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咨询: 021-57090220 |
邮箱地址: zsb@ecupl.edu.cn |
联系地址: 上海市松江大学园区龙源路555号 |
官网地址:
http://zsb.ecupl.edu.cn/
https://www.ecupl.edu.cn/
|
隶属于: 上海市 |
重点学科: 1个 |
硕士点: 10 |
博士点: 2 |
院士人数: 暂无信息 学生人数: 2万~3万人 |
占地面积: 1125 亩 |
创建时间: 1952年 |
国家学科: 2 个
国家实验室:-- 个 |
华东政法大学(原“华东政法学院”)是新中国创办的第一批高等政法院校。1952年6月,经华东军政委员会批准,原圣约翰大学、复旦大学、南京大学、东吴大学、厦门大学、沪江大学、安徽大学、上海学院、震旦大学等9所院校的法律系、政治系和社会系合并组建成立华东政法学院。其后由于种种原因,学校于1958年并入上海社会科学院;1963年再次筹建,次年招生;1966年停止招生,1972年被撤销。1979年3月,经国 务院批准,学校第二次复校。2007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学校正式更名为华东政法大学。学校原为司法部直属院校,现为上海市管理的高校。现任党委书记杜志淳教授,校长何勤华教授。
学校现有长宁、松江两个校区,占地面积1280余亩;各类在校生21000余人,教职工近1400人。
学校设有18个学院(部),拥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硕士学位授予权,以及应用经济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公共管理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建有12个博士点、32个硕士点、2个专业学位硕士点、24个本科专业;设有法学博士后流动站。学校在2002年、 2008年两次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均为优秀;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2012年学科评估中,法学一级学科位列全国五强;法学一级学科和公共管理一级学科被列入上海高校一流学科建设计划。
学校有1个国家级重点学科(法律史),2个国家级本科教学团队(法律史、经济法学),4门国家级精品课程(外国法制史、中国法制史、经济法学、司法鉴定概论),2个教育部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法学、侦查学),5个省(部)级重点学科(国际经济法学、法制史、法学、经济法学、刑法学),4个上海市级教学团队(经济法学、刑法学、金融法学、刑事诉讼法学),23门上海市级精品课程(外国法制史、国际经济法、刑法学、中国法制史、商法概论、经济法学、法理学、侦查学、刑事诉讼法学、民法学、国际私法学、司法鉴定概论、著作权法、诉讼证据学、政治学原理、货币银行学、金融法学、法医学、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知识产权法、金融犯罪研究、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大学生心理健康),3个上海市特色专业建设点(法学、侦查学、知识产权),5个上海市本科教育高地项目(法学、政治学、侦查学、知识产权专业和“国际金融、航运法律人才培养创新项目”)。
学校是教育部首批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涉外法律人才培养基地,西部基层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法学综合实验教学中心为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开放型国际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为教育部建设项目;外国法与比较法研究院为上海市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研究为上海市高校知识服务平台。
学校国际交流与合作日益深入,先后与国(境)外100余所大学和科研机构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有3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2012年起成为接受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的院校。
学校出版有《法学》、《华东政法大学学报》、《青少年犯罪问题》、《犯罪研究》等法学类核心期刊;设有国际法律与比较法研究中心、上海市社会综合治理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等 90 多个科研机构。学校图书馆藏书 200 余万册,中外文报刊 1500 多种。
学校还是教育部依法治校示范校、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上海市文明单位、上海市花园单位,松江校区是全国物业管理示范园区。
多年来,华政人遵循“笃行致知,明德崇法”的校训,发扬“逆境中崛起,忧患中奋进,辉煌中卓越”的精神,已把学校建设成为一所以法学学科为主,兼有经济学、管理学、文学、理学等学科的办学特色鲜明的多科性大学,被誉为“法学教育的东方明珠”。
站在新的起点,学校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以人为本,依法治校,质量为先,特色兴校”的办学理念,逐步建成法学门类学科优势明显,其他相关学科与法学学科交叉发展,融通法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等学科,在国际上有一定影响、特色鲜明、多科性的教学研究型大学,培养更多应用型、复合式、开放性高素质创新人才,为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做出新的贡献!
