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隶属于: 教育部 |
重点学科: 11个 |
硕士点: 36 |
博士点: 18 |
院士人数: 7人 学生人数: 3万~4万人 |
占地面积: 2400 亩 |
创建时间: 1924年 |
国家学科: 5 个
国家实验室:4 个 |
中国海洋大学是一所以海洋和水产学科为特色,包括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法学、教育学、历史学等学科门类较为齐全的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之一。校训是海纳百川,取则行远。
中国海洋大学的前身是私立青岛大学,始建于1924年。后经国立青岛大学、国立山东大学、山东大学等几个时期的变迁,于1959年发展成为山东海洋学院,1960年1 0月被中共中央确定为全国13所重点综合大学之一,1988年更名为青岛海洋大学,校名为邓小平同志题写。2002年10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更名为中国海洋大学。
学校现辖崂山、鱼山和浮山三个校区,设有20个院,1个基础教学中心,67个招生本科专业。现有8个博士后流动站,6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44个博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17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131个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6大类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即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会计硕士(MPAcc)、法律硕士(J.M)、工程硕士(13个专业授权领域)和农业推广硕士(5个专业授权领域)。还具有高校教师(15个专业领域)、中职教师(4个专业领域)在职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学校有2个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10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含1个培育学科)、8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3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17个山东省重点学科、2个山东省工程研究中心、9个山东省高校重点实验室、3个青岛市重点实验室。国家海洋药物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中国海洋生物工程中心设在我校。还拥有2个国家基础科学研究和教学人才培养基地,1个国家生命科学与技术人才培养基地,2个教育部学科创新引智基地,1个“985工程”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基地,1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国家文化产业研究中心和4个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学校拥有国家投资亿元,供教学、科研使用的3500吨级海上流动实验室——东方红2号海洋综合调查船。青岛国家海洋科学研究中心2006年6月已被科技部批准正式筹建。2006年9月28日,由教育部和国家海洋局共建,设在中国海洋大学的中国海洋发展研究中心揭牌运行。由教育部主管、依托中国海洋大学等青岛海洋研究优势单位联合建设的青岛海洋科学与技术国家实验室建设方案已于2007年9月通过国家科技部组织的专家论证,标志着青岛海洋科学与技术国家实验室已进入实质建设阶段。
学校以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民族精神和社会责任感、具有国际视野和合作竞争意识、具有科学精神和人文素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创新型人才为目标,以造就国家海洋事业的领军人才和骨干力量为自己的特殊使命。学校倡导“通识为体,专业为用”的本科教育理念,实行“有限条件的自主选课制”和“学业识别与毕业专业识别确认制”为核心的本科教学运行新体系。目前,有5个教育部特色专业建设点、国家级精品课程10门、国家级教学团队2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区1个。现有在册各类学生30000余人,其中博士、硕士研究生5900余人、本科生14000人、留学生1200余人、继续教育生8900人。到目前为止,我校毕业生中已有7位成为中国科学院或中国工程院院士。
中国第一次南极考察的75位科学家中一半以上是我校毕业生;中国第一个登上南极的科学家是我校校友董兆乾;中国第一个徒步考察南极的科学家是我校校友蒋家伦;中国第一个南北两极都登上的科学家是我校校友赵进平。现有50余名海大毕业生工作在酒泉卫星发射基地,为“神舟”飞船成功发射做出了积极贡献,曾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亲切接见。
学校拥有一支结构相对合理、学科领域覆盖较全的师资队伍。现有教职工2537人,其中专任教师1298人,博士生导师256人,45岁以下教师占教师总数的85.8%,校内50岁以下博士生导师占博导总数的69.4%以上,88.3%的教师具有研究生学历,47.2%的教师具有博士学位,重点学科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比例达到83.5%,教师中有一年以上在校外学习和研究经历的占教师总数的70%,师资队伍的年龄结构、学历结构和学缘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名列部属高校前茅。有一批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在校治学执教:其中中国科学院院士4人、中国工程院院士3人,12个“长江学者”,山东省“泰山学者”特聘教授6人,“筑峰人才工程”、“绿卡人才工程”岗位教授14人,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9人,973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4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12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01人,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一二层次9人,入选教育部新(跨)世纪人才58人,中国青年科学家奖1人。中国当代著名作家王蒙担任顾问、教授、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名誉院长,原国家海洋局局长王曙光受聘海大顾问、教授、海洋发展研究院院长,著名画家范曾担任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院长,6位诺贝尔奖获得者受聘为名誉教授,7位知名作家受聘为“驻校作家”,还有500多位国内外专家、学者组成的“客座教授团”以及来自十几个国家的40多位专家、学者组成的“海外教授团”。
