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咨询: 400-0511-365,0511-88780048 |
邮箱地址: zsb@ujs.edu.cn |
联系地址: 江苏省镇江市学府路301号 |
官网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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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ujs.edu.cn/
|
隶属于: 江苏省 |
重点学科: 3个 |
硕士点: 44 |
博士点: 14 |
院士人数: 5人 学生人数: 4万~5万人 |
占地面积: 3000 亩 |
创建时间: 1902年 |
国家学科: 4 个
国家实验室:-- 个 |
学校概况
江苏大学是2001年8月经教育部批准,由原江苏理工大学和镇江医学院、镇江师范专科学校合并组建的以工科为特色的教学研究型综合性全国重点大学,是全国首批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综合实力位居全国高校百强之列。学校坐落在风景秀丽的江南历史文化名城江苏省镇江市,校园占地3045亩,各类建筑面积140余万平方米。
学校与南京大学、东南大学等学校同宗同源,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02年刘坤一、张 之洞等在南京创办的三江师范学堂。
目前,学校设有24个学院,全日制在校生35000余人,其中各类研究生近7000人,留学生200余人;设有76个本科专业,涵盖工学、理学、医学、管理学、经济学、法学、文学、教育学、历史学等9大学科门类。
教学工作
牢固确立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全面实施“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本科教学工作水平不断提升。
●2004年全国本科教学工作水平优秀学校
●国家级、省级教学成果奖40余项
●国家级、省级精品课程63门,省级优秀课程群3个
●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
●国家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
●入选“十一五”国家规划教材27部,省级精品教材8部
●国家级特色专业2个,省级品牌特色专业20个
●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7个
科学研究
坚持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相结合、科学研究与成果推广相结合、高新技术开发与形成高新技术产业相结合、技术创新与机制创新相结合,着力加强科技管理与服务体系建设,学校科技创新能力和水平显著增强。
●近三年承担纵向科研项目1000余项。2008年纵向经费突破7000万元,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突破1000万元,国家杰出青年基金项目1项
●近三年人文社会科学省部级以上项目经费270余万元,获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7项
●近三年承接企业委托横向项目1350余项,横向科研经费3.9亿元
●近三年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国家科技发明二等奖1项,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60余项
●连续三次荣获科技部颁发的“金桥奖”
●近三年申请专利650余件,授权专利230余件
●跻身中国科技事业单位自主知识产权竞争力百强单位,中国专利江苏十强院所
●《EI》收入论文位于全国高校前80位
学科与研究生教育
以“提升内涵,强化特色”为主题,积极构建工学、生命医药、理学、经管、文史哲法教五大学科板块,着力形成重点突出、交叉渗透、板块联动、优势互补的综合性大学学科格局。以“深化改革、提高质量”为重点,研究生教育获得长足发展。
●博士后科研流动站6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5个,博士点33个,硕士点100个
●工程硕士授权领域16个,拥有MBA专业学位授予权
●国家重点学科2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个,江苏省国家重点学科、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建设点4个
●江苏省一级重点学科4个,江苏省重点学科11个
●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3篇
●近三年获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10篇,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31篇,省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32项
师资队伍
牢固确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理念,紧紧围绕学科、专业、课程,大力推进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养工程,有力促进了师资队伍数量、结构、素质的协调发展。
●现有教职工4600余人,其中博士生导师160余人,教授370余人,副教授910余人。专任教师中,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比例达到70%
●“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1人
●“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4人
●全国优秀教师9人
●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首席中青年科学家1人、中青年科技领军人才14人次、中青年科学技术带头人63人次
国际交流
适应高等教育国际化发展趋势,积极构建开放的办学模式,大力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与美国、日本、德国、俄罗斯、英国、法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意大利、奥地利、巴西、新加坡、印度等国家和香港、台湾等地区的30余所大学和研究机构建立了友好联系和长期合作关系。
素质教育
大力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努力营造浓厚的育人氛围,大学生素质拓展、科技创新活动扎实有效,学生综合素质显著增强,学校在各级各类竞赛及评奖评优中屡创佳绩。
