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咨询: 021-623791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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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松江校区:上海市松江区人民北路2999号,延安路校区: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1882号 |
官网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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隶属于: 教育部 |
重点学科: 7个 |
硕士点: 28 |
博士点: 10 |
院士人数: 8人 学生人数: 3万~4万人 |
占地面积: 2000 亩 |
创建时间: 1951年 |
国家学科: 4 个
国家实验室:3 个 |
东华大学概况
致力于建设“国内一流、国际有影响,有特色的高水平大学”的东华大学以“海纳百川、追求卓越”之勇气,坚持走“观念兴校、学术兴校、管理兴校”发展之路,在“211工程”国家重点建设的高等院校中独树一帜。
地理历史:学校地处中国上海,三个校区分别位于松江区和长宁区,占地面积近2000亩,校园环境优美宜人,系“上海市花园单位”。学校创建于1951年,前身是华东纺织工学院,1985年,更名 为中国纺织大学,1999年,更名为东华大学。1960年,被国家教育部确定为全国重点大学,是中国首批具有博士、硕士、学士三级学位授予权的大学之一。
基本情况:半个多世纪以来,学校已发展成为以工为主,工、理、管、文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现设有纺织、服装•艺术设计、材料科学与工程、旭日工商管理、机械工程、信息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化学化工与生物工程、外语、人文、理学12个专业学院,另有成教学院、网络学院、体育部、国际文化交流学院、国际合作办学的东华大学莱佛士国际设计专修学院。拥有5个博士后流动站、4个一级博士学位授权点,31个二级博士学位授权点、6个一级硕士学位授权点、63个二级硕士学位授权点、52个本科专业,学科涉及工学、理学等九大学科门类。共有1个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5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7个上海市重点学科,同时设有11个国家级和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和检测中心,2个国家“111”引智基地以及国家大学科技园。在校学生近3万人,其中研究生6000余人,本科生近15000人,成教生近6000人,留学生3000余人。教职工2800余人,其中院士8名、长江学者和长江讲座教授6名、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2名,有光华工程科技奖、何梁何利“科学与技术创新奖”、教育部新世纪人才、全国优秀教师、全国回国留学人员先进个人、上海市优秀学科带头人和领军人才等荣誉获得者,高级职称教师近700名。
教育教学:学校秉承“严谨、勤奋、求实、创新”的优良校风,以“崇德博学、砺志尚实”为校训,推行“一切以学生的全面发展与成才为中心”的教育理念,以国际化的办学视野和严谨求实的教学管理,面向全球培养德才兼备的高质量专门人才。学校持续深化学分制改革,对全体学生实行“建立在通识教育基础之上,宽口径、柔性化的专业教育”;对学有余力的学生实施“因材施教,分层次的个性化教育”;并在完善学分制的基础上,推行按专业大类招生、培养的教育模式,学生在校学习1至2年后可在专业大类内自主选择专业(方向)。2007年开始,我校艺术类招生享有与独立设置艺术院校同等的自主权,并获得2008年本科招生自主选拔录取试点。学校在2006年教育部组织的本科教学水平评估中取得优秀。2007年,学校启动“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1人入选第四届国家教学名师,纺织工程、纺织材料、服装艺术设计3个教学团队入选国家级教学团队,轻化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工程、纺织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日语专业6个专业项目入选国家特色专业项目,2门课程入选教育部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学校共有10门国家级精品课程,入选110项“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近年来,学校有6篇论文入选“全国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6篇获得提名。在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美国大学生数模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中央电视台CCTV杯全国模特大赛、上海市发明创造三枪杯竞赛等重大竞赛中多次获得特等奖、金奖或冠军。毕业生就业状况态势良好,研究生就业率连续多年100%,本科生就业率近年来均保持在95%以上。2009年,学校学生就业工作荣获“全国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学科科研:按照“坚持特色、拓宽基础、加强交叉、按需发展”的学科发展思路,学校学科建设取得了新的进展。“十五”“211工程”建设被“211工程”部际协调小组正式确认为“优秀”。纺织科学与工程在历次教育部组织的一级学科评估中,均名列同类学科第一。2009年,在邱均平等编著的《中国研究生教育评价报告》中,学校48个二级学科中有18个学科比上年上了一个等级,优势级别学科从9个增加到15个。依托国家和教育部科研基地,学校坚持产学研相结合的办学特色,为国家科技攻关、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服务。学校连续七年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连续三年入选“中国高校十大科技进展”,连续两年入选“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简称“111计划”),纺织类三大检索论文收录总数超过世界其他9所著名纺织院校的总和。此外,学校大批科研成果广泛应用于航天、军事、建筑、环保、新材料等领域,特别是为我国神五、神六、神七载人航天事业做出了贡献。学校申请和授权的专利数也不断提升,走在全国高校的前列。
