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咨询: 021-34200000,021-342072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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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网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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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sjt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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隶属于: 教育部 |
重点学科: 49个 |
硕士点: 57 |
博士点: 45 |
院士人数: 37人 学生人数: 4万~5万人 |
占地面积: 4500 亩 |
创建时间: 1896年 |
国家学科: 33 个
国家实验室:22 个 |
上海交通大学是我国历史最悠久的高等学府之一,是教育部直属、教育部与上海市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七五”"八五"重点建设和“211工程”、“985工程”的首批建设高校。经过百余年的不懈努力,上海交通大学已经成为一所“综合性、研究型、国际化”的国内一流、国际知名大学,并正在向世界一流大学稳步迈进。
19世纪末,甲午战败,民族危难。盛宣怀先生和一批有识之士秉持“自强首在储才,储才必先兴学”的信念 ,在上海创办了交通大学的前身——南洋公学。建校伊始,学校即坚持“求实学,务实业”的宗旨,以培养“一等人才”为目标,精勤进取,笃行不倦,在20世纪二、三十年代已成为国内著名的高等学府,被誉为“东方的MIT”。抗战时期,广大师生历尽艰难,内迁重庆,坚持办学,不少学生投笔从戎,浴血沙场。解放前夕,广大师生积极投身民主革命,学校被誉为“民主堡垒”。新中国成立初期,为配合国家经济建设的需要,学校调整出一批优势院系、学科,支持国内兄弟院校的发展;五十年代中期,学校响应国家建设大西北的号召,历经西迁、两地办学、独立办学等变迁,为构建新中国的高等教育体系,促进社会主义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六、七十年代,学校先后归属国防科工委和原六机部领导,积极投身国防科研和国防人才培养,为“两弹一星”和国防现代化做出了巨大贡献。
改革开放特别是直属教育部领导以来,学校以“敢为天下先”的精神,大胆推进改革:率先组成教授代表团访问美国,率先实行校内管理体制改革,率先接受海外友人巨资捐赠等,有力地推动了学校的教学科研改革。1984年,邓小平同志亲切接见了学校主要领导和师生代表,对上海交通大学的改革给予了充分肯定。在国家和上海市的大力支持下,学校以“上水平、创一流”为目标,以学科建设为龙头,先后恢复和兴建了理科、管理学科、生命学科、法学和人文学科,1999年原上海农学院并入,2005年与原上海第二医科大学强强合并。至此,学校完成了综合性大学的学科布局。近年来,通过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的建设,学校高层次人才日渐汇聚,科研实力快速提升,实现了向研究型大学的转变。与此同时,学校通过与美国密西根大学等世界一流大学的合作办学,实施国际化战略取得重要突破。1985年开始闵行校区建设,历经20年,已基本建设成设施完善,环境优美的现代化大学校园,并完成了办学重心向闵行校区的转移。通过这一系列的改革和建设,学校的各项办学指标大幅度上升,实现了跨越式发展,整体实力显著增强,为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交通大学始终把人才培养作为办学的根本任务。一百多年来,学校为国家和社会培养了20余万各类优秀人才,包括一批杰出的政治家、科学家、社会活动家、实业家、工程技术专家和医学专家,如江泽民、陆定一、丁关根、汪道涵、钱学森、吴文俊、张光斗、邹韬奋、黄炎培、邵力子、蔡锷、王安、陈敏章、陈竺等。在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中,有200余位交大校友;在国家23位“两弹一星”功臣中,有6位交大校友。交大毕业生创造了中国近现代发展史上的诸多“第一”:中国最早的内燃机、最早的电机、最早的中文打字机等。新中国第一艘万吨轮、第一艘核潜艇、第一艘气垫船、第一艘水翼艇、自主设计的第一代战斗机、第一枚运载火箭、第一颗人造卫星、第一例心脏二尖瓣分离术、第一例成功移植同种原位肝手术、第一例成功抢救大面积烧伤病人手术等,都凝聚着交大师生和校友的心血智慧。改革开放以来,一批年轻的校友已在世界各地、各行各业崭露头角。
学校现有21个学院/直属系(另有成人教育学院、网络教育学院、技术学院和国际教育学院),全日制本科生19596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9173人,博士研究生4629人;有专任教师2978名,其中教授722名;中国科学院院士15名,中国工程院院士18名,“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和讲座教授51名,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46名,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规划(973计划)首席科学家11名。
学校现有一级学科博士点22个,二级学科博士点143个,覆盖理、工、医、管、法、经、农、文等8个学科门类;一级学科硕士点41个,二级学科硕士点232个,涵盖全部12个学科门类;49个国家重点学科点,9个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19个上海市重点学科;1个国家实验室(筹),6个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国防重点实验室和1个国防重点学科实验室,13个部门重点实验室,21个上海市重点实验室,4个国家工程研究中心,3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1个上海市工程技术中心,2个国家“863”高技术网点开放实验室。2005年申请发明专利1049项,发表国际国内论文13381篇,其中,SCI收录论文2169篇,EI收录论文2951篇;2006年科研经费达11.84亿元。2004~2006年,获得国家级科技奖15项,其中作为第一完成单位获得9项。
