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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浙江省温州市茶山高教园区 |
官网地址:
http://zhaosheng.wm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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隶属于: 浙江省 |
重点学科: 1个 |
硕士点: 60个 |
博士点: 19个 |
院士人数: 暂无信息 学生人数: 1万~2万人 |
占地面积: -- 亩 |
创建时间: |
国家学科: -- 个
国家实验室:-- 个 |
温州医学院坐落在经济繁荣、独具特色的沿海开放城市—温州,是一所以医为主,理、工、文、管、法、教育等学科协调发展的浙江省省属高等院校,浙江省重点建设大学,原名“浙江第二医学院”,1958年由浙江医学院从杭州分迁至温州建立。学校面向全国招生,现已成为浙江省医学人才培养的主要基地之一。
温州医学院是全国首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学校现有眼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3个学科的博士点;临床医 学、中药学2个一级学科硕士点;28个二级学科硕士点。设有1个七年制本硕连读专业,28个本科专业,其中临床医学、眼视光学、医学检验、护理学等四个专业为浙江省重点建设专业,囊括了浙江省全部医学类重点建设专业;学校拥有10所附属医院,床位数8000多张,并在全国各地拥有69个教学、实习基地。
学校现有普通全日制在校学生14600多人,其中博、硕士研究生近1000人;专任教师近900人,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浙江省特级专家、省高校特聘教授、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技专家、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50余人。
学校由茶山、学院路、绣山三个校区组成,总占地面积1200多亩,建筑面积近50万平方米,图书馆文献100多万册。设有基础医学院、第一临床医学院、第二临床医学院、眼视光学院、检验医学院、生命科学学院、环境与公共卫生学院、口腔医学院、护理学院、药学院、人文与管理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研究生部、体育部、社会科学教学部、仁济学院(独立学院)等学院(部),其中眼视光学院是我国最早建立的眼视光专业人才培养基地。
学校设有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分子生物学研究中心、生物学实验教学中心、机能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动物中心、分析测试中心、生殖医学中心和近视研究所、细胞与分子医学研究所、微生态研究所、中美疼痛研究所、医学科学研究所、海洋科学研究所、生物与天然药物研究院、病原生物研究室、儿科研究室等20多个教学科研机构和完善的校园网络,生物学实验教学中心为浙江省首批普通高校基础课(生物)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现有8个浙江省重点学科,3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眼视光学被列为浙江省“重中之重”的重点学科。学校主办《温州医学院学报》、《眼视光学杂志》、《肝胆胰外科杂志》、《浙江创伤外科》和《检验医学教育》5种学术期刊,其中《温州医学院学报》、《眼视光学杂志》、《肝胆胰外科杂志》入选“中国科技核心期刊。
学校积极推进教育国际化,已与20多所境外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建立了良好的交流合作关系,开展包括建立孔子学院、联合培养博士、互派学者、互派留学生、合作研究等各种形式的合作项目。
学校的发展定位是:以本科生教育为主,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以医学学科为特色,医学、理学、管理学为主干,多学科协调发展;服务浙江,面向全国;在国内外有一定影响的开放型、教学研究型大学。
为了让2007年高考考生进一步了解温州医学院,更科学、更准确的填报志愿,我校定于6月16日下午13:00—17:00举办“校园开放日”暨2007年招生志愿填报咨询会。
届时我校招办、各院系的相关负责老师将与考生及家长进行面对面的咨询和交流,现场解答有关学校情况、历年录取情况以及专业发展前景等问题。
批次 | 专业 |
第一批 |
医学检验技术
药学
眼视光医学
护理学
临床医学 |
第二批 |
卫生检验与检疫
儿科学
精神医学
口腔医学
临床药学
麻醉学
生物医学工程
生物制药
医学影像学
应用心理学
预防医学 |
第三批 |
康复治疗学
生物技术 |
批次 | 专业 |
第一批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第二批 |
中医学
中药学
公共事业管理 |
第三批 |
助产学
市场营销
劳动与社会保障
基础医学
放射医学 |
温州医科大学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温州医科大学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一、院校全称
温州医科大学
二、院校国标码
10343
三、校址
茶山校区:温州市瓯海区茶山街道高教园区;学院路校区:温州市鹿城区学院西路268号;滨海校区:温州市洞头区北岙街道海韵大道669号。护理学、助产学、公共事业管理、市场营销、健康服务与管理专业全日制本专科新生在滨海校区报到,其他全日制本专科新生在茶山校区报到。
四、层次
☑本科 □专科
五、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成人高等学校☑公办高等学校 □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中外合作办学□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六、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
温州医科大学
证书种类