合作交流:学校重视国际合作与交流,已与世界70多所知名高等院校、研究机构及企业建立合作关系,为90多个国家培养了大批留学生。学校积极推进合作办学,与加拿大卡尔顿大学、日本服装文化学院、德国劳特林根应用科学大学、香港岭南大学等名校拓展了6个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并与美国纽约时装学院、英国伦敦艺术大学、意大利米兰欧洲设计学院、法国鲁贝国立纺织学院、英国斯特拉斯克莱德大学等十余个大学建立了学生交流项目。学校重视举办国际学术会议,举办了第83届世界纺织大会、纺织科学与工程博士生国际学术论坛、第25届国际数据工程大会、第34届ACM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亚洲区预选赛、2009美国纤维学会、环境科学与技术国际会议等高层次的国际学术会议,并自1995年以来每年成功承办年度上海市国际服装文化节国际服装论坛,凸现着学校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日益活跃的国际交流新局面。
松江校区简介
东华大学松江校区坐落在松江新城区,位于松江大学园区的东北部,北临余山国家旅游度假区,南倚历史文化名镇——松江。松江大学园区距上海市中心30公里, 周围有沪杭高速公路、沪青平高速公路、318 国道、轨道交通9号线等道路纵横交错,交通十分便捷。
东华大学松江校区占地面积约1500亩,已有建筑面积近33万平方米,拥有图书馆、体育馆、多媒体教室、基础与专业实验室、分析测试中心、会议中心、影剧院、活动室和多功能餐厅等先进的教学、科研及生活用设施,现共有近1万名博士、硕士和本科生在松江校区学习生活。
松江校区建设注重以人为本,旨在建设生态化、人文化、信息化、现代化的大学园区,并融江南园林特点与现代建筑风格为一体,体现东华大学独特的校园风貌。校区中心有100余亩的湖泊-镜月湖(被国家水利部正式命名为“国家生态水利风景区”,成为松江区七个水利风景区之一,也是松江大学园区中惟一的国家生态水利风景区。)和图文信息中心大楼标志性建筑,周围环绕有教学区、实验区、学院区和运动生活区四大区域。
中心区
图文信息大楼:总建筑面积4.1万平方米,由图书馆、学术会议中心、计算中心和网络中心等组成。其中:图书馆总使用面积约1.9万平方米,藏书总册数约95万册,其与延安路校区图书馆联网,资源共享。学校图书馆作为CALIS(中国高等教育文献系统)成员单位,拥有丰富的电子资源和网络版光盘数据库,能为学生提供书刊借阅、参考咨询、网上检索、馆际互借、文献传递等服务。计算中心目前有9个机房,配有1000多台计算机,为全校学生提供上机服务。会议中心拥有3个多功能报告厅和7个小会议室,安装现代化的电气设备和音响系统,可举行各类报告会、学术研讨会。网络中心和监控中心为全校师生提供良好的上网服务和安全保证。
教学区
体育馆:总建筑面积10480平方米,为学生上课和业余活动用室内体育场地,包括篮排球、手球、羽毛球、乒乓球、攀岩等场地及跆拳道房、武术健身房、室外游泳池等。
第一、二教学大楼:总建筑面积近5万平方米,共有各类教室150余间,座位1.5万个。其中多媒体教室近70间,配有计算机、投影仪、实物展示台,网络,音响设备,教师可以通过上网查询、下载、传递、转播等电子手段上课。
实验区
综合实验楼:总建筑面积约1.5万平方米,1楼和A区各楼层为物理实验室,B区2-3楼为电子电路实验室,4-5楼设9个语音室。
化学实验楼:总建筑面积约6400平方米,实验设施齐全,能为纺织、化工、材料类学生提供良好的化学实验环境。
工程训练中心:总建筑面积约4600平方米,分设锻工、铸造、焊接、车工、铣工及数控等10余个车间,可供全校各类专业学生进行金工实习。
纺织、机械实训楼:总建筑面积约7200平方米,可供专业学生进行纺织、机械类实验和实习。
学院区
一号学院楼:总建筑约1.1万平方米,一楼为体育部和部分学院办公室,
二楼为计算机学院,三楼为人文学院,五楼为外语学院。
二号学院楼:总建筑约1.4万平方米,A区为信息学院,B区为理学院。
三号学院楼:总建筑约2.1万平方米,为纺织学院、化学与化工学院。
四号学院楼:总建筑约3万平方米,为机械学院、环境学院。
五号学院楼:总建筑面积约2.6万平方米,为材料学院和分析测试中心。
运动生活区
学生活动中心:总建筑面积约1.4万平方米,内设3500平方米的第一餐厅,共有3000个座位。其余近1万平方米为学生活动中心,分为艺术排练、休闲娱乐等区域。中心共有乒乓房、健身操房、琴房、桌球房、视听室、音乐室、棋牌室等等40多个活动室;一楼公共服务区内设教育超市,书店,邮局,银行自动取款机和一个1000座位的剧场,满足同学们工作、学习、娱乐和生活的需要。
第二餐厅:总建筑面积约8400平方米,1-2层为普通餐厅,3楼为招待餐厅,共有9个小包间和一个大堂,可举办各种招待、宴请活动。
运动场地:一个400米塑胶跑道的标准田径场,内设人工草皮足球场,另有10个篮球场,9个排球场,8个网球场,1个沙滩排球场和1个手球场;一座建筑面积约1万平方米的体育馆和一座有10000座位看台的体育场;体育场建设标准达到国际田联要求,2007年“上海国际田径黄金大奖赛”在东华大学体育场成功举办。
教师之家:建有185个单人客房,内设空调、淋浴、电视、电话、网络等现代化设备,可供教师临时住宿。
学生宿舍:学校学生入住东方明珠二期学生公寓,地址:文汇路300弄。本科生4个人一间,房内有阳台,电扇,电话;每层厕所公用,楼底层有公共浴室。
商业网点和交通: 文汇路上已开设工商银行,邮局,书籍、文具、饮食等各类商店,学生可在2.5公里的学生街上购物和消费。
双休日松江大学园区和市区有直达车,可将学生快速送往市区。平时大学园区内有3、 4 、8路车和各类专线车,学生可以方便地乘车到松江老城区和上海各地。
松江大学园区简介
松江大学园区是一个由东华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华东政法大学等7所学科特色鲜明的大学组成的综合性大学园区。各校根据“自愿结合、平等协商、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协调发展”的原则, 在保持各校自主办学和教学特色的基础上,形成大学园区办学特色,主要表现在:具有较为健全的学分制教学管理制度;开设有跨校辅修专业,为学生提供广阔的学习选择空间;跨校互聘教师,提供优秀的师资和教学;活跃园区内学术交流,提供高水平的学术讲座;提供一流信息交流平台,开通虚拟图书馆。目前大学园区共有学生7万余名 。
批次 | 专业 |
第一批 |
自动化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轻化工程
机械工程
环境工程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复合材料与工程
服装与服饰设计
服装设计与工程
纺织工程
电子商务 |
第二批 |
应用化学
数学与应用数学
工业设计 |
第三批 |
软件工程
统计学
数字媒体艺术
视觉传达设计
市场营销
生物工程
日语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功能材料
传播学
产品设计 |
批次 | 专业 |
第一批 |
应用物理学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电子信息工程 |
