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咨询: 400-012-3517 |
邮箱地址: zsb@ruc.edu.cn |
联系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 |
官网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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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ru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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隶属于: 教育部 |
重点学科: 16个 |
硕士点: 37 |
博士点: 22 |
院士人数: 4人 学生人数: 2万~3万人 |
占地面积: 7500 亩 |
创建时间: 1937年 |
国家学科: 20 个
国家实验室:20 个 |
中国人民大学是一所以人文社会科学为主,兼有部分理工学科的综合性研究型全国重点大学。学校的前身是1937年诞生于抗日战争烽火中的陕北公学,以及后来的华北联合大学、北方大学和华北大学。1950年10月3日,以华北大学为基础的中国人民大学正式成立,成为新中国创办的第一所新型大学。著名教育家吴玉章、成仿吾、袁宝华、黄达、李文海先后担任校长。现任校长为纪宝成教授,党委书记为程天权教授。自成立之日起,中国人民 大学广大师生发扬“始终奋进在时代前列”的优良传统,与党和国家同呼吸、共命运,勤俭办学,艰苦奋斗,积极探索,求真务实,使学校成为我国人文科学、社会科学、管理科学教育研究的重要基地,为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传播和普及,为我国哲学社会科学的发展和繁荣,为我国社会主义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的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被誉为“我国人文社会科学高等教育领域的一面旗帜”。
学校目前已经形成以本科教育为基础、研究生教育为重点,辅以成人高等教育、网络教育的全方位、多层次的办学格局和体系,尤其在人文科学、社会科学、管理科学领域具有突出的整体优势。现设有研究生院、23个学院、21个科研机构和14个博士后流动站,另设有继续教育学院、培训学院及深圳研究院;拥有6个国家文科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居全国高校第一;拥有13个国家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名列全国高校第一;拥有全国重点学科25个,总数居全国高校第五,其中社会科学居全国高校第一。在连续六届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评选中,中国人民大学获选16篇,在人文社科领域位居全国高校第一。学校现设有学士学位专业60个,第二学士学位专业8个,硕士学位学科点128个(包括自主设置的27个硕士点),博士学位学科点87个(包括自主设置的21个博士点),一级授权学科11个,成人教育专科专业9个,本科专业11个。在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高等学校与科研院所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评估所组织的全国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学科评估中,学校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法学、社会学、新闻传播学等5个一级学科整体水平排名全国第一,总数位居全国高校第三位,政治学、农林经济管理、历史学、工商管理也取得了较好的名次,充分展示了学校雄厚的学科发展实力。
中国人民大学师资力量雄厚,已故老一辈著名学者吴玉章、成仿吾、范文澜、艾思奇、何思敬、何干之、何洛、胡华、尚钺、吴景超、李景汉、安岗、石峻、缪朗山、李秀林、徐禾、塞风、许孟雄、孟氧、佟柔、戴世光、刘铮、查瑞传、苗力田等为学校的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学校目前拥有一大批在国内外具有重要影响的著名学者和学术带头人,形成了一支学历层次高、专业结构好、科研能力强、年龄梯度合理的教学与科研队伍。现有专任教师1580人,其中,教授476人、副教授581人。博士生导师474人。此外,还有193位学术造诣精深的国外学者和930位国内各界知名人士担任(或曾担任)学校的名誉教授、客座教授和兼职教授。拥有14名第五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委员和学科评议组成员,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122人,有24人入选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跨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工程”,11人荣获教育部“高校青年教师奖”,50人入选北京市“新世纪社科理论人才百人工程”,4人入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各项所占总数比例均在全国高校名列前茅。学校有19位教授入选“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与建设工程”课题组首席专家或主要成员,成为全国入选人数最多的高校;有13名教授入选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其中黄达教授担任委员会顾问),人数居全国高校前列。