学校现有本科专业65个,涵盖经济学、法学、文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和管理学等8个学科门类的36个二级类;拥有工科物理、工科数学和电工电子等3个国家工科基础课程教学基地,生命科学和集成电路等2个国家人才培养基地和教育部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上海市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有国家级教学名师奖获得者5人,上海市教学名师奖获得者23人;有国家级精品课程22门,上海市精品课程78门;2001年和2005年,作为第一完成单位,共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20项、上海市教学成果奖97项。2003~2006年,共有544人次的本科生获得国际级各类奖励48项、国家级各类奖励165项。
上海交通大学深厚的办学传统,奋发图强的发展历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取得的巨大成就,为国内外所瞩目。这所百年学府正乘风扬帆,朝着“综合性、研究型、国际化”的世界一流大学目标奋进。
批次 | 专业 |
第一批 |
自动化
能源与动力工程
机械工程
环境科学与工程
材料科学与工程 |
第三批 |
医学检验技术
统计学
天文学
食品科学与工程
人工智能
经济学
交通运输
建筑学
汉语言文学
海洋科学
风景园林
儿科学
电子与计算机工程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批次 | 专业 |
第一批 |
工业设计 |
第三批 |
日语
动物科学 |
上海交通大学2024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本科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我校全称为上海交通大学,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直属,教育部和上海市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地址为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号,邮编200240。
第三条上海交通大学本科招生采用上海交通大学和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两个招生单位,分别编制计划和录取。本科学历、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均为上海交通大学,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对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五条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
第六条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委员会充分发挥在民主管理和监督方面的作用。
第七条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授权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医学院招生的有关事务。
第八条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与录取
第九条上海交通大学按照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根据各省(区、市)考生数量和生源质量、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趋势、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去向、本校各专业的人才培养需要、考生对各专业的认可度、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确定分省计划及各专业(专业组)的选考科目要求,报教育部备案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上海交通大学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的使用坚持质量优先、统筹安排、集体决策的原则。
第十条上海交通大学根据各省(区、市)的生源情况和招生计划确定调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5%。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20%。上海交通大学在内蒙古自治区按分数优先原则(分数清)进行录取。上海交通大学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投档录取。
第十一条上海交通大学在提档时原则上认可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经上海交通大学认定的各特殊类型招生资格候选人,按照公示的优惠政策进行录取,高考改革省市考生需符合我校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二条上海交通大学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择优录取,不设分数级差。进档考生中,投档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者。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数学、外语、语文。上海交通大学在专业录取中认可经教育部备案的各省(区、市)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且分值不超过20分。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上海交通大学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2024年我校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生物医学科学、工程力学、船舶与海洋工程等七个学科将开展“强基计划”招生,为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培养拔尖创新人才。我校致远荣誉计划理科所属方向(数学、物理学、天文学、化学、生命科学、计算机科学(ACM班、约翰.霍普克罗夫特班)、生物医学科学)继续在新生中进行招生,学生录取后学籍由原专业转入致远荣誉计划相关专业,同时将在工科专业中开展工科荣誉计划(不改变学籍)。2024年人工智能学院将在新生中进行招生。2024年我校部分专业继续开展双学士学位复合型人才培养试点,本科毕业并达到学士学位要求的,可授予双学士学位。双学士学位发放一本学位证书,所授两个学位在证书中予以注明。