批次 | 专业 |
第一批 |
法学
政治学与行政学 |
第二批 |
新闻学
知识产权
行政管理 |
第三批 |
文化产业管理
社会工作
翻译 |
批次 | 专业 |
第一批 |
侦查学 |
第二批 |
金融学 |
第三批 |
会计学
公共事业管理 |
2024年华东政法大学全国统考招生章程
一、院校全称
华东政法大学
二、就读校址
长宁校区地址为万航渡路1575号;松江校区地址为龙源路555号。2024年录取新生就读校区为松江校区。
三、层次
本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
华东政法大学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华东政法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华东政法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领导与决策机构,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华东政法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执行部门,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全程接受学校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
七、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1.学校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以及教育部、上海市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发展定位与办学条件,统筹考虑学校近年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学校本年度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2.列入本科提前批次招生的侦查学专业招收女生比例不超过15%,参照教学司[2003]16号文件执行,在录取过程中学校可根据生源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学校其他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3.2024年学校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高考综合改革省(市)选考科目要求等详见各省级招办编印的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等相关文件。
八、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办法
预留计划不超过学校2024年本科招生计划的1%,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九、专业教学培养使用外语语种
学校本科招生专业对入学外语考试的语种要求为:专业类别专业名称语种备注外语类专业日语(涉外法商)日语或英语报考外语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各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外语口试且成绩合格(不组织外语口试的省份除外)德语(涉外法商)德语或英语英语(涉外法商)英语翻译(涉外法商)英语非外语类专业不限入校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1.列入本科提前批次招生的侦查学专业:学校不单独组织且不采用公安类院校的政审、体检和面试,录取时参照教学司[2003]16号文件公安类专业体检标准执行。具体为:裸眼视力任何一眼不低于4.7;云南、贵州、四川、重庆、广东、广西、海南、江西八省(区)的男性考生身高应在1.68米以上,女性考生身高应在1.58米以上;其他省份的考生,男性考生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考生身高1.60米以上;无色盲、色弱;无口吃;未婚,年龄在22周岁以下;在实际录取过程中,学校可根据生源实际情况适当调整身体条件要求。2.除提前批次侦查学专业以外的其他本科招生专业:以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十一、录取规则
学校普通类型招生安排在提前批次(侦查学专业,部分省份)和本科一批次(31个省份,包括合并后的本科批次、不分批次的分段录取),考生可同时填报。1.学校按照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和当年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符合学校录取标准并且服从调剂的考生“进档不退”。侦查学专业执行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高考改革省份以及合并录取批次的省份执行特殊类型控制分数线。具体录取批次原则上以各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2.学校在调档时认可各省(区、市)招办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全国性加分政策。学校在专业录取时认可考生已计入投档成绩的所有加分项目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加分幅度最高不超过20分。3.进档考生的专业录取规则。学校在专业录取时以“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为原则,各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分。已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对照各专业录取要求,进行专业录取。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上的同分考生,高考综合改革省(市)依次比较考生语文、外语、数学、选考科目单科最高成绩、选考科目单科次高成绩;其他省份依次比较考生语文、外语、数学。学校录取线上的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且身体条件符合学校招生要求,则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或不符合录取要求则作退档处理。专业调剂录取规则为学校按照未录满专业录取的最低分从高到低排序,将需调剂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一次性调剂录取至未录满专业。