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咨询: 0571-87557465,0571-87557466 |
邮箱地址: cyzsb@zufe.edu.cn |
联系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18号 |
官网地址:
http://zs.zufe.edu.cn/
http://www.zufe.edu.cn
|
隶属于: 浙江省 |
重点学科: 暂无信息 |
硕士点: 9 |
博士点: 1 |
院士人数: 1人 学生人数: 2万~3万人 |
占地面积: 2300 亩 |
创建时间: 1974年 |
国家学科: -- 个
国家实验室:-- 个 |
浙江财经学院地处经济发达、风景优美的浙江省杭州市,是一所教学严谨、管理规范、学风良好的省属财经院校。经过30余年的建设,学校已经发展成为一所以经济、管理学科为主体,兼有法学、文学、理学、工学等多学科,在省内有较大影响的财经类高等学府,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优秀学校。学校自创办以来,已为浙江省培养了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19,000余名,所培养的财经管理本科人才居浙江省属高校前列,已成为浙江财经管理骨 干人才的重要培育基地。
学校占地1200余亩,校址位于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18号。校园东临钱塘江,园内布局合理,功能齐全,环境优美,建筑面积达30万平方米,可容纳15000人就学。学校现设有11个二级学院、1个部和1个成人教育学院。设有财政学等37个本科专业。设有财政学、会计学、金融学、产业经济学、企业管理、经济史、伦理学、西方经济学、区域经济学、经济法学、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汉语言文字学、英语语言文学、行政管理、社会保障等15个硕士点,硕士点布局覆盖了社会科学、管理科学和人文科学等三大学科门类。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和本科生10000余人。
学校现有教职工13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800余人,有正高职称教师114人,副高职称教师275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1人,省"151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10人,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人选18人,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科技人员2人,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11人。70%的教师具有博士、硕士学位,高级职称教师占师资总量的48%,已初步形成了一支具有相当规模,结构日趋合理,素质日益提高的师资和管理干部队伍。
经过多年建设,学校已形成了多个富有特色、在省内及全国有一定影响的学科。财政学、会计学、产业经济学、企业管理、金融学科为省级重点学科。财政学、会计学等2个专业被确定为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金融学、经济学、税务、财务管理、英语、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等6个专业为浙江省重点专业。《产业经济学》、《财政学》等2门课程被确定为“国家级精品课程”,13门课程被确定为浙江省“精品课程”。
学校拥有较完备的教学设施。建有公共基础、现代金融、经济与管理、ERP、信息、人文艺术、法律实验和学生心理健康等8个实验教学中心,中心下设27个学科专业基础实验室;建有工程管理和外语专业语音等2个单列实验室。其中,现代金融实验中心和经济与管理实验中心是浙江省高校基础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现代化的下沙校区图书馆建筑面积34000平方米, 图书馆现有纸质藏书112万余册,订购中外文现刊2470余种,通过网络可以使用30余个中外文数据库,其中中文图书50万册、外文电子图书 5 万册、外文电子期刊 10000 余种、中文电子期刊 9000余种,硕博学位论文370000篇。
学校广泛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先后与美国、日本、法国、澳大利亚、德国、爱尔兰、新加坡、香港等国家和地区30所高校建立了学术交流和校际协作关系,并已获得招收留学生资格,开展了留学生教育。目前设有与国外联合办学的3+1+1和4+1等模式的办学项目。
浙江财经学院是一所充满生机和活力的新兴高等学府。今后,学校将继续秉承 “进德修业,与时偕行”之校训,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现代办学理念,依法治校、民主决策、尊重人才、教授治学。坚持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以学科建设为龙头,以改革求创新,以特色求发展,按照科学发展观,着力提高学校的办学实力和综合竞争力,更好地服务于我国社会经济建设。
批次 | 专业 |
第一批 |
金融学
会计学
行政管理
国际经济与贸易
工商管理
财务管理
财政学
经济统计学 |
第二批 |
金融工程
经济学
审计学
市场营销
税收学 |
第三批 |
社会工作
人力资源管理
劳动与社会保障
电子商务
法学
汉语言文学
英语 |
批次 | 专业 |
第一批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摄影
工程管理 |
第二批 |
应用统计学
软件工程 |
第三批 |
资产评估
投资学
商务英语
广告学 |
浙江财经大学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浙江财经大学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一、院校全称
浙江财经大学
二、院校国标码
11482
三、校址
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18号全日制本科新生在下沙校区就读
四、层次
☑本科□专科
五、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公办高等学校□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中外合作办学□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六、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
浙江财经大学
证书种类