东华大学2024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保证东华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4〕2号),以及《东华大学章程》等规定,结合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为东华大学,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由教育部和上海市共建共管。学校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是全国首批具有博士、硕士、学士三级学位授予权的大学之一。
学校地处上海,设有三个校区(地址分别为:上海市延安西路1882号、上海市松江区人民北路2999号、上海市新华路365弄6号),占地面积近2000亩,校舍总建筑面积78万余平方米。校园环境宜人,系“上海市花园单位”。
第三条对取得我校学籍、在规定学习期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取得学分制培养方案规定全部学分的学生,准予毕业,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坚持立德树人,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对考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第五条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政策,执行学校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领导本科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讨论、审议和决策本科招生的重要事项。
第七条学校成立本科招生委员会,负责对招生计划、招生简章和各类招生方案及实施办法等提出咨询意见与建议。
第八条学校成立招生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本科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九条东华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是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本科招生宣传、咨询、选拔与录取等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学校按照国家政策要求,根据自身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考虑各地区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学校近年录取情况等因素,综合分析确定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计划。
2024年我校本科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计划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向社会公布。
2024年我校大部分专业继续实行按专业大类招生。同时,学校遵循“以学生的全面发展与成才为中心”的办学理念,鼓励学生跨学科跨专业学习,赋予学生更多学习主动权,给学生提供全面的转专业指导以及顺畅的转专业通道。取得学籍的学生,在就读现专业(大类)时,在入学后第一、第二学年各有1次申请选专业(大类)的资格(招生时有特殊规定的专业除外),具体操作办法按学生手册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学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问题。使用时坚持质量优先、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四章
录取规则及志愿填报
第十二条学校录取工作坚持“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原则,在教育部统一领导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第十三条学校认可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符合国家政策的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加分不得超过20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第十四条对于非艺术类专业,学校按教育部规定,根据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直辖市)按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执行。
学校承认各省的投档规则,在学校调档线以上,根据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含内蒙古)提供的考生投档成绩(含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认的符合国家规定的高考加分项目)由高到低排序,依次按考生专业志愿录取,各专业志愿间无分数级差,即分数优先。若考生投档成绩相同,依次比较考生数学、语文、外语成绩;如考生仍然同分,再考虑志愿优先。若上述情况完全相同,学校则使用预留计划录取。学校录取线上的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且符合录取要求则可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或不符合录取要求则作退档处理。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可按非第一志愿考生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剩余数的100%进行投档,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我校可以将剩余的招生计划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排录取。
第十五条学校艺术类、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高校专项、保送生、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内地高校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等特殊类型招生工作,以及第二学士学位、内地新疆高中班、内地西藏班、少数民族预科班、插班生和港澳台侨学生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和国家相关部门规定以及学校已公布的相应招生简章执行。
