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咨询: 028-87092355,028-87092897,028-8709291 |
邮箱地址: zhaoban@swufe.edu.cn |
联系地址: 光华校区:四川省成都市光华村街55号,柳林校区: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柳台大道555号 |
官网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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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swufe.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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隶属于: 教育部 |
重点学科: 4个 |
硕士点: 6 |
博士点: 7 |
院士人数: 暂无信息 学生人数: 2万~3万人 |
占地面积: 2300 亩 |
创建时间: 1925年 |
国家学科: 4 个
国家实验室:1 个 |
西南财经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国家重点大学,也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学校坐落在享有“天府之国”美誉的成都平原,由光华、柳林两个校区组成,总占地面积2300余亩。校园绿树成荫,环境优雅,是著名的“园林式院校”和“全国绿化模范单位”。
学校原名四川财经学院,是中国办学历史悠久的综合性财经大学之一。1952-1953年经两次全国高等院校院系调整,由西南地区17所财经院校、综合大学的财经系科 合并组成,荟萃了西南地区的财经教育专家和教授,我国著名经济学家彭迪先、陈豹隐、李孝同、梅远谋、刘洪康、杨佑之、汤象龙、刘诗白等在校任教。学校前身院校之一的上海光华大学成立于1925年,1938年内迁至杜甫草堂西侧兴办光华大学成都分部,故光华校区校址所在地得名“光华村”。2001年,学校在光华校区以西的柳林镇征地建设柳林校区,面向新世纪打造现代化大学校园,目前已完全实现了主校区的办学功能。学校建校初期由国家高教部和四川省主管,1980年起由中国人民银行主管,1985年更名为西南财经大学。1995年,学校进入国家“211工程”建设。2000年,学校以独立建制划转教育部直接管理。
回眸过去,筚路蓝缕,三次创业,玉汝于成。在长期的办学实践中,学校几代师生员工立志献身于教育事业,培育和弘扬“经世济民、孜孜以求”的西财精神,秉承“严谨、勤俭、求实、开拓”的校训,坚定“励精图强、团结拼搏、朝气蓬勃、争创一流”的大学信念,积极探索社会主义高等财经大学的办学规律,繁荣和发展财经科学,培养高素质经济、金融人才,努力为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已建设成为国家经济学、管理学高层次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国家和西部地区金融、经济、管理科学研究的重要基地及西部财经学科国际交流的中心。截至目前,有66项教学成果获国家级、省部级教学成果奖,35门课程列为国家级、省级精品课程。2004年,学校接受了教育部普通高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获得“优秀”,标志着学校人才培养质量达到国内高校先进行列。
学校长期坚持深化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按照“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监督”的原则,着力构建院校二级管理、校—院—系(所)三级架构的科学高效的社会主义现代大学管理制度,促进大学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和谐发展,激发基层教学科研组织的活力,充分调动教师致力于学科建设的积极性,形成以经济学和管理学学科为主体,金融学科为重点,多学科协调发展,形成经、管、法、文、理、工相结合的学科特色。学校拥有37个博士学位培养专业、67个硕士学位培养专业(含4个硕士专业学位),32个本科专业,设有27个学院(中心、部)等教学单位。拥有金融学、政治经济学、会计学和统计学等4个国家级重点学科;5个省级重点一级学科(包括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法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涵盖31个二级学科)和4个省级重点二级学科。有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和工商管理等3个博士学位授予权一级学科及6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并设有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和工商管理3个博士后流动站。
学校拥有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国家经济学基础人才培养基地、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和国家级社科研究基地,以及金融学、工商管理、会计学、财政学、统计学、财务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法学、英语等9个四川省本科人才培养基地。拥有西南地区首家工商管理硕士(MBA、EMBA)教育基地及全国首批注册会计师(CPA)培养基地,是会计硕士(MPAcc)、法律硕士(J.M)和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和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工作单位;2008年,成为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院校。设有“中国人民银行模拟银行实验中心”、“全国金融系统出国备选人员外语考试(BFT)培训中心”、“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西南财经大学出国培训中心”, 拥有省级重点实验室—“金融智能与金融工程实验室”和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经济管理实验教学中心”。并设有国家“211工程”专项建设的“金融科研实验中心”、“会计电算化”、“统计分析”等一批重点学科专业实验室。
学校坚持“学术兴校、科研强校”,充分发挥金融研究和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优势,着力研究国家金融、西部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形成了繁荣经济科学、服务金融事业、发展地方经济的研究特色。学校设有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金融研究中心”,以及宏观经济研究中心、中国西部经济研究中心等一批科研机构。改革开放以来,学校取得科研成果18000余项,完成了400余项国家和省(部)级重要研究课题,以及一批有重要影响的横向应用课题,获国家级、省(部)级科研成果奖近300项。教师及研究人员出版的成果多次荣获“五个一工程”奖等国家级、省部级奖项。《经济学家》杂志是全国社会科学优秀期刊,跻身国家新闻出版署“中国期刊方阵”和“双效期刊”,入选“教育部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名栏建设”。《财经科学》为全国经济类核心期刊。两刊连续三届均入选全国百强社科学报。
