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隶属于: 浙江省 |
重点学科: 暂无信息 |
硕士点: 18 |
博士点: 6 |
院士人数: 暂无信息 学生人数: 2万~3万人 |
占地面积: 2500 亩 |
创建时间: 1956年 |
国家学科: -- 个
国家实验室:-- 个 |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是一所电子信息特色突出,经管学科优势明显,工、理、经、管、文、法、教等多学科相互渗透的教学研究型大学。
学校前身为创建于 1956 年的杭州航空工业财经学校,属于军工事业单位,是我国较早成立的一所以信息科技( IT )学科为主导的高等院校。后经国务院批准, 1980 年设立杭州电子工业学院, 2004 年更名为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学校先后隶属于第四机械工业部、电子工业部和信息产业 部等中央部委。 2000 年开始实行省部共建、省管为主的管理体制,并被浙江省列为重点建设的教学研究型大学。 2007 年 12 月 25 日 ,学校成为浙江省与国防科工委共建高校,是浙江省唯一一所与国防科工委共建的高校,也是国防科工委共建高校中第一所信息技术类高校。 2011 年,浙江省与国防科技工业局签署协议,明确在 “ 十二五 ” 期间继续共建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学校建有下沙、文一、东岳和下沙东四个校区,占地面积 2000 余亩,现有普通全日制在校生 28000 余人,教职员工 2200 余人。
建校以来,学校逐步形成了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继续教育等多种教育层次与形式并存的人才培养体系,具有招收外国留学生和港澳台学生资格。学校设有机械工程学院、电子信息学院、通信工程学院、自动化学院、计算机学院、材料与环境工程学院、生命信息与仪器工程学院、软件工程学院、理学院、经济学院、管理学院、会计学院、外国语学院、数字媒体和艺术设计学院、人文与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与艺术教学部、卓越学院、国际教育学院、浙江保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国防科技学院、工程研究院、高等教育研究院以及独立设置的信息工程学院。
学校现有本科专业 53 个 , 分别隶属于工学、管理学、经济学、理学、文学、法学和教育学等 7 个学科门类。学校具有深厚的电子信息产业背景和悠久的经管学科办学历史。现有电子信息工程等 7 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软件工程等 6 个浙江省重点专业,工商管理等 9 个浙江省重点建设专业,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 2 个国防特色重点专业,是省属高校中唯一拥有国防特色重点专业的高校。学校拥有 1 个联合培养博士点、 1 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11 个一级学科硕士授权点, 43 个二级学科硕士授权点, 9 个领域的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拥有 1 个国防主干学科、 4 个浙江省重中之重学科、 9 个浙江省重点学科、 7 个信息产业部重点学科, 1 个省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2009 年学校成为新增博士学位授予权立项建设单位,拥有控制科学与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 3 个首批立项建设的一级学科博士授权点。经过多年的建设和发展,学校已发展成为浙江省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的重要基地,办学规模、水平、质量和效益等各项指标均位于浙江省属高校前列。
学校以传道授业,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为己任,建立起了一支以中青年学科带头人为骨干的高水平教学科研队伍。现有专任教师 1500 余人,其中正高职称 210 人,43% 以上教师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具有博士学位教师占 47.8% ,在全国同类高校中处于领先地位。学校拥有共享院士 5 名、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2 人、中组部国家“千人计划”特聘专家 3 人、国家新世纪百千万工程人才 3 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 2 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含教育部高等学校骨干教师资助计划、教育部优秀青年教师资助计划) 6 人、全国优秀教师 4 人、国务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 1 人、“十一五”国家 863 领域专家组成员 1 人、总装备部科技委专业组专家 1 人、国家级三大奖获得者 20 余人、教育部高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 3 人(其中副主任委员 1 人)、拥有浙江省特级专家 3 人、浙江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6 人、浙江省“千人计划”特聘专家 9 人、浙江省特聘教授 6 人、浙江省“ 151 ”人才 87 人次,博士生导师 25 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 42 人。学校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励 8 项,是浙江省属高校中唯一连续四年都获得该项荣誉的高校。高层次人才队伍的迅速积聚有力地支撑了学校的快速发展,高质量的教学管理极大地促进了在校学生最大限度的发展。
学校大力加强学科建设和科研工作,拥有一支以国家及部省级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和学术造诣深的知名学者为带头人,中青年专家 教授、博士等教师为骨干的科研队伍,在众多领域参与并完成了一系列国家 “ 六五 ” 至 “ 十五 ” 计划重点攻关、 “973” 、 “863” 、军事电子预研等高科技攻关和国家、省部基金科研项目,年度科研经费逾亿元。一批优秀成果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二等奖和国家发明奖、国家教学成果奖等奖励。2006年以来,学校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 4 项、国家发明二等奖 2 项、国防科技进步二等奖 1 项,荣获 “ 全国信息产业科技创新先进集体 ” 称号。目前,学校与全国数百家企业建立了稳定的科技合作关系,科研工作综合指标一直稳居全国同类院校和浙江省属高校的先进行列,已成为浙江省培养高级专门人才和科学研究、成果转化的重要基地,取得了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力地支持了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工作。
学校在长期办学实践中逐渐确立以 “ 夯实理论基础、注重知识复合、强化应用能力、提高综合素质 ” 为主要特征的人才培养模式,积极开展教学改革,现有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1 个,是教育部批准的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学校学风优良,学科竞赛成绩突出,近五年来,在电子设计、数学建模、 ACM 程序设计和智能汽车等全国大学生顶级权威学科竞赛中获得国际、国家级二等奖以上 140 余项。 2009-2010 年,学校代表队连续两次成功闯入 ACM 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大赛全球总决赛,与哈佛、麻省理工、斯坦福等国际一流名校强队同场竞技,并获“总决赛 UPE 单项奖”, 2011 年捧回了省大学生程序设计大赛冠军奖杯; 我校学生在全国数模竞赛中,近 5 年获国家级奖 40 项,并在 2010 年获得美国数学建模竞赛特等奖; 2009-2011 年,学校代表队成功摘得智能汽车竞赛全国总决赛特等奖 6 项,成绩位列前茅; 2011 年全国电子设计竞赛获一等奖 3 项,二等奖 6 项,居全省首位。同时,学校成功承办了 “ 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亚洲区竞赛 ” 、 “ 智能汽车全国总决赛 ” 等赛事,学科竞赛已在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的校园里蔚然成风,学校参加省级以上学科竞赛获奖人数与学生拥有专利数在全省省属高校中位列首位。
