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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陕西省咸阳市杨凌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西农路22号 |
官网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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隶属于: 教育部 |
重点学科: 7个 |
硕士点: 27 |
博士点: 16 |
院士人数: 13人 学生人数: 2万~3万人 |
占地面积: 5657 亩 |
创建时间: 1934年 |
国家学科: 9 个
国家实验室:4 个 |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创建于1934年,所在地——陕西杨凌,是中国农耕文明的重要发祥地,是我国西北地区现代高等农业教育的发源地,是国家唯一的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被誉为“中国农科城”。校园占地6000余亩,四季风景秀美,自然与人文和谐相融,享有“生态园林式大学城”美誉,是青年学子求学深造的理想之地。
学校从1936年开始招收本科生,1941年开始招收研究生,建校近80年来,为国家社会培养了12万多 名毕业生,是全国农林水学科最为齐备的高等农业院校,现设有23个学院(系、所、部),学科涵盖农、理、工、经、管、文、法、哲、史、医、教育等11个学科门类,设有63个本科专业。现有植物病理学、土壤学、农业水利工程、临床兽医学、果树学、动物遗传育种与繁殖、农业经济管理等7个国家级重点学科和作物遗传育种、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等2个国家级重点(培育)学科,以及25个部省级重点学科;有2个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工程实验室,2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个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52个省部重点实验室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12个博士后流动站,16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71个博士点,28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05个硕士点以及10个专业学位授权点。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学校现有教职工4506人。其中,专任教师1665人,专职科研人员272人;教授347人,副教授426人;博士生导师379人,硕士生导师933人;有两院院士2人,双聘院士11人;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7人,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1人、讲座教授2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11人,教育部跨世纪优秀人才1人,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58人。
学校形成了研究生教育、本科教育以及成人教育和职业教育等多层次完备的人才培养体系。在校生3万余人,其中本科生21900余人,各类研究生9000余人。设有国家生命科学与技术人才培养基地和“创新实验班”,实行学分制、弹性学制和辅修专业制度,形成了“本-硕连读”、“硕-博连读”、“本-硕-博连读”等人才培养模式。学校重视个性化培养,设有大学生创新基金,实行导师制。配备班主任和辅导员,指导学生进行学业和人生规划。建立了完备的资助体系, 设有20多项奖、助学金,每年投入4000余万元用于学生奖励和困难资助。毕业生面向全国就业,连续10多年就业率在90%以上,位居教育部直属高校前列。每年考取研究生的比例达30%以上。
学校坚持开放式办学,积极拓展国际科技教育合作与交流,提高国际化水平。与美国、英国、日本、澳大利亚等37个国家和地区的120余所国际知名大学和科研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并获得部分国际留学基金组织的支持,广泛开展学术文化交流、科研合作、人员互访、学生培养等活动。学校是外交部和国务院港澳办授予一定外事审批权单位,也是国家留学基金委重要签约单位,每年选派200余名青年教师和优秀学生出国深造;与10余所国际知名大学签署了联合培养项目协议,实施“2+2”、“3+1”、“1+2+1”等国际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留学项目。学校设有国际学院,具有接收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资格。
学校始终瞄准高新科技前沿,坚持围绕国家和区域性重大战略需求,积极开展面向农业生产实际的应用基础性和应用性研究,在动植物育种、植物保护、农业生物技术、旱区农业与节水技术、黄土高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等研究领域形成鲜明特色和优势。建校以来,学校共累计获得各类科技成果5000余项,获奖成果1800余项。其中,国家级奖励108项,培育出目前世界小麦累计推广面积最大的“碧蚂一号”、长期主导我国小麦品种换代的远缘杂交小麦良种“小偃6号”、我国自育苹果优良品种“秦冠”等重要成果,科技成果转化产生的直接经济效益累计超过2000亿元。
学校的建设与发展备受党和国家的关怀和重视。党和国家领导人胡锦涛、江泽民、吴邦国、温家宝、贾庆林、李长春、周永康、乔石、朱镕基、李瑞环、曾庆红、黄菊、吴官正、罗干、回良玉、刘延东等先后来校视察,李岚清曾7次来杨凌,对学校改革、建设与发展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建校79年来,学校始终紧扣“三农”发展主题,坚持走产学研紧密结合的办学道路,已从以农为主的单科性大学发展为目前以农为特色、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全国重点大学。当前,按照学校新的规划目标和战略思路,全校师生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正在为实现“突出产学研紧密结合办学特色、创建世界一流农业大学”战略目标而努力奋斗!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地址:陕西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西农路22号
邮编:712100
招生咨询电话:029-87091406、87091407、87091408、87091409、87091410
E-mail:zhaoshb@nwsuaf.edu.cn
网址:http://zhshw.nwsuaf.edu.cn/
批次 | 专业 |
第一批 |
资源环境科学
植物保护
园艺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食品科学与工程
生物技术
葡萄与葡萄酒工程
农业水利工程
农学
农林经济管理
林学
动物医学
动物科学
草业科学 |
第二批 |
应用化学
水利水电工程
生物工程
木材科学与工程
金融学 |
第三批 |
土木工程
土地资源管理
食品质量与安全
生物科学
软件工程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会计学
社会学
园林 |
批次 | 专业 |
第一批 |
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
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 |
第二批 |
植物科学与技术
林产化工
经济学
环境设计
环境科学
法学 |
第三批 |
制药工程
能源与动力工程
工商管理
电子信息工程 |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24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为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校位于陕西省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邮政编码:712100。
第三条学校为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教育部直属重点建设高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设有研究生院、博士后流动站。
第四条本科生在学校规定修业年限内达到所学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
第五条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学校设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负责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及录取规则等,决定本科招生工作的重要事项。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监督管理学校招生工作,并提供咨询建议。
