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隶属于: 教育部 |
重点学科: 9个 |
硕士点: 25 |
博士点: 8 |
院士人数: 12人 学生人数: 2万~3万人 |
占地面积: 13176 亩 |
创建时间: 1952年 |
国家学科: 5 个
国家实验室:2 个 |
北京林业大学于1952年建校,办学历史可追溯至1902年的京师大学堂农业科林学目。1952年全国高校院系调整,北京农业大学森林系与河北农学院森林系合并独立设置北京林学院。1956年,北京农业大学造园系和清华大学建筑系部分并入我校,成立城市及居民区绿化专业。学校于1955年开始招收研究生,1956年开始招收留学生。1960年被中央列为全国重点高等院校。1969年,学校被迫迁往云南,辗转十年,于197 9年返京复校。1982年国务院批准我校为首批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1985年更名为北京林业大学。1996年被国家列为“211工程”首批建设的41所高校之一,2000年2月直属教育部管理,同年6月批准试办研究生院,12月进入“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重点支持的22所高校行列。2001年1月由教育部与国家林业局共建。2003年11月被国家列为“211工程”“十五”重点建设高校。2004年5月通过教育部评估,正式成立研究生院,成为全国56所建有研究生院的高校之一。2005年被国家列为42所具有本科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高校之一。
学校发展得到党和国家的重视与关怀。1965年,董必武同志为学校题词。1984年5月,邓小平同志亲笔为学校题写了“北京林学院”校名。2002年学校50周年校庆时李鹏同志亲笔题词“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为再造秀美山川培养人才”。近年来,李岚清、姜春云、陈慕华、贾庆林、钱其琛、何鲁丽、许嘉璐、陈至立、张思卿等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周济、周生贤等教育部和国家林业局领导同志先后多次到学校视察和指导工作。
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建设,学校已经从单科性的林业院校发展成为以林学、生物学、林业工程学为特色,农、理、工、管、经、文、法、哲相结合的多科性全国重点大学,形成了以本科、硕士、博士培养为主,继续教育、留学生培养为辅的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学校现有12个本科教学学院,40个本科专业,生源范围遍及全国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及香港特别行政区。 2005年底在校本科生13257人,研究生2423人,成人教育在校生4953人。
学校现有4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4个博士后流动站,35个博士点,73个硕士点,还有3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14个高校教师攻读硕士学位授权点,涵盖了8个学科门类的22个一级学科,学科点拥有量处于农林院校前列。现有森林培育、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林木遗传育种、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4个国家级重点学科,5个省部级重点学科。2003年在全国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整体水平评估中,我校林学一级学科整体水平位居全国之首。2001年以来,获得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3篇,位居全国林业高校之首。2004年,国家理科基础科学研究与教学人才培养基地生物学专业点顺利通过国家验收。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912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教师495人,具有硕士学位以上的610人。教师中来自国内外重点大学和研究机构的占61.2%。学校有中国工程院院士5人,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专家8人,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专家18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5人,国家级“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1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和讲座教授各1人,省部级跨世纪学术与技术重点培养对象人选13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五届学科评议组成员5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05人。在国际学术机构担任理事、执委、委员以上职务的教师有20多人,在国内二级以上学术团体担任常务理事以上职务的有130多人。教师中,有1人获何梁何利科技进步奖,1人获国际环境突出贡献奖,1人获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称号,11人获全国或北京市优秀教师称号,2人获高校青年教师奖,4人获中国青年科技奖,5人获中国林业青年科技奖,6人被纳入教育部优秀青年教师资助计划,19人获宝钢教育基金优秀教师奖,11人获霍英东教育基金奖,12人获刘业经教授基金奖等。 学校科学研究实力雄厚,成果丰硕。建有1个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国家级野外台站、3个教育部重点开放实验室、5个国家林业局重点实验室、1个北京市重点实验室、3个国家林业局定位观测站。有国家林业局自然保护区研究中心、中国防治荒漠化培训中心、全国林业进口教材中心等29个研究机构。2000年以来,科研总经费为1.8亿多元,其中承担国家科技攻关、自然科学基金、“973”、“863”等各类纵向科研项目522项,科研经费1.6亿多元;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8项、省部级科技进步奖30余项;获得植物新品种权6项;发表学术论文4100余篇,被SCI等三大检索机构收录 420余篇。科研成果转化形成了以三倍体毛白杨、四倍体刺槐、名优花卉、地被植物等优良品种研发为龙头的高新技术产业体系。毛白杨产业受到朱?基总理和温家宝总理等国家领导人的重视和关怀,对三倍体毛白杨科研、推广示范等工作做了具体批示,并给予专项拨款。
学校高度重视本科教学工作,不断深化教学改革,教学改革成果丰硕,教学质量稳步提高。继1989年获得国家首届优秀教学成果奖之后,近年来,连续获得3项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2项国家级教学成果三等奖和7项省部级教学成果奖。有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北京市精品课程7门,北京市教学名师1名。2002年以来,我校园林专业学生在国际大学生风景园林设计大赛和国际建筑师及大学生建筑设计大赛中,有12人次获得金奖。在北美地区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中,我校两队分别获Meritorious Winner奖、Honorable Mention奖。有3名学生获全国挑战杯铜奖,2名获首都挑战杯特等奖,9名获一等奖,37名获二、三等奖。在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中,有1人获特等奖, 24人获一等奖。在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大赛中,有9人获全国一等奖,6人获全国二等奖。我校本科毕业生就业率始终在90%以上。2005年学校在教育部组织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