大师铸大学,大器方乃成。学校现有教职工1656人,其中教师1030人,有教授174人、副教授264人,博士生导师159人;还聘请了486位国内外经济学家、银行家、企业家为我校兼职教授和客座教授。教师中国家“教学名师”奖获得者2人,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35人,教育部“长江学者”讲座教授3人,教育部“优秀青年教师奖”获得者4人,人事部“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人选2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人选9人,霍英东优秀青年教师奖及资助计划获得者6人,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27人,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30人,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27人。学校坚持“引进为要、培养为重,凝聚为纲、创业为本”,加强人才资源开发,构建财经学科人才高地。采取超常规举措引进海外人才,学校领导多次率团赴海外招聘;截至目前,已引进全职海外博士55人、讲座教授23人、课程教授15人,开创了人才引进工作的新局面。成立了以海外引进人才为主体的“经济与管理研究院”;2007年起,特聘6名海外知名学者担任有关学院院长。推进传统人事管理向现代人力资源管理转变,着力加强对教师的培养和提高。
学校坚持“育人为本、理论为基、应用为重、创新为魂”的教育新理念,构建“立体化”实践性教学模式及“复合型财经人才培养项目”,为培养“厚基础、宽口径、高素质、创新型”复合人才,积极探索适应经济与社会发展的人才培养模式。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22819人,其中普通全日制本科生16451人;硕士研究生4920人,博士研究生990人。此外,还有一批国外留学生及港澳学生,以及成人教育学生万余人。建校以来,为国家输送各类毕业生13万余名,其中金融专业本科和研究生培养规模以及到金融部门就业的毕业生数量居全国高校前茅,被誉为“中国金融人才库”。各专业毕业生主要面向金融、保险、证券、工商企业、政府经济管理部门及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许多毕业生已锻炼成长为我国金融、经济部门和各行业的领导和业务骨干。一些学生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等国外著名机构任职和国外大学任教。
学校坚持兼容并包,兼收并蓄的学术方针,以广阔的胸襟,开放的眼界,广泛吸纳人类文明成果,先后与近30个国家和地区的50余家教育机构、知名大学、金融部门及知名企业建立了合作关系,积极拓展国际交流合作的途径和形式,加快了学校融入国际经济管理教育的步伐。学校举办的一年一度 “中国金融论坛”、“海峡两岸会计、统计、金融学术研讨会”等重要的大型学术会议,在国际国内产生了广泛影响。国际合作方面,与美国甲骨文公司合作的“金融服务中心”、与英国英杰华保险公司合作的“中国保险会计师培训中心”、与澳大利亚安盛?国卫集团公司合作的“中国保险中介人培训中心”、与日本精算师协会合作的“西南财经大学日本精算师资格考试中心”、与德国西门子公司合作的“西门子-SAP工商管理信息中心”和与美国纽约人寿国际公司合作的“纽约人寿国际公司-西南财经大学寿险管理(LOMA)考试中心”等多个专门教育机构。国内合作方面,与中国人民银行合作共建了“支付结算研究中心”、与华晨控股有限公司合作建立了“西南财经大学国际商学院”。太平洋保险(集团)有限公司、台湾光华教育基金会也在我校设立了“太平洋-光华保险教育基金”。
学校非常重视校园文化的构建和弘扬,结合学校设学光华、柳林的实际,汲取巴蜀文化精华,发扬开放包容的西财精神,形成了特色鲜明的校园文化体系。通过参与“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开展以“光华讲坛”为代表的系列高水平学术研讨等活动,不断提高青年学生的综合素质。近年来,我校学生先后多次荣获“外研社杯”全国英语辩论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全国研究生数学建模、美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德勤税务精英挑战赛、JESSUP国际法模拟法庭辩论赛、全国物流设计大赛等冠军或一等奖。学校高度重视党的建设和师生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1996年学校党委荣获中共中央组织部授予的“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1998年获中组部、中宣部、教育部党组授予的“1993-1998年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高等学校”荣誉称号。有3个班级获教育部、团中央授予的“全国先进班集体”称号,2个团总支获团中央“红旗团支部”称号。
西南财经大学具有良好的教学、科研支撑条件。学校拥有现代化的教学、科研、体育运动和后勤生活服务设施,教学场地充足、设施齐全,学生住宿条件好;学生食堂为四川省高校示范食堂。图书馆馆藏文献已达232万册(含电子图书),现拥有各类型及自建数据库近50个,生均图书馆面积在部属院校中排名第一,文献资源中心是西南最大的财经文献中心。中国金融数据中心采用美国甲骨文公司提供的数据库管理系统和密歇根大学提供的数据应用软件,收集了近20年的国家金融数据,创建了金融学科门户网站—“中国金融信息港”,成为服务于我国金融研究与教学的综合金融信息系统和国际金融数据共享平台。学校构建了先进的网络教学环境、教学资源库和集成化的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校园网光纤到户,网上教学科研资源丰富,整体信息化居于全国财经类院校先进水平。体育设施完备,建有2座体育馆,3个标准田径运动场,57个球类运动场及2个标准游泳池。
忆往昔峥嵘岁月稠,望未来征程路漫漫。面对世界多极化、全球一体化的浪潮,西南财经大学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抗震救灾伟大精神为动力,以内涵式发展为主题,以人才队伍建设和管理体制建设为抓手,重点抓战略、抓人才、抓文化、抓资源,进一步强化危机与进取意识、质量与创新意识、改革与发展意识,始终坚持走国际化、特色化、个性化、创新型的发展道路,到2010年初步建设成为财经学科实力强、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高水平大学,为建设成为国内一流、部分学科国际知名的高水平研究型财经大学奠定坚实基础。
批次 | 专业 |
第一批 |
税收学
金融学
会计学
国际经济与贸易
工商管理
财务管理 |
第二批 |
经济统计学
金融工程
法学
财政学
统计学 |
第三批 |
物流管理
投资学
数学与应用数学
商务英语
人力资源管理
旅游管理
劳动与社会保障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电子商务 |
西南财经大学2024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工作要求,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西南财经大学。办学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柳台大道555号。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本科,全日制,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国家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