我校培养的本科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浙江财经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七、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一)学校设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招生工作,研究、制订学校招生政策,并对重大事宜做出决策。(二)学校本科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三)学校纪检监察室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八、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学校面向全国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九、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
无预留计划
十、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
学校外语公共课为英语
十一、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学校根据教育部等部门联合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文件明确“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情况的,学校原则上按“不予录取”执行。考生报考我校各招生专业(类)前应仔细阅读《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结合个人高考体检结果合理填报志愿,录取中因考生体检原因造成的退档由考生本人负责。新生入学后须进行体检复查。
十二、录取规则
(一)学校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当批次录取控制线以上的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原则上按当批次招生数的1:1确定调档比例。新高考改革省份按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二)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三)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对进档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考生志愿、专业志愿间无级差分”的原则依次择优录取;若出现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参照生源省份同分排序规则。未对同分考生做排序的,总分相同时,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直辖市、自治区)先后按文化课总分(不含加分)、语文数学总分、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选考科目单科成绩高低排序。其他省份按文化课总分高低(不含加分)排序,文化课总分仍相同再按单科成绩高低,单科排列顺序:理科为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文科为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学校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新高考改革省份按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四)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普通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华侨港澳台全国联合招生、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及“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等招生录取,按照学校公布的相关简章或章程的规定执行。(五)艺术类专业成绩,学校采用考生所在省份艺术类各专业对应省统考科类成绩,不另行组织校考。艺术类专业按综合分排序,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
十三、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学校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部门批文和有关规定进行收费管理。学校各专业(类)均实行学分制收费,按照标准进行预收,具体信息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学校本科招生网站公布。
住宿费标准
六人间1200元/学年、四人间1600元/学年
十四、奖助政策
学校具有完善的奖助学金体系,设有“才苑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本科生攻读名校研究生奖学金”等10余项各类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获奖面达40%以上。落实奖、勤、助、贷、补、减“六位一体”学生资助政策,覆盖大学四年。为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开通入学“绿色通道”。在校期间,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资助率达100%,学习成绩优异的受助学生每年最高可获总计1.5万元左右的奖助学金。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学校申诉举报电话:0571-87557163。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本科招生网址:http://zs.zufe.edu.cn联系电话:0571-87557480、87557456、89878890(兼传真)
十七、其他须知
(一)“准入准出”制度。学校实行专业“准入准出”制度,赋予学生充分的专业选择权。学生进校一段时间以后,在了解自身条件和学校政策的基础上,依据学校相关规定可以进行跨类准入、类内专业分流等;毕业时只要符合某个专业的准出条件,也可以申请从该专业准出,获得该专业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根据有关规定特殊类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等招生录取的学生不适用专业准入准出规则。(二)文华创新学院是学校对拔尖人才进行“财经基础×数智科技×人文精神”创新培养的荣誉学院。设立会计学(数智会计拔尖班)、法学(数智法学拔尖班)、金融学(智能金融强基班)等三个创新班,面向普通高考招生。(三)入学报到、复查。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报到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本章程由学校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规定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规定为准。
专业名称 |
学科评估结果
|
应用经济学 |
B+ |
工商管理 |
B |
