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咨询: 010-67391609 |
邮箱地址: zsb@bjut.edu.cn |
联系地址: 平乐园校区:北京市朝阳区平乐园100号,通州校区:北京市通州区潞苑南大街89号 |
官网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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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bju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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隶属于: 北京市 |
重点学科: 4个 |
硕士点: 33 |
博士点: 20 |
院士人数: 6人 学生人数: 1万~2万人 |
占地面积: 1440 亩 |
创建时间: 1960年 |
国家学科: 3 个
国家实验室:1 个 |
北京工业大学校本部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平乐园100号,东临东四环南路,南抵左安东路,西邻西大望路,北望平乐园小区;另有三地分校区。学校占地面积为80余万平方米,建筑面积近70万平方米。
北京工业大学创建于1960年,是一所以工为主,理工、经管、文法相结合的多科性市属重点大学。1981年成为国家教育部批准的第一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1985年成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1996年12月学校通过国 家“211工程”预审,正式跨入国家二十一世纪重点建设的百所大学的行列。
1997年至2007年,学校紧密围绕北京市重点发展的电子信息、生物工程及新医药、光机电一体化、新材料、环境保护与资源、城市建设与管理等高新技术支柱产业及行业需求,学科结构得到大幅度的调整与优化,形成了16个二级学院:机械工程与应用电子技术学院、电子信息与控制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环境与能源工程学院、应用数理学院、计算机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院、软件学院、生命科学与生物工程学院、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外国语学院、艺术设计学院、实验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另有体育教学部、激光工程研究院、固体微结构与性能研究所、循环经济研究院,高等教育研究所以及与社会力量合作创办的独立学院——北京工业大学耿丹学院。
学校开设43个本科专业;81个硕士学位授予点和17个工程硕士授权培养领域;8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点,37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点;1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有光学、材料学、结构工程3个国家级重点学科及8个北京市重点学科、11个北京市重点建设学科,新型功能材料、传热强化与过程节能2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3个省部共建重点实验室,12个北京市级重点实验室或研究基地,以及精密超精密加工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级产学研激光加工中心和中德激光技术中心、教育部数字社区工程中心、汽车结构部件先进制造技术教育部工程中心等。
截至2007年10月29日,教职工总数3360人,其中,专任教师数1520人,正高288人、副高742人;有博士生导师184人,硕士生导师680人;拥有两院院士8人,“长江学者奖励计划”1人,国家有突出贡献专家5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36人。外籍教师20人。学校重视基础性研究、高新技术研究和应用研究,承担着一批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973”计划、“863”计划、科技攻关计划、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在内的国家和北京市重大、重点项目,2006年,按教育部统计口径,到校科技经费达到3.3亿以上。
在校生 30342 人,其中,全日制研究生4127人(博士生616人、硕士生3511人),在职研究生2188人,普通本专科生12598人(本科生11333人、专科生1265人),成人教育本专科生11001人(本科生5070人、专科生5931人),中等专业生264人。留学生164人。
建校40多年来,北京工业大学已为北京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培养了约83000名学生(其中硕士、博士研究生约5300人),他们在各条战线上发挥着骨干作用。在“立足北京、融入北京、辐射全国、面向世界”的办学定位思想指导下,北京工业大学已经成为北京市高素质、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基地和科技创新与研究开发基地。
展望未来,任重道远。全校师生员工将继续在北京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紧紧抓住“十一五”建设的战略机遇期和2008年奥运会羽毛球、艺术体操比赛场馆落户北工大的难得机遇,把科学发展观落实到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学习等学校改革和发展的各个方面,全面推进育人质量的提高,努力将北京工业大学建设成为高水平大学。
批次 | 专业 |
第一批 |
材料科学与工程
电子科学与技术
机械工程
土木工程
自动化
社会学
软件工程
交通工程
建筑学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环境工程 |
第二批 |
应用物理学
信息与计算科学 |
第三批 |
应用化学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物联网工程
统计学
生物技术
社会工作
交通设备与控制工程
会计学
国际经济与贸易
工艺美术
城乡规划
测控技术与仪器 |
批次 | 专业 |
第二批 |
资源循环科学与工程
经济统计学
产品设计 |
第三批 |
英语
通信工程
数学与应用数学
视觉传达设计
能源与动力工程
金融学
环境科学
工业设计
法学 |
北京工业大学2024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家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北京工业大学本科招生的具体情况,为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北京工业大学,主管部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第三条北京工业大学是由北京市人民政府举办、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主管的全日制多科性市属重点大学,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培养包括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在内的各类高级专门人才。