学校致力于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已为社会各界培养输送了数万名厚基础、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人才,其中许多校友已经成为政府部门、企业、研究机构的领导者和中国一流 IT 企业的领军人物,引领着中国 IT 产业的发展潮流,如中国电子集团、京东方科技集团、长虹集团、海信集团、熊猫电子集团、厦新集团、广州无线电集团、深圳国际信托投资公司、阿里巴巴商务网站等一大批知名企业的掌门人都是杭电的校友。学校毕业生基础知识较扎实,动手能力较强,深受用人单位和社会各界好评,毕业生初次就业率和考取研究生的比例在浙江省属高校中一直名列前茅。毕业生就业区域主要集中在北京、上海、杭州等大城市以及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其中在 IT 类企业就业的人数占毕业生总数的一半左右,每年均有一大批毕业生进入世界 500 强企业就业。 2009 年以来,学校获得 “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 、 “ 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 ” 等荣誉称号。
学校以先进的理念创建一流的校园文化,打造了文化活动月、学术文化月、科技创新节、社团文化节、公寓文化节等校园文化主题活动,形成了 “ 缤纷下沙 · 校园文化活动月 ” 、 “ 红色家园 ” 网站、 “ 大学之道 ” 人文讲坛、 “ 问鼎 ” 科技系列讲座等一批具有深厚文化积淀、广受师生喜爱的校园文化品牌。学校文化、学术氛围浓郁,众多海内外知名学者、专家、社会人士都曾走进过这个校园,与师生切磋交流,激辩争鸣。
学校建有现代化的教学楼、实验室、科技馆、体育场、文化活动中心、国际交流中心、图书馆等,拥有杭州市第二大规模的体育馆,每年承办 CBA 篮球联赛、世界体育电子竞技大赛等国内外体育赛事。学校具有先进的网络信息平台,各类公共服务设施齐全。拥有大规模集成电路设计、系统集成电路设计、电子商务与会计电算化、特种加工、计算机应用技术、信号与信息处理、电子材料与器件、嵌入式系统结构与应用等 8 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检测仪表与自动化系统集成技术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射频电路与系统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通信信息传输与融合技术国防重点学科实验室 , 有电工电子、计算机两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及 3 个浙江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有集成电路设计、软件产业等 2 个省科技创新公共技术平台,建有设施一流、以培养基于网络的先进制造技术人才为主的工程训练中心。校园网络基础设施健全,基础实验室及服务与共享公共平台完善,办学条件处于浙江省属高校及国内同类院校先进水平。
学校具有广泛的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已与美国、德国、英国、爱尔兰、瑞典、白俄罗斯、日本、加拿大、芬兰、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的多所知名大学及国际企业、研究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聘请了一批外籍专家、教授来校任教,有计划地选派教师到国外进修和参加国际学术交流,深入开展科研、人才培养等合作,每年选拔部分优秀学生赴境外高校学习,国际化办学特点日益明显。
目前,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各项事业正处于蓬勃发展的时期,全体师生秉承优良传统,发扬杭电精神,为把学校建设成特色明显、国内知名的教学研究型大学而努力奋斗。
批次 | 专业 |
第一批 |
测控技术与仪器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自动化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信息安全
网络工程
通信工程
软件工程
会计学
电子信息工程 |
第二批 |
财务管理
工商管理
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
信息与计算科学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电子科学与技术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车辆工程 |
第三批 |
工业工程
信息对抗技术
数字媒体技术
金融学 |
批次 | 专业 |
第一批 |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
第二批 |
智能科学与技术
医学信息工程
网络空间安全
数字媒体艺术
社会学
国际经济与贸易 |
第三批 |
智能制造工程
审计学
人力资源管理
经济学
工业设计
电子商务
保密管理 |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一、院校全称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二、院校国标码
10336
三、校址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下沙校区,杭州市钱塘区白杨街道2号大街1158号。通过普通高考录取的本科新生在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下沙校区就读。
四、层次
☑本科 □专科
五、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成人高等学校☑公办高等学校 □民办高等学校 □独立学院 □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 □中外合作办学□高等专科学校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六、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证书种类
我校培养的本科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七、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招生工作,研究、制订学校招生政策,并对重大事宜做出决策。学校本科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学校纪检监察室根据本科招生办公室报备的招生录取工作方案,制定监督方案开展监督。
八、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学校面向全国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华侨港澳台的招生计划以华侨港澳台联招办审核为准。
九、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
无预留计划
十、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
英语
十一、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校原则上按“不予录取”执行。
十二、录取规则