公共管理 |
B- |
统计学 |
C+ |
理论经济学 |
C |
法学 |
C- |
序号 |
专业名称 |
选课要求 |
招生计划数 |
本专科 |
1 |
32会计学(数智会计拔尖班) |
不限 |
8 |
本科 |
2 |
33法学(数智法学拔尖班) |
不限 |
6 |
本科 |
3 |
34金融学(智能金融强基班) |
不限 |
1 |
本科 |
4 |
35财政学类(财政学、税收学、国际税收) |
不限 |
2 |
本科 |
5 |
37工程管理 |
物理 |
1 |
本科 |
6 |
39会计学 |
不限 |
1 |
本科 |
7 |
40财务管理 |
不限 |
1 |
本科 |
8 |
41审计学 |
不限 |
1 |
本科 |
9 |
43金融学 |
不限 |
3 |
本科 |
10 |
45金融工程 |
物理 |
7 |
本科 |
11 |
47工商管理类(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供应链管理) |
不限 |
2 |
本科 |
12 |
49电子商务 |
不限 |
2 |
本科 |
13 |
51计算机类(人工智能、软件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物理和化学 |
9 |
本科 |
14 |
52经济学 |
不限 |
2 |
本科 |
15 |
53国际经济与贸易(含数字贸易方向) |
不限 |
2 |
本科 |
16 |
54数字经济 |
物理 |
8 |
本科 |
17 |
55法学 |
不限 |
1 |
本科 |
18 |
56社会工作 |
不限 |
1 |
本科 |
19 |
58应用统计学 |
物理和化学 |
4 |
本科 |
20 |
59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
物理和化学 |
2 |
本科 |
21 |
61经济统计学 |
物理 |
8 |
本科 |
22 |
62汉语言文学 |
不限 |
1 |
本科 |
23 |
63新闻传播学类(广告学、网络与新媒体) |
不限 |
1 |
本科 |
24 |
36公共管理类(劳动与社会保障、土地资源管理、行政管理) |
不限 |
2 |
本科 |
25 |
38城乡规划 |
不限 |
1 |
本科 |
26 |
57外国语言文学类(英语、商务英语)(只招英语语种考生) |
不限 |
1 |
本科 |
27 |
60金融数学 |
物理 |
1 |
本科 |
28 |
69金融科技 |
物理 |
6 |
本科 |
29 |
70金融工程(金融科创) |
物理 |
1 |
本科 |
30 |
42会计学(中外合作办学)(与加拿大劳伦森大学合作) |
不限 |
1 |
本科 |
31 |
46金融学(中外合作办学)(与英国班戈大学合作) |
不限 |
2 |
本科 |
32 |
50市场营销(中外合作办学)(与美国托莱多大学合作) |
不限 |
7 |
本科 |
国家奖学金
8000元/人/年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国家励志奖学金
5000元/人/年
成绩优秀;家庭经济困难
开发区慈善助学金
2500元/人/年
勤奋学习,成绩良好,积极上进;必须是我校正式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特别是本人遭受重大疾病或家庭遭受重大灾害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中天集团爱心公益助学金
5000元/人/年
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学兼优,生活俭朴,尊敬师长;城乡低保户、农村五保和烈士的子女,社会福利对象、残疾学生,农村、城镇低收入或家庭因灾或因病致贫的困难学生
国家助学金(一档)
4000元/人/年
勤奋学习,积极上进;特别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国家助学金(二档)
2500元/人/年
勤奋学习,积极上进;一般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正泰品学奖
5000元/人/年
1.诚信守法,模范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异;
3. 了解正泰集团基本情况,关心集团的发展;
4.善于创新,成效明显,在校级或地市级及以上创新创意、实践类比赛评比中成绩优异。
5.初评获得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
学年奖学金(一等奖)
2500元/人/年
申请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者,其综合测评成绩须列班级前10%,当学年所学课程(必修课+任选两门选修课,不含体育课)最低分达75分;
学年奖学金(二等奖)
1500元/人/年
申请优秀学生二等奖学金者,其综合测评成绩须列班级前20%,当学年所学课程(必修课+任选两门选修课,不含体育课)最低分达70分;
学年奖学金(三等奖)
1000元/人/年
申请优秀学生三等奖学金者,其综合测评成绩须列班级前40%,当学年所学课程(必修课+任选两门选修课,不含体育课)最低分达65分。
单项奖学金
700元/人/年
在学习、文艺、体育、社会工作等单方面特别努力,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
孙奭勤工助学奖学金(一等奖)
5000元/人/年
(1)单亲、家庭成员中有重大疾病或残疾者导致的实际贫困生。
(2)在距离校园20千米左右范围内进行以小时计工价的工作,与用工单位签有临时用工合同,工作报酬以银行发放进行,按学年年度(每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内工作总时间的排名,选择前6名作为奖励对象。
孙奭勤工助学奖学金(二等奖)
3000元/人/年
(1)单亲、家庭成员中有重大疾病或残疾者导致的实际贫困生。
(2)在距离校园20千米左右范围内进行以小时计工价的工作,与用工单位签有临时用工合同,工作报酬以银行发放进行,按学年年度(每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内工作总时间的排名,选择前6名作为奖励对象。
才苑奖学金
5000元/人/年
1.学习成绩特别优秀,曾获得学校颁发的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本学年初评为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者;
2.各方面表现优良,本学年获得校级以上荣誉称号者;
3.善于思考,有较强的动手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创新能力,在相应领域的学习与实践中表现突出,德、智、体等全面发展。
考研奖学金
2000元/人
培养成为更高层次的人才,鼓励本科学生报考研究生,对应届毕业生考取硕士研究生者
创业奖学金
1000元/人
自主创业,对在校学生中的成功创业者
康恩贝自强奖学金
待定
1、浙江省内各高等院校全日制在校的残疾人专科(高职)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2、在省外高等院校就读的浙江籍残疾人博士研究生;
3、浙江省内自学成才并发挥特长、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残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