中国人民大学以“国民表率、社会栋梁”为人才培养目标,充分发挥人文社会科学学科在全国高校数量最多、门类最全、综合水平最高的优势,积极为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高层次的理论型、应用型、管理型人才。从陕北公学至今,学校一共培养了18万名各类高级专门人才,包括许多著名的经济学家、管理学家、政治学家、法学家、企业家、哲学家、教育学家、历史学家、文学家、各级党和政府高级领导干部以及新闻、法律、文学艺术工作者和其他优秀人才,为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事业作出了重要贡献。 学校目前共有普通本科生、研究生在校生18998人,其中本科生9571人,研究生9427人(含研究生单证教育的学生(MBA、MPA、法律硕士)),研究生与本科生的比例接近1:1,是全国高校中这一比例最高的研究型大学之一;有成人教育本专科在册生8千多人,其中75%以上是本科生,网络教育在册生近4万人;目前在校学习的外国留学生1165人。
作为我国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重要基地,中国人民大学积极面向现代化建设的主战场,研究重大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问题,充分发挥高校“思想库”、“智囊团”的作用,为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了强大的理论保证和有力的智力支持。“九五”期间,学校共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118项,在全国高校名列前茅。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37项,承担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项目175项,均居全国高校第一位;承担北京市科研项目数位居北京市高校第一位;2000-2004年,中国人民大学共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北京市社科规划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规划项目等各级各类项目1800余项,获得经费1.5亿元,立项数和经费数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均居全国高校第一位;在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79项重大课题攻关项目中,学校共承担12项,居全国高校第一位。
毛泽东、刘少奇、邓小平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生前对中国人民大学十分关心并寄予厚望。党的三代领导集体对中国人民大学的建设也极为关心。江泽民同志曾先后两次为中国人民大学题词,殷切希望中国人民大学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努力培养跨世纪优秀人才。2002年4月28日,江泽民同志亲临学校考察并发表重要讲话,衷心祝愿中国人民大学“在新世纪创造新的成就,为祖国、为人民、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成为以人文社会科学为主的世界知名的一流大学”。
目前,中国人民大学全校师生员工正高举“发展是硬道理”的旗帜,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全力推进建设人民满意、世界一流大学的宏伟历史进程。
批次 | 专业 |
第一批 |
中国共产党历史
政治学与行政学
哲学
新闻学
统计学
数学与应用数学
社会学
农林经济管理
马克思主义理论
历史学
经济学
金融学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会计学
行政管理
汉语言文学
国民经济管理
工商管理
法学
档案学
传播学
财政学 |
第三批 |
应用心理学
信息安全
外交学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日语
贸易经济
劳动经济学
考古学
化学
汉语言
国际新闻与传播
广告学
保险学
资源与环境经济学 |
批次 | 专业 |
第一批 |
英语
土地资源管理
伦理学
国际政治
国际经济与贸易 |
第二批 |
宗教学
公共事业管理 |
第三批 |
政治学
音乐表演
西班牙语
视觉传达设计
世界史
软件工程
管理科学
法语
俄语
德语 |
中国人民大学本科招生章程(2024年实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和《中国人民大学章程》,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我校全称为中国人民大学,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直属的综合性、研究型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邮编100872。
第三条我校中法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由我校与法国索邦大学、保罗瓦莱里大学、KEDGE商学院共建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是隶属于我校的非独立法人办学单位,按照单独学校代码(中国人民大学苏州校区)招生,办学地点在我校苏州校区,地址为江苏省苏州市仁爱路158号,邮编215123。
第四条我校凭借鲜明独特的专业优势、雄厚的教学科研实力,培养包括普通本科生、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及各层次的国际学生等在内的各类人才。校本部和中法学院培养的本科生,毕业时所颁发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均为中国人民大学,证书种类均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第五条我校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劳各方面素质,择优选拔人才。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本科生招生工作小组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机构;招生就业处为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的执行机构;本科生招生工作委员会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的本科生招生咨询机构。