我校培养的本、专科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温州医科大学本、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七、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为负责人,教务处、学生处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研究、制订学校招生政策,并对重大事宜做出决策。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专科招生的日常事务。学校纪检监察室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八、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学校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九、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
无预留计划。
十、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
学校公共外语课语种为英语。
十一、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色盲、色弱考生不能录取到临床医学、临床医学(中外合作办学)、眼视光医学、儿科学、口腔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中医学、预防医学、精神医学、放射医学、基础医学、药学、生物制药、临床药学、中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康复治疗学、听力与言语康复学、医学影像技术、护理学、助产学、眼视光技术等医学类专业,以及生物医学工程、应用心理学、生物技术等专业。口腔医学专业由于学习、就业的特殊性,惯用左手的考生慎重报考;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进行体检复查,对不符合体检要求者,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录取规则
(一)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投档录取政策规定(含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自治区、直辖市)按高考综合改革方案录取政策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须满足该专业选考科目要求;调档比例根据招生主管部门的要求确定为1:1进档的考生,按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专业组内志愿不设分数级差;若出现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则参考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同分规定执行。(三)对全国其余省份的考生,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当批次招生计划数的1:1.05以内。对进档的考生,学校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出现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则参考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同分规定执行;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择优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照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择优录取。(四)经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发展改革委、教育厅、人力社保厅、财政厅批准,学校承担面向浙江省部分县(市、区)的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工作,录取方式以相关文件为准。学校设定最低录取控制线,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本科专业(除护理学专业)最低投档成绩不低于浙江省2024年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护理学专业定向培养最低投档成绩不低于浙江省2024年普通类第一段分数线。(五)报考临床医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考生,要求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20分。该专业教学采用英语,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慎重报考。(六)学校对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的录取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办公室的有关规定和安排进行。(七)学校在浙江省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按照《温州医科大学2024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的规定执行。(八)学校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要求及规定进行公布。考生可登录学校本专科招生网查询。