学校科技成果丰硕,科技创新能力明显增强。2008年学校实到科技经费2.7亿元;“十一五”以来,承担国家三大科技计划项目数位居涉海单位之首:主持863计划项目总经费2亿元,主持863计划专题课题72项,其中国家863计划重大专项1项,项目经费约6000万元,创学校单项科研项目经费历史之最;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连续5年在所有学部获资助,2007年获资助71项,经费约3000万元,位列全国第17位;主持国家重大基础发展规划(973)项目4项。“十一五”以来,我校获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1项、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3项、省部级一、二等奖25项、人文社会学科省部级以上奖励21项。被SCI、EI、ISTP等收录论文4200余篇,2007年,我校被SCIE收录论文数居全国高校第32位,引用频次居全国高校第35位;申请发明专利341项,已授权的发明专利215项,其中国际发明专利6项。
2008年4月,学校“211工程”三期启动建设,“985工程”二期建设扎实推进,学校深化共建、合作发展、纵向提升、横向拓展的实质性建设再上新台阶。
21世纪是海洋世纪。学校的发展目标是:到2010年,基本实现高水平特色大学建设目标,构建起研究型大学的框架;到2025年或更长一段时间,建设成为世界知名、特色显著的综合性、研究型高水平大学。
批次 | 专业 |
第一批 |
英语
药学
信息与计算科学
水产养殖学
食品科学与工程
生物科学
金融学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会计学
环境科学
海洋渔业科学与技术
海洋科学
海洋技术
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
船舶与海洋工程 |
第三批 |
政治学与行政学
日语
勘查技术与工程
经济学
地质学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海洋资源与环境
汉语言文学
化学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生态学
物理学
新闻学
自动化 |
批次 | 专业 |
第一批 |
土木工程
环境工程
行政管理
国际经济与贸易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电子信息工程
朝鲜语 |
第二批 |
通信工程 |
第三批 |
物流管理
轮机工程
公共事业管理
工程管理
法语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德语
财务管理
材料科学与工程 |
中国海洋大学2024年本科招生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概况
中国海洋大学办学类型为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层次为本科。学校始建于1924年,是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之一,具备培养学士、硕士、博士的完整教育体系。本科生毕业颁发中国海洋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
学校位于山东省青岛市,设有崂山校区、鱼山校区、浮山校区和西海岸校区,地址分别为青岛市松岭路238号、青岛市鱼山路5号、青岛市香港东路23号和青岛市三沙路1299号。学校网址为www.ouc.edu.cn。
二、招生组织机构
1.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招生工作,集体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2.本科生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本科生招生的常设机构,在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章,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3.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为本科生招生监督机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受理举报或投诉。
三、招生计划及有关报考要求
1.学校在国家政策的指导下根据人才培养、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确定招生规模,统筹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和学校往年计划等因素编报分省计划,报教育部审批后由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
2.学校预留当年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坚持集体决策、公平公正的原则,用于调节各省市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和同分考生的录取。
3.外语语种要求:对参与普通类录取的考生外语语种不做限制,建议语种为英语、日语、法语、德语,其他语种的考生谨慎报考。
4.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考生应根据本人身体状况,谨慎填报专业志愿。其中,不建议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考生报考的专业,包含海洋科学、海洋技术、轮机工程、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材料类、生物科学、生物科学类、地质学、地球信息科学与技术、环境工程、工业设计、水产养殖学、海洋资源与环境、海洋渔业科学与技术、食品科学与工程类、药学等专业。不建议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考生报考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外,还包含大气科学专业。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建议报考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色觉异常Ⅱ度两类列出专业外,还包括经济学、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财务管理、公共事业管理、行政管理专业。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黄、绿、兰、紫各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字母者不建议报考计算机类专业。
5.性别要求:各专业对男女考生比例无特殊要求。
四、录取规则
1.学校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全面考核考生德智体美劳情况,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实行“招生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采用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方式开展录取工作。
