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咨询: 400-6910286,025-520902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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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网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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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e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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隶属于: 教育部 |
重点学科: 20个 |
硕士点: 48 |
博士点: 34 |
院士人数: 11人 学生人数: 2万~3万人 |
占地面积: 5888 亩 |
创建时间: 1902年 |
国家学科: 16 个
国家实验室:17 个 |
东南大学是中央直管、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之一。是国务院授权首批可授予博士、硕士、学士学位,审定教授、副教授任职资格及自批增列博士生导师的高校。学校座落在历史文化名城南京,主校区位于四牌楼2号,是六朝宫苑的遗址,也曾是明朝国子监所在地,千百年来书声不断,学泽绵延。
东南大学是我国最早建立的高等学府之一,素有“学府圣地”和“东南学府第一流”之 美誉。东南大学前身是创建于1902年的三江师范学堂。1921年经近代著名教育家郭秉文先生竭力倡导,以南京高等师范学校为基础正式建立东南大学,成为当时国内仅有的两所国立综合性大学之一。郭秉文先生出任首任校长。他周咨博访、广延名师,数十位著名学者、专家荟萃东大,遂有“北大以文史哲著称、东大以科学名世”之誉。1928年学校改名为国立中央大学,设理、工、医、农、文、法、教育七个学院,学科设置之全和学校规模之大为全国各高校之冠。1952年全国院系调整,文理等科迁出,以原中大工学院为主体,先后并入复旦大学、交通大学、浙江大学、金陵大学等校的有关系、科,在中央大学本部的原址建立了南京工学院。1988年5月,学校复更名为东南大学。
东南大学经过一百多年的创业发展,如今已成为一所以工为特色,理、工、医、文、管、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学校现有教职工6000多人,其中正、副教授1500多人,博士生导师300多人,两院院士8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委员1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9人,“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讲座教授20人,国家级、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863”、“973”专家组成员等优秀人才130余人。
近年来,学校大力加强学科建设,取得了丰硕的成果。11个一级学科在2002-2004全国学科整体水平评估中名列全国前十名,其中6个一级学科位列全国前五名。目前,学校拥有60个本科专业,206个硕士点,93个二级学科博士点,16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5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0个国家重点学科,6个国家重点学科培育点,10个江苏省重点学科(其中1个江苏省“重中之重”学科),22个国家级、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
在长期的办学实践中,东南大学加大教育教学改革力度,努力推进素质教育,着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1996年通过“本科教学优秀学校评价”,是全国首批获此殊荣的3所高校之一。 2004年,在20年强化班办学经验基础上成立了吴健雄学院。该学院依托学校的重点学科,汇集学校一流教师,享用学校一流资源,采用分级导师制,是东南大学精英教育的“人才培养特区”。2005年,全校共有15门课程入选国家精品课程,其中大学语文、大学英语、大学数学、大学体育、大学物理和物理实验等课程,几乎惠及所有在校学生,精品课程数名列全国高校第七。学校共设有40多个院、系,全日制在校生26000多人,其中研究生9000多人。另有专业学位教育研究生近3000人。
东南大学办学条件优异。学校设有国家级电工电子基础课程教学基地、计算中心、现代分析测试中心、电化教育中心、工业发展与培训中心等教学实习基地,并建立了网上远程教育系统,实现了教学科研手段的现代化。学校图书馆面积3万多平方米,藏有各类图书资料227万册。
东南大学学校总面积427公顷,校园环境优美,历史文化底蕴深厚。建成于1930年的大礼堂、吴健雄先生曾经就读的“健雄院”、古劲苍笼的六朝松、为纪念清朝大书法家李瑞清先生而建的“梅庵”、典雅端庄的老图书馆、1923年落成的体育馆与新落成的吴健雄纪念馆、李文正楼、逸夫科技馆等现代建筑交相辉映,为来校深造的莘莘学子提供了良好的学习环境。
东南大学以“科教兴国”为己任。学校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出发,积极开展应用基础研究和重大战略高技术研究,已成为在国内外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高新技术研究和辐射的重要基地。2005年东南大学科研经费达到5.5亿元,位居全国高校前列。申请的专利数连续多年在全国高校中保持领先。
东南大学是我国具有较大国际影响的大学之一。改革开放以来,国际交流活动更加活跃,已与美国、德国、日本、瑞士、澳大利亚、英国、法国、意大利、加拿大、韩国等30多个国家及地区的100多所大学和研究机构签订了合作交流协议;每年选派百余位优秀本科生到国(境)外高校深造;邀请包括杨振宁、丁肇中、莱恩、沙巴克等诺贝尔奖获得者在内的一大批国际著名专家学者来校讲学、访问。
今日的东南大学将秉承百年优良传统,励行“止于至善”校训,凝心聚力,集成创新,团结奋进,沿着综合性、研究型、开放式的发展道路,努力推进创建国内外知名高水平大学的实践,力争在本世纪中叶建设成为世界一流大学。
批次 | 专业 |
第一批 |
自动化
医学影像学
信息工程
物流管理
网络空间安全
土木工程
生物医学工程
能源与动力工程
交通工程
建筑学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机械工程
工程管理
风景园林
法学
电子科学与技术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
城乡规划
测控技术与仪器 |
第三批 |
医学检验技术
信息与计算科学
统计学
日语
人工智能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环境工程
化学
核工程与核技术
汉语言文学
国际经济与贸易
工商管理
工程力学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
批次 | 专业 |
第二批 |
产品设计 |
第三批 |
制药工程
物联网工程
物理学
生物信息学
生物工程
社会学
美术学
经济学
动画 |
东南大学2024年本科生招生章程
东南大学2024年本科生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和《东南大学章程》,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我校全称为东南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也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法定住所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新街口街道四牌楼2号。