第七条本科生招生工作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和第三方多重监督机制,在教育部、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下开展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按照教育部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和管理工作要求,我校以服务国家发展、突出优势特色、与人才需求联动为原则,安排招生来源计划。
第九条我校本科生招生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含各招生专业或专业类选考科目和报考要求),由各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我校根据在各省(区、市)的招生计划和生源分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不超过120%,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不超过105%。
第十一条我校预留少量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线上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
第十二条预留计划使用时,坚持规范有序、质量优先的原则。
第四章
招生类型及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我校普通本科层次的招生包括普通本科生和其他类型招生。其他类型包括强基计划、国家专项、高校专项计划(新路引航专项计划)、民委专项、外语类保送生、艺术类、内地西藏高中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毕业生计划、新疆协作计划(民考汉)、港澳台侨生等。其中,报考强基计划、高校专项计划(新路引航专项计划)、外语类保送生、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澳门保送生、台湾高中毕业生等招生类型的考生需根据招生简章要求,参加我校组织的校考测试。
第十四条投档时,在安排分省(区、市)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中,对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政策性加分,我校认可考生其中最高一项加分,且最高不超过20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适用于强基计划招生。
第十五条对于符合我校录取标准的考生,我校按照投档成绩排队顺序进行录取。高考改革省份投档考生须满足我校选考科目要求。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区、市)确定的平行志愿同分排序细则进行录取;同分排序后仍完全相同的,我校将使用预留计划录取。
第十六条确定录取专业时,不设置分数级差。考生分科类(或选考科目或首选科目组)按投档成绩排队,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区、市)确定的平行志愿同分排序细则录取。
第十七条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八条我校在内蒙古自治区采取分数清的录取规则。
第十九条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二十条我校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艺术类绘画、设计学类专业要求非色盲。
第二十一条我校英语、俄语、日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专业只招收全国统一高考科目中外语为英语语种的考生;法语(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招收英语或法语语种的考生。
第二十二条报考外语类专业的考生,如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外语口试,考生须参加口试且成绩合格。外语类保送生无此项要求。
第二十三条各类型招生录取办法,按照教育部等国家相关部门的规定、我校本年度相关类型招生简章及合格生公示等规定执行。内地西藏高中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毕业生计划、新疆协作计划(民考汉)及国家民委专项计划的编报及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民族教育司领导下进行。
第二十四条我校艺术类在各省份艺术类平行志愿投档批次,按照分省分专业分科类招生计划进行择优录取。此外,我校绘画专业要求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须达到所在省份艺术类录取控制线,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成绩达到省级统考合格线且总分不低于满分的85%;设计学类专业要求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须达到生源所在省份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为不低于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成绩达到省级统考合格线且总分不低于满分的80%。
第二十五条我校提前批外语类专业(不含国家专项及安排在提前批录取的其他类型招生项目)及中法学院各专业录取的新生,入学后转专业范围限定为招生专业所在学院。我校提前批马克思主义理论和中国共产党历史专业录取的新生,入学后转专业范围限定为上述两个专业。
