为6500-8140元/学年•人,具体以复旦大学教育收费公示表为准。
(二)住宿费:按实际住宿条件收取,约1200元/学年•人。
(三)学校构建了贯穿学生入学前后和整个大学阶段,涵盖奖励性资助、支持性资助、发展性资助、导向性资助的学生资助体系,设立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为有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应急困难补助、医疗帮困等经济资助,并搭建学业促进、心理支持、社会实践、视野拓展、生涯发展等平台,促进学生全面成才。同时,学校开设绿色通道,帮助有经济困难的新生顺利入学。
(四)海外交流支持政策:为拓宽学生的国际视野、提升跨文化交流能力、为学生全方位发展提供支持,我校设立海外交流专项资助经费,海外交流项目数量及学生参与比例在国内名列前茅;我校还设有多项海外交流奖学金,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海外交流的项目资源和经济资助。
十二、监督保障机制
(一)我校在实施本章程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结果公示。
(二)我校招生工作全程接受复旦大学纪检监察工作部门监督。
十三、咨询及联系方式
复旦大学地址:上海市邯郸路220号
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地址:上海市医学院路138号
招生咨询呼叫中心:021-55666668
传真:021-55664345
电子邮箱:admission@fudan.edu.cn
复旦大学主页:www.fudan.edu.cn
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shmc.fudan.edu.cn
复旦大学招生网:www.ao.fudan.edu.cn
复旦大学教务处:www.jwc.fudan.edu.cn
复旦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处):www.stuaff.fudan.edu.cn
复旦大学纪检监察工作部门:021-55664607(仅受理信访举报)
十四、附则
本章程由复旦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复旦大学
2024年5月
上海市奖学金
8000元/人/年
上海市奖学金是上海市政府为激励上海市本科高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而设立的。它用于奖励高校中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成绩优异并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的学生。上海市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奖)
3000(或以上)元/人/年
在校学习阶段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的在校本科学生
优秀学生奖学金(二等奖)
1500元/人/年
在校学习阶段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的在校本科学生
优秀学生奖学金(三等奖)
1000元/人/年
在校学习阶段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的在校本科学生
新生奖学金(特等奖)
50000元/人/年
凡符合以下评奖资格的申请者,经复旦大学招生办公室审核后,可授予复旦大学新生奖学金特等奖:
1. 当年高考投档成绩(不含体育特长类加分)位列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史类第1至5名、理工类第1至10名;
2. 对于实施高考改革的上海市和浙江省考生,当年高考投档成绩(不含体育特长类加分)位列全省(直辖市)第1至15名。
新生奖学金(一等奖)
20000元/人/年
凡符合以下任何一项评奖资格的申请者,经复旦大学招生办公室审核后,可授予复旦大学新生奖学金一等奖:
1. 当年高考投档成绩(不含体育特长类加分)位列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考入复旦大学生源前列,经招生办公室确认后发放;
2. 高中阶段在中国数学奥林匹克、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决赛)中获得一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新生奖学金(二等奖)
10000元/人/年
凡符合以下任何一项评奖资格的申请者,经复旦大学招生办公室审核后,可授予复旦大学新生奖学金二等奖:
1. 参加复旦大学2017年“望道计划”体验营、 “博雅杯”人文学科体验营,入围面试且最终排名位列前10%;
2. 高中阶段在中国数学奥林匹克、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决赛)中获得二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新生奖学金(优秀奖)