●在第十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中获特等奖2项,并以总分第六的成绩第二次捧取“优胜杯”
●中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2项
●江苏省“十佳青年学生”连续6年榜上有名
●大学生男子排球队和女子足球队荣获全国大学生联赛冠军
批次 | 专业 |
第一批 |
医学检验技术
数学与应用数学
食品科学与工程
农业电气化
能源与动力工程
金属材料工程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环境工程
公共事业管理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车辆工程
测控技术与仪器 |
第二批 |
思想政治教育
物理学
国际经济与贸易
法学 |
第三批 |
应用化学
英语
药学
信息管理与信息管理
物联网工程
统计学
视觉传达设计
软件工程
交通工程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
批次 | 专业 |
第一批 |
药物制剂
工商管理
复合材料与工程
产品设计 |
第三批 |
制药工程
医学影像学
教育技术学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环保设备工程
化学
汉语国际教育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工程管理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电子信息工程
安全工程 |
江苏大学2024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办学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江苏大学是江苏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农业农村部共建高校,以及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峰计划A类建设高校、全国本科教学工作水平优秀高校、首批全国50所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
学校代码:国标4132010299;学校在各招生省(市、自治区)的代码以各省级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
办学地址:镇江市学府路301号(校本部),中山西路63号(中山校区),梦溪园巷30号(梦溪校区),长香西大道537号(长山校区)
招生层次:普通全日制本科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三条学校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江苏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江苏大学学位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全面领导本科招生工作。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招生委员会的下设机构之一,负责研究制定本科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开展本科招生工作和商讨决议本科招生重大事项。
第五条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招生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学校本科生招生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学校成立本科招生监督工作组,负责监督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学校根据主管部门有关要求以及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合自身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生源情况,经主管部门审核后,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部门正式公布的为准,考生也可登录江苏大学本科生招生信息网查询。
第八条我校预留计划数不超过本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其使用办法按照教育部及江苏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九条如各省(市、自治区)内专业生源不平衡,部分专业不能完成招生计划时,根据实际情况,可进行专业计划调整。
第十条学校部分本科专业按大类招生,入学时不分具体专业,入校后根据学校有关规定进行专业分流。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报名条件
1.凡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符合生源省份普通高校招生政策规定、通过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均可报考。
2.高考综合改革省(市、自治区)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其他各省(市、自治区)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的科类要求。
3.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日语专业只招收英语或日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学校的公共外语课程只开设英语与日语课程。
报考中外合作办学、中外学分互认以及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考生要具备一定的英语能力,以能适应全英文教学环境。
4.学校执行教育部等部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各专业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不作特别限制,但需满足教育部规定的最低健康要求。学校各专业的录取不规定男女性别比例。
第十二条学生须参加所在省(市、自治区)统一组织的普通高考,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还须参加所在省组织的艺术类统一考试;报考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经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报考。