第二十六条新生入学后,我校统一组织实施新生复查。对于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中国人民大学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管理办法(试行)》(2022—2023学年校办字28号)进行处理。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七条学费标准:外语类专业每学年6000元,艺术类专业每学年10000元,中法学院相关专业为每学年70000元,其他专业均为每学年5000元。住宿费标准:根据住宿条件的不同收取不同标准的住宿费用,一般为每学年650~1200元;中法学院学生住宿费在国内期间为每学年2200元,在法国期间按照法方高校标准执行。如遇国家或上级调整本年度相关收费标准,我校将按照新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我校学生资助工作坚持“全方位关心、多元化资助、分层次实施、保重点对象”的工作思路,工作中助困与育人相结合,不断创新丰富资助工作形式,拓展资助渠道,整合资助资源,确保资助标准和资助对象精准,为学生的成长成才提供全面保障。电子邮箱:zizhuban@ruc.edu.cn。
第二十九条阳光招生咨询热线:400-0123-517,纪检监察机构监督电话:010-62513046,阳光招生信息平台网址:https://rdzs.ruc.edu.cn,电子信箱:zsb@ruc.edu.cn。各省(区、市)招生组联系方式详见阳光招生信息平台。
附则
第三十条本章程通过我校阳光招生信息平台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类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三十一条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解释权属于中国人民大学招生就业处。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人民大学校长特别奖学金
5000
二年级及以上的全日制本科生
第四条申请校长特别奖学金基本条件:
1、受奖励的学生应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政策,爱国爱校,守法诚信,品行端正。
2、违反国家法律,受到司法或行政处罚,或者受到党纪、团纪和学校行政处分的,不得参加当年度评定。
第五条申请校长特别奖学金必备条件:
1、为学校赢得社会赞誉、树立良好形象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2、为学校发展建设做出突出贡献;
3、在思想道德建设方面成为全国模范;
4、在其他方面为学校争得特别荣誉。
吴玉章奖学金
8000
1、道德品质优良,模范地遵守和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 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为人和善、忠诚勤勉、朴实友爱;
2、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并善于学习,学分绩名列班级前10%, 有较强的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在科研上有所成就, 本科生表现出一定的科研能力,研究生应在所学专业领域的核心期 刊发表一篇以上(含一篇)学术论文或有个人专著出版;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艺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良好的 心理素质;
4、积极参加社会工作,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参加社会、学 校组织的各项工作,并在工作中表现突出
科研创新奖学金
3000
参评科研创新奖学金的学生需符合以下条件(第1、2条满足一条即可,第3条所有申请者必须符合)。
1、对某一领域有较深入的研究,应在所学专业领域的核心期刊 发表过学术论文,其中本科生要求一篇以上(含一篇),研究生要求 两篇以上(含两篇);或有个人专著出版;
2、在全国性学术论文比赛或技术性比赛中获得第一名;
3、学术研究成果和创新水平有相关领域专家的鉴定意见。
国学基础奖学金
2000
国学专业的本科学生以及从国学专业本科连读上来的研究生。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高 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道德品质优良。
2、参评年度未受到党团纪处分或学校行政处分,未出现无故不 缴纳学费或注册的情况,未有成绩不合格。
爱心奖学金
200
国家奖学金
8000
国家励志奖学金
5000
港澳侨学生奖学金
3000-9000
台湾学生奖学金
3000-9000
蒋震奖学金
10000元/人/年
1、即将入读中国人民大学在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一年级或升读二年级;
2、在学成绩优异;
3、诚实守信、勤奋上进、品行端正、关爱社会;
4、没有任何违反法律和校规的行为。
三星奖学金
5000元/人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举止文明;
2、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善于钻研;
3、学科知识扎实、实践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竞争意识;
4、本科生在评定年度的必修课和必选课所获得的平均学分绩应在班级或年级专业排序的前5%;研究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
5、参评该奖项的学生还应该在社会工作和实践服务中表现突出。
丰田奖学金
5000
农业银行励志成长奖学金
5000元/人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勤奋好学,自强不息,品学兼优,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2、在评奖年度无任何违纪违法行为,未受到学校处分;
3、在评奖年度所修课程无不及格,必修课平均成绩在班级排名前30%以内;