2.学校认可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在教育部规定的项目范围内出台的有关全国性增加分数投档的政策和规定,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在专业录取时以考生投档分(含政策性加分)进行专业安排。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市,本科一批控制线按照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确定的特殊类型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3.学校将根据各省市生源质量,对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一般在105%的范围内确定调档比例,对服从专业调剂且其它条件符合我校要求的考生不退档;对不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一般在120%的范围内确定调档比例,依据投档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录满为止,对于专业志愿无法满足且不服从调剂、体检不合格或未达到录取线等情况的考生将作退档处理,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如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可以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和征集志愿考生。
4.进档考生专业录取规则:
(1)对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进档考生,学校根据考生高考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
学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具体规则按照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相关规定执行。
(2)考生高考投档成绩相同时的专业录取排序规则:对于提供位次排序的省市,遵照考生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提供的排序分进行专业录取。如无位次排序,则依次按照数学单科成绩、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排序录取。
(3)对于未完成计划的省市,学校将按照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征集志愿。征集或调剂志愿的进档考生只能安排到录取未满额的专业。如征集志愿仍不能完成计划,则将剩余计划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市。
5.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按照有关省市公布的最新方案及办法执行。考生选考科目应符合我校招生专业(类)规定的选考科目要求。在按照院校专业组投档的省市,根据考生志愿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在同一院校专业组中安排专业。
6.学校经教育部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海德学院(中国海洋大学-澳大利亚阿德莱德大学),招生专业包括: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专业代码:070101H)、生物技术专业(专业代码:071002H)、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专业代码:082701H)。
经教育部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海洋科学专业(专业代码:070701H,中国海洋大学-澳大利亚塔斯马尼亚大学)、法学专业(专业代码:030101H,中国海洋大学-美国亚利桑那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专业代码:080901H,中国海洋大学-英国赫瑞瓦特大学)。
上述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均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且学生在校期间不能调整至非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填报。
7.学校强基计划、山东省综合评价试点招生、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音乐表演专业、运动训练专业、少数民族预科、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港澳台侨等招生工作,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我校招生简章要求进行录取。
8.学校设立崇本学院等拔尖学生培养基地、“ACCA(国际注册会计师)课程班”“CFA(注册金融分析师)实验班”等卓越学生培养基地,从当年新生中选拔学生,集中校内外优质教育资源进行培养。
9.录取结果等信息将通过省级招生管理部门规定的渠道和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学校根据经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核准备案、加盖录取专用章的录取新生名单填写录取通知书,直接寄送至被录取考生。
五、收费与奖助
1.依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学分制实施实际情况,学校在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中实行按学分计收学费。学费由专业注册学费和课程学分学费构成,专业注册学费根据省物价部门规定的年收费标准确定,课程学分学费按学生实际修读课程的学分数收取,每学分学费标准为100元。学生在规定的基本修业年限内正常完成本科学业所交纳的专业注册学费和课程学分学费总额不高于省物价部门规定的学费总额。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国内学费按在山东省物价部门备案的收费标准执行,按学年收取。收费标准如下:海洋科学(中外合作办学)为52000元/学年,法学(中外合作办学)为98000元/学年,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为70000元/学年,生物技术(中外合作办学)、食品科学与工程(中外合作办学)、数学与应用数学(中外合作办学)为60000元/学年。
收费标准如有变化,学校将按照山东省价格主管部门新批准的标准执行。
2.学校有一整套奖励优秀学生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规定和政策,建立了以“奖、贷、助、补、勤、减、免”为主的奖助体系,确保不让学生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六、其他
1.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2.学校贯彻执行“通识为体,专业为用”的本科教育理念,根据人才培养需要和专业所在校区实行分阶段、分校区培养。
3.本章程由中国海洋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七、咨询、申诉渠道及联系方式
1.学校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山东青岛市松岭路238号中国海洋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66100
电话:0532-66782426,66782478,66781723
传真:0532-66782478
网址:http://bkzs.ouc.edu.cn/
E-mail:ouczsb@ouc.edu.cn
2.监察处联系方式
电话:0532-66782733
E-mail:jiancha@ouc.edu.cn
杰出学生奖学金
5000元/人
获得者为校优秀学生标兵。
文体活动奖学金