第十三条录取规则
1.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择优录取”的原则对考生实施录取工作。
2.根据考生报考情况以及各省(市、自治区)政策确定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3.对于进档的普通类和艺术类考生,均以投档分为录取依据(艺术类录取时,对于以文化成绩和省统考成绩按比例计算综合分的省份,以综合分为录取依据;对于没有计算综合分的省份,以文化成绩加省统考成绩为录取依据),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并安排专业,专业之间不设级差。
对于投档分相同的江苏省考生,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从高到低排序,若仍相同,选考历史的考生依次按语文、外语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选考物理的考生依次按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对于投档分相同的其他省(市、自治区)考生,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对于未能按志愿进入所报考的专业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按投档分由高到低调剂到未录满且符合培养要求的专业,直至计划录满为止。
4.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作为调剂考生专业志愿的参考。
5.内蒙古自治区采用“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安排录取专业。
6.符合所在省(市、自治区)规定的加、降分条件的考生,按加、降分后的成绩录取。
7.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办法依据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及我校本年度相应招生简章执行。
8.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定向计划、南疆单列计划、内地新疆高中班、内地西藏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班结业后转入本科等考生,按照教育部、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和学校有关招生工作规定进行录取。
9.与高职院校“4+0”联合培养试点项目按本章程招生,在高职院校学习,毕业后颁发江苏大学本科文凭,毕业证书上标注办学类型和学习形式。
第五章
其他
第十四条数学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和中外学分互认专业的学生培养按照江苏省和我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收费标准
1.学校根据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苏价费〔2014〕136号、苏价费〔2017〕243号)按学年收取费用(币种:人民币):
文科类专业5200元/生/学年;
理科类专业5500元/生/学年;
工科类专业5800元/生/学年;
医学类专业6800元/生/学年;
艺术类专业6800元/生/学年;
农林类专业2500元/生/学年;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26400元/生/学年;
优势学科专业在上述标准基础上上浮10%。
2.根据《高等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苏价费〔2002〕369号)文件精神,学校住宿费为每人每年600元至1200元,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
第十六条奖助学措施
学校建立以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助学金为主渠道,以学校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学费减免、困难补助为辅助,以社会及个人资助为补充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资助体系,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十七条学生入校后需进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体检异常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有重大疾病隐情不报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11-88780048
传 真:0511-88791785
网 址:http://zb.ujs.edu.cn
监督电话:0511-88791010
联系地址:镇江市学府路301号江苏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 编:212013
第十九条江苏大学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任何以“江苏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由江苏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专业名称 |
学科评估结果
|
农业工程 |
A-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B+ |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
B+ |
机械工程 |
B+ |
管理科学与工程 |
B |
环境科学与工程 |
B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B |
控制科学与工程 |
B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B |
马克思主义理论 |
B- |
仪器科学与技术 |
C+ |
电气工程 |
C+ |
药学 |
C+ |
化学工程与技术 |
C+ |
交通运输工程 |
C+ |
数学 |
C+ |
软件工程 |
C+ |
外国语言文学 |
C |
工商管理 |
C |
应用经济学 |
C |
临床医学 |
C |
教育学 |
C |
光学工程 |
C |
化学 |
C |
力学 |
C |
基础医学 |
C- |
生物学 |
C- |
统计学 |
C- |
公共管理 |
C- |
美术学 |
C- |
序号 |
专业名称 |