4、同等条件下,具有农村经济金融研究成果并公开出版或发表的学生优先。
中国石油奖学金
4000
1、品学兼优、有较强组织和管理能力、有奉献精神。
2、在发明创造、科技实践、科学研究等方面有突出成绩的学生优先考虑。
3、品行端正,具有社会主义荣辱观,能坚持“八荣八耻”。
4、成绩优异,各方面表现突出。
费孝通奖学金
5000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中华民族;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学习刻苦,专业成绩优秀;
4、英语功底扎实,水平较高;
5、综合素质较高,热心班级政务和公益活动,有较强的社会活动能力;
6、在满足以上条件的前提下,优先考虑来自贫困家庭或将来有望进入国内外大学继续深造的学生。
三井住友奖学金
500美元
1、申请者应品学兼优、英文水平较高。
2、申请人须能如实填写“三井住友银行全球基金会奖学金申请表”,并提供申请表中要求的其他材料,如资金需求陈述(Anexplanationofyourfinancialneed)、大学成绩单(英文,到目前为止)、300字以内的一篇英文短文陈述申请人的业余爱好、300字以内的一篇英文短文陈述申请人选择所学专业的理由等;
海航慈航精英学子奖学金
10000
(一)基本条件(必须具备以下全部条件)
1.大学本科三年级学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信用记录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院系排名前20%;
6.无犯罪记录,无参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记录,无参加暴乱记录;
7.具有创新意识,积极参与创新实践;
8.认同海航和慈航企业文化,对集团发展情况有基本的了解。
(二)必备条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在国内外核心刊物发表论文;
2.获得国际大赛前三名(前三等奖);
3.获得国际组织、机构奖励;
4.获得国家级奖励;
5.获得国家大赛前三名(前三等奖);
6.获得省部级大赛前两名(前二等奖);
7.研究成果获得国家、国际专利;
8.出版专业学术书籍,出版文学书籍;
9.在国内外国家级媒体发表文章(非新闻专业实习文稿);
10.先进事迹被全国性媒体广泛报道。
恒生银行奖学金
4000元/人
1、学习成绩优异;
2、综合排名为所属专业或班级前10名(包括学习成绩、社会服务及教授之评价);
3、积极参加课外活动及社会服务活动;
4、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优先考虑;
5、参评学生需获所属学院及校级评审委员会推荐,恒生银行作最后确认;
香港信善奖学金
3000
1、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2、奖学金候选人应具有自强自立的精神,能正确使用所获奖励。
3、学习成绩应符合“中国人民大学学习优秀奖学金”的条件。
4、社会工作积极,科研成果突出。
华为奖学金
5000
1、符合中国人民大学学习优秀奖学金的标准
2、申请者需学习刻苦,肯于钻研。
新华都奖学金
3000
国家助学金
1000-3000
曾宪梓优秀大学生奖学金
3600
雁行人大助学金
3200
香港信善助学金
2000-3000
中海油助学金
3000
友邦助学金
3000
新长城自强助学金
1840-2000元
立邦助学金
3000
基础学科奖学金一等
800元/人
全校文、史、哲、中共党史专业范围内的 本科生,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及华侨学生,不包括留学生。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高 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道德品质优良。
2、参评年度未受到党团纪处分或学校行政处分,未出现无故不 缴纳学费或注册的情况,未有成绩不合格。
3、参评基础学科一等奖学金的学生需学习成绩优异,学分绩排 名班级前3%。
基础学科奖学金二等
500元/人
本科一年级学生。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高 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道德品质优良。
2、参评年度未受到党团纪处分或学校行政处分,未出现无故不 缴纳学费或注册的情况,未有成绩不合格。
3、参评基础学科一等奖学金的学生需学习成绩优异,学分绩排 名班级前3%。
优秀班干部奖学金一等
1000元/人
中国人民大学二年级及以上的全日制本科生、第二学士学位生,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及华侨学生。
1、认真负责,关心班级或学生组织的建设,主动为同学服务, 赢得周围同学的信任,在同学中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工作成绩显著。
2、参评年度未受到党团纪处分或学校行政处分,未出现无故不 缴纳学费或注册的情况,未有成绩不合格。
3、参评学生应在参评年度在本科班党、团支部担任委员工作, 或在班级担任班委会委员工作,并且担任以上工作时间半年以上, 工作态度端正,作风踏实严谨,得到党团学生支部和班级同学认可。
4、该奖项不能与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奖 学金同时兼得。
优秀班干部奖学金二等
800元/人
中国人民大学二年级及以上的全日制本科生、第二学士学位生,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及华侨学生。
1、认真负责,关心班级或学生组织的建设,主动为同学服务, 赢得周围同学的信任,在同学中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工作成绩显著。
2、参评年度未受到党团纪处分或学校行政处分,未出现无故不 缴纳学费或注册的情况,未有成绩不合格。
3、参评学生应在参评年度在本科班党、团支部担任委员工作, 或在班级担任班委会委员工作,并且担任以上工作时间半年以上, 工作态度端正,作风踏实严谨,得到党团学生支部和班级同学认可。
4、该奖项不能与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奖 学金同时兼得。