第三条 我校培养的本科生,在学校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东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我校普通本科层次的招生包括普通高考、强基计划、综合评价、高校专项计划、国家专项计划、保送生、少年班、艺术类、西藏高中班、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班等。
第五条 我校依据教育部颁布的本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六条 东南大学本科生招生委员会是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最高决策机构,由校长担任主任。本科生招生委员会下设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招生工作的校领导和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担任副组长,教务处、学生处、监察处、本科生招生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担任组员。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经本科生招生委员会授权,负责学校本科生日常招生工作的决策。
第七条 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的常设工作机构,在本科生招生委员会和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统筹开展本科生招生的各项具体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及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
(二)按照教育部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编制分地区、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发布学校招生工作章程;
(三)开展招生宣传、咨询服务工作,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招生政策;
(四)客观、公正地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并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五)组织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工作,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对违规考生进行认定、处理,并将违规事实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
(六)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
(七)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完成新生复查工作;
(八)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八条 学校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地区招生宣传组。各地区招生宣传组负责该地区的招生宣传和招生咨询,并协助招办完成所负责地区的招生录取工作。
第九条 本科生招生工作在学校纪委监察处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教育部等上级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我校围绕培养领军人才的目标,创新“三制五化”人才培养模式,2024年继续实行按专业和学科大类(以下统称“专业”)相结合的招生模式,计划面向全国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生4140人。
第十一条 按照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我校根据各省(区、市)考生数量和生源质量、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趋势、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去向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分省分专业计划。
第十二条 我校年度招生计划及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的为准。
第十三条 我校根据在各省(区、市)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不超过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5%。
第十四条 我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省(区、市)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预留计划使用时,坚持质量优先、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我校按照文史类、理工类和艺术类分类录取考生。对于生源地为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选考科目必须与报考专业要求相一致,录取时我校按照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第十六条 投档时,按各省级招办提供的投档成绩(含省级招办确认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提档。专业录取时,对各省级招办确认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我校认可考生具备的所有加分项目中最高一项加分,且最高不超过20分(不做分省计划的招生类型不适用)。
第十七条 所有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顺序录取(即分数优先)。同一专业录取时,若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文史类或首选科目为历史的综合改革省市考生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成绩,实行“3+3”模式的综合改革类、理工类和首选科目为物理的综合改革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成绩。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果符合各项条件且服从专业调剂,将调剂到其他专业。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本规则适用于所有我校投放生源计划的各省(区、市)。
第十八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根据各省安排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九条 我校对于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的使用办法为:在强基计划中作为面试的参考,在普通高考录取中作为调剂考生专业志愿的参考。
第二十条 特殊类型招生录取办法,按照教育部等国家相关部门的规定及我校制定的具体招生办法执行。