第七条学校本科生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本科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和社会各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
第九条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遵循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和教育公平的原则,综合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报名人数和学校近年来生源质量、毕业生就业、招生计划编制及执行情况等,确定分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报教育部汇总后,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校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预留少量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不超过本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预留计划的使用坚持集体决策、质量优先、促进公平的原则,重点向中西部地区和考生大省倾斜。
第十一条学校部分专业按专业大类招生。按专业大类录取的学生,入学1-2年后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规定,分流至所录取专业大类中的相关专业学习。
2024年按专业大类招生的有:农学(含农学、植物科学与技术、种子科学与工程),园艺(含园艺、茶学),动物医学类(含动物医学、动物药学),林学类(含林学、森林保护),林业工程类(含林产化工、木材科学与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含环境工程、环境科学),水利类(含水利水电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农业水利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机械类(含机械电子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车辆工程),计算机类(含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电子商务),食品科学与工程类(含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生物科学类(含生物科学、生物工程、生物技术),化学类(含应用化学、化学生物学),工商管理类(含工商管理、会计学、农林经济管理、土地资源管理、市场营销),经济学类(含经济学、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社会学类(含社会学、社会工作),公共管理类(含公共事业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植物生产类(卓越班,含农学、植物保护、园艺),水利类(卓越班,含农业水利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
第十二条植物生产类(卓越班)、动物医学(卓越班)、水利类(卓越班)、资源环境科学(卓越班)、农林经济管理(卓越班)、食品营养与健康(卓越班)和经济学(基础拔尖培养班)实行多元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学生在学科大类下自主选择专业和导师,开展个性化学习和全学程科研素质与创新能力训练。获得学校优秀本科生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者,可提前一年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
第十三条食品科学与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和植物保护(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由我校与美国内布拉斯加林肯大学合作举办,学制四年,实行“3+1”培养模式,学生前三年在我校就读,达到对方入学标准后,第四年赴内布拉斯加林肯大学学习一年。学生达到毕业和学位授予条件后,由我校颁发本科毕业证书,我校和内布拉斯加林肯大学分别授予学士学位。
第十四条环境科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由我校与美国亚利桑那大学合作举办,学制四年,实行“4+0”培养模式,学生本科四年在国内就读,达到毕业和学位授予条件后,将获得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工学学士学位证书以及亚利桑那大学理学学士学位证书。若满足亚利桑那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的申请要求,可按照有关程序提出申请,毕业后赴亚利桑那大学学习1-2年,获得硕士学位。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在教育部统一领导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按照“招生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的原则,开展录取工作。
第十六条学校根据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数及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5%以内。
第十七条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报考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受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并在相应批次控制线上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根据各省安排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将征集志愿录取,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报考生源充足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八条学校认可2024年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审定的全国性政策性加分,并按照加分后的投档成绩提档和录取专业。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超过20分。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学校2024年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录取。
第十九条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录取原则:按照招生计划数100%提档,录取专业时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第二十条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录取原则:
1.在符合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的前提下,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录取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
2.对于投档成绩相同考生的录取:按照考生所在省级招生机构确定的位次顺序录取,如果所在省份没有相关规定,学校依次按照考生的语文、数学、外语、选考三科总成绩排序确定录取。
3.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考生符合各项条件且服从专业调剂,则在考生被投档的院校专业组内调剂到未满额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将予以退档。
第二十一条非改革省份考生录取原则:
1.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录取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
2.对于投档成绩相同考生的录取:按照考生所在省级招生机构确定的位次顺序录取,如果所在省份没有相关规定,学校依次按照考生的语文、数学、外语、综合成绩排序确定录取。
3.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考生符合各项条件且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未满额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将予以退档。