选课要求 |
招生计划数 |
本专科 |
1 |
05法学 |
不限 |
2 |
本科 |
2 |
07公共事业管理 |
不限 |
2 |
本科 |
3 |
08国际经济与贸易 |
不限 |
3 |
本科 |
4 |
09会计学 |
不限 |
2 |
本科 |
5 |
11人力资源管理 |
不限 |
3 |
本科 |
6 |
15物流管理 |
不限 |
3 |
本科 |
7 |
18知识产权 |
不限 |
2 |
本科 |
8 |
20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
物理和化学 |
2 |
本科 |
9 |
25车辆工程 |
物理和化学 |
2 |
本科 |
10 |
26储能科学与工程 |
物理和化学 |
3 |
本科 |
11 |
27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物理和化学 |
3 |
本科 |
12 |
28电子信息工程 |
物理和化学 |
2 |
本科 |
13 |
31工业设计 |
物理和化学 |
2 |
本科 |
14 |
32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
物理和化学 |
2 |
本科 |
15 |
36化学类(化学、化学(师范)、应用化学) |
物理和化学 |
3 |
本科 |
16 |
41机械电子工程 |
物理和化学 |
2 |
本科 |
17 |
42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物理和化学 |
4 |
本科 |
18 |
43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物理和化学 |
2 |
本科 |
19 |
45交通工程 |
物理和化学 |
3 |
本科 |
20 |
46交通运输 |
物理和化学 |
2 |
本科 |
21 |
47金属材料工程 |
物理和化学 |
4 |
本科 |
22 |
48口腔医学 |
物理和化学 |
2 |
本科 |
23 |
49临床医学 |
物理和化学 |
4 |
本科 |
24 |
50能源与动力工程 |
物理和化学 |
5 |
本科 |
25 |
52农业电气化 |
物理和化学 |
2 |
本科 |
26 |
53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 |
物理和化学 |
4 |
本科 |
27 |
54农业智能装备工程 |
物理和化学 |
2 |
本科 |
28 |
56生物技术 |
物理和化学 |
3 |
本科 |
29 |
57生物科学 |
物理和化学 |
3 |
本科 |
30 |
58食品科学与工程类(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食品营养与健康) |
物理和化学 |
3 |
本科 |
31 |
63通信工程 |
物理和化学 |
2 |
本科 |
32 |
69物联网工程 |
物理和化学 |
2 |
本科 |
33 |
70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
物理和化学 |
2 |
本科 |
34 |
71新能源汽车工程 |
物理和化学 |
2 |
本科 |
35 |
74药学类(药学、药物制剂) |
物理和化学 |
6 |
本科 |
36 |
75医学检验技术 |
物理和化学 |
3 |
本科 |
37 |
76医学影像学 |
物理和化学 |
4 |
本科 |
38 |
78应急技术与管理 |
物理和化学 |
2 |
本科 |
39 |
80制药工程 |
物理和化学 |
5 |
本科 |
40 |
82智能科学与技术 |
物理和化学 |
2 |
本科 |
41 |
84自动化 |
物理和化学 |
2 |
本科 |
42 |
89工业工程 |
物理 |
3 |
本科 |
43 |
90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物理 |
2 |
本科 |
44 |
60数据计算及应用 |
物理和化学 |
2 |
本科 |
国家助学贷款
最高可达6000元/人
经济困难学生
国家奖学金
8000元/人
成绩优秀学生
国家励志奖学金
5000元/人
成绩优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国家助学金
3000元/人
成绩优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校内助学金一等奖
3000元/人/年
(一)具有我校学籍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二)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经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后仍不
能支付在校学习期间的全部或部分学习生活费用。
(三)努力学习,奋发向上,成绩合格。
(四)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道德品质良
好。
(五)以下情况优先考虑:烈士子女、孤残学生、单亲
家庭子女、下岗职工子女、老少边穷地区学生、父母患重病
或丧失劳动能力的学生。
常柴奖学金-一等奖
6000元/人
面向机械工程、电气工程、管理工程等相关学科,毕业后愿意从事农机相关领域工作,愿意加盟常柴股份有限公司的非新生班级学生(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
常柴奖学金-二等奖
3000元/人
面向机械工程、电气工程、管理工程等相关学科,毕业后愿意从事农机相关领域工作,愿意加盟常柴股份有限公司的非新生班级学生(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
常柴奖学金-三等奖
2000元/人
面向机械工程、电气工程、管理工程等相关学科,毕业后愿意从事农机相关领域工作,愿意加盟常柴股份有限公司的非新生班级学生(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
龙腾卓越奖助学金
2000元/人
上一年度获得校学习优秀三等及以上奖学金。
中国电信奖学金-一等奖
3000元/人
上一学年无不及格课程,综合测评和学业成绩须在同年级同专业前50%。
中国电信奖学金-二等奖
2000元/人
上一学年无不及格课程,综合测评和学业成绩须在同年级同专业前50%。
中国电信奖学金-三等奖
1000元/人
上一学年无不及格课程,综合测评和学业成绩须在同年级同专业前50%。
江大蜂胶奖助学金-一等
4000元/人
申请一等奖助学金者须上一年度获校三等奖学金及以上;
江大蜂胶奖助学金-二等
2000元/人/年
申请二等奖助学金者须上一学年无不及格课程,综合测评、学业成绩在同年级同专业前50%。
两个共产党员助学金
2000元/人
上一年度综合测评须在同年级同专业前50%。
镇江农商银行“闪亮萤”奖助学金
3000元/人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莱麦丹爱心助学基金
1000元/人