第三条颁发证书: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西南财经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学校普通本科层次的招生类型包括:普通类;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等专项计划;艺术类专业、保送生等特殊类型招生;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等民族专项计划;全国联招、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澳门保送生、台湾学测生等港澳台侨招生。
第五条学校招生工作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学校成立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分管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校长任组长。
学生工作部(处)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以及有关省(区、市)高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
2.拟定学校招生章程,报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经教育部审核通过后向社会公布;
3.按照教育部下达的年度招生规模及国家有关规定编制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
4.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咨询服务工作,向考生和家长介绍学校情况和招生政策;
5.按照教育部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相关要求组织实施招生录取工作,并向社会及时公开招生录取相关信息;
6.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规则
第八条学校在教育部统一领导下,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在各省(区、市)高校招生委员会组织下开展招生录取工作。
第九条学校根据教育部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加强对人才需求的分析、预测,结合自身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各省(区、市)的生源情况,编制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报教育部汇总后由各省(区、市)负责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学校将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预留计划使用时,坚持质量优先、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十一条学校依据高考总成绩择优录取考生。高考综合改革省(区、市)考生的选考科目须符合所报专业(或专业类)的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二条对于符合教育部规定的高考加分政策的考生,学校认可各省(区、市)在其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分后形成的投档成绩,并作为录取和确定专业的成绩依据。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第十三条学校根据在生源省(区、市)的招生计划数,结合生源分布情况,合理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四条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若进档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原则上予以录取。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若录取额满,对未达到录取条件的进档考生作退档处理。学校未完成的招生来源计划,将在生源所在地公开征集志愿录取。
第十五条学校依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并确定专业,各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第十六条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文化统考成绩总分(不含加分)、数学单科成绩、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专业志愿先后顺序再次排序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学校对内蒙古自治区进档考生录取时,在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第十八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以单独的院校代号(投档单位)招生。在学校投放两个或两个以上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招生计划的省(区、市),对于填报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且服从专业调剂者,视为认可所有在该省(区、市)招生的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相关要求和条件,可按录取规则调剂录取。会计学、市场营销和国际商务三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入学后不得转专业。
学校特拉华数据科学学院是教育部2019年批准设立的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中外合作办学双方为西南财经大学和美国特拉华大学。该机构开设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金融数学及物流管理三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均适用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相关录取规则。入学后符合转专业条件者,可根据相关规定申请院内转专业,转入专业必须是在读人数小于教育部批准的最大办学规模的专业,且转入后该专业人数不得超过最大办学规模。
第十九条学校开设的双语实验班、计算机类专业、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习期间部分课程采用英语授课,金融学(经管国际化创新实验班)的专业课程采用全英文授课,建议统考外语语种为非英语的考生谨慎填报。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限统考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报考。