600元/人
积极参与学生活动的积极分子
国家奖学金
每人每年8000元
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生)
1、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国家励志奖学金
每人每年5000元
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生)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5.家庭经济困难;
6.社会能力,工作能力较强,有一定的群众基础;
7.无其他不良嗜好和不适合该荣誉称号的表现。
国家助学金
每生每年3000元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国家助学贷款
最高不超过6000元
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生),具备以下条件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①家庭经济困难;
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6周岁的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③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④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⑤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省政府奖学金
每人每年6000元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优秀新生奖学金-特等奖
30000元/人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德、智、体全面发展,高考成绩优异的普通文理科新生进行奖励
优秀新生奖学金-一等奖
5000元/人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德、智、体全面发展,高考成绩优异的普通文理科新生进行奖励
优秀新生奖学金-二等奖
3000元/人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德、智、体全面发展,高考成绩优异的普通文理科新生进行奖励
优秀新生奖学金-三等奖
1000元/人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德、智、体全面发展,高考成绩优异的普通文理科新生进行奖励
学习优秀奖学金-一等奖
1500元/人
学习优秀奖学金-二等奖
1000元/人
学习优秀奖学金-三等奖
500元/人
科技创新奖学金
600元/人
社会实践奖学金
600元/人
理科人才培养基地奖学金-一等奖
1600元/人/年
理科人才培养基地奖学金-二等奖
800元/人/年
理科人才培养基地奖学金-三等奖
400元/人/年
国家生命科学与技术人才培养基地奖学金-一等奖
1000元/人/年
国家生命科学与技术人才培养基地奖学金-二等奖
500元/人/年
毕业生服务西部奖学金
一次性奖励3000元
为奖励志愿到边远地区、西部地区艰苦行业、国家重点扶持单位就业的毕业生而设立的奖学金
文苑奖学金
6000元/人/年
品学兼优、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优秀学生
艺术类体育类比赛优胜奖学金
在艺术类体育类比赛中表现突出、成绩优异,为学校争取荣誉的优胜者
大学生科技成果表彰奖励金
学校设立了中国海洋大学大学生科技成果表彰奖励金,用以表彰学生科技创新成果。
特殊贡献奖学金
为表彰有见义勇为行为,或在国家及国家以上级别的各种竞赛中取得突出成绩、为学校争得荣誉,或为我校的发展出谋划策、起到一定积极作用的学生而设立的奖学金。奖励金额、受奖人数不限。
永旺奖学金
5000元/人/年
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科学生
天泰奖学金
2000元/人/年
品学兼优的经济困难学生
獐子岛百佳优秀学生奖学金
5000元/人/年
优秀学生
青岛银行优秀大学生奖学金
5000元/人/年
优秀学生
中国银行“自强大学生”奖学金
5000元/人/年
支持获奖学生在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等方面做出更大的成绩
汉力士蓝色学子奖学金
2012年起,由浙江汉力士船用推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每年出资10万元设立,奖励品学兼优的本科学生和研究生。
赫崇本优秀学生奖励基金
基金总金额10万元,基金利息奖励海洋环境学院品学兼优的本科学生和研究生。
笃行奖学金
每年3000元/人和6000元/团队
品学兼优、积极参加科技创新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的化学化工学院化学工程系二、三、四年级的优秀本科学生及实践团队
郝文平奖学金
每年3000元/人和2000元/班级
奖励工程学院的1个优秀班集体和10名优秀本科学生
常石奖学金
3000-4000元/人/年
工程学院的学生
博格推进器奖学金
2000-5000元/人/年
工程学院品学兼优的优秀学生
索菲亚奖学金
3000元/人/年
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本科学生
嘉合奖学金
3000元/人/年
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本科学生
海程邦达奖学金
2012年起,由海程邦达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每年出资10万元设立,奖励经济学院在学习、文体活动、社会工作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优秀学生。
爱华奖学金
1000元/人/年
数学科学学院品学兼优的学生
校内生活补助
1000-2000元/人/年
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分为二档
山东省“朝阳助学”银光助学基金
2000元/人/年
资助并奖励高校优秀特困生
山东省高校“杨帆工程”
2000元/人/年
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宋庆龄基金会“中海油贫困大学生助学基金”
3000元/人/年
品学兼优、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
“海之子”成长助学基金
每年大约30万元。主要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科学生开展能力提升、素质拓展、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成长训练活动
“沙曼莉莎”特困女大学生助学工程
1000元/人/年
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科女生
中国扶贫基金会新长城助学金
1840元/人/年
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
獐子岛励志助学金
3000元/人/年
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科学生
“锦绣前程”励志助学金
2500元/人/年
法政学院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学生
华民慈善基金会“大学生就业扶助项目”
3000元/人/年
家庭经济困难的应届毕业本科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