优秀班干部奖学金三等
500元/人
中国人民大学二年级及以上的全日制本科生、第二学士学位生,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及华侨学生。
1、认真负责,关心班级或学生组织的建设,主动为同学服务, 赢得周围同学的信任,在同学中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工作成绩显著。
2、参评年度未受到党团纪处分或学校行政处分,未出现无故不 缴纳学费或注册的情况,未有成绩不合格。
3、参评学生应在参评年度在本科班党、团支部担任委员工作, 或在班级担任班委会委员工作,并且担任以上工作时间半年以上, 工作态度端正,作风踏实严谨,得到党团学生支部和班级同学认可。
4、该奖项不能与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奖 学金同时兼得。
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一等
1000元/人
全校范围内二年级及以上的全日制本科生、 第二学士学位生、硕士生和博士生,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及华侨学生。
1、工作认真负责,关心班级或学生组织的建设,主动为同学服 务,赢得周围同学的信任,在同学中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工作成绩 显著。
2、参评年度未受到党团纪处分或学校行政处分,未出现无故不 缴纳学费或注册的情况,未有成绩不合格。
3、参评学生应在学校各级党、团支部担任委员,或在校广播台 担任职务,或在各级学生会、研究生会、社团、协会担任职务,或 在班级担任班委会委员工作,并且担任以上工作的时间半年以上。
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二等
800元/人
全校范围内二年级及以上的全日制本科生、 第二学士学位生、硕士生和博士生,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及华侨学生。
1、工作认真负责,关心班级或学生组织的建设,主动为同学服 务,赢得周围同学的信任,在同学中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工作成绩 显著。
2、参评年度未受到党团纪处分或学校行政处分,未出现无故不 缴纳学费或注册的情况,未有成绩不合格。
3、参评学生应在学校各级党、团支部担任委员,或在校广播台 担任职务,或在各级学生会、研究生会、社团、协会担任职务,或 在班级担任班委会委员工作,并且担任以上工作的时间半年以上。
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三等
500元/人
全校范围内二年级及以上的全日制本科生、 第二学士学位生、硕士生和博士生,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及华侨学生。
1、工作认真负责,关心班级或学生组织的建设,主动为同学服 务,赢得周围同学的信任,在同学中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工作成绩 显著。
2、参评年度未受到党团纪处分或学校行政处分,未出现无故不 缴纳学费或注册的情况,未有成绩不合格。
3、参评学生应在学校各级党、团支部担任委员,或在校广播台 担任职务,或在各级学生会、研究生会、社团、协会担任职务,或 在班级担任班委会委员工作,并且担任以上工作的时间半年以上。
文体优秀奖学金一等
800元/人
按可参评人数的1.5%评选,各学院、校团委和体育部各评选0.5%。全校范围内二年级及以上的全日制本科生、 第二学士学位生、硕士生和博士生,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及华侨学生。
1、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 道德品质优良。
2、参评年度未出现无故不缴纳学费或注册的情况,未有成绩不 合格。
3、参评文体优秀特等奖学金的学生应在代表学校参加全国及以 上的文体比赛活动中取得第一名或一等奖,或为连续二年以上获得 文体优秀一等奖学金者;
4、参评文体优秀一等奖学金的学生应在代表学校参加省部级以 上文体比赛或文体活动中获得前三名,或为学校文体工作做出较大 贡献;
5、参评文体优秀二等奖学金的学生应在参与校园文体活动比赛中表现突出,或在校园文体活动建设和开展中发挥了重大作用。
文体优秀奖学金二等
500元/人
按可参评人数的1.5%评选,各学院、校团委和体育部各评选0.5%。全校范围内二年级及以上的全日制本科生、 第二学士学位生、硕士生和博士生,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及华侨学生。 1、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 道德品质优良。 2、参评年度未出现无故不缴纳学费或注册的情况,未有成绩不 合格。 3、参评文体优秀特等奖学金的学生应在代表学校参加全国及以 上的文体比赛活动中取得第一名或一等奖,或为连续二年以上获得 文体优秀一等奖学金者; 4、参评文体优秀一等奖学金的学生应在代表学校参加省部级以 上文体比赛或文体活动中获得前三名,或为学校文体工作做出较大 贡献; 5、参评文体优秀二等奖学金的学生应在参与校园文体活动比赛中表现突出,或在校园文体活动建设和开展中发挥了重大作用。
文体优秀奖学金特等
2000元/人
按可参评人数的1.5%评选,各学院、校团委和体育部各评选0.5%。全校范围内二年级及以上的全日制本科生、 第二学士学位生、硕士生和博士生,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及华侨学生。 1、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 道德品质优良。 2、参评年度未出现无故不缴纳学费或注册的情况,未有成绩不 合格。 3、参评文体优秀特等奖学金的学生应在代表学校参加全国及以 上的文体比赛活动中取得第一名或一等奖,或为连续二年以上获得 文体优秀一等奖学金者; 4、参评文体优秀一等奖学金的学生应在代表学校参加省部级以 上文体比赛或文体活动中获得前三名,或为学校文体工作做出较大 贡献; 5、参评文体优秀二等奖学金的学生应在参与校园文体活动比赛中表现突出,或在校园文体活动建设和开展中发挥了重大作用。