学校在部分省份的地方专项计划批次、国家专项计划批次以及特殊类型招生项目(含新疆高中班、西藏高中班以及华侨港澳台学生)的专业录取规则同样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高考综合改革省(区、市)考生的选考科目须符合学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在高考综合改革省(区、市)的录取规则和程序以该省(区、市)招办规定为准。内蒙古自治区进档考生,如考生投档数超出计划数,学校按照分数优先以及学校的同分比较原则划定招生计划1:1的考生范围,然后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4.提前批次侦查学专业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学校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学校结合考生身体条件,按缺额计划数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的生源仍不足,将结合考生身体条件,进行征集志愿。普通本科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的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普通本科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未完成的缺额计划将进行征集志愿。经过征集志愿,生源仍不足,学校将未完成计划调配至其他省份。
十二、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7000元(沪发改价调[2023]21号)除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以外的其他专业:每生每学年6500元(沪发改价调[2023]21号)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1200元(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沪教委财[2012]118号)
十三、资助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上海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综合奖和各类单项奖等学年奖学金以及40余个社会奖助学金。学校承诺:确保被我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四、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按照招生“阳光工程”的统一要求,学校秋季统一考试招生全程接受学校纪检监察机构监督。监督电话:021-62071778(7月),021-57090496(7月以前、9月以后)
十五、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www.ecupl.edu.cn招生办网站:zsb.ecupl.edu.cn招生办咨询电话:021-62071533(7月),021-57090220(7月以前、9月以后)
十六、其他须知
学校招生以按大类招生和按专业招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大类招生专业在其所在学院进行大类培养。在法学专业人才培养过程中,学校建立厚基础、重特色的人才培养模式。在统一法学专业培养方案的前提下,兼顾学生个性发展要求,在法学专业的招生过程中,按照具体专业(方向)进行录取。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教育部和学校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学校将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新生奖学金(一等奖)
40000元/人
1.上海市文、理科高考成绩(原始分)超过上海本科控制线170分(含)以上的考生;
2.其他省(区、市)文科高考成绩(原始分)在本省(区、市)排名前50名(含),理科高考成绩(原始分)在本省(区、市)排名前200名(含)的考生。
新生奖学金(二等奖)
20000元/人
1.上海市文、理科高考成绩(原始分)超过上海本科控制线150分(含)以上的考生;
2.招生计划35人及以下的其他省(区、市),文科高考成绩(原始分)在本省(区、市)排名前150名(含),理科高考成绩(原始分)在本省(区、市)排名前400名(含)的考生;
3.招生计划36人及以上的其他省(区、市),文科高考成绩(原始分)在本省(区、市)排名前250名(含),理科高考成绩(原始分)在本省(区、市)排名前1500名(含)的考生。
新生奖学金(三等奖)
5000元/人
1.上海市文、理科高考成绩(原始分)超过上海本科控制线150分(含)以上的考生;
2.招生计划35人及以下的其他省(区、市),文科高考成绩(原始分)在本省(区、市)排名前150名(含),理科高考成绩(原始分)在本省(区、市)排名前400名(含)的考生;
3.招生计划36人及以上的其他省(区、市),文科高考成绩(原始分)在本省(区、市)排名前250名(含),理科高考成绩(原始分)在本省(区、市)排名前1500名(含)的考生。
综合奖学金(一等奖)
2000元/人/年
综合奖学金(二等奖)
1000元/人/年
综合奖学金(三等奖)
500元/人/年
单项奖学金
500元/人/年
上海市奖学金
8000元/人/年
品学兼优本科生
台湾学生奖学金(一等奖)
5000元/人/年
台湾学生奖学金(二等奖)
4000元/人/年
台湾学生奖学金(三等奖)
3000元/人/年
港澳台及华侨学生奖学金(一等奖)
5000元/人/年
港澳台及华侨学生奖学金(二等奖)
4000元/人/年
港澳台及华侨学生奖学金(三等奖)
3000元/人年
宝钢教育金(优秀奖)
10000元/人/年
宝钢教育金(特等奖)
20000元/人/年
申万宏源奖学金(一等奖)
2000元/人/年
申万宏源奖学金(二等奖)
1500元/人/年
申万宏源奖学金(三等奖)
1000元/人/年
中金缘法奖学金
10000元/人/年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且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1.学习成绩:前一学年学习成绩平均绩点列各学院各年级第一、第二。
2.科研成果:前一学年,在《华东政法大学科研工作纲要》(华政办[2009]226号)所列的核心期刊刊登1篇及以上文章,且前一学年学习成绩平均绩点列各学院各年级前20%。
