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咨询: 022-23504845 |
邮箱地址: jjjc@nankai.edu.cn |
联系地址: 八里台校区: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4号,津南校区:天津市海河教育园区同砚路38号,泰达校区:天津市经济开发区宏达街23号 |
官网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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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nankai.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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隶属于: 教育部 |
重点学科: 44个 |
硕士点: 31 |
博士点: 11 |
院士人数: 10人 学生人数: 2万~3万人 |
占地面积: 6678 亩 |
创建时间: 1919年 |
国家学科: 17 个
国家实验室:2 个 |
南开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是敬爱的周恩来总理的母校。
南开大学创建于1919年,创办人是近代著名爱国教育家张伯苓和严修。抗日战争时期,南开大学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在昆明组成举世闻名的西南联合大学,被誉为“学府北辰”。南开大学秉承“允公允能、日新月异”的校训,弘扬“爱国、敬业、创新、乐群”的光荣传统,培养了以周恩来、陈省身、吴大猷、曹禺等为代表的一大批杰出人才,为民族振兴和国家富 强做出了重要贡献。新世纪新阶段,南开大学获得教育部和天津市重点共建支持,跻身21世纪国家重点建设大学行列。
南开大学占地210.2万平方米(3154亩),建筑面积124.2万平方米,校园网络设施先进,图书馆藏书357.49万册。除主校区外,还有迎水道校区(天津市内)、旅游与服务学院(天津市内)、泰达学院(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在教育部和天津市支持下,津南新校区正在建设中。按照“独立办学、紧密合作”的原则,与天津大学全面合作办学。
南开大学是国内学科门类齐全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之一。在长期的办学过程中,形成了文理并重、基础宽厚、突出应用与创新的办学特色。有专业学院21个,并设有研究生院、继续教育学院、现代远程教育学院,学科覆盖文、史、哲、经、管、法、理、工、农、医、教、艺全部12个门类。学校积极构建和发展适应21世纪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培养需要的学科体系,现有本科专业76个,硕士点231个,博士点172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4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7个,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6个(覆盖35个二级学科),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9个,一级学科天津市重点学科27个。现有国家级重点实验室2个,国家工程中心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8个,科技部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环保总局重点实验室1个,天津市重点实验室11个,教育部工程中心3个,国家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9个,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1个,国家外专局“111”创新引智基地4个,基金委创新群体3个,教育部创新团队6个,全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7个,“985工程”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基地7个,“985工程”科技创新平台4个。
南开大学拥有一支阵容整齐、结构合理、学术精湛、锐意创新的师资队伍。在2041名专任教师中,有博士生导师632人、硕士生导师546人,教授714人、副教授792人,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10人,发展中国家科学院院士5人,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4人,“973”和“863”计划首席专家15人次,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12人,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专家12人,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30人,长江学者特聘讲座教授15人,国家“青年千人计划”入选者2人,国家“特支计划”青年拔尖人才4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31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18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138人,全国高校教学名师8人,教育部“高校青年教师奖”获得者10人,天津市“131”人才工程第一层次25人,天津市“千人计划”入选者10人。
南开大学具备培养学士、硕士、博士和博士后的完整教育体系。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23925人(含全日制留学生),其中本科生12749人,硕士研究生7964人,博士研究生3212人。有留学生1960人(全日制871人,来校培训1089人),成人教育学生5779人,远程教育学生33966人。
南开大学既是教学中心,又是科研中心,取得了一批国内外公认的优秀科研成果。2007年获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一项。2009年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一项;获国家教学成果奖7项,国家级精品课35门;获教育部高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27项。2010年,获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1项;分别被SCIE、EI、CPCI-S收录论文1226篇、656篇、231篇;获天津市第十一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11项、二等奖31项、三等奖30项。2011年,获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1项;获中国青年科技奖1项;获天津市科学技术奖8项(包括自然科学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三等奖1项,技术发明二等奖1项、三等奖1项,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三等奖1项);1篇博士论文入选2011年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累计20篇)。目前学校承担的国家和教育部社科项目数、获得的科研经费数以及获奖成果数都位居全国高校前列。
南开大学秉承“知中国,服务中国”的优良传统,积极发挥学科、人才和技术优势,努力为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特别是全方位服务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中国APEC研究院、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院、滨海开发研究院、教育与产业区域发展研究中心、人权研究中心等研究机构是国家有关部委和地方政府的“智囊团”和“人才库”。学校按照“国家急需,世界一流”的原则,全面对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积极推动各类协同创新中心建设,与一批高校、企业、科研院所、政府部门建立紧密合作关系。
南开大学不断强化学生全面素质和创新能力的培养,珍视“文以治国、理以强国、商以富国”的办学理念,以“注重素质、培养能力、强化基础、拓宽专业、严格管理、保证质量”为教学指导思想,实行弹性学制、学分制、主辅修制、双学位制。把“课堂教学-校园文化-社会实践”的有机结合作为育人的基本环节,以杰出校友周恩来为楷模,塑造学生健全人格、高尚品德、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制定实施《南开大学素质教育实施纲要(2011-2015)》,全面构建南开特色的“公能”素质教育体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南开大学以优良校风著称,重视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为青年学子的健康成长营造了丰富高雅、活泼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南开毕业生以基础扎实、素质全面、富于开拓精神和实践能力而受到社会各界青睐。
南开大学有着广泛的国际影响,与国际知名的290多所大学和国际学术机构建立了合作与交流关系。诺贝尔奖获得者杨振宁、李政道、丁肇中、罗伯特·蒙代尔、彼得·杜赫提、卡尔·巴里·夏普莱斯、美国前国务卿基辛格、韩国前总统金大中,欧盟委员会前主席、意大利前总理罗马诺·普罗迪、法国前总理洛朗·法比尤斯、世界经济论坛主席克劳斯·施瓦布等被聘为名誉教授,一批海内外知名学者、著名政治家、企业家任客座教授、兼职教授。
南开大学将继续坚持南开道路,发扬南开品格,光大南开精神,坚持育人为本,强化质量特色,大力实施人才强校、强势学科、教育质量提升、科研创新、服务滨海、国际化六大战略,向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目标迈进!