第二十二条各专业(类)外语语种要求:
英语专业限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报考,其他专业(类)外语语种不限。
经济学(基础拔尖培养班)和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部分课程采用全英文授课,建议外语语种为非英语的考生谨慎报考。
第二十三条各专业(类)录取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二十四条各专业(类)考生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执行。对于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和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的考生,我校部分专业不能录取,请有关考生谨慎报考,这些专业有:农学、种子科学与工程、植物科学与技术、智慧农业、生物育种科学、植物保护、制药工程、园艺、茶学、动物科学、水产养殖学、智慧牧业科学与工程、动物医学、动物药学、园林、林学、森林保护、林产化工、智慧林业、资源环境科学、环境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食品营养与健康、葡萄与葡萄酒工程、生物技术、生物科学、生物工程、应用化学、化学生物学。
第二十五条强基计划、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及艺术类专业等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学校2024年已公布的相关简章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国家专项计划、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招生、少数民族预科班、新疆协作计划、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等类型的招生录取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少数民族预科班和新疆协作计划录取学生预科阶段培养地点在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预科培养期间不分专业,预科学习结束后按照学校有关办法录取专业。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被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报到入学者,应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前一周内书面向学校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请假,并附有关证明,请假时间一般不得超过通知书规定报到时间后两周。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八条新生报到时,学校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审查发现录取通知书、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九条被录取为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的考生,入学报到时必须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培养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协议书》,入学以后不得申请转专业,不能报考研究生,毕业后直接到定向单位就业。对拒签协议的已录取学生,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三十条被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的学生入学后不得申请调整专业及培养方式。
第三十一条学生入学后,学校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二条学校按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和陕西省价格主管部门规定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理学、工学、农学类专业:每生每学年6600元。
经济学、管理学、文学、法学类专业和少数民族预科班:每生每学年5500元。
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15400元。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国内学习期间,环境科学(中外合作办学)和植物保护(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每生每学年60000元,食品科学与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0元;国外学习期间的学费按照对方大学当年标准收取。
住宿费:学生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住宿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00-1200元。
第三十三条学校建立了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校长奖学金、专业奖学金、勤工助学、社会奖助学金、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多种方式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第三十四条学校严格落实招生信息公开制度,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三十五条联系部门: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招生咨询电话:029-87091406(日常)、87091407(高考咨询期间)
纪检监督电话:029-87082160
电子邮箱:zhaoshb@nwafu.edu.cn
招生网址:https://zhshw.nwafu.edu.cn
官方微信号:zhshwnwsuaf(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招生办)
第三十六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国家奖学金
8000元/人/年
奖励全日制本科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我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可以获得
国家励志奖学金
5000元/人/年
奖励资助计划内全日制本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我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可以获得
校长奖学金
5000元/人/年
用于奖励表现优异的全日制本科生及非在职研究生,
国家助学金(一档)
3500元/人/年
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学生中特别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国家助学金(二档)
2500元/人/年
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宝钢优秀学生奖
10000元/人/年
勤奋学习,成绩优异,本科生上学年度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在本班前10%,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简称五种能力)。研究生英语通过国家六级考试,学位课成绩在85分以上,有较强的科研能力,科研成果突出。
曹德旺助学金
5000元/人/年
热爱所学专业,态度端正,学习刻苦,能够顺利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属特困学生,本人生活俭朴,无不良消费习惯。
香港思源奖助学金
4000元/人/年
家庭生活困难、无固定经济收入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习成绩优良,积极参加学校、院(系)组织的各项学术活动、社会实践和生产劳动;学生本人生活俭朴,无铺张浪费等不良习惯;
唐仲英德育奖学金
4000元/人/年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德优良;
(二)乐于助人,勇于奉献,努力承担社会工作,积极参加公益活动;
(三)为人正直,作风严谨,热爱劳动,生活俭朴,身心健康;
(四)学习刻苦努力,成绩优良;
(五)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考虑。
时胜帮扶奖学金
4000元/人/年
1.思想积极向上,品行端正,乐于助人;