第二十条学校与电子科技大学联合举办“金融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联合学士学位项目,实施“新财经+新工科”跨校跨学科教育模式,开设金融学(智能金融与区块链金融)专业。采用“1+1+1+1”培养模式:学生第一学年在学籍所在学校学习,第二学年集中在电子科技大学学习,第三学年集中在西南财经大学学习,第四学年回学籍所在学校学习。在学生培养过程中,根据课程教学需要,双方互派教师到对方学校授课。符合两校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联合学士学位,学位证书上注明西南财经大学和电子科技大学。
第二十一条学校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高校专项计划及艺术类专业、保送生等特殊类型招生,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学校制定的本年度相应招生简章执行。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和少数民族预科班的招生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要求执行。患有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者,数字媒体艺术专业不予录取。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各类招生录取过程中,凡提供虚假个人信息或申请材料的,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对被认定为作弊的考生,取消其相关类型招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同时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作进一步处理。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相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四条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定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第二十五条学校实行奖、助、贷、勤、免、补、偿、减、保“九位一体”资助体系,充分发挥资助育人功效,促进学生成长成才。关怀和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保障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第二十六条学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任何与招生录取挂钩的费用。对于冒用我校名义进行招生活动的中介机构和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公布后,如遇教育部、有关省(区、市)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学校将制定相应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第二十八条学校本科招生网址:http://zb.swufe.edu.cn/,咨询电话:028-87092355,传真:028-87092912。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电话:028-87092833。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由西南财经大学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国家奖学金
8000元/人
按国家标准评选
国家励志奖学金
5000元/年
按国家标准评选
光华十佳学子
5000元/人
具体测评办法以当年所在学院制定的为准
光华学子综合素质50强
3000元/人
具体测评办法以当年所在学院制定的为准
光华学子成果奖
6000元/人
奖励参加各类省级以上竞赛获奖学生
自强奖学金
2000元/人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
3.道德品质优良,有较强的自立自强意识;
4.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学习,学习成绩在本年级本专业排名前50%或进步大(即在本年级本专业排名比上学年前进了30%);第二课堂创新学分已达到学校要求;
5.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努力提升自身素质和能力;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道德风尚奖学金
500元/人/学期
具体测评办法以当年所在学院制定的为准
科研科创奖学金
500元/学期
申请项目具有一定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鼓励创新性研究项目申请;鼓励跨学科协作研究的项目申请;鼓励以调查为主的项目申报。
文体活动奖学金
500元/人/学期
具体测评办法以当年所在学院制定的为准
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奖学金
500元/人/学期
具体测评办法以当年所在学院制定的为准
创新创业奖学金
500元/人/学期
具体测评办法以当年所在学院制定的为准
社会实践奖学金
500元/人/学期
具体测评办法以当年所在学院制定的为准
优秀学业奖学金甲等
1600元/人/年
具体测评办法以当年所在学院制定的为准
农行奖学金三等
1000元/人/年
具体测评办法以当年所在学院制定的为准
工行奖学金一等奖
3000元/人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模范遵守大学生守则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品行端正,无任何违纪违法行为;
3、学习态度端正,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勇于进取,年度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优异、学习成绩优良,无必修课、限制性选修课重修;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体育锻炼和文体活动,达到《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要求,身心健康;
5、评选期间获两次乙等及以上奖学金,英语通过国家四级考试(涉外专业六级,一等奖须通过英语国家六级考试),并获得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共青团员”等荣誉称号;
中行奖学金一等奖
5000元/人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模范遵守大学生守则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品行端正,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3、学习态度端正,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勇于进取,年度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学习成绩优良,无任何课程重修;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体育锻炼和文体活动,达到《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要求,身心健康;