十三、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临床医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为7.5万元/生·学年;眼视光医学(含五年制、新医科班、5+3一体化专业)、临床医学(含五年制、新医科班、检验医师培养试验班、5+3一体化专业及方向)、儿科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医学影像学等专业为6900元/生·学年;麻醉学、精神医学、中医学、基础医学(周健创新班)、放射医学、药学(含四年制、生物药学创新实验班)、生物制药、中药学、临床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医学影像技术、护理学、助产学、康复治疗学、听力与言语康复学、生物医学工程(含四年制、眼视光工程新工科班)、眼视光技术等专业为6000元/生·学年;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公共事业管理、市场营销、健康服务与管理、应用心理学、生物技术、运动康复等专业为5300元/生·学年。具体按省物价部门相关政策执行。
住宿费标准
1200-1600元/生·学年,具体按住宿条件及省物价部门相关政策执行。
十四、资助政策
学校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各类专项奖学金,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多元资助政策,开通经济困难新生入学报到“绿色通道”。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学校本专科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选拔和录取适合学校人才培养特点的优秀学生。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室、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学校纪检监察室申诉举报电话:0577-86699361。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温州医科大学网址:https://www.wmu.edu.cn/温州医科大学本专科招生网:https://zhaosheng.wmu.edu.cn/电话:0577-86689885传真:0577-86689900
十七、其他须知
(一)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学校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予以注册学籍。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以书面形式并附有相关证明向学校招生部门请假,请假时间一般不得超过2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凡有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由学校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学籍。(二)学校设有本科生转专业制度,为学生提供自主选择专业的机会(定向培养、委托培养、中外合作办学、专升本等上级招生主管部门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除外),同时提供微专业、辅修专业等修读机会。
意大利华人企业协会奖助学金
2000元/人/年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质优良,生活简朴;
2、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特殊困难的本科学生;
3、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突出(入学成绩名列专业前50%);
4、当学年享受其它资助(包括国家助学金、社会助学金、学费减免等)总金额不得超过4000元。
国家奖学金
8000元/人/年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国家励志奖学金
5000元/人/年
成绩优秀,家庭经济困难
国家助学金(一档)
4000元/人/年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国家助学金(二档)
2500元/人/年
家庭经济困难
叶秀琴奖学金(学习优秀奖)
1000元/人/年
成绩优秀,当前获得学校三等以上(含三等)奖学金。
叶秀琴奖学金(学习进步奖)
800元/人/年
当年无不及格课程,学习刻苦,成绩与上一学年相比有显著进步(专业成绩进步30%以上)。原则上大一学生不参加评比。
叶秀琴奖学金(自强不息奖)
800元/人/年
当年无不及格课程,学习刻苦,积极参加各项社会工作等实践活动并有突出表现者。
正泰卓越奖
2000元/人
奖励追求全面发展或在道德品质、专业学习、科学研究、社会实践等某方面具有突出表现,取得广泛影响力的优秀学生。
正泰学习进步奖
1000元/人
奖励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较前一学年在年级(班级)或专业排名递进明显,成绩进步显著的学生。
正泰学业优秀奖
1000元/人
奖励学业成绩优秀的学生,学年综合成绩要在各专业前30%以内。
正泰社会公益奖
1000元/人
奖励包括见义勇为、自强不息、参加入伍报效国家、担任学生干部(寝室长以上)或积极参加与志愿者服务等社会工作并取得一定成绩的学生。
叶秀琴学习优秀奖
1000元/人
成绩优秀,当前获得学校三等以上(含三等)奖学金。
叶秀琴学习进步奖
800元/人
当年无不及格课程,学习刻苦,成绩与上一学年相比有显著进步(专业成绩进步30%以上)。原则上大一学生不参加评比。
叶秀琴自强不息奖
800元/人
当年无不及格课程,学习刻苦,积极参加各项社会工作等实践活动并有突出表现者。
“生物药械”奖学金特等奖
5000元/人
1)、立志振兴中华,服务祖国建设事业;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无违纪行为;
3)、有社会责任感和团结协作精神;
4)、热爱专业,勤奋学习,严谨务实,学年综合成绩排名在本专业的前30%以内;新生高考成绩排名必须为所在录取专业的前30%以内;
5)、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烈士子女、优抚对象,父母伤残丧失劳动力或孤儿;
6)、申请特等奖学金的研究生在满足以上条件外还需在科研方面有突出贡献;
“生物药械”奖学金一等奖
2000元/人
1)、立志振兴中华,服务祖国建设事业;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无违纪行为;
3)、有社会责任感和团结协作精神;
4)、热爱专业,勤奋学习,严谨务实,学年综合成绩排名在本专业的前30%以内;新生高考成绩排名必须为所在录取专业的前30%以内;