历经半个多世纪的办学实践,学校形成了“知山知水、树木树人”的办学理念,为国家培养了近5万名高级专门人才和一批外国留学生,其中包括12位两院院士(与林业行业相关的共有18位院士)以及科技部部长徐冠华、中国工程院副院长沈国舫等12名省部级领导为代表的一大批杰出的科技专家和管理干部,他们为中国林业事业作出了卓越的贡献。2004年,我校教师关君蔚院士和校友王涛院士囊括首届“林业科技重奖”个人奖;以院士为主的8名教师和校友获得首届“林业科技贡献奖”,占获奖人数的三分之一以上。
校本部现有校园面积675亩,正在建设的鹫峰校区占地面积750亩,学校实验林场占地面积10870亩,学校总占地面积12295亩。截至2005年7月,学校校舍总面积663561平方米,其中教学行政用房建筑面积304210平方米,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9平方米。教室面积53606平方米,生均3.35平方米。拥有单价800元以上用于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共17352台件,价值16976万元,生均9597元。学校单价5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490台件,价值6900万元。新建的图书馆纸质藏书达121.26万册,电子资源库16种,各类电子图书总计71.3万种。建成了“千兆骨干、百兆桌面”的数字校园网络。
学校主办有《北京林业大学学报》、《中国林学(英文版)》、《北京林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风景园林》等4种期刊,其中《北京林业大学学报》为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是唯一被美国《工程索引》(EI)收录的中国农林类科技期刊,先后荣获第二届和第三届国家期刊奖提名奖、百种重点期刊奖。2004年在全国林业期刊中,影响因子排名第一,在全国高校学术期刊(自然科学)位居第三。此外,还有秘书处设在我校的中国水土保持学会主办的《中国水土保持科学》期刊和与中国林业教育学会合办的《中国林业教育》。
学校积极推进国际合作和开放办学。我校先后与31个国家和地区的150余所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非政府组织建立了教育与科技合作关系,授予十余名外国学者为名誉教授,每年聘请百余位外籍专家来校讲学。2000年以来,共举办了21次国际学术会议,接待国外专家学者千余人次,派出大量教师出国交流合作,执行国际合作项目30余项。2003年与美国密西根州立大学联合办学,培养草业科学(草坪方向)专业本科生,已有80名学生顺利进入学业。学校还与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中国科学院、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国际竹藤中心、北京林业干部管理学院等单位实行联合办学和科教合作,参与发起成立北京学院路高校教学共同体,拓宽了教学空间,实现了校际资源共享,优势互补。
学校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加强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在党建和思想政治、后勤和工会工作的改革与发展等方面也取得了显著成绩,办学活力不断增强。先后获得了“北京市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先进校”、“北京高校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单项奖”、“首都精神文明单位”等一系列荣誉。校团委连续11年被评为全国社会实践先进单位。学校1996年通过了北京市“文明校园”评估,1999年被中国教育工会授予“高校民主管理先进单位”,获得 “北京市校务公开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校工会先后被评为北京市“模范教职工之家”和全国“模范教职工之家”。2002年被首都绿化委员会评为“首都绿化美化花园式单位”。2005年校团委获全国五四红旗团委称号。
目前,学校正以办人民满意的高等教育为宗旨,进一步提高办学质量,为把学校建设成为以林业和环境科学为特色的高水平、多科性、研究型大学而努力奋斗。
批次 | 专业 |
第一批 |
园艺
园林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生物科学
森林保护
农林经济管理
木材科学与工程
林学
林产化工
环境工程
风景园林
草业科学 |
第二批 |
国际经济与贸易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英语
数字媒体技术
食品科学与工程 |
第三批 |
产品设计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商务英语
经济林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工商管理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地理信息科学
城乡规划 |
批次 | 专业 |
第一批 |
应用心理学 |
第二批 |
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
统计学
数学与应用数学 |
北京林业大学2024年本科招生工作章程
北京林业大学2024年本科招生工作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要求,保证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北京林业大学,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直属,教育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北京市人民政府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全国首批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
第三条 校址及办学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35号,邮编100083。
第四条 颁发证书: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北京林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五条 北京林业大学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北京林业大学设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主管招生、纪检监察、本科教育、学生工作校领导任副组长,教务处等部门负责人任成员。
第七条 北京林业大学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学校本科生招生日常工作。
第八条 北京林业大学设立本科招生监察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纪检监察工作校领导任组长,纪委办公室、监察处等单位负责人任副组长,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工作人员任成员,履行相应招生监察职责。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
第九条 北京林业大学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领导下,在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录取过程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条 计划编制
根据教育部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按照“有利于国家社会需求、有利于学校生源结构、有利于学生就业服务”的原则,依据各省高考报考人数、往年录取率和直属高校计划享有度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详情以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为准。
学校预留招生总计划的1%,用于调节各省(区、市)统考上线生源不平衡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问题。
第十一条 招生类型及录取原则