5、评选期间获两次乙奖学金,英语通过国家四级考试(涉外专业六级,一等奖须通过英语国家六级考试),并获得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共青团员”等荣誉称号;
招行拼搏奖学金二等
3000元/人/年
具体测评办法以当年所在学院制定的为准
铸信奖学金一等
6000元/人/年
奖励本科生和研究生
唐立新光华菁英奖学金
10000元/人
1.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大学生守则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品行端正,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3.学习态度端正,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勇于进取,学习成绩优良,无任何课程重修和补考;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体育锻炼和文体活动,达到《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要求,身心健康;
5.在校学习成绩排名在各年级或专业的前30%,;综合素质优异,具有如下情况者优先:
①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能折射出“经世济民孜孜以求”的西财精神;能与学校提升人文品位和建设和谐校园吻合,并在广大青年学生中产生广泛积极的教育效果和良好的舆论导向。
②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第二作者出版专著;
③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得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④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国家专利;
⑤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特招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
⑥在重要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⑦获得全国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唐立新启航奖学金
10000元/人/年
1.热爱祖国,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校纪校规;
2.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品行端正,思想上积极上进;
3.按时修完各年级各专业培养方案要求完成的各类型学分;
4.无补考和因课程不及格、旷考等原因产生的重修课程;
5.前三学年必修课及专业限选课(不含文化素质、自由选修课、全校任选课和跨专业选课)加权平均成绩在所在专业排名前20%(交换生可在保研开始前完成学分认定及成绩转换后参与成绩排名;如及格课程有再修记录,均以第一次成绩计算平均成绩);双学位学生或辅修第二学位学生,以主专业或第一专业相关的上述课程成绩排序;
6.非双语专业大学英语六级成绩在425分及以上,双语专业大学英语六级成绩530分及以上;
7.当年在“金融创新人才本硕贯通试点班”的成绩综合排名前10名;
8.品行表现优良,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远东宏信奖学金
10000元/人
奖励本科生和研究生
浙能奖学金
3000元/人
每人每年
万和润沣奖学金
3000元/人
1)思想素质过硬,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乙方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关心集体,团结同学,有良好的品德修养,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学习勤奋,成绩优异,学年平均成绩要求:总平均分在80分以上,无不及格科目。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体育课成绩达标。
(4)积极参加社团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6)对于毕业后有意向到甲方工作,成绩优异且家庭条件贫困的学生,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考虑。
住友商事奖学金
400美元
每人每年
中信卓越奖学金
3000/4000/6000
每人每年
孙冶方经济学奖学金
5000元/人
每人每年
唐立新助学金一等
10000元/人/年
1.热爱祖国,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校纪校规;
2.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品行端正,思想上积极上进;
3.获得“唐立新奖学金”;
4.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唐立新助学金二等
5000元/人/年
1.热爱祖国,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校纪校规;
2.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品行端正,思想上积极上进;
3.获得“唐立新奖学金”;
4.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唐立新助学金三等
3000元/人/年
1.热爱祖国,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校纪校规;
2.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品行端正,思想上积极上进;
3.获得“唐立新奖学金”;
4.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新生奖学金特等奖
40000元/人
考生高考总成绩排名在其高考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科1—50名;理科1—50名;综合1—75名
新生奖学金一等奖
30000元/人
考生高考总成绩排名在其高考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科51—100名;理科51—100名;综合76—150名;
新生奖学金二等奖
20000元/人
考生高考总成绩排名在其高考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科101—150名;理科101—150名;综合151—200名
新生奖学金三等奖
10000元/人
考生高考总成绩排名在其高考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科151—200名;理科151—200名;综合201—300名;