5000元/人/年
凡符合以下评奖资格的申请者,经复旦大学招生办公室审核后,可授予复旦大学新生奖学金优秀奖:参加复旦大学2017年“望道计划”体验营、 “博雅杯”人文学科体验营,入围面试且最终排名位列前20%。
博学奖学金
5000元/人/年
奖励我校品学兼优的学生。其中本科生20名,研究生30名。评奖以学校奖学金评定实施意见为主进行评选。今后,复旦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将视每年捐赠情况,适当调整年度奖励总额,并制定相应的奖励方案。
光华奖学金
3000元/人/年
奖励复旦大学优秀的本科生
宝钢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奖)
10000元/人
奖励优秀学生
宝钢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学生特等奖)
20000元/人/年
奖励优秀学生
徐增寿奖学金
1200元/人/年
奖励优秀的本科生
华藏奖学金
2000元/人/年
奖励优秀的学生
住友商事奖学金
2500元/人/年
二年级以上各专业优秀本科生
杜邦奖学金
4500元/人/年
奖励对象为化学系、环境科学与工程系、高分子科学系和生命科学学院的优秀本科生
恒生银行内地奖学金
4000元/人/年
经济学院、管理学院、新闻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系的本科生
吴英蕃校友奖学金
3000元/人/年
在复旦大学学习,品行端正,刻苦钻研,有志于振兴中华的优秀本科生,本科生分别为:法律系、会计系、管理科学系。
董霖校友奖学金
4000元/人/年
品学兼优、经济困难的本科生
埃克森美孚奖学金
5000元/人/年
品学兼优的学生
史带奖学金
6000元/人/年
主要面向金融、保险方向的品学兼优的本科生
陈锦聪奖学金
4000元/人/年
贫困地区,家境贫寒且品学兼优的本科生
陶氏化学奖学金(特等奖)
10000元/人/年
品学兼优的学生
陶氏化学奖学金(优秀奖)
5000元/人/年
品学兼优的学生
新加坡科技工程奖学金
5000元/人/年
品学兼优的本科生
亿利达刘永龄奖学金
5000元/人/年
电子、通信、软件等相关专业的优秀本科生
亿利达刘永龄助学金
2000元/人/年
电子、通信、软件等相关专业的优秀本科生和家庭经济困难的本科生
罗氏诊断中国医学及生命科学教育基金奖学金
2500元/人/年
护理学高年级本科生
廖凯原奖学金
10000元/人
优秀学生
高山奖学金
3333元/人/年
优秀品学兼优的本科生
郭谢碧蓉助(奖)学金
4000元/人/年
以经济条件困难的优秀本科生为主
洛德奖学金
5000元/人/年
材料科学系和高分子科学系的本科生
太平洋保险奖学金
5000元/人/年
主要为复旦大学所有专业的在籍本科生
宏信奖学金
6000元/人/年
优秀的全日制在籍本科生
福光奖学金
40000元/人/年
福建省大一优秀新生
万达信息奖学金
8000元/人
复旦大学计算机科学技术学院、软件学院和公共卫生学院三个学院的优秀学生各1人
KLA-Tencor奖学金
8000元/人/年
各相关学院的优秀学生
金龙鱼奖学金
10000元/人/年
新闻学院、经济学院、管理学院、基础医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系、生命科学学院品学兼优的全日制二、三、四年级本科生
台湾学生奖学金(一等奖)
5000元/人/年
勤奋学习、努力进取的台湾学生
台湾学生奖学金(二等奖)
4000元/人/年
勤奋学习、努力进取的台湾学生
台湾学生奖学金(三等奖)
3000元/人/年
勤奋学习、努力进取的台湾学生
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一等奖)
5000元/人/年
勤奋学习、努力进取的港澳及华侨学生
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二等奖)
4000元/人/年
勤奋学习、努力进取的港澳及华侨学生
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三等奖)
3000元/人/年
勤奋学习、努力进取的港澳及华侨学生
李兆基奖学金
30000元/人/年
被录取且最终来校报到的优秀香港免试生将获得李兆基奖学金:每年发放给每位获奖学生人民币3万元,用于学费、食宿费及其他杂费;;另有每生每年人民币2万元作为学校专项培养经费,用于为学生配备导师、安排课外补习、社会考察活动等项目支出。在大学阶段表现突出的香港免试生,同时可申请其他由学校或院系设立的奖学金及国家港澳台侨学生专项奖学金。
台湾学生、港澳学生宝钢奖学金
10000元/人/年
奖励优秀台湾学生、港澳学生
董氏东方奖学金
6000元/人/年
奖励优秀的学生
三星奖学金
共138600元
德才兼备、品学兼优的优秀人才,奖励博士生2名,硕士生7名,本科生17名共26名。
新鸿基地产郭氏基金助学金
5000元/年
具体测评办法以当年所在学院制定的为准
唐仲英德育奖学金
4000元/年
具体测评办法以当年所在学院制定的为准
冯烜旻助学基金(三等奖)
1000元/年
具体测评办法以当年所在学院制定的为准
爱心接力助学基金
5000元/年
具体测评办法以当年所在学院制定的为准
手拉手结对
2500元/年
具体测评办法以当年所在学院制定的为准
曾丽云助学金
2500元/年
