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咨询: 400-900-9663 |
邮箱地址: zsbbz@nenu.edu.cn |
联系地址: 校本部: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净月校区: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大街2555号 |
官网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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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ne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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隶属于: 教育部 |
重点学科: 5个 |
硕士点: 37 |
博士点: 23 |
院士人数: 1人 学生人数: 2万~3万人 |
占地面积: 2512 亩 |
创建时间: 1946年 |
国家学科: 8 个
国家实验室:4 个 |
著名的高等学府东北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学校坐落在美丽的北国春城长春市。校本部地处人民大街中段,净月校区设在风景如画的净月潭旅游开发区。学校占地面积150万平方米,其中校本部占地80万平方米,净月校区占地70万平方米。
学校原名东北大学,建校于1946年,是中国共产党在东北地区创建的第一所综合性大学,1949年定址于长春。1950年,根据国家教育事业发展的需 要,易名为东北师范大学。东北行政委员会副主席,张学良将军的胞弟张学思为学校首任校长,著名教育家张如心、成仿吾、丁浩川等先后担任学校主要领导职务。现任党委书记盛连喜教授、校长史宁中教授。
学校现有各类全日制在校学生19575人,其中,本科生14466人,博士、硕士研究生4583人,外国留学生164人。
全校现有18个学院,56个本科专业,137个硕士学位点,9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点,70个博士学位点,设有研究生院。有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中国语言文学、历史学、数学、化学、地理学、生物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等9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教育学、中国语言文学、历史学、应用经济学、数学、化学、生物学和地理学8个学科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有教育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体育硕士3个专业学位点。有教育学原理、世界史、细胞生物学、生态学4个国家高等学校重点学科。 当代中国基础教育若干重大问题,地域文明重点问题,信息化中国东北,真核生物基本生命活动的分子细胞生物学,松嫩平原草地、湿地可持续发展,多酸及光发射材料等6个学科被确定为国家“十五”“211工程”重点学科建设项目。 历史学科、中文学科、生物学科等3个学科是国家文科、理科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农村教育研究所、世界文明史研究等2个学科是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草地生态工程实验室是国家级专业实验室, 植被生态科学实验室、多酸科学实验室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学校还设有教育部农业与医药基因工程研究中心、国家环保总局国家环境保护湿地生态与植被恢复重点实验室。农村教育研究所和世界文明史研究中心是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国家基础教育实验中心、全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东北师范大学研究中心、 全国现代教育技术培训中心、中国赴日本国留学生预备学校、教育部东北教育管理干部培训中心、教育部东北高师师资培训中心等全国性培训研究机构设在我校。 学校还设有继续教育学院,附属中学、附属实验学校、附属小学、实验幼儿园和以出版教育类书籍而饮誉海内的高校出版社等。
东北师范大学拥有一批国内外著名的专家学者。在全校1401名专任教师中有教授348人,副教授431人,博士生导师184人。有享誉海内外的中国科学院院士、第三世界科学院院士和历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12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3人,长江学者讲座教授1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3人,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5人,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入选者3人,教育部跨世纪(新世纪)优秀人才计划入选者12人,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
近年来,学校以教育教学作为立校之本,通过实施“优秀中学教师培养工程”,大力进行教学改革,不断优化人才培养过程。2001年,国家教学成果评奖中,东北师范大学获得14项国家级和省级教学成果奖,“优师工程”荣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2003年,学校开始新一轮本科教学改革工程,突破传统的以专业教育为主线的课程结构,实行现代教育理念下以课程为中心的新模式,并在此基础上推行学分制;改革本科招生方式,在经济、管理、教育、新闻传播、生物、数学、物理等学科领域实行按一级学科招生,两年后分流;文、史、哲按二级学科招生联合培养;推行“宽口径、厚基础、精专业、多出路”的人才培养新模式;修订培养规格与课程计划,建立新的课程体系;加大新专业建设力度,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同时,学校与英国、日本、韩国等多所大学合作,通过“3+1”或“2+2”培养模式,培养我国某些短缺专业的人才。
东北师范大学毕业生以专业思想巩固、基础知识宽厚、教育素质高、基础理论和专业基本功扎实受到社会广泛欢迎和好评, 在基础教育界享有较高声誉,毕业生供不应求。每年有近30%的毕业生考取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国内著名高校研究生和本校研究生,许多毕业生到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沿海城市就业,还有一批学子出国深造。2004年,学校被国务院授予“全国就业先进工作单位”,是全国获此殊荣的四所高校之一。
学校以科学研究为强校之本,不断推动科学研究向高水平、有特色方向发展。2001年以来学校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918项, 科研经费总额近8000万元。目前人文社科领域承担教育部重大课题和教育部基地重大项目18项,自然科学领域承担国家“863”和“973”计划项目、教育部和科技部重大项目29项。2001年以来,CSSCI论文1571篇。2004年,学校SCI论文数255篇,在全国高校排名由2000年的第58位上升至第28位。 近五年来,获省部级以上人文社会科学奖励190项,其中全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8项。获全国高校科技进步二等奖3项,教育部提名国家科技进步奖4项,教育部科技进步奖二等奖2项。 世界文明比较、基础教育重大问题、草地生态研究、细胞遗传学等特色研究领域逐渐形成。
半个多世纪以来,学校形成了以生命科学、生态学、教育学、历史学等为代表的、在我国学术界有较高地位的优长学科。细胞遗传学、草地生态学、应用数学、多酸化学、功能材料学、环境科学专业已处于国内领先、国际上有影响的地位。世界文明比较、基础教育重大问题、草地生态、细胞遗传等优势领域的研究都有可喜的进展,并逐渐形成了信息化东北、材料科学等新的研究领域。
东北师范大学素有“花园式”学校的美誉。夏日的校园,绿草如茵,杨柳依依;冬日的校园,瑞雪飘飞,银妆素裹。近年来,学校不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学校新建了净月校区,在校本部全面维修改造并新建了一批教学科研和学习生活设施,为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提供了舒适环境和良好条件。学校建有两座图书馆,总建筑面积3.56万平方米,藏书量263万余册(不含电子图书)。有阅览座位4643个,有近900台计算机供学生检索和浏览网上文献, 是国内高校图书馆中藏书丰富、现代化程度较高的大型图书馆之一。学校还建有篮球场、排球场、网球场、旱冰场、游泳场和国内高校一流的塑胶田径运动场、室内田径馆等。学校建成了现代化校园计算机网络。 总建筑面积1.47万平方米的自然博物馆和2.3万平方米的综合体育馆正拔地而起。