第二十一条 我校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医学类各专业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考生患有《指导意见》第一条中列出的六大类疾病及第二条列出的色盲、色弱者,不予录取。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校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严肃处理。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三条 我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江苏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具体收费标准可在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的招生计划及学校财务处网站、迎新网查询。
第二十四条 我校承诺不让任何一个学生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积极通过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学校组织“爱从家开始”新生家访活动,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被我校录取的新生中如家庭经济困难,入学前即可申请2500元的新生春雨助学金。
第二十五条 学校本科招生网站:https://zsb.seu.edu.cn/,咨询电话:4006910286,传真:025-52090273。学校纪委监察处投诉电话:025-52090126。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向社会发布,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并施行。我校原有本科招生相关政策、规定自本章程公布之日起废止;如遇国家法律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新生奖学金一等奖
10000元/人
高考成绩达所在省份前20名者
新生奖学金二等奖
8000元/人
高考成绩达所在省份前50名者
新生奖学金三等奖
4000元/人
高考成绩达所在省份前200名者
伍福乐周大华助学金
3000元/人
医学院本科生
和昌集团奖学金
5000元/人
建筑学院建筑学专业本科生、研究生. 奖励限期:2016.10—2018.10
长北助学金
艺术学院本科生
艺术学院本科生
华为奖学金-本科生
5000元/人
奖励限期:2016.9-2017.8
中国能建集团江苏省电力设计院员工博爱基金
5000元/人
奖励限期:2016.11-2017.11
朱斐、孙绎奖助学金
3000元/人
机械工程学院本科生,奖励限期:2016.11-2030.11
81级医学校友励志奖学金
3000元/人
医学院本科生8人,公共卫生学院预防医学专业本科生2人。奖励限期:2016.11-2026.11
郭秉文奖学金
郭秉文奖学金
奖励限期:2016.11-2020.7
苏州工业园区奖学金-本科生
3500元/人
奖励限期:2016.9-2018.9
中国路桥奖励金-一等奖
6000元/人
奖励限期:2016.12-2021.8
中国路桥奖励金-二等奖
4000元/人
奖励限期:2016.12-2021.8
中国路桥奖励金-三等奖
3000元/人
奖励限期:2016.12-2021.8
中国路桥奖励金-助学金
3000元/人
奖励限期:2016.12-2021.8
南京长江都市奖助学金
3000元/名
土木工程学本科生,奖励限期:2017年-2021年
新海天奖学金
3000元/名
奖励限期:2017年
颜景平教授暨弟子奖学基金
5000元/人
机械工程学院大二本科生,奖励限期:2017--2026年
科技发展奖学金
3000元/人
奖励限期:2017年
东南咨询奖助学金
3000元/人
交通学院和生医学院本科生,奖励限期:2017--2021年
爱心助学金
6000元/人
经审核可资助4年,奖励限期:2016—2020年
东南大学中国电科十四所国睿奖学金
8000元/人
东南大学优秀二、三年级硕士生以及博士生16人,其中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5人,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5人,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5人,物理系1人。奖励限期:2016—2018年
软件创新奖学金
3000元/人
软件学院本科生,奖励限期:2016.10—2026.10年
雁行东大励学成长项目
3200元/人
奖励限期:2016.9—2017.9年
未来电源精英助学金
3000元/人
电气工程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生,奖励限期:2016.9—2017.9年
文教羽翼奖学金
3000元
用于大赛的各项相关费用东南大学文化素质教育中心学生,奖励限期:2017年-2021年
422001/2班校友奖学金
3000元/人
东南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本科生、研究生,奖励限期:2017年-2021年
686奖助学金
3000元/人
东南大学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生,奖励限期:2016年-2020年
广东省东南大学校友会奖助学基金
奖励限期:2016年-2017年
“美达灌装机械”奖学金
3000元/人
机械工程学院本科生,奖励限期:2016年-2018年
“东大设计院”奖学金
3000元/人
土木工程学院本科生,奖励限期:2016年-2020年
ADI创新奖学金
3000元/人
奖励限期:2016年-2018年
恽瑛奖助学金
3000元/人
电气工程学院2人,能源与环境工程学院2人,自动化学院2人,奖励限期:2016—2020年
;励志助学金,电子学院本科生1人
3000元/人
经济管理学院物流及电子商务专业本科生,奖励限期:2016年—2025年
科远自动化奖学金
3000元/人
奖励限期:2016.4-2020.7
红光奖助学金
5000元/人
医学院本科生18人、生物科学与医学工程学院本科生10人,基础学科本科生2人,奖励限期:2016.4-2018.7
汉桑奖学金
3000元/人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生
动力91级校友奖助学金
3000元/人
能源与环境学院本科生
铁肩膀奖助学基金
根据每年收益确定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生
亚派科技奖助学金
3500元/人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软件学院本科生,奖励限期:2015.12—2020.12
霞光奖助学金
4000元/人
奖励限期:2016年—2020年
点米奖学金
4000元/人
公共卫生学院本科生7人,基础学科本科生2人,奖励限期:2015.10-2018.10
点米助学金
4000元/人
公共卫生学院本科生,奖励限期:2015.10-2018.10
长北助学基金
5000元/人
艺术学院本科生
2195届励志奖学金
交通学院本科生8人,能源与环境学院环境工
交通学院本科生8人,能源与环境学院环境工程专业本科生2人,奖励限期:2016--2020
共进奖学金
8000元/人
信息学院、电子学院、自动化学院、人文学院本科生,奖励限期:2016--2020
朴衡奖学金-一等奖
6000元/人
奖励限期:2015.11—2020.8
朴衡奖学金-二等奖
4000元/人
奖励限期:2015.11—2020.8
朴衡奖学金-三等奖
3000元/人
奖励限期:2015.11—2020.8
多伦科技奖学金
3000元/人
交通学院本科生,奖励限期:2015.12—2016.12
琢章奖学金
3000元/人
艺术学院本科生.奖励限期:2015.7-2018.7
煜平公卫奖学金
4000元/人
公共卫生学院本科生5人,人文学院本科生1人。奖励限期:2015-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