3.社会实践:担任校院团学组织、学生社团等学生组织主要负责人,积极参与各类社会实践、社会公益、工作实习等,具备优秀的组织、社会实践能力,在同学中起到优秀模范带头作用,获得综合奖学金一等奖、二等奖。
4.社会责任:为社会公平正义做出突出贡献,体现中国传统美德和良好社会风尚,主要事迹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戈峻英才奖学金
20000元/人/年
美迈斯上海地区法学奖学金(一等奖)
13000元/人/年
1、学习勤奋,成绩优秀;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通过国家六级英语考试。
美迈斯上海地区法学奖学金(二等奖)
7000元/人/年
1、学习勤奋,成绩优秀;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通过国家六级英语考试。
锦天城奖学金(一等奖)
16000元/人/年
锦天城奖学金(二等奖)
12000元/人/年
锦天城奖学金(三等奖)
5000元/人/年
爱生奖学金(一等奖)
2000元/人/年
爱生奖学金(二等奖)
1000元/人/年
爱生奖学金(三等奖)
500元/人/年
王汝参奖学金(国家级)
5000元/人/年
王汝参奖学金(市级)
3000元/人/年
曹漫之奖学金
2000元/人/年
(一)华东政法大学学生集体或个人,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申报:
1、积极参与青少年犯罪、青少年权益保护调查研究,公开发表相关论文,有一定创意并获得好评;
2、积极参加青少年权益保护实践活动,成绩突出。
(二)华东政法大学附属中学学生集体或个人,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在社区、家庭、学校表现良好,当学年度思想品德考核等第优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申报:
1、积极参加学校和社区组织的各种社会实践活动,在民主课堂、明德尚法等实践项目中表现优异;
2、积极参加青少年权益保护等实践活动,成绩突出。
文俊奖学金
2000元/人/年
洪丕谟奖学金
2000元/人/年
学生学术科研论文奖学金
500-1000元/人/年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在省、市级以上学术科研论文竞赛中获得奖项的,且为第一作者。
(三)在省、市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的,且为第一作者。
万华奖学金
2000元/人/年
沼田·毅石奖学金
500-2000元/人/年
(一)维护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群众利益,有突出表现的集体或个人。
(二)在校内外突发或意外事件中,发挥积极作用,并取得良好效果的集体或个人。
(三)在学生生活园区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有突出表现的集体或个人。
(四)其他因事迹突出,受到社会关注,被地(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宣传报道的集体或个人。
黄平·杨放奖学金
不少于1000元/人/年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学习刻苦,成绩良好。
(三)在下列情况中有突出表现,取得显著成果,产生较大影响的集体或个人,予以优先考虑。
1、在地(市)级以上文艺竞赛、科技竞赛前三名获得者;
2、在重大志愿者活动表现突出,并被地(市)级以上单位表彰者;
3、“感动华政”人物评选表彰获得者;
4、在学校学生社团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并被地(市)级以上单位表彰或被新闻媒体报道者。
金汇奖学金
500-2000元/人/年
(一)在省市级以上英语竞赛中获奖者。
(二)大学英语六级考试中成绩列全校前三名的非英语专业者。
(三)大学英语四级考试中成绩列全校第一名的非英语专业者。
(四)雅思7.5分及以上者。
(五)新托福考试108分及以上者。
(六)在专业日语四级考试中成绩列全校第一名的日语专业学生。
(七)在专业英语四级考试中成绩列全校第一名的英语专业学生。
新诤信奖学金
2000元/人/年
上海市慈善基金会”中华慈善“助学金
3000元/人/年
资助上海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曾平奖学金(一等奖)
2000元/人/年
曾平奖学金(二等奖)
1500元/人/年
曾平奖学金(三等奖)
1000元/人/年
国浩教育基金奖学金(一等奖)
1000元/人/年
国浩教育基金奖学金(二等奖)
800元/人/年
国浩教育基金奖学金(三等奖)
500元/人/年
富兰克林(香港)奖学金
1000元/人/年
申万宏源助学金
1000元/人/年
”明珠之光“校友励学金
5000元/人/年
校庆助学金
1000元/人/年
年利达奖学金
5000元/人/年
中伦奖学金
5000元/人/年
陈三妹奖学金
1000元/人/年
班级建设奖
1000元
(一)严格要求学生,指导督促学生学习,关心学生生活,组织学生开展各种课余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学生满意度高,年度考核学生评价平均80分以上;
(二)所带班级凝聚力强,班级管理制度健全,积极推行班级民主管理,学生严格遵守校纪校规,无违纪处分现象;
(三)所带班级整体积极向上,有优良的班风、学风,至少获过一次校级先进班集体或优秀团支部;
(四)注重学生的国防意识的培养与教育,在征兵工作中表现突出,所带班级学生报名入伍积极性高。
党建工作奖
1000元
(一)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较高的政治素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学生党建工作为核心,积极有效地开展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发展党员能够坚持标准,注重发展党员质量,严格发展程序,组织发展材料齐全、内容翔实、整理规范;
(三)全面掌握学生党员、重点培养对象以及入党积极分子的基本状况及思想动态,有关信息统计准确,上报、更新及时;
(四)指导或担任职务的学生党支部能坚持和完善各项制度,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切实把经常性的党内生活作为教育党员的主要手段;
(五)坚持加强学生党员先进性教育,加强学生党建工作研究,不断拓展学生党员教育载体,创新学生党员教育方法,所带的基层党组织具有较强的凝聚力、战斗力。
团建工作奖
1000元
(一)热爱团的事业,熟悉团的业务,有开拓进取精神,积极带领团员围绕学校党政中心,努力学习和工作;
(二)在推动团组织建设,开展团组织活动等方面有较大贡献或突出表现,积极为服务团员青年发展成才创造条件;