5)、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烈士子女、优抚对象,父母伤残丧失劳动力或孤儿;
“生物药械”奖学金二等奖
1000元/人
1)、立志振兴中华,服务祖国建设事业;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无违纪行为;
3)、有社会责任感和团结协作精神;
4)、热爱专业,勤奋学习,严谨务实,学年综合成绩排名在本专业的前30%以内;新生高考成绩排名必须为所在录取专业的前30%以内;
5)、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烈士子女、优抚对象,父母伤残丧失劳动力或孤儿;
“生物药械”奖学金三等奖
500元/人
1)、立志振兴中华,服务祖国建设事业;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无违纪行为;
3)、有社会责任感和团结协作精神;
4)、热爱专业,勤奋学习,严谨务实,学年综合成绩排名在本专业的前30%以内;新生高考成绩排名必须为所在录取专业的前30%以内;
5)、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烈士子女、优抚对象,父母伤残丧失劳动力或孤儿;
“生物药械”助学金一等奖
2000元/人
1)、立志振兴中华,服务祖国建设事业;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无违纪行为;
3)、有社会责任感和团结协作精神;
4)、热爱专业,勤奋学习,积极上进,严谨务实;
5)、一等助学金申请者学年综合成绩排名在本专业的前30%以内;新生以入学成绩排名作为参考;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已列入贫困生档案库;
7)、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烈士子女、优抚对象,父母伤残丧失劳动力或孤儿。
“生物药械”助学金二等奖
1000元/人
1)、立志振兴中华,服务祖国建设事业;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无违纪行为;
3)、有社会责任感和团结协作精神;
4)、热爱专业,勤奋学习,积极上进,严谨务实;
5)、一等助学金申请者学年综合成绩排名在本专业的前50%以内;新生以入学成绩排名作为参考;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已列入贫困生档案库;
7)、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烈士子女、优抚对象,父母伤残丧失劳动力或孤儿。
“生物药械”助学金三等奖
500元/人
1)、立志振兴中华,服务祖国建设事业;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无违纪行为;
3)、有社会责任感和团结协作精神;
4)、热爱专业,勤奋学习,积极上进,严谨务实;
5)、一等助学金申请者各科成绩需合格;新生以入学成绩排名作为参考;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已列入贫困生档案库;
7)、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烈士子女、优抚对象,父母伤残丧失劳动力或孤儿。
康泉奖学金特等奖
8000元/人
申报对象:限大四及以上本专科生2名;
1、热爱祖国,立志振兴中华,服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
2、品行端正,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现象。
3、热爱所学专业,学风端正,成绩优异。
4、尊师爱校,团结同学,有良好的协作意识和集体荣誉感。
5、积极参加校园文化活动,身心健康。荣获学年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以及优秀团干部等以上荣誉之一者。
6、每学年综合成绩在专业前15%以内,并连续不间断荣获学年二等奖学金以上。
康泉奖学金一等奖
6000元/人
申报对象:限大四及以上本专科生2名;
1、热爱祖国,立志振兴中华,服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
2、品行端正,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现象。
3、热爱所学专业,学风端正,成绩优异。
4、尊师爱校,团结同学,有良好的协作意识和集体荣誉感。
5、积极参加校园文化活动,身心健康。荣获学年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以及优秀团干部等以上荣誉之一者。
6、已被推荐为国家奖学金候选人的同学原则上不得再申报一、二等奖学金。
7、每学年综合成绩在专业前15%以内,并连续不间断荣获学年二等奖学金以上。
康泉奖学金二等奖
4000元/人
1、热爱祖国,立志振兴中华,服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
2、品行端正,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现象。
3、热爱所学专业,学风端正,成绩优异。
4、尊师爱校,团结同学,有良好的协作意识和集体荣誉感。
5、积极参加校园文化活动,身心健康。荣获学年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以及优秀团干部等以上荣誉之一者。
6、已被推荐为国家奖学金候选人的同学原则上不得再申报一、二等奖学金。
7、每学年综合成绩在专业前15%以内,并连续不间断荣获学年二等奖学金以上。
8、大一新生由当年高考成绩优异获高中学习阶段综合表现突出的学生评选产生(浙江省生源)。
“龙虎厨房”奖学金勤工助学自立奖学金
800元/人
1、学习勤奋刻苦,成绩合格(无不及格课程);
2、自立自强,利用课余时间,积极参加校外勤工助学活动,并能正确处理好勤工助学与学习的关系;
3、参与校外勤工助学种类多或持续时间长,在工作岗位表现突出,事迹具有点典型性。;
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考虑。
“龙虎厨房”奖学金无偿献血爱心奖学金
800元/人
积极参与无偿献血且综合表现突出,参与无偿献血活动次数多或累计献血量高的无偿献血学生典型。
金瓯工程爱心结对
2000元/人
温州市漳州商会助学金
3000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