(一)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二)学校无男女生录取比例限制。(三)学校根据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一般控制在当批次招生计划的105%以内;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一般控制在当批次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新高考改革省份按新高考政策执行。(四)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五)关于招生专业(类)的名称:学校2024年部分专业按照大类招生,大类招生中所含专业及专业的培养方向,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招生网站公布。(六)关于招生专业(类)及其对应的选考科目要求: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须在我校公布的招生计划范围内,其中浙江、上海、北京、天津、山东、海南、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黑龙江、甘肃、吉林、安徽、江西、贵州、广西等按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和服从调剂专业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七)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顺序,执行以下规定:1.新高考省份生源:浙江、上海、北京、天津、山东、海南、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黑龙江、甘肃、吉林、安徽、江西、贵州、广西等新高考改革省(市、自治区)按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按照院校专业组模式进行投档的省份,对进档的考生,按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专业组内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若出现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则按考生所在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录取排序规定执行;若出现考生投档成绩相同,且考生所在省(市)招生主管部门无录取排序规定时,则:(1)选考科目含物理的招生专业(类)依次按照生源省份同分排位(若有)、高考总分(不含政策加分)、数学、语文、外语顺序排位,高者在前;(2)选考科目为历史或不限的招生专业(类)按照生源省份同分排位(若有)、高考总分(不含政策加分)、语文、数学、外语顺序排位,高者在前;3.若考生按照以上规则排序,仍出现排位相同的情况,则参考其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2.其他省份生源:(1)专业投档规则: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对进档的考生,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按投档成绩的高低录取。(2)考生均有专业志愿时,投档成绩高的考生优先;投档成绩相同时,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优先于无专业志愿的考生安排专业录取。当投档成绩相同且均有专业志愿时,文科按照:高考总分(不含政策加分)、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若有)、政治、历史、地理;理科按照:高考总分(不含政策加分),数学、语文、外语、理科综合(若有)、物理、化学、生物决定优先顺序。3.专业调剂原则学校对所填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的的考生,按投档成绩高低排序和专业填报率高低排序的原则,将其调剂到未满专业,直到录取满额为止;对所填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实行院校平行志愿投档的进档考生,只要专业服从且政审、体检符合条件,均予录取。(八)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的专业成绩,我校均采用考生所在省(市)艺术(美术与设计类)统(联)考成绩,不另行组织校考。对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均上线的考生按综合总分排序,统一划定分数线。综合总分=文化成绩总分(按高考总分750分制测算)×50%+专业成绩(按总分100分制测算)×7.5×50%。如生源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单独设定其美术与设计类考生的投档分计算方式,从其投档规定。(九)根据生源情况确需进行招生计划调整时,学校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十)学校在浙江省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按照《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24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的规定执行。(十一)学校在浙江省的“专升本”招生按照《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24年选拔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校本科学习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十二)学校在浙江省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按照《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24年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十三)学校在华侨港澳台的招生按照《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24年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简章》的规定执行。(十四)学校在台湾地区的免试生招生按照《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24年招收台湾地区高中毕业生简章》的规定执行。(十五)卓越学院的招生按高考录取和校内选拔两种模式,高考录取学生类内专业选择规则和校内选拔规则另行发布于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招生网站和卓越学院网站。(十六)学校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的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进行公布,考生可登陆学校本科生招生网站查询。
十三、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学校收费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管理部门批文和有关规定执行。普通类专业实行学分制收费,每学年初按学生所在专业(类)收取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实行学年制收费。具体信息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招生网站公布。
住宿费标准
五人间1200元/人/年,四人间1600元/人/年。
十四、资助政策
学校建有完善的优秀学生奖学金制度和困难学生资助制度,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国家、社会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资助政策,开设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报到“绿色通道”,学校特别设立由校友和社会企业捐赠的“巍巍爱心助学金”、“安克梦想教育发展基金”等助学金,用于资助2024级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优秀新生。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学校招生实施“阳光工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广大考生及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0571-86915055。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haosheng.hdu.edu.cn电话:0571-86915007
十七、其他须知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