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隶属于: 广西壮族自治区 |
重点学科: 3个 |
硕士点: 37 |
博士点: 17 |
院士人数: 2人 学生人数: 2万~3万人 |
占地面积: 21300 亩 |
创建时间: 1928年 |
国家学科: 3 个
国家实验室:5 个 |
广西大学是一所历史悠久的地方综合性大学,创办于1928年,首任校长是我国著名教育家、科学家马君武博士。1997年,广西大学与广西农学院合并组建新广西大学。现设哲学、经济学、法学、文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教育学等9大门类,是国家教育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共建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学校。2005年,在国家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
广西大学占地面积307.19公顷,校舍总 建筑面积 120.26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达到4.12亿元。 学校现有27个学院、1个直属教学部,1个独立学院,有101个本科专业,18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88个二级学科硕士点,1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0个二级学科博士点,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有本科生21,821人,硕士研究生6,063人,博士研究生693人,留学生653人,成人教育学历生25,803人。教职员工3,704 人,其中专任教师1,946人,专任教师中有“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1人,国家级教学名师2人,教授319人,副教授606人,博士生导师83人,硕士生导师943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才5 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审委员1人,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4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1人,国家杰出专业技术人才1人,享受政府特贴26人,教育部骨干教师7人,广西“十百千人才工程”第一、二人选38人,自治区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1人,自治区优秀专家13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3人。 2004年以来,我校“广西亚热带生物工程人才小高地”成为自治区“人才小高地”,“可再生资源综合利用与环境保护”、“计算机应用与软件新技术”、“泛北部湾区域经济合作研究”等3个团队成为广西高校人才小高地创新团队。学校拥有各类藏书290万册,电子图书187万册 , 中外文纸质期刊4,000多种,全文电子期刊1.7万种,数字图书馆建设已具有一定规模,可使用的电子文献资源容量超过14TB,形成了纸质文献和电子文献并重的文献信息保障体系。
一直以来,学校把培养高素质、具有创新精神的人才作为根本目标,根据“宽口径、厚基础、高素质、强能力”的人才培养要求,不断推进教育教学改革。通过压缩长线专业,保护优势专业,改造传统专业,合并相近专业,发展应用型专业,创建交叉型专业,对专业结构进行了优化,提高了专业规模效益与社会适应性,使学校的专业布局和结构能较好地适应广西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的需要,并对广西的支柱产业能起到重要的支撑作用。实施人才培养模式的整体改革,探索多样化的人才培养途径,构建了大类招生、分流培养,“英语 + 专业”分段培养,第二专业、第二学位主辅修制、产学研结合等人才培养模式。以精品(重点)专业、精品(重点)课程、精品(重点)教材为载体,优化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成立了专业建设指导小组,实施专业责任教授制和主要课程责任教授制,立项建设了一批专业、课程、教材,获得国家特色专业7个、国家精品课程3门,广西精品专业4个、重点专业3个、优质专业15 个,广西精品课程26门、重点课程6门,广西精品教材 5种、重点教材 7 种、优秀教材22种。加强教学方法与手段改革,引进现代化教育技术手段,积极推进多媒体教学,立项建设了一批多媒体课件,在2007年全国教育教学软件大赛中,获一等奖1项,二等奖3项。加强实验室建设,打造全校实验共享平台,为培养动手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的高素质人才创造条件。学校现有实验中心25个,其中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6个,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建设中心2个,全校共享校级实验中心7个,院级实验中心20个,是国家首批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学校之一。重视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十五”以来,立项了273项教改项目和教育科研项目,近两届获教学成果奖113项,其中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1项(三校合作)、二等奖2项(其中1项为三校合作),广西教学成果一等奖13项,二等奖11项,三等奖15项。
学校坚持以学科建设为核心,以“211工程”建设为载体,不断加大学科建设的力度,通过学科建设聚合人才,提高科学研究能力,提升人才培养水平。经过多年建设,学科的装备条件得到很大改善,研究方向进一步凝练,形成了鲜明的特色,整体水平有了很大的提升,部分学科已达到国内同类学科的先进水平,一些研究方向已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拥有2个国家重点学科(结构工程、动物遗传育种与繁殖), 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微生物学),6个“211工程”国家重点建设学科(结构工程与红水河流域水力资源开发学科群、亚热带生物技术学科群、动植物遗传与繁育学科群、泛北部湾特色资源加工新技术学科群、电力系统信息化及“西电东送”关键技术学科群、中国-东盟经贸合作与发展研究学科群),21个自治区重点学科;1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广西亚热带生物资源保护利用实验室),2个部级重点开放实验室(微生物及植物遗传工程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中南速生材繁育国家林业局开放性重点实验室),2个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开放实验室(工程防灾与结构安全实验室、有色金属及材料加工新技术实验室),1个教育部立项建设工程研究中心(糖业及综合利用),1个国家人才培养基地(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1个自治区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与建设工程研究基地(广西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与建设工程研究基地),19个广西高校重点实验室(基地)。“十五”期间,取得了“碾压混凝土高拱坝研究及应用”等10个标志性成果,集中展示了我校“ 211工程”建设的水平、特色和优势。