具体测评办法以当年所在学院制定的为准
阳光育人计划
3000元/年
具体测评办法以当年所在学院制定的为准
陈三妹助学金一等奖
2000元/年
具体测评办法以当年所在学院制定的为准
陈三妹助学金二等奖
1500元/年
具体测评办法以当年所在学院制定的为准
陈三妹助学金三等奖
1000元/年
具体测评办法以当年所在学院制定的为准
龙元建设助学金
5000元/年
具体测评办法以当年所在学院制定的为准
SMG东方卫视
3000元/年
具体测评办法以当年所在学院制定的为准
新长城助学金
1840元/年
具体测评办法以当年所在学院制定的为准
爱心人士助学金
2000元/年
具体测评办法以当年所在学院制定的为准
陈灏珠院士医学奖助学基金
5000元/年
具体测评办法以当年所在学院制定的为准
刘永龄助学金
2000元/年
具体测评办法以当年所在学院制定的为准
欧阳纯冯静贞夫妇助学金
5000元/年
具体测评办法以当年所在学院制定的为准
千金助学金
5000元/年
具体测评办法以当年所在学院制定的为准
田一助学金
2500元/年
具体测评办法以当年所在学院制定的为准
香港思源奖助学金
4000元/年
具体测评办法以当年所在学院制定的为准
陈伯佐助学金
8500元/年
具体测评办法以当年所在学院制定的为准
廖凯原助学金 (Fudan-LeoKoGuan"s Grant-in-aid)
10000元/年
具体测评办法以当年所在学院制定的为准
中辉行黄卫中助学金
10000元/年
具体测评办法以当年所在学院制定的为准
中辉行项珍娣助学金
5000元/年
具体测评办法以当年所在学院制定的为准
张明为励志奖助学金
5000元/年
具体测评办法以当年所在学院制定的为准
笃志助学金
5000元/年
具体测评办法以当年所在学院制定的为准
贫困农家学子圆梦活动
学费和生活费
具体测评办法以当年所在学院制定的为准
泰致德助学金
5000元/年
具体测评办法以当年所在学院制定的为准
武汉正维助学金
5000元/年
具体测评办法以当年所在学院制定的为准
张义才助学金
25000元/年
具体测评办法以当年所在学院制定的为准
香港道德会助学金
3000元/年
具体测评办法以当年所在学院制定的为准
思勤助学金
3000元/年
具体测评办法以当年所在学院制定的为准
金宝助学金
3000元/年
具体测评办法以当年所在学院制定的为准
钰翔助学金
6500元/年
具体测评办法以当年所在学院制定的为准
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五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
5000元/年
具体测评办法以当年所在学院制定的为准
“慈慧之光”西部百名大学生助学金
5000元/年
具体测评办法以当年所在学院制定的为准
晨兴助学金
3000元/年
具体测评办法以当年所在学院制定的为准
唯爱天使基金奖助学金
3000-5000元/年
具体测评办法以当年所在学院制定的为准
中海油大学生助学基金
3000元/年
具体测评办法以当年所在学院制定的为准
江涛助学金
3000元/年
具体测评办法以当年所在学院制定的为准
甬协公益基金一等奖
4500元/年
具体测评办法以当年所在学院制定的为准
甬协公益基金二等奖
4000元/年
具体测评办法以当年所在学院制定的为准
甬协公益基金三等奖
3000元/年
具体测评办法以当年所在学院制定的为准
默克雪兰诺励学金
2250元/年
具体测评办法以当年所在学院制定的为准
中华助学金
3000元/年
具体测评办法以当年所在学院制定的为准
夏南薇助学专项基金
5000元/年
具体测评办法以当年所在学院制定的为准
军干一所助学金
2500元/年
具体测评办法以当年所在学院制定的为准
桂东新助学金
6500元/年
具体测评办法以当年所在学院制定的为准
上海市少数民族联合会少数民族大学生助学金
2500元/年
具体测评办法以当年所在学院制定的为准
上海市少数民族联合会少数民族大学生助学金(第二批)
2500元/年
具体测评办法以当年所在学院制定的为准
杨浦区统一战线爱心助学金
2000元/年
具体测评办法以当年所在学院制定的为准
枫林街道侨联助学金
1000元/年
具体测评办法以当年所在学院制定的为准
徐汇区少数民族联合会助学金
2000元/年
具体测评办法以当年所在学院制定的为准
圆梦大学助学金
4000元/年
具体测评办法以当年所在学院制定的为准
彭寅生助学金
5000元/年
具体测评办法以当年所在学院制定的为准
博时基金助学金
5000元/年
具体测评办法以当年所在学院制定的为准
卿云宾馆助学金
2000元/年
具体测评办法以当年所在学院制定的为准
金可助学金
6000元/年
具体测评办法以当年所在学院制定的为准
白玛龙珍助学金
3600元/年
具体测评办法以当年所在学院制定的为准
白玛龙珍少数民族志愿者服务队助学金
3600元/年
具体测评办法以当年所在学院制定的为准
卫绿助学金
6500元/年
具体测评办法以当年所在学院制定的为准
上海市高校红十字会助医项目
5000元/年
具体测评办法以当年所在学院制定的为准
壳牌助学金
1840元/年
具体测评办法以当年所在学院制定的为准
公羊会助学金
5000元/年
具体测评办法以当年所在学院制定的为准
书明助学金
5000元/年
具体测评办法以当年所在学院制定的为准
唐山红十字会助学金
2000元/年
具体测评办法以当年所在学院制定的为准
爱心接力助学金
5000元/年
具体测评办法以当年所在学院制定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