批次 | 专业 |
第一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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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开大学2024年本科招生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依据《南开大学章程》,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学校基本情况
第一条学校名称:南开大学。
办学层次及类型:国家举办、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南开大学。
证书种类:凡具有南开大学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取得规定的学分,符合毕业基本要求,准予毕业,并颁发南开大学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第二条学校地址:学校法定住所地为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4号,设有八里台校区、津南校区和滨海校区。
第三条南开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综合性、研究型全国重点大学,是“双一流”重点建设高校。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四条经教育部核准,南开大学2024年计划招收本科生4120人。南开大学根据国家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需要、学校办学条件,按照“优化生源结构,促进教育公平”的原则,以往年分省招生计划数为基础,结合近年来各地生源数量、质量情况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况,编制2024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学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预留计划坚持集体决策,公平公正的原则投放使用。
第五条招生范围:本科生面向全国招生,所有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考生可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查询。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学校设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科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规模和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本科招生重大事项。南开大学本科招生委员会充分发挥在民主管理和监督方面的作用。
第七条南开大学招生办公室作为南开大学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本科生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南开大学本科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的各项规定,在学校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下开展。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九条南开大学执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以所填报志愿和文化考试成绩为依据,公平竞争,公正录取。
第十条南开大学根据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数量和录取分数线,对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在各省公布计划数的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在各省公布计划数的105%。
南开大学在确定调档数量、录取分数线及安排专业时,认可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审定的全国性政策加分。依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同一考生如有多项政策加分,只采用最高一项加分,加分不能累计。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强基计划招生,以及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特殊类型招生项目。
第十一条按照非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如果当地同批次控制分数线以上第一志愿报考南开大学人数不满招生计划数时,南开大学招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不录取没有填报南开大学志愿的考生。
第十二条南开大学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时,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取投档成绩的整数部分,下同)和专业志愿安排专业,考生的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在专业招生规模允许的范围内,学校将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情况适度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安排。具体操作为将录取范围内的考生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依据考生志愿和招生计划按分数排序依次进行专业录取。对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在投档分数相同的情况下,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录取,无同分排序规则的批次参照所在省份本科普通批次的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对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执行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规则,考生选考科目必须符合我校公布的专业选考科目范围要求。
第十四条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我校依据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应招生类型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开展对应录取工作。
第十五条南开大学保送生、强基计划、高校专项、艺术类、港澳台招生依据教育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我校本年度相关类别招生简章、阳光高考平台公示信息开展录取工作。
第十六条民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内地西藏高中班及国家专项的录取参照教育部相关文件执行。
第十七条对于按照非平行志愿投档的内蒙古自治区的考生,采取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原则。
第十八条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在填报使用英语教材进行教学的相关专业志愿时,要慎重考虑该专业对英语水平的要求。
第十九条 小语种外语类保送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小语种专业学习;使用艺术类统考成绩录取的艺术类专业学生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学习。
第二十条在本科普通批次,医学院、哲学院各专业仅录取填报其专业志愿的考生。
第二十一条体检标准以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为基本依据,具体以南开大学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的《南开大学2024年本科招生体检标准》为准。
第二十二条新生报到时,南开大学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南开大学将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二十三条南开大学依据有关规定设立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临时困难补助等资助措施,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录取工作结束后,录取结果将及时在南开大学本科招生网上公布,考生可上网查询。
附 则
第二十四条根据国家和天津市有关文件精神,我校实施学分制收费,具体详情请到南开大学本科招生网下载专区下载《南开大学本科生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文件查看。城市管理专业第三学年可赴英国格拉斯哥大学修读课程,境外费用学生自理,其中学费大约1万英镑。南开大学住宿费根据住宿条件不同,一般为800-1200元/年。如遇国家和天津市调整收费标准,则执行新规定。
第二十五本章程适用于南开大学2024年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六本章程公布后,如遇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南开大学将制定相应的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第二十七本章程由南开大学招生办公室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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