第四条学校地址:平乐园校区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平乐园100号。
第五条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六条对经由省级招生机构审核通过并被学校确认录取的本科考生,将发放由校长签发并盖有北京工业大学公章的新生录取通知书,考生凭录取通知书来校报到。
第七条对取得学校学籍,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本科毕业生,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学校名称为北京工业大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相应学位证书。
第八条北京工业大学北京-都柏林国际学院是教育部批准的,由北京工业大学和国际一流大学爱尔兰国立都柏林大学合作设立的国家示范性高水平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学生完成规定的学业任务、达到毕业要求和学位授予条件,可同时获得北京工业大学颁发的中国相应的学历及学位证书和爱尔兰国立都柏林大学授予的相应学位。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学校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小组成员由主管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十条学校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第十一条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依规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第三章
计划分配和预留计划
第十二条招生计划分配:按照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核准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结合学校的办学条件,编制并报送招生来源计划。招生计划及专业报考要求以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为准。
第十三条预留计划使用: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
第四章
录取
第十四条录取原则
1.严格执行国家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
2.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3.对政策加分实行提档加分(不适用于不做分省计划的招生类型),进专业不加分的原则。
4.提档后按照高考总分优先(不考虑政策加分)的原则,确定考生录取专业,不设专业级差。同一专业(类)录取时,若考生高考总分相同,依次优先录取专业志愿顺序靠前者、相关科目分数高者,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语文、数学、外语;若同一专业(类)考生高考总分和语数外成绩均相同,且专业志愿顺序亦相同,则综合考虑考生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或会考成绩及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择优录取。
5.对于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学校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6.对于浙江、山东、河北、辽宁、重庆等高考改革省份,投档时将由所在省份招生考试机构按其相关规定直接投档到专业(类)。
7.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必须符合其本省(市)已经公布的学校2024年各招生专业(类)对考生选考科目范围的要求,由所在省份招生考试机构按其相关规定投档。对于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将作为录取参考。
8.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以完成招生计划。
9.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录取;各专业录取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10.学校高校专项计划和艺术类等特殊类型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规定和学校有关简章、办法进行。
第十五条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条件
1.北京工业大学北京-都柏林国际学院只录取有该学院专业志愿的考生,无该学院专业志愿者不予调剂;该学院录取考生的外语单科高考成绩不得低于110分(满分150分)。
2.录取的体检标准执行国家相关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根据专业(类)特点,土木工程、土木类、智能建造、材料类、交通运输类、生物医学工程、生物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安全、物联网工程等专业色盲考生限报,建筑学、城乡规划、工业设计、环境科学与工程类、新能源科学与工程(新能源和环科双学士学位)、应用化学、化学生物学、设计学类、美术学类等专业色盲、色弱考生限报。
3.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考生,其它专业不限考生语种,入学后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
4.在京招生的“外培计划”专业,外语单科成绩不得低于120分。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六条学费标准: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软件工程专业从第三学年开始学费为每学年16000元(人民币,下同);北京-都柏林国际学院学费为每学年95000元;其它普通类专业学费为每学年5000元。艺术类专业学费为每学年10000元。若国家调整学费标准,则执行新规定。
第十七条学校建有完备的“奖、助、贷、勤、补、偿”资助体系,全方位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长成才。新生入学时设有“绿色通道”,以保证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顺利入学。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北京工业大学本科生招生网网址:http://admissions.bjut.edu.cn/;招生咨询电话:010-67391609(咨询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00;双休日、节假日及录取期间除外);北京工业大学招生办微信:北京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微信号bjutzsb);信访与投诉电话:010-67392231。
第十九条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由北京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