2.热爱所学专业,学习认真刻苦,勤奋上进,成绩良好,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在在本班前50%;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及公益活动。
九九助学金
5000元/人/年
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大学一年级本科学生;学习态度端正,目的明确,学习成绩良好
南京桂花鸭奖学金(一等奖)
3000元/人/年
动物科技学院、动物医学院和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品学兼优的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本科生;学习认真刻苦,勤奋上进,成绩良好,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在在本班前50%;在公益活动、创新创业、社会工作、社会实践、校园文化、科技等活动中表现突出。
南京桂花鸭奖学金评(二等奖)
2000元/人/年
动物科技学院、动物医学院和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品学兼优的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本科生;学习认真刻苦,勤奋上进,成绩良好,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在在本班前50%;在公益活动、创新创业、社会工作、社会实践、校园文化、科技等活动中表现突出。
“南粤情”广州校友励学金
4000元/人/年
热爱所学专业,学习认真刻苦,勤奋上进,成绩良好,学习成绩排名在本班前30%,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本班前50%;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考虑。
宁夏校友助学金
4000元/人/年
学习态度端正,目的明确,学习成绩良好;宁夏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同等条件下孤儿、单亲家庭、农村生源学生优先考虑。
睿尚奖学金
5000元/人/年
我校农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热爱所学专业,学习认真刻苦,勤奋上进,成绩良好,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在本班前50%;西北地区生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主。
太白棓煜兴奖助学金
5000元/人/年
陕西太白县籍品学兼优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热爱所学专业,学习认真刻苦,勤奋上进,成绩良好。
榆林校友助学金
4000元/人/年
陕西榆林籍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本科学生;学习态度端正,目的明确,学习成绩良好。
协和置业奖学金
5000元/人/年
风景园林艺术学院及林学院品学兼优的二、三、四年级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爱所学专业,学习认真刻苦,勤奋上进,成绩良好,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在在本班前50%。
金正大奖学金(一等奖)
5000元/人/年
资源环境学院、农学院、园艺学院、植物保护学院、经济管理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品学兼优的二、三、四年级全日制本科生和非在职硕士研究生;热爱所学专业,成绩优秀,学习成绩与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在本班前50%,二年级学生须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二年级以上年级学生须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具备一定的文体特长。
金正大奖学金(二等奖)
3000元/人/年
资源环境学院、农学院、园艺学院、植物保护学院、经济管理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品学兼优的二、三、四年级全日制本科生和非在职硕士研究生;热爱所学专业,成绩优秀,学习成绩与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在本班前50%,二年级学生须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二年级以上年级学生须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具备一定的文体特长。
朱英龙贫困助学金(一等奖)
2000元/人/年
生活清贫。家庭困难,家庭平均月收入不足500元;本人生活俭朴,月均生活费在150元以下;一般未获得其它社会奖学金资助。经济困难的农村学生、孤残学生、家庭突遭不幸的学生及单亲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生活特别困难的下岗职工子女。
朱英龙贫困助学金(二等奖)
1000元/人/年
生活清贫。家庭困难,家庭平均月收入不足500元;本人生活俭朴,月均生活费在150元以下;一般未获得其它社会奖学金资助。经济困难的农村学生、孤残学生、家庭突遭不幸的学生及单亲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生活特别困难的下岗职工子女。
先正达奖学金
5000元/人/年
热爱所学专业,学习认真刻苦,成绩优秀,名次居本专业年级排名前15%,外语通过国家四级以上;年度素质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居本专业年级前20%;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本人生活俭朴,无吸烟等不良习惯;一年级学生高考成绩高于当地重点分数线20(含)分以上,并具有当地民政部门(县级)的贫困证明。
文华奖学金
5000元/人/年
热爱所学专业,成绩优秀,学习成绩与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在班级前50%;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
深圳校友爱心奖学金
5000元/人/年
热爱所学专业,成绩优秀,学习成绩与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在班级前50%(一年级学生第一学期学习成绩排名在班级前50%);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罗麦奖学金
5000元/人/年
热爱所学专业,成绩优秀,学习成绩与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在班级前50%;
康师傅奖学金
5000元/人/年
我校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人文社会发展学院正式注册的全日制三年级本科生;热爱所学专业,成绩优秀,学习成绩与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在班级前50%;身心健康,积极参加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及公益活动。
华福证券奖学金
5000元/人/年
全校在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本科生;热爱所学专业,成绩优秀,学习成绩与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在本班前50%;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考虑。
春雨奖学金
4000元/人/年
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排名均在本班前50%;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王同川励志奖学金
10000元/人/年
热爱所学专业,成绩优秀,学习成绩与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在班级前20%(一年级学生第一学期学习成绩排名在班级前20%);同等条件下,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考虑。
中天奖学金
4000元/人/年
农学院、植物保护学院、动物科技学院、动物医学院、生命科学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和创新实验学院品学兼优的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本科生;成绩优良,学习成绩与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在本班前50%;身心健康,积极参加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及公益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