东北师范大学学生课余活动丰富多彩。周末社团文化活动、大学生文化节活动等,使大学生受到良好的思想教育和熏陶。东北师范大学红烛青年志愿服务活动具有全国性影响,2003年红烛志愿者协会被评为十大中国杰出青年志愿服务先进集体、全国“学雷锋、志愿服务先进集体”。
学校注重开展广泛的国际合作与交流,已经先后与美国、加拿大、日本、英国、韩国、澳大利亚、俄罗斯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110余所大学和科研机构建立了合作与交流关系, 开展了一系列重要的交流合作项目。 2000年以来学校聘请了长期外籍专家学者193人来校授课,先后聘请了以诺贝尔奖获得者杨振宁教授为代表的38名外籍专家学者为名誉教授、客座教授。每年派出近百名教师出国访学、进修,开展国际学术交流。近年来,举办了30多个国际性和区域性学术会议,开展了多项重大合作研究,促进了学校的建设发展,扩大了学校的影响和国际知名度。
60年来,已有18万余名毕业生从学校走向四面八方,成为国家现代化建设的各类人才。
今天,迈进新世纪,东北师范大学正坚持教育创新,突出办学特色,努力践行“尊重的教育”理念,围绕学校第十二次党代会确定的发展建设目标,实施教育教学改革工程,学科建设和队伍建设工程、软环境建设工程,持续抓好党、政班子的执政能力建设,为把学校建设成为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研究型综合性师范大学而努力奋斗。
批次 | 专业 |
第一批 |
英语
新闻学
心理学
小学教育
物理学
舞蹈编导
统计学
体育教育
思想政治教育
数学与应用数学
生物科学
美术学
历史学
金融学
环境科学
化学
汉语言文学
地理科学 |
第二批 |
经济学
法学 |
第三批 |
学前教育
政治学与行政学
数字媒体技术
社会学
商务英语
人力资源管理
环境工程
行政管理
广告学
服装与服饰设计
地理信息科学
材料物理 |
批次 | 专业 |
第一批 |
哲学
音乐学
图书馆学
生物技术
生态学
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
教育技术学
会计学
雕塑 |
第二批 |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
第三批 |
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
视觉传达设计
市场营销
国际政治
播音与主持艺术 |
东北师范大学2024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为东北师范大学(国标代码4122010200),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教育部直属高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注册地址为吉林省长春市,本科招生专业分布在人民大街和净月大街两个校区。
第三条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对象为参加202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考生,普通本科层次的招生包括普通高考和特殊类型招生,特殊类型招生包括国家专项、高校专项、优师专项、民族专项(含西藏高中班和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班、新疆协作计划、国家民委专项)、艺术类、体育类、保送生、港澳台侨生等。
第四条对于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本科毕业生颁发东北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相应学位证书。
第五条东北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六条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招生委员会,建立健全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机制,维护招生的公平公正。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招生工作决策机构,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规划研究、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招生委员会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供决策咨询,发挥民主管理和监督作用。招生办公室是执行机构和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组织实施工作。
第七条招生办公室的主要工作职责:
(一)负责执行教育部有关本科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对接教育部本科招生主管部门;
(二)负责执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议,向招生委员会汇报本科招生工作进展,向招生委员会通报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事项;
(三)起草本科招生重大事项初步解决方案,收集、统计本科招生重大事项决策所需信息;
(四)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原则,编制并报送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五)起草、报批和公布本科招生章程;
(六)组织开展招生咨询、宣传工作;
(七)组织实施各类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八)组织实施本科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学校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九)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
(十)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完成新生复查工作;
(十一)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按照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学校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考生数量和生源质量、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趋势、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去向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条学校本科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发布。
第十一条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使用时,坚持集体决策、规范有序、质量优先的原则。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学校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105%(平行志愿投档批次)或120%(顺序志愿投档批次),具体比例视生源情况而定。
第十三条投档时,对于教育部和省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学校认可考生具备的所有加分项目中最高一项加分,并且最高不超过20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第十四条在顺序志愿投档批次中,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征集志愿;征集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在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批次中,首次投档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将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征集志愿;征集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五条非高考综合改革省(直辖市、自治区)(含内蒙古自治区):