第十四条上海交大密西根学院所属专业、巴黎卓越工程师学院所属专业、临床医学五年制(英语班)与护理学专业,仅录取填报其专业志愿的考生。
第十五条上海交通大学及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录取的新生(除特别说明限制的招生类型、专业外),可在进校后第一年、第二年或者第三年根据相关规定申请转专业(具体细则以教务管理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六条上海交通大学全部专业均无男女比例要求。高考无外语语种限制,但学生入校后,除巴黎卓越工程师学院所属专业、日语、德语、临床医学八年制(法语班)、医学检验技术(法语班)等专业外,全部主修英语。
第十七条上海交通大学对保送生、强基计划、综合评价、高水平运动队、运动训练、艺术类、国家专项、高校专项、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少数民族预科、港澳台侨、六部委运动员等招生录取办法,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我校制订的相应招生简章执行。
第十八条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在录取中的要求详见《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招生实施细则》。
第十九条上海交通大学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医学院各专业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考生患有《指导意见》第一条中列出的六大类疾病及第二条列出的色盲、色弱者,不予录取。
第二十条上海交通大学在新生入校后,将统一进行新生复查工作。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上海交通大学按照国家规定和上海市物价局核准标准确定学费和住宿费标准:
1.学费
① 大部分本科专业:人民币6,500-7,400元/学年(不含②~⑦)。
② 软件工程专业三、四年级:人民币400元/学分。
③ 上海交大密西根学院所属专业:人民币75,000元/学年。
④ 巴黎卓越工程师学院所属专业:人民币65,000元/学年。
⑤ 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专业:人民币13,000元/学年。
⑥ 临床医学(法语班)专业:人民币10,000元/学年。
⑦ 临床医学五年制(英语班):人民币19,500元/学年。
⑧ 按平台、院(类)招生的学生分流后按照分流专业标准收费。
2.住宿费:人民币1,200元/学年。
具体以上海交通大学教育收费公示表为准。
第二十二条上海交通大学设有各类奖助学金,并提供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渠道,切实履行“不让一名学生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的庄严承诺。
第二十三条咨询和联系
我校各院系及专业详情,可阅览学校主页http://www.sjtu.edu.cn
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号新行政B楼333室
邮编:200240
咨询热线:(021)34200000
传真:(021)34207255
招生网:http://admissions.sjtu.edu.cn/
电子信箱:zsb@sjtu.edu.cn
微信名:上交大
微信公众号:apply_SJTU
医学院招生办公室地址(重庆南路校区):上海市重庆南路227号
邮编:200025
电话:(021)63846590-776118
传真:(021)63853238
网址:http://www.shsmu.edu.cn/
微信名:交医招生
微信公众号:apply_SHSMU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招生监督举报电话:(021)34206217
第二十四条上海交通大学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由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时废止。
博世奖学金
4000元/人
机动学院2个名额、电信学院3个名额、经管学院1个名额、外语学院英语专业1个名额,参与校级、全国性研究课题、科研项目或专业比赛和经济困难同学优先考虑
杨槱院士奖学金
1000元/人
船建学院学生
华为奖学金
5000元/人
电信学院本科三年级,德、智、体全面发展,品学兼优的本科生
方铿奖励基金
10000元/人
1.新评申请人应为本科一年级新生;
2.由南通市小海中学考入我校申请人优先,若当年名额未满,则在南通市其他中学考入的申请人中遴选;
3.参加续评的申请人要求无不及格科目;
4.请申请时在社会活动一栏写明是南通小海中学毕业学生还是南通籍学生。
凯原励志奖学金
12500元/人
品学兼优的贫困学生(法学院、致远学院除外)
立天唐人奖学金(一等奖)
10000元/人
品学兼优的学生
立天唐人奖学金(二等奖)
5000元/人
品学兼优的学生
SMC奖学金
3000元/人
理工科机电及自动控制类相关专业(机动学院除外)
潘文渊奖学金
4000元/人
电信学院学生,成绩排名应为专业前25%。
董氏东方奖学金
6000元/人
船建学院8人、电信学院11人、环境工程1人、经管学院9人
金龙鱼奖学金
10000元/人
1.本科二、三、四年级学生;
2.申请人应来自机动学院、电信学院、材料学院、化工学院、环境学院、生命学院、农生学院及经管学院;
3.申请人需满足专业排名前10%,单科成绩不及格不予参评。
杨裕球奖学金
4000元/人
船建学院学生
仲利国际奖学金
5000元/人
1.申请人应来自经管学院本科二、三、四年级;
2.专业排名应为前20%;
3.参加校、院系文体和公益活动、参加社会实践和调研、有金融行业实习经历者优先考虑;
4.家庭经济贫困者优先考虑。
光华奖学金
2200元/人
申请人应来自船建学院、机动学院、电信学院、材料学院、物理系、数学系、化工学院、环境学院、生命学院、农生学院、医学院、药学院、人文学院、经管学院、法学院、国务学院、媒设学院、外语学院及密西根学院。
亿利达刘永龄奖学金
5000元/人
机动学院、电信学院、材料学院或化工学院学生
三星奖学金
7000元/人
1.申请人应为本科三年级
2.名额分配:机动学院1人、电信学院电子工程1人、信息通信1人、电气工程1人、计算机1人、自动化1人、半导体2人、材料学院1人、物理系1人、数学系1人、化工学院2人、经管学院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