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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潮王路18号浙江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
官网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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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zju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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隶属于: 浙江省 |
重点学科: 1个 |
硕士点: 29 |
博士点: 9 |
院士人数: 5人 学生人数: 3万~4万人 |
占地面积: 3550 亩 |
创建时间: 1953年 |
国家学科: 1 个
国家实验室:11 个 |
浙江工业大学是一所综合性的浙江省属重点大学,创建于1953年,其前身可以追溯到1910年创立的浙江中等工业学堂,先后经历了杭州化工学校(1953年6月~1958年6月),浙江化工专科学校(1958年6月~1960年8月)、浙江化工学院(1960年2月~1980年10月)、浙江工学院(1978年2月~1992年10月)和浙江工业大学(1991年12月至今)等发展阶段,几易校址,数历分合。浙江省经济管 理干部学院、杭州船舶工业学校、浙江建材工业学校分别于1994年、1997年和2001年并入浙江工业大学。经过几代工大人的艰苦创业和不懈奋斗,学校目前已发展成为国内有一定影响力的综合性的教学研究型大学,综合实力稳居全国高校百强行列。
学校座落于历史文化名城、世界著名的风景游览胜地——浙江省杭州市。学校设朝晖、屏峰、之江三个校区,占地面积3200余亩,校园环境优雅,是读书治学的理想园地。学校现有61个本科专业,学科涵盖理、工、文、法、农、哲学、经济、医药、管理、教育十大门类,设有二十一个学院两个部:化学工程与材料学院、机电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经贸管理学院、建筑工程学院、生物与环境工程学院、职业技术教育学院、人文学院、药学院、理学院、法学院、外国语学院、艺术学院、健行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之江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国际学院、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软件学院、软件职业技术学院、社会科学部、体育军训部。学校现有2个博士后流动站,1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4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71个硕士学位授权点,具有MBA授予权、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硕士研究生免试推荐权和外国留学生、港澳台学生招生权。学校现有固定资产总值23.06亿元。图书馆面积6万平方米,藏书(含电子图书)320余万册,中外期刊17000余种。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工3000余人,专任教师1700余人,其中正高级职称教师300余人,副高级职称教师700余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500余人。拥有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共享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3人、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专家6人、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5人、教育部创新团队1个、入选各类国家级人才培养计划22人次、浙江省特级专家3人、浙江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3人、浙江省特聘教授5人。现有在校全日制学生3万余人,其中研究生3000余人。成人教育学生2万余人,留学生400余人。
学校始终坚持立足浙江、服务浙江、面向全国的办学宗旨,努力建设成为浙江省高级人才的培养基地和科学研究开发基地。现有国家重点学科(培育)1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1个、国家级大学科技园1个、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1个、全国重点职教师资培训基地1个、浙江省重点实验室4个、浙江省重大科技创新平台3个;浙江省级重点学科21个,其中浙江省重中之重学科7个、浙江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2个。学校先后有270余项科研成果获国家、省部级科研成果奖,其中国家发明奖和国家科技进步奖13项。2006年,学校被SCIE、EI、ISTP三大索引机构摘录的论文数分别为318篇、207篇、218篇,国内高校排名分别为第46、54和40位。2007年学校科研经费到款2.78亿元。
学校坚持“厚德健行”的校训,把提高教育质量放在突出位置,努力培养能够引领、推动浙江乃至全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精英人才。五年来,学生在全国各类科技竞赛中获奖40余项,2006年一个学生团队获国际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特等奖,2位同学获中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2003年学校以优秀的成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近年来,学生生源质量不断提高,毕业生深受用人单位青睐,本科生初次就业率保持在93%以上。
学校对外交流活动日趋活跃,已与美、英、法、德、日、比、澳、俄等国家的38所高校建立了校际协作关系,开展学术交流、联合办学、科学研究等活动。目前,学校招收了来自23个国家、地区的留学生,学习汉语言、中国文化及本科专业课程。
学校校办产业走产、学、研相结合的发展道路,以学校科技成果为依托的校机械厂、化工设备厂、化工厂等企业是浙江省校办产业骨干企业。学校后勤顺应社会化改革潮流,组建后勤集团,模拟企业化运作,拥有全国高校百佳食堂,构建了适应和满足学校发展需要的新型高校后勤服务保障体系。
学校各项工作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先后获得“全国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高等学校”、“全国厂务公开先进单位”、“教育部依法治校示范校”、“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分配先进集体”、“浙江省模范集体”等荣誉称号。在国家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建设创新型国家的今天,浙江工业大学理应勇挑重担,努力建成国内知名的综合性的教学研究型大学,为浙江经济腾飞、社会进步和国家富强、民族振兴做出应有的贡献。
批次 | 专业 |
第一批 |
自动化
制药工程
应用化学
土木工程
生物工程
软件工程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
机械工程
环境工程
化学工程与工艺
汉语言文学
国际经济与贸易
工业工程
工商管理
材料科学与工程 |
第二批 |
工业设计
广播电视学
金融学
生物技术
信息与计算科学
应用物理学 |
第三批 |
英语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视觉传达设计
环境设计
广告学
公共事业管理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通信工程 |
批次 | 专业 |
第一批 |
药学
网络工程
数字媒体技术
食品科学与工程
日语
能源化学工程
教育技术学
建筑学
行政管理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工程管理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城乡规划
车辆工程
财务管理
播音与主持艺术
