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咨询: 010-83952090,010-83951799 |
邮箱地址: zhaosheng@cueb.edu.cn |
联系地址: 校本部:北京市丰台区花乡张家路口121号,红庙校区:北京市朝阳门外金台里2号 |
官网地址:
http://zs.cueb.edu.cn
https://www.cueb.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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隶属于: 北京市 |
重点学科: 暂无信息 |
硕士点: -- |
博士点: -- |
院士人数: 暂无信息 学生人数: 2万~3万人 |
占地面积: 508 亩 |
创建时间: 1956年 |
国家学科: 2 个
国家实验室:-- 个 |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创建于1956年,是经教育部批准、由原北京经济学院和原北京财贸学院于1995年合并组建的北京市属重点大学,是一所已有50多年建校历史,经济学、管理学为重要特色和突出优势,经、管、法、文、理、工等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财经大学。
学校设有经济学院、劳动经济学院、工商管理学院、统计学院、金融学院、财政税务学院、会计学院、城市学院、信息学院、人文学院、安全与环境工程学院、法学 院、华侨学院、外语系及体育教学部等教学单位,还设有研究生部、MBA教育中心、成人教育学院和对外文化交流学院。
研究生教育拥有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和应用经济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有数量经济学、劳动经济学、企业管理、统计学、国民经济学、财政学、金融学、产业经济学、区域经济学等9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点;拥有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和管理科学与工程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设有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国民经济学、区域经济学、财政学、金融学、产业经济学、国际贸易学、劳动经济学、统计学、数量经济学、国防经济学、会计学、企业管理、行政管理、社会保障、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民商法学、经济法学、思想政治教育、人口学、安全技术及工程、劳动卫生与环境工程学及工商管理专业硕士学位(MBA)等28个硕士学位授予点。劳动经济学为国家重点学科,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含10个二级学科)及企业管理为北京市重点学科,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会计学、经济法学、政治经济学、行政管理、社会保障、安全技术与工程等6个二级学科为北京市重点建设学科。
本科教育设有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财政学、金融学、贸易经济、保险、税务、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业工程、工程管理、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管理、电子商务、物流管理、资产评估、行政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土地资源管理、城市管理、劳动关系、法学、社会工作、英语、广告学、传播学、数学与应用数学、统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环境工程、安全工程等35个专业。其中,经济学、劳动与社会保障为国家级特色专业;经济学、财政学、金融学、工商管理、会计学、劳动与社会保障、统计学、安全工程为北京市特色专业。
学校有一支水平较高、结构合理的教学科研队伍。现有教职工1651人,其中专职教学、科研人员734人,专职教师中教授103人,副教授267人,讲师287人;博士生导师28人,硕士生导师236人。目前全校共有各类在籍学生21532余人,其中研究生1848人(含博士生150人),全日制本科生10110人,高职生316人,来自76个国家的留学生529人,成人夜大、函授生8729人。
学校坚持以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具有创新精神和能力的应用型复合型人才为己任,坚持以质量为立校之本,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取得了多方面的教学成果。拥有政治经济学1门国家级精品课程;财务会计1门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会计学、劳动关系、劳动经济学、西方经济学、人力资源管理、财政学、组织行为学、国际金融学、国际贸易、统计学、商务谈判、企业战略管理等15门北京市精品课程;学校建有经济与管理、语言、信息、物流管理、工科、传播等6个实验教学中心,其中经济与管理实验教学中心为国家级和北京市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在多年的教学实践中,逐步建立了合理的实践教学体系,形成了自己的办学特色,得到了教育部专家的肯定和社会各界的认可。建校50多年来,已为北京市和全国各地输送各类毕业生10万余人。
学校十分重视科研工作,坚持以科研促进教学、促进学科发展的基本方针,承担了众多国家、各省部委和北京市的科研项目,取得了一大批有较高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的研究成果。学校拥有2个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基地,暨CBD发展研究基地和北京市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研究基地,并设有人口经济研究所、经济研究所、首都经济研究所、不动产研究所,以及数量经济研究中心、世界贸易组织(WTO)研究中心、企业家与企业制度研究中心、企业发展研究中心、产业经济研究中心、公司研究中心、劳动经济与劳动关系研究中心等研究机构。学校主办的《经济与管理研究》、《人口与经济》、《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报》、《当代经理人》等学术期刊,面向国内外发行。学校出版社出版的经济管理类学术著作在国内外有一定影响。
近年来,学校科研立项的数量和科研项目经费同比有较大程度的增长,获批科研项目的层次取得重大突破,课题研究产学研相结合取得进展,科研成果转化工作初见成效。学校完成的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经济运行中的垄断与竞争问题研究》、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十五”重点规划项目《社会经济动态模拟(仿真)研究》、《北京市人才测评指标研究》等多项研究成果受到了专家的好评;《“十一五”期间完善我国城镇失业率统计和失业风险预警系统的研究》、《北京石化产业推进循环经济工作指导意见》等一批研究成果被政府决策部门采纳。近年来我校有多项科研成果获奖,《历史存在权:公有制功能及其市场型实现新探》和《经济、资源、环境投入产出模型研究》获北京市第九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中国企业家成长问题研究》、《中国北京奥运经济投入产出与计量模型研究》等思想研究成果获北京市第十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2008年1月我校《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与深化垄断行业改革研究》项目获批为国家哲学与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贯彻科学发展观与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制度研究》、《建立有助于低收入群体的亲贫困增长收入分配制度研究》获批为重点项目。学校鼓励、支持并积极组织专家、学者投身首都经济建设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与探讨,努力发挥智囊团和思想库的作用,通过产学研相结合的科研工作,为首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与服务。