维吾尔族、回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校内助学金二等奖
2000元/人/年
(一)具有我校学籍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二)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经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后仍不
能支付在校学习期间的全部或部分学习生活费用。
(三)努力学习,奋发向上,成绩合格。
(四)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道德品质良
好。
(五)以下情况优先考虑:烈士子女、孤残学生、单亲
家庭子女、下岗职工子女、老少边穷地区学生、父母患重病
或丧失劳动能力的学生。
校内助学金三等奖
1000元/人/年
(一)具有我校学籍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二)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经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后仍不
能支付在校学习期间的全部或部分学习生活费用。
(三)努力学习,奋发向上,成绩合格。
(四)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道德品质良
好。
(五)以下情况优先考虑:烈士子女、孤残学生、单亲
家庭子女、下岗职工子女、老少边穷地区学生、父母患重病
或丧失劳动能力的学生。
临时困难补助一等
500元
学生在校期间遇到临时困难,可申请临时困难补助。
临时困难补助二等
300元
学生在校期间遇到临时困难,可申请临时困难补助。
临时困难补助三等
200元
学生在校期间遇到临时困难,可申请临时困难补助。
伯藜助学金
5000元/人/年
来自农村(县城所在镇以下,不含县城所在镇)贫困家庭而有志的学生。
中国联通奖助学金一等奖
3000元/人/年
非毕业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一年度综合测评须在同年级同专业前30%;
中国联通奖助学金二等奖
2000元/人/年
非毕业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一年度综合测评须在同年级同专业前50%。
中国联通奖助学金三等奖
1000元/人/年
非毕业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时雨社助学金
300元/人/月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
邵仲义助学金
3000元/人/年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一位首批进藏女兵助学金
2000元/人/年
非新生班级家庭经济困难藏族学生(同等条件下,女生优先)。上一年度综合测评须在同年级同专业前50%。
后勤服务集团“自强计划”
免费享受三餐/人/天
非毕业班级家庭级经济困难学生。
蓝蜗牛奖助学金
3000元/人/年
机械学院、能动学院、管理学院市场营销专业的学生各1名,要求成绩优良,综合测评在同年级同专业前30%。
励行奖学金
5000元/人/年
成绩优良,同等情况下,优先考虑学生干部。
中水数据助学金
2000元/人/年
来自偏远山区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后续资助条件:成绩优良,上一学年无不及格课程。
耘林奖学金一等奖
5000元/人/年
面向非新生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奖学金的学生须上一学年无不及格课程,综合测评、学业成绩在同年级同专业前50%。一等奖学金的学生须上一年度获评校学习优秀奖学金二等及以上,上一学年义工时数≥50小时;同等情况下,优先考虑学生干部。
耘林奖学金二等奖
3000元/人/年
面向非新生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奖学金的学生须上一学年无不及格课程,综合测评、学业成绩在同年级同专业前50%。二等奖学金的学生上一学年义工时数≥40小时;同等情况下,优先考虑学生干部。
耘林奖学金三等奖
2000元/人/年
面向非新生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奖学金的学生须上一学年无不及格课程,综合测评、学业成绩在同年级同专业前50%。三等奖学金的学生上一学年义工时数≥30小时;同等情况下,优先考虑学生干部。
耘林助学金一等奖
3000元/人/年
面向非新生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奖学金的学生须上一学年无不及格课程,综合测评、学业成绩在同年级同专业前50%。一等助学金的学生上一学年义工时数≥40小时;同等情况下,优先考虑学生干部。
耘林助学金二等奖
2000元/人/年
面向非新生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奖学金的学生须上一学年无不及格课程,综合测评、学业成绩在同年级同专业前50%。二等助学金的学生上一学年义工时数≥30小时;同等情况下,优先考虑学生干部。
中水数据奖学金
3000元/人
1.思想进步、品行端正、操行良好;
2.刻苦学习、年度内学业成绩优良,上一学年需获校学习优秀三等奖学金及以上;
3.实践能力强,热心社会活动;
4.勤奋上进,在某一方面有突出成绩者优先考虑。
正昌奖助学金一等奖
8000元/人
申请对象:机械工程学院(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机械电子工程专业)、管理学院(市场营销专业、工业工程专业)、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的全日制硕士生(研二、研三)、本科生(大二、大三)。申请一等奖学金原则上须获得校学习优秀三等及以上奖学金;
正昌奖助学金二等奖
5000元/人
申请对象:机械工程学院(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机械电子工程专业)、管理学院(市场营销专业、工业工程专业)、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的全日制硕士生(研二、研三)、本科生(大二、大三)。申请二等奖学金原则上须获得校学习优秀三等及以上奖学金;
正昌奖助学金三等奖
3000元/人
申请对象:机械工程学院(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机械电子工程专业)、管理学院(市场营销专业、工业工程专业)、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的全日制硕士生(研二、研三)、本科生(大二、大三)。申请三等助学金需上年度无不及格考试、考查科目,学习成绩G2专业排名前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