安全工程 |
第三批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食品质量与安全
生物制药
能源与环境系统工程
公共艺术 |
浙江工业大学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一、院校全称
浙江工业大学
二、院校国标码
10337
三、校址
朝晖校区(含德胜园):杭州市拱墅区潮王路18号(德胜园位于假山路33号);屏峰校区:杭州市西湖区留和路288号(杭州小和山高教园区内);莫干山校区:湖州市德清县长虹东街999号。全日制本科新生在朝晖校区、屏峰校区就学。
四、层次
☑ 本科□ 专科
五、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 □ 中外合作办学□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六、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
浙江工业大学
证书种类
我校培养的本科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浙江工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七、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学校成立普通本科招生委员会,研究制订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学校成立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执行相关的招生政策和规则,研究确定学校招生录取原则和具体办法。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八、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学校面向全国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学校部分专业实行大类招生,学生进校一段时间以后,在充分了解类内各专业的基础上进行类内专业确认。
九、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
学校无预留计划。
十、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
学校外语公共课为英语。
十一、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对考生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十二、录取规则
1.学校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2.学校外语单科成绩有要求的专业:英语专业要求高考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10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要求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0分;播音与主持艺术、设计学类(含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公共艺术、数字媒体艺术四个专业)要求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执行艺术类传统志愿录取的省份,如外语单科成绩符合条件的生源不足,则按外语单科成绩5分一档降分录取;最高降分不超过10分。以上外语成绩按单科总分150分计,具体按各省普通高考实际外语单科总分等比例换算。3.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投档录取政策规定(含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4.学校在浙江省及全国其他公布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省(市、自治区)的招生录取中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执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择优录取。5.学校对实行院校平行志愿投档的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分。若出现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按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同分规则择优录取。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至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进档考生,只要专业服从且单科成绩和体检符合条件,均予录取。6.在实行“专业(类)+学校”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并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进档考生,只要单科成绩和体检符合条件,均予录取。7.在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组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组选考科目要求,并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分。若出现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按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同分规则择优录取。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至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专业调剂只能在考生被投档的专业组内进行。进档考生,只要专业服从且单科成绩和体检符合条件,均予录取。8.学校对美术类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华侨与港澳台考生、免试招收台湾地区高中毕业生、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澳门保送生以及在浙江省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招生录取,按照学校公布的相关简章和章程的规定执行。9.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十三、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艺术类10350元/学年,工科类6000元/学年(其中建筑类,土木类,工业设计,智能建造为6900元/学年),软件工程(中外合作办学)25000元/学年,土木工程(中外合作办学)28000元/学年,其它专业5300元/学年。健行学院实验班第一学年6000元/学年,后三年按学生确认专业学费标准执行。
住宿费标准
学生公寓住宿费:不超过1600元/人学年
十四、资助政策
学校设有各类奖助学金四十余项(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各类优秀学生奖学金和社会奖助学金),同时实行国家助学贷款、校内无息借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资助政策,开通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报到“绿色通道”,发放新生精弘关爱助学金。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申诉举报电话:0571-88320102。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浙江工业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zjut.edu.cn电话:0571-88320032传真:0571-88320501
十七、其他须知
学校全面放开转专业,为学生提供多次自主选择专业的机会,同时提供辅修专业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