1.招生类型:学校普通本科层次的招生包括普通类、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艺术类、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新疆协作计划、南疆计划、少数民族预科生、国家民委专项、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港澳台侨生等。
2.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对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服从专业调剂、体检符合要求的考生,原则上提档不退档。
在此范围内,由我校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专业志愿以及相关单科成绩等情况择优录取。
3.学校志愿:我校按照招生计划择优录取符合条件的考生,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可进行志愿征集,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4.录取专业: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若投档成绩相同,则按各省(区、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如各省(区、市)没有明确的同分排序规则,则先比较实考文化总分,再比较相关科目成绩。改革省份相关科目比较顺序: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选考科目总成绩。非改革省份相关科目比较顺序: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理综、外语;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文综、外语。艺术类等特殊类型,有单独录取规则的,按北京林业大学2024年相应招生简章的具体规定执行。
对所有无法满足所报专业志愿但服从调剂的考生,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调剂到计划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取额满。
我校在内蒙古自治区执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生物技术(中加合作办学项目)、木材科学与工程(中加合作办学项目)为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五年制,招生时只录取报考该项目志愿并达到录取条件的考生。
5.加分政策:对享受加分政策(全国性加分)的考生,我校在调档和录取进专业时均认可,但最高不超过20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第十二条 外语语种
1.日语专业只允许英语语种的考生报考。
2.生物技术(中加合作办学项目)、木材科学与工程(中加合作办学项目)专业部分课程为英语授课,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报考。
3.工商管理类、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管理信息方向)、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法学、计算机类、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英语、商务英语、生物科学类、设计学类、动画等专业建议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报考。
第十三条 男女比例:所有招生专业均无男女性别限制。
第十四条 往届生录取:往届生的录取按照各省级招办有关规定办理,和应届生同等对待。
第十五条 特殊类型考生录取:艺术类专业、高校专项计划、中加合作办学项目等特殊类型的录取,依据教育部相关政策、北京林业大学2024年相应招生简章的具体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体检要求
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要求执行。根据专业(类)特点,结合人才培养要求和就业需求,我校对部分专业(类)制定补充规定,详见北京林业大学本科招生网招生政策栏目(http://zsb.bjfu.edu.cn)。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七条 学费标准
根据京价(收)〔2000〕217号文件和京价(收字)〔2000〕334号文件精神,2024年学费为:林学类、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野生动物与自然保护区管理专业每生每年2500元,英语、商务英语、日语专业每生每年6000元,设计学类、动画每生每年10000元,其余专业每生每年5000元或5500元。生物技术(中加合作办学项目)和木材科学与工程(中加合作办学项目)专业学费分两阶段收取:第一、第二、第三学年每生每年40000元(其中学费5500元、专业培训费34500元),第四、第五学年我校收取每生每年5500元,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按学分收取学费,目前每生每学分的标准为1620.34加元,生物技术(中加合作办学项目)约60学分,木材科学与工程(中加合作办学项目)约70学分,此部分学费标准每年略有调整,以入学UBC大学当年的标准执行。
住宿费标准为每生每年900元。如果国家调整2024年本科生学费和住宿费标准,学校将按照新规定收取。
第十八条 入学复查
我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在新生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过程中,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书、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十九条 资助政策及程序
学校建立了以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和学费缓交减免为主,社会资助为补充的“6+1”式多元互补的学生奖励和资助体系。新生报到时设立“绿色通道”,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入学。入校后,通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同学,可以获得相应帮助。对于家庭经济特别困难,难于来校报到的新生请及时与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以获得帮助。学校阳光资助热线:010-62336036。
第二十条 信息公开办法及渠道:严格执行四级信息公开制度,认真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要求,我校公开渠道主要为北京林业大学本科招生官方网站,网址:http://zsb.bjfu.edu.cn。
第二十一条 招生声明: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二条 招生咨询及监督投诉渠道
联系电话:010-62338216、62338222
传真:010-82381399
本科招生网:http://zsb.bjfu.edu.cn
电子邮箱:blzsb@bjfu.edu.cn
微信公众号:BJFU8216
纪检监察部门投诉电话:010-62338237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招生办公室起草,经学校履行有关审议程序通过后颁布实施。章程修订需按照同样程序,经审批后施行。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或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一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本章程以教育部最后审核为准,解释权属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