学校与国外70多所大学正式建立了校际交流关系,与5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大学、研究机构、社会团体等有学术交流与合作往来。我校同澳大利亚迪肯大学和澳大利亚注册会计师公会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合作举办的会计学硕士(MPA)项目和注册会计师项目,是经国务院学位办和北京市教委批准的第一个在我国境内将学位教育与职业资格教育结合为一体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近年来,我校已派出教师和学者600多人次出国留学、进修、访问、讲学或参加各种国际会议。
学校本部位于丰台区花乡,地处中关村高科技园区丰台园内,以全日制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为主;红庙校区位于朝阳区,地处中央商务区(CBD),以MBA研究生、留学生、成人教育为主。在京郊还设有密云分校(我校与密云县合作举办的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校园占地总面积33万平方米,建筑总面积47万平方米;图书馆藏书122万册,拥有中外文期刊2600多种,电子资源数据库20多个。学校重视加强教学基础设施建设和数字化教学环境的建设,为推动教学手段的现代化和教学质量的提高提供了有力保障。
2009年我校将继续全面落实学校“十一五”规划,遵循“崇德尚能,经世济民”的校训,发扬“自强不息,求实创新”的校风,突出办学特色,加强内涵建设,推动教育创新,促进科学发展,为把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建设成为人民满意、国内一流的财经大学而努力奋斗。
我校的联系方式是
校本部: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花乡张家路口121号
电 话:(010)83952090
邮 编:100070
红庙校区:
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外金台里2号
电 话:(010)65976360
邮 编:100026
学校网址:http:// www.cueb.edu.cn
批次 | 专业 |
第一批 |
资产评估
统计学
劳动与社会保障
经济学
金融学
会计学
国际经济与贸易
工商管理 |
第二批 |
市场营销
社会工作
贸易经济
金融工程
财政学
法学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第三批 |
商务英语
劳动关系
经济统计学
行政管理
电子商务
保险学
安全工程 |
批次 | 专业 |
第一批 |
传播学 |
第二批 |
税收学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广告学 |
第三批 |
土地资源管理
投资学
数学与应用数学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法语 |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4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结合本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主管部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第三条 学校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普通公办高校
证书类型: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是一所以经济学、管理学为重要特色和突出优势,法学、文学、理学和工学等多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北京市重点建设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学校颁发学历证书类型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学校名称为“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育部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生符合毕业要求和学位授予条件的可获得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同时获得教育部承认的国外高校相应的学位证书。
第四条 学校地址:校本部位于北京市丰台区花乡张家路口121号;红庙校区位于北京市朝阳门外金台里2号。
办学地点:本科生在校本部(花乡校区)学习。“双培生”前三年在联合培养高校学习,第四年在校本部(花乡校区)学习。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招生委员会由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及招生办公室主任组成。
第七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开展全日制本科生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政策的拟定、执行和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八条 学校招生工作全程接受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的监督,接受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
学校招生办公室严格按照教育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和学校对普通类招生计划编制的要求,根据学科专业建设和发展及各专业毕业生就业状况等,编制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经招生委员会审议、校长办公会审定后,上报教育部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审批,审批通过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
按教育部规定,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本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四章
录取
第十一条招生录取规则
1.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学校在当地招生计划数的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学校在当地招生计划数的105%。
2.专业分配原则
在录取考生时,严格按照在当地普通高校招生考试部门确定的相应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对于已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全面审核,分专业择优录取。
专业录取时,高考分数优先,依据进档考生专业志愿情况进行录取,不设专业级差。同等分数下,依次比较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选考科目总成绩/文科综合成绩/理科综合成绩,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3.加分政策
学校在提档及分专业时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加分政策。
4.高考改革省份相关要求
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考生须满足学校相关专业当年对选考科目的要求,考生的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在同排位考生录取专业时参考。
5.特殊省份录取要求
对于内蒙古考生,依据内蒙古自治区的要求,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
依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高等学校高水平人才交叉培养计划的通知》(京教高〔2015〕1号)文件规定,实施分区投放“双培计划”。录取规则和批次按照北京教育考试院相关招生文件执行。
根据教育部有关提高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比例的相关精神,在北京市城市发展新区和生态涵养发展区投放的“农村专项计划”,只招收户籍和学籍均在上述区的农业户口考生。录取规则和批次按照北京教育考试院相关招生文件执行。