第十六条学校英语专业限招英语语种的考生,日语专业限招英语或日语语种的考生。其它专业的考生进校后外语学习的语种为英语,部分课程采用英语原版教材以英语授课。
第十七条学校本科招生体检标准原则上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不予录取
1. 严重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压病。
2. 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
3. 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
4. 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
5. 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 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外不予录取。
(1)原发型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
(2)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
(3)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7. 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予录取的专业: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应用化学、生物工程、轻化工程、环境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8. 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不予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外还包括应用物理学、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9. 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兰、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予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色觉异常II度两类列出专业外,还包括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市场营销、会计学、财务管理、工商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
第十八条 考生填报按专业大类招生的专业志愿,应填写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专业大类名称及其代码(代号);填报按专业招生的专业志愿,应填写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专业名称及其代码(代号)。
第十九条 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直辖市)的选考科目由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按教育部规定及我校要求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条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一条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上海市发改委核定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如国家或上海市关于收费政策调整的,按新的政策执行。
1.学费标准
(1)艺术类专业。每人每学年为人民币13000元。
(2)文科类学费标准为6500元/生*学年,理工类学费标准为7000元/生*学年。“双一流”建设学科纺织类、功能材料、服装设计与工程、材料类学费7700元/生*学年。文科类包括:文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教育学,理工类包括:理学、工学。
(3)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服装与服饰设计(中日合作)专业、服装与服饰设计(中英合作)专业和环境设计(中英合作)专业按照上海市中外合作办学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4)理科试验班(类)专业学费7000元/生*学年。专业分流后,学生按所学专业学费标准缴纳学年学费。
2.住宿费标准
每人每学年为人民币1200元。
第二十二条学校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工作,确立了“经济保障、发展支持、价值引领”的资助育人工作理念,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基本原则,每年投入约两亿元的资助经费,覆盖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切实解决学生经济困难的同时,积极引导学生立足“自强不息,仁爱共济”的校园慈善文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第二十三条学校旭日工商管理学院、服装与艺术设计学院、人文学院、上海国际时尚创意学院学生就读延安路校区;其他学院学生就读松江校区。
第二十四条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对以东华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咨询及联系方式
东华大学地址:上海市延安西路1882号(延安路校区,邮编200051)
招生咨询电话:021-62379160
学校网址:https://www.dhu.edu.cn
本科招生网网址:https://zs.dhu.edu.cn
招生监督电话:021-67792259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由东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章程自本章程发布之日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