科研成果奖励
100-8000元
奖励范围:
(1)成果署名单位为西南财经大学、第一作者为我校本科生且正式出版(即具有国际统一书号ISBN)的学术著作(专著、编著、译著、译文集等);
(3)成果署名单位为西南财经大学、第一作者为我校本科生且在正式刊物(即具有国际统一刊号ISSN或国内统一刊号CN)上发表的学术论文、译文、调研报告等。
一)学术著作,
专著、译著每项2000元,论文集(须为主编)每项100元。
(二)学术论文、调研报告
1、核心刊物(分A、B1、B2、C四类)
A类刊物上发表的,每项8000元;
B1类刊物上发表的,每项3000元;
B2类刊物上发表的,每项500元;
C类刊物上发表的,每项300元。
2、非核心刊物(D类)每项100元。
3、各类正式刊物的增刊、专刊、专辑,以及正式出版的论文集等每项50元。
4、在报纸上发表的篇幅在800字及以上的,按等级奖励,其中全国性报纸每项300元,省部级报纸每项200元,地市级报纸每项100元。低于800字的成果每项奖励额度依次减半。
5、多人共同完成的成果,按学校的有关分摊办法分摊(参见《西南财经大学科研成果计分标准》)。
6、其他形式的成果,由科研处视其篇幅、等级和质量决定奖励额度。
中行奖学金二等奖
2000元/人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模范遵守大学生守则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品行端正,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3、学习态度端正,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勇于进取,年度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学习成绩优良,无任何课程重修;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体育锻炼和文体活动,达到《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要求,身心健康;
5、评选期间获两次乙奖学金,英语通过国家四级考试(涉外专业六级,一等奖须通过英语国家六级考试),并获得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共青团员”等荣誉称号;
中行奖学金三等奖
1000元/人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模范遵守大学生守则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品行端正,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3、学习态度端正,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勇于进取,年度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学习成绩优良,无任何课程重修;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体育锻炼和文体活动,达到《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要求,身心健康;
5、评选期间获两次乙奖学金,英语通过国家四级考试(涉外专业六级,一等奖须通过英语国家六级考试),并获得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共青团员”等荣誉称号;
中行奖学金单项奖
1000元/人
工行奖学金二等奖
2000元/人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模范遵守大学生守则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品行端正,无任何违纪违法行为;
3、学习态度端正,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勇于进取,年度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优异、学习成绩优良,无必修课、限制性选修课重修;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体育锻炼和文体活动,达到《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要求,身心健康;
5、评选期间获两次乙等及以上奖学金,英语通过国家四级考试(涉外专业六级,一等奖须通过英语国家六级考试),并获得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共青团员”等荣誉称号;
工行奖学金三等奖
1000元/人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模范遵守大学生守则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品行端正,无任何违纪违法行为;
3、学习态度端正,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勇于进取,年度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优异、学习成绩优良,无必修课、限制性选修课重修;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体育锻炼和文体活动,达到《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要求,身心健康;
5、评选期间获两次乙等及以上奖学金,英语通过国家四级考试(涉外专业六级,一等奖须通过英语国家六级考试),并获得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共青团员”等荣誉称号;
优秀学业奖学金乙等
1000元/人/年
具体测评办法以当年所在学院制定的为准
优秀学业奖学金丙等
600元/人/年
具体测评办法以当年所在学院制定的为准
农行奖学金二等
2000元/人/年
具体测评办法以当年所在学院制定的为准
农行奖学金一等
5000元/人/年
具体测评办法以当年所在学院制定的为准
招行拼搏奖学金一等
5000元/人/年
具体测评办法以当年所在学院制定的为准
民生银行成都分行优秀毕业生奖学金
5000元/人/年
奖励本科生和研究生(由民生银行提供奖学金名单)
铸信奖学金二等
4000元/人/年
奖励本科生和研究生
铸信奖学金三等
2000元/人/年
奖励本科生和研究生
国家助学金
2000-4000元/人/年
按国家标准评定
国家助学贷款
不超过8000元/人/年
按国家标准实施
校内勤工助学
350元/人/月
新生一次性困难补助
500-1000元/人/年
冬季困难补助
500元/人/年
特殊困难补助
1000元/人/年
临时困难补助
500-1000元/人/年
特困学生资助基金
根据学生具体情况进行资助
中国扶贫基金会“新长城助学金”
1840元/人年
新疆籍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
550-800元/人/年
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博爱助学金
4500元/人/年
“西南财经大学人间印象”助学基金
5000元/人/年
校友助学金
5600-5800元/人/年
长虹助学金
1000元/人/年
四川银行业扶贫慈善基金
5000元/人/年
燕宝助学金
4000元/人/年
沣沅弘助学金
10000元/人/年
困生留学资助
榕商奖学金
3000元/人/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