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奖学金一等
400元/人
按可参评人数的10%评选,其 中院(系)使用6%,校团委使用4%。设立一等、二等2个等级,各等级人数比例为3: 7。
1、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 道德品质优良。
2、参评年度未出现无故不缴纳学费或注册的情况,未有成绩不 合格。
3、如加入学校各级青年志愿者协会或相关组织,应积极参加活 动,表现突出;如未加入志愿者组织,但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社会 公益活动和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表现突出;
4、该奖学金不能与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兼得。
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奖学金二等
200元/人
按可参评人数的10%评选,其 中院(系)使用6%,校团委使用4%。设立一等、二等2个等级,各等级人数比例为3: 7。
1、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 道德品质优良。
2、参评年度未出现无故不缴纳学费或注册的情况,未有成绩不 合格。
3、如加入学校各级青年志愿者协会或相关组织,应积极参加活 动,表现突出;如未加入志愿者组织,但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社会 公益活动和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表现突出;
4、该奖学金不能与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兼得。
学习优秀奖学金特等
10000元/人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高 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道德品质优良。
2、参评年度未受到党团纪处分或学校行政处分,未出现无故不 缴纳学费或注册的情况。
3、评定年度的必修课和必选课所获得的平均学分绩在班级或年 级专业排序,前5%参评学习优秀一等奖,5% —15%参评学习优秀二 等奖,15% — 30%参评学习优秀三等奖。
4、特等奖只在毕业班中评选,奖励在大学期间学习成绩最优的学生。
学习优秀奖学金一等
3000元/人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高 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道德品质优良。
2、参评年度未受到党团纪处分或学校行政处分,未出现无故不 缴纳学费或注册的情况。
3、评定年度的必修课和必选课所获得的平均学分绩在班级或年 级专业排序,前5%参评学习优秀一等奖,5% —15%参评学习优秀二 等奖,15% — 30%参评学习优秀三等奖。
4、特等奖只在毕业班中评选,奖励在大学期间学习成绩最优的学生。
学习优秀奖学金二等
2000元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高 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道德品质优良。
2、参评年度未受到党团纪处分或学校行政处分,未出现无故不 缴纳学费或注册的情况。
3、评定年度的必修课和必选课所获得的平均学分绩在班级或年 级专业排序,前5%参评学习优秀一等奖,5% —15%参评学习优秀二 等奖,15% — 30%参评学习优秀三等奖。
4、特等奖只在毕业班中评选,奖励在大学期间学习成绩最优的学生。
学习优秀奖学金三等
1000元/人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高 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道德品质优良。
2、参评年度未受到党团纪处分或学校行政处分,未出现无故不 缴纳学费或注册的情况。
3、评定年度的必修课和必选课所获得的平均学分绩在班级或年 级专业排序,前5%参评学习优秀一等奖,5% —15%参评学习优秀二 等奖,15% — 30%参评学习优秀三等奖。
4、特等奖只在毕业班中评选,奖励在大学期间学习成绩最优的学生。
东方毅奖学金一等
3000元/人
1、政治思想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立志奉献中国特色 社会主义事业。
2、德行一致,诚实守信,关爱他人。
3、自觉的把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勤奋学习、勇于创新,成绩优 良,科研成果丰硕,善于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
东方毅奖学金二等
2000元/人
1、政治思想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立志奉献中国特色 社会主义事业。
2、德行一致,诚实守信,关爱他人。
3、自觉的把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勤奋学习、勇于创新,成绩优 良,科研成果丰硕,善于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
光华奖学金
1000元/人
热爱祖国、热爱中华民族,立志振兴中华;
2、勤奋好学、努力创新、刻苦钻研、成绩优良;
3、有高水平的学术论文发表或科研成果有一定的创造性,或学 科竞赛及科技活动中成绩优异;
4、遵纪守法、品德高尚;
5、重视少数民族学生,其获奖比率,必须高于少数民族学生占全体学生的比率。
时尚奖学金一等
3000元/人
新闻专业二年级及以上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1、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刻苦,专业知识扎实,综合排名在专业排名前20%以内。