(一)对于进档考生,按照投档成绩由高至低和专业志愿由先至后顺序进行录取,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二)同一专业录取时,若投档成绩相同,优先录取实考成绩高的考生;若实考成绩仍相同,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高的考生(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
(三)对于所报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并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照投档成绩由高至低顺序,结合招生计划向其他专业进行调剂录取,额满为止。同一批次中包含多种性质类别(优师专项、公费师范、非公费师范、非师范等)的专业时,调剂范围为同一批次、同一科类的所有专业,其中以下情况除外:
(1)考生未填报任何优师专项专业,则不能被调剂到优师专项专业;
(2)考生未填报任何公费师范专业,则不能被调剂到公费师范专业;
(3)考生未填报任何少数民族预科专业,则不能被调剂到少数民族预科专业;
(4)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只录取填报本专业志愿的考生,不接受专业调剂。
对于所报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并且不服从专业调剂、服从专业调剂但是不符合调剂原则或录取额满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六条高考综合改革省(直辖市、自治区):
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须符合学校招生专业和选考科目要求。
(一)对于采用顺序志愿投档的进档考生,录取办法按照本章程第十五条规定执行。
(二)对于采用“专业+院校”平行志愿投档的进档考生,按照投档成绩由高至低顺序进行录取,额满为止,不进行专业调剂。
(三)对于采用“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的进档考生,按照本章程第十五条规定进行录取,额满为止。对于所报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并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可在同一专业组内进行调剂,调剂办法按照本章程第十五条规定执行。
(四)同一专业录取时,若投档成绩相同,则优先录取实考成绩高的考生;若实考成绩仍相同,则依据生源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同分排位顺序进行择优录取,若生源省份在该批次未规定同分排位顺序,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高的考生(历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物理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综合改革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
第十七条体育教育、冰雪运动专业考生须参加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体育专项统一测试成绩合格并且不低于80分(100分制),高考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生源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学校体育类专业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不划定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的省份,按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执行。对于体育专项统一测试成绩不符合学校要求的进档考生,作退档处理。对于进档考生按照投档成绩由高至低和专业志愿由先至后顺序进行录取,专业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同一专业录取时,若投档成绩相同,则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高的考生;若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仍相同,则依次比较高考文化课实考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外语总分、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择优录取。
对于所报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并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照投档成绩由高至低顺序,结合招生计划向其他专业进行调剂录取,额满为止;若考生未填报公费师范专业,则不能被调剂到公费师范专业。
第十八条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在普通类专业相应批次进行招生(无艺术类专业考核要求),对于进档考生的录取办法按照本章程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执行。毕业后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第十九条高校专项、优师专项、艺术类、运动训练和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高水平运动队、保送生、港澳台(香港文凭考试学生、澳门保送生、台湾学测生)招生、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等的录取办法按照学校2024年招生简章及有关招生说明的规定执行。国家专项、民族专项、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的录取办法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本章程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英语、英语(公费师范)、英语(优师专项)、商务英语及英语(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要求考生高考外语语种为英语。计算机类、经济学类及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均有英语授课课程,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应慎重报考。
第二十一条学校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结合我校各专业实际,制定我校各专业的体检要求。详见东北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二条公费师范生、优师专项学生在入学前须与学校及生源地有关管理部门签订协议,具体培养及就业政策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学校设立多项奖学金鼓励品学兼优的学生;设立助学金、助学贷款、提供勤工助学岗位、筹集社会捐助等帮助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第二十四条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定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学生宿舍为六人间。
第二十五条入学报到后,学校将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对复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已经报到入学的,取消学籍。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学校校址及联系方式
学校校址:
人民大街校区: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邮编:130024;
净月大街校区: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大街2555号,邮编:130117。
招生办公室网址:http://zsb.nenu.edu.cn
招生办公室电子信箱:zsb@nenu.edu.cn
咨询电话:0431-85098500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由东北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