随着重点学科和学科基地建设水平的提高,学校科学研究和科技开发能力不断增强,高级别的科研项目增多,科研经费快速增长,高水平的科研成果逐年增加,一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成果和产品已经走向全国乃至国际市场,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了一定的贡献。我校在“野油菜黄单胞菌致病变种功能基因组学研究”、“水牛体细胞克隆技术”等方面的研究工作已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高纯度蔗果低聚糖的研究”成果在国内达到领先水平并已进入产业化阶段,“碾压混凝土筑坝技术”应用于仅次于三峡电站的龙滩电站等一批水电站建设中,“物权法”研究在国内产生重大影响,充分展示了我校的科研能力和水平。“十五”以来,学校承担各类科研项目2,938项,其中承担国家“863 ”、“973”(子项目)、国家转基因植物专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国家科研课题184 项;发表学术论文12,850篇,进入SCI、EI、ISTP三大索引1,236篇;获专利授权68项;获国家及省部级奖励成果202项。学校承担的国家级科研项目数、科研经费总额和发明专利申请量、授权数连年位居广西前列。 近年来,学校采取一系列的措施,大力加强科技与经济的结合,鼓励广大科研人员主动面向经济建设主战场,促进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学校紧紧围绕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开展重大领域、重大科技问题和关键技术问题的科学研究和联合攻关,集中推广和转化一批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作用的科技成果和实用技术,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的有效形式和途径。结合广西大学科技大篷车行动计划,继续加强与原已签订科技合作协议、结成合作对子的南宁、北海等市的产学研合作,通过联合、共建、融合等方式,设立校外研发中心或研究院,全面推进校市科技合作、人才培养、技术推广、成果转化、科学普及工作。目前,学校已分别与广西南宁、北海、玉林等7个城市进行了科技对接合作,为地方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科技支撑。
广西大学是国家教育部最早确定的全国对外开放接受外国留学生的66所大学之一,自1962年起已为近40个国家培养了大批的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近年来,学校先后与美国、英国、德国、加拿大、日本等30个国家和地区的112所高校或研究机构签订合作交流协议,建立友好往来关系。迄今,学校已选派了600多名教师和科技人员赴国外学习、开展科技合作、担任客座研究员等;同时邀请一大批外国专家、学者来校任教、讲学及进行合作研究等。目前,学校利用地处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中心地带、毗邻东南亚的地缘优势,进一步加强了与东盟各国的高等教育合作,广西大学在东南亚国家的影响不断增强。2006年12月,广西大学与泰王国川登喜皇家大学共同组建素攀孔子学院,开展对泰汉语教学; 2007年9月,学校成立国际教育学院,国际教育规模不断扩大,为进一步推动留学生教育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学校始终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伟大旗帜,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不断加强党的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近年来,学校大力推进民主校园、法制校园、平安校园、文明校园、节约校园、创新校园等六大校园建设,营造良好的校风。先后被授予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国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高等学校、全国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先进集体、自治区文明单位、广西高校安全文明校园、广西首批绿色大学等称号。
2008年11月8日广西大学迎来了80周年大庆。建校以来,广西大学培养了18万余名各类专业人才,很多毕业生已成为各行各业的骨干和地方经济建设的生力军,为国家经济建设特别是广西的经济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全国政协副主席李兆焯,两院院士李林、党鸿辛、陈太一、沈善炯,香港著名演员和导演鲍方,风靡全球的《豪杰解霸》软件发明人梁肇新,都是西大学子的杰出代表。
学校发展目标是用15年左右的时间,全面提高学校的办学水平,把广西大学建设成为培养国家和广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所需高层次专门人才的主要基地,成为解决广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思想库和科技源;在建校100周年时,建设成国内外有一定影响、特色鲜明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
批次 | 专业 |
第一批 |
自动化
应用化学
英语
新闻学
物理学
土木工程
生物技术
轻化工程
农学
金融学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化学工程与工艺
国际经济与贸易
公共事业管理
法学
动物医学
动物科学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第三批 |
工商管理
环境工程
能源与动力工程
水利水电工程
植物保护
园艺
泰语
农业资源与环境
木材科学与工程
会计学
化学
汉语言文学
翻译
电子信息工程 |
批次 | 专业 |
第一批 |
哲学
音乐学
数学与应用数学
日语
林学
建筑学
汉语国际教育
广播电视学
电子科学与技术
材料科学与工程
包装工程 |
第三批 |
运动训练
艺术设计学
信息与计算科学
信息安全
舞蹈学
思想政治教育
生物科学
生态学
机械电子工程
海洋科学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
广西大学2024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切实加强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以下简称招生)工作管理,深入贯彻实施“阳光招生”,规范招生工作行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是广西大学,英文名为“GuangxiUniversity”。学校为公办、全日制综合性大学。学校的国际代码为:10593,注册地址: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00号。
第三条广西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双一流”建设高校,教育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部区合建高校。