2、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精神,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与传媒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参加相关课题研究工作,并取得应用研究成果或专利发明的学生,在其他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3、实践能力强,在校期间参加科学技术活动或竞赛,并取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或竞赛名次。
4、关注平面媒体,热爱时尚类期刊行业。
时尚奖学金二等
2000元/人
1、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刻苦,专业知识扎实,综合排名在专业排名前20%以内。
2、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精神,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与传媒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参加相关课题研究工作,并取得应用研究成果或专利发明的学生,在其他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3、实践能力强,在校期间参加科学技术活动或竞赛,并取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或竞赛名次。
4、关注平面媒体,热爱时尚类期刊行业。
中国平安励志奖学金一等奖
5000元/人
(一)基本条件: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纪守法,勤奋好学,自强不息,品学兼优,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1、在评奖年度无必修课、限制性选修课重修,必修课平均学分绩在班内排名前30%以内;
2、取得英语四级或六级证书,或英语成绩排名在班级前30%。涉外专业、一等奖申报者,英语水平须达到班级排名前10%;
3、同等条件下,积极参加学校、学院和班级活动的学生优先。
4、在评奖年度无任何违纪违法行为,未有学校通报批评(含贷款欠息通报)和纪律处分记录;
5、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在公开发行的杂志、报刊发表过专业学术论文、调研报告或出版专著(含参编)的同学以及在其它方面有突出特长的学生优先;
(二)特别条件:
1、申请者需在评奖年度内,完成至少40小时的志愿者服务或社区服务,并提供相应证明。
中国平安励志奖学金二等奖
2000元/人
(一)基本条件: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纪守法,勤奋好学,自强不息,品学兼优,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1、在评奖年度无必修课、限制性选修课重修,必修课平均学分绩在班内排名前30%以内;
2、取得英语四级或六级证书,或英语成绩排名在班级前30%。涉外专业、一等奖申报者,英语水平须达到班级排名前10%;
3、同等条件下,积极参加学校、学院和班级活动的学生优先。
4、在评奖年度无任何违纪违法行为,未有学校通报批评(含贷款欠息通报)和纪律处分记录;
5、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在公开发行的杂志、报刊发表过专业学术论文、调研报告或出版专著(含参编)的同学以及在其它方面有突出特长的学生优先;
(二)特别条件:
1、申请者需在评奖年度内,完成至少40小时的志愿者服务或社区服务,并提供相应证明。
中国平安励志奖学金三等奖
1000元/人
(一)基本条件: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纪守法,勤奋好学,自强不息,品学兼优,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1、在评奖年度无必修课、限制性选修课重修,必修课平均学分绩在班内排名前30%以内;
2、取得英语四级或六级证书,或英语成绩排名在班级前30%。涉外专业、一等奖申报者,英语水平须达到班级排名前10%;
3、同等条件下,积极参加学校、学院和班级活动的学生优先。
4、在评奖年度无任何违纪违法行为,未有学校通报批评(含贷款欠息通报)和纪律处分记录;
5、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在公开发行的杂志、报刊发表过专业学术论文、调研报告或出版专著(含参编)的同学以及在其它方面有突出特长的学生优先;
(二)特别条件:
1、申请者需在评奖年度内,完成至少40小时的志愿者服务或社区服务,并提供相应证明。
宝钢奖学金
5000元/人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自觉执行法律和学校纪律,愿为祖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
2、本科生要求成绩优秀,学分绩位于班级前10%。积极参加社会和学校的各类工作,并在工作中表现出较强工作能力和创新能力;研究生要求能牢固掌握理论知识、有优良学风,善于理论联系实际,将所学知识应用于实践,并产生积极效果;
3、通过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身体健康。
宝钢特等奖学金
10000元/人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自觉执行法律和学校纪律,愿为祖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
2、本科生要求成绩优秀,学分绩位于班级前10%。积极参加社会和学校的各类工作,并在工作中表现出较强工作能力和创新能力;研究生要求能牢固掌握理论知识、有优良学风,善于理论联系实际,将所学知识应用于实践,并产生积极效果;
3、通过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身体健康。
中国人民大学助学金
300-2000
河南超越助学金
6000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