(三)所带团组织至少获校级以上(含校级)优秀一次。
心理健康教育奖
1000元
(一)积极主动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宣传心理卫生方面知识;
(二)及时发现和帮助有心理困惑的学生并有效地开展心理辅导;
(三)对心理危机突发事件,能够准确迅速处理并给予适当干预;
(四)所带班级学生心理健康状况良好。
职业指导奖
1000元
(一)积极开展职业指导,主动了解关心学生工作学习情况,指导学生进行职业发展规划,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职业观和择业观;
(二)积极探索促进我校大学生职业教育的新方法、新途径;
(三)毕业班辅导员不参加此奖项评选。
毕业生就业工作奖
1000元
(一)积极贯彻、落实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努力钻研业务,认真做好当年度毕业生就业工作计划和总结;
(二)热爱毕业生就业工作,认真履行职责,主动为毕业生做好各项就业服务工作,全面掌握毕业生就业状况,工作有创新性;
(三)注重加强毕业生思想教育和管理,毕业生安全文明及时离校;
(四)毕业生就业状况良好,所带班级平均就业率高于学校平均就业率。
生活园区建设奖
1000元
(一)切实依托生活园区开展深入细致的日常思想政治教育,推动生活园区党团建设、文化建设、心理辅导、就业指导等工作,帮助学生解决实际问题;
(二)积极探索生活园区思想政治教育开展的新途径、新方法,在学生生活园区制度建设、文化建设及组织建设方面有创造性举措。
学生事务管理奖
1000元
(一)政治思想坚定,热爱教育事业,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
(二)熟悉与学生事务管理相关的规章制度,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以身作则,认真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具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业务素质好,善于总结经验,刻苦钻研业务,工作业绩突出;
(四)勤于思考、勇于创新,能够运用各种新的工作载体,努力拓展工作途径,提高学生管理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
网络思想教育奖
1000元
(一)热衷于从事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主动占领网络思想政治教育阵地,不断丰富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内涵,拓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途径;
(二)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活动,有一年以上的固定开展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平台且教育效果良好;
(三)积极进行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科学研究,具有一定的科研成果。
育英奖
1000元
(一)热爱学生工作,在学生培养教育方面的经验丰富,成绩显著,在学生中享有较极高的威望与口碑;
(二)从事一线学生工作累计十年以上,且未参加过类似奖项评选。
优秀兼职辅导员
1000元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有奉献精神,热爱学生工作,为人师表,严于律己,精心育人;
(二)认真履行兼职辅导员工作职责,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强烈的责任心和进取心,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积极参加有关会议和活动;
(三)积极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严格要求学生,指导督促学生学习,关心学生生活,组织学生开展各种课余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四)所带班级积极向上、凝聚力强,能严格遵守校纪校规,班级管理制度健全,班风、学风优良。
申银万国证券奖学金一等奖
2000元/人
(一)德才兼备、品学兼优者。
(二)在省、市级以上刊物上发表有关证券、法律方面论文和调查报告,且为第一作者。
申银万国证券奖学金二等奖
1500元/人
(一)德才兼备、品学兼优者。
(二)在省、市级以上刊物上发表有关证券、法律方面论文和调查报告,且为第一作者。
申银万国证券奖学金
1200元/人
(一)德才兼备、品学兼优者。
(二)在省、市级以上刊物上发表有关证券、法律方面论文和调查报告,且为第一作者。
新华奖学金
1000~2000元
(一)在省、市级以上体育项目竞赛中获前三名的集体或个人。
(二)在校运动会上破纪录的集体或个人。
奖励标准:集体2000元,个人1000元
方达奖学金
4000元/人
(一)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二)学习刻苦,成绩优秀,获得校综合奖学金。
(三)德、智、体全面发展,综合能力突出。
申银万国证券助学金
1000元
(一)德才兼备、品学兼优者;
(二)家庭经济特殊困难者。
新疆、西藏地区少数民族学生奖学金一等奖
2000元/人
1热爱祖国,拥护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政策,维护民族团结,遵守民族政策;
2.热爱集体,团结同学,热心社会公益;
3.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模范遵守校纪校规;
4.学习刻苦,成绩优良。
新疆、西藏地区少数民族学生奖学金二等奖
1000元/人
1热爱祖国,拥护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政策,维护民族团结,遵守民族政策;
2.热爱集体,团结同学,热心社会公益;
3.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模范遵守校纪校规;
4.学习刻苦,成绩优良。
新疆、西藏地区少数民族学生奖学金三等奖
500元/人
1热爱祖国,拥护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政策,维护民族团结,遵守民族政策;
2.热爱集体,团结同学,热心社会公益;
3.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模范遵守校纪校规;
4.学习刻苦,成绩优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