第四条对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本科生,颁发广西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对符合广西大学学位授予有关规定的本科生,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五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六条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七条学校设立普高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其成员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八条学校教务处是广西大学组织和实施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学校教务处根据需要选派人员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招生宣传和咨询工作。
第十条学校设立招生监察办公室(监察办公室设在校纪委监察室),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三章
计划与录取
第十一条学校教务处根据学校年度招生计划,按照国家的有关招生政策,科学编制招生来源计划。
第十二条学校教务处将教育部批复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到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办公室。
第十三条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四条以顺序志愿进档的考生不设置学校志愿分数级差,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可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
第十五条艺术类专业执行生源所在省该类专业的投档规则,专业成绩采用生源省相应的艺术统考成绩,考生文化统考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需达到省定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第十六条对于进档的考生,不设置专业级差。根据投档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照其专业志愿顺序安排专业,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对于投档分数相同的考生,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全部有专业志愿考生录取分档完毕后,对未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其他未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八条广西大学本科招生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部分专业对色盲色弱要求如下:
1.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能录取的专业:化学类、化学工程与工艺、药学、生物科学、生物技术、动物医学、动物科学、生态学、海洋科学、食品科学与工程、轻化工程、植物生产类、林学、农业资源与环境、环境工程。
2.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外,还包括美术学、艺术设计学。
第十九条 舞蹈学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厘米。
第二十条学校仅以英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安排教学,公共外语课及相关专业课不具备非英语语种开设条件,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在填报志愿时须慎重。
第二十一条报考外国语言文学类(英语、翻译)专业的考生,如所在省级招办组织外语口试,考生须参加口试且成绩合格。
第二十二条获得我校2024年“高校专项计划”资格认定的考生按照教育部等国家相关部门的规定及《广西大学2024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的录取政策择优录取。
第二十三条在录取过程中,我校执行教育部和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加分投档和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的规定。
第四章
新生入学及其他
第二十四条新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录取通知书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有关情况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通报。
第二十五条 学校按学分收取学费,学生需按学年缴交学费,待修完所学课程后,按实际所修课程门次及学分、收费标准进行结算,多还少补。最终收费标准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的收费标准执行。非艺术类专业每人每学年5000-6000元,艺术类专业每人每学年约12000元。
如遇国家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调整收费标准,则学校执行新规定。
第二十六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对其录取资格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七条学校通过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各种社会资助、学费缓交或减免等方式,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八条有志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的有关专业学生,入学后经报名、选拔,可进入“君武学堂创新人才培养实验班”学习,学校配备一流师资,提供一流学习条件,量身定制个性化人才培养方案,实施全程导师制培养,鼓励学生提前修读研究生课程。
第二十九条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2014年修订)的通知》(教体艺〔2014〕5号)规定,学校每年依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对所有学生进行体质健康测试,将结果列入学生档案,作为对学生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毕业时,学生测试成绩达不到50分者按结业或肄业处理(因病或残疾学生,凭医院证明向学校提出申请并经审核通过后可准予毕业)。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条学校招生部门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00号广西大学教务处
邮政编码:530004
联系电话:0771-3232999
电子信箱:zsk@gxu.edu.cn
网址:zs.gxu.edu.cn
招生官方微信公众号:西大本科招生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由广西大学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