面向华侨、港澳台地区招生,按照中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办公室有关文件规定录取。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录取。
6.特殊类型招生的录取规则
招收外语类保送生,按照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有关文件规定录取。
面向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招生,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录取。
面向农村贫困地区定向专项招生,按照教育部和扶贫专项计划省(直辖市、自治区)有关文件规定录取。
7.其它规则
学校不限制往届生报考。
第十二条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条件
1.语种要求
外语语种要求:(1)外国语言文学类只招英语考生;(2)除外国语言文学类限招英语考生外,其他专业不限外语应试语种。新生入校后,本科专业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日语。
2.英文教学专业
金融学(国际金融英文班)专业、工商管理(国际会计)专业、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金融信息管理)专业、金融学(数据与计量分析)专业、统计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为英文教学。
3.单科成绩要求
统计学(中外合作办学),录取考生的外语单科高考成绩不得低于满分的70%;其他专业无单科最低成绩要求。
4.体检要求
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共同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等文件规定为依据,执行《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招生体检标准》。
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能录取的专业有:安全工程(注安师);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有:广告学、传播学(以上为“双培计划”招生专业)、新闻传播学类、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安全工程(注安师)、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金融信息管理)。
新生入学报到时,校医院对新生进行健康复检,复检不合格的考生,根据实际情况按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办理。
5.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要求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统计学(中外合作办学)只录取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无该专业志愿的考生不予录取;该专业录取考生的外语单科高考成绩不得低于满分的70%。
6.其它要求
各专业对男女生比例均无特殊要求。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三条收费标准
1.学费标准
外国语言文学类6000元/学年;安全工程(注安师)5500元/学年;计算机科学与技术5500元/学年;统计学5500元/学年;数学与应用数学(金融方向)5500元/学年;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5500元/学年;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信息技术)5500元/学年;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统计学(中外合作办学)98000元/学年;其他本科专业5000元/学年。
2.住宿标准
750-1500元/学年。
第十四条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1.健全的学生奖学金评定体系
学校既鼓励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又注重学生个性化发展,设立了1+X学生奖励评价体系,奖励覆盖面达到45%,单项奖金最高可达10000元。具体包括“校长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习优秀奖学金”“社会工作奖学金”“科研创新奖学金”“文体竞赛奖学金”等。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奖学金的评选办法和要求,经学生申请、学院审核、学生处复核、公示等程序,确定最终获奖名单,学校依据评选办法为获奖学生颁发获奖证书及奖金。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长成才的校园支持体系
学校形成了以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为主要内容的多元化、全覆盖的资助服务机制。主要包括:(1)绿色通道:对于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学校将先办理入学手续,之后根据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对其予以资助。(2)助学贷款:包括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及“学子阳光”助学贷款等。(3)助学金:包括“国家助学金”及各类专项补贴等。(4)勤工助学:校内设立了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学生缓解经济压力,积累社会经验。(5)资助育人:依托“资助管理中心”“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等开展教育指导活动,对经济困难学生实现保障性资助及发展性资助相结合。根据《关于北京市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学校于每年新学期初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可以申请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校在保护学生隐私的前提下,经班级评议、学院审核、学生工作部(处)复核、公示等程序确定最终名单。申请认定后的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按照学校通知要求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等各类资助帮扶。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新生报到及入学资格复查要求
1.新生报到
学校根据经省级招办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册填写考生录取通知书,由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加盖校章,并负责将考生录取通知书连同入学报到须知、资助政策办法等相关材料一并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已录取考生持录取通知书,按有关规定及要求办理新生报到等相关手续。对未经学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2.入学资格复查
学校在新生报到时对新生的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六条联系电话、网址等联系方式
电话:(010)83952090,83951799
学校网址:http://www.cueb.edu.cn
招生网址:http://zs.cueb.edu.cn
第十七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24年本科生招生工作。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十八条 本章程由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