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咨询: 021-39225065,021-39225175,021-39225177 |
邮箱地址: zhaosheng@shupl.edu.cn |
联系地址: 上海市青浦区外青松公路7989号 |
官网地址:
http://zs.shupl.edu.cn/
http://www.shupl.edu.cn/
|
隶属于: 上海市 |
重点学科: 暂无信息 |
硕士点: 3 |
博士点: -- |
院士人数: 暂无信息 学生人数: 1万~2万人 |
占地面积: 1000 亩 |
创建时间: 1984年 |
国家学科: -- 个
国家实验室:-- 个 |
上海政法学院始建于1984年。2004年9月,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上海政法学院为独立设置的普通本科院校。
上海政法学院坚持“立足政法、服务上海、面向全国”,依托政法系统的行业优势,走“以需育特、以特促强”的创新发展道路,努力培养具有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学院注重教学科研与社会发展、经济建设的紧密结合,已经初步形成以法学为主干,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管理学、语言文学等多学科协调 发展的办学体系。
学院“贴近实际,注重应用”的办学特色鲜明,具有多学科、多层次的办学能力,坚持科学发展,努力创建有特色、高水平培养应用型人才的文科院校。学院现设有法律系、经济法系、国际法商系、刑事司法系、经济管理系、社会科学系、社会学与社会工作系、国际事务与公共管理系、外语系、新闻传播与中文系、体育部、研究生部、继续教育学院、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培训部等15个教学系部。拥有法学(含刑事司法方向、民商法方向、知识产权法方向、行政法方向、经济法方向、环境法方向、金融法方向、国际经济法方向)、监狱学、监狱学(社区矫正方向)、政治学与行政学、国际政治、行政管理、社会学、社会工作、劳动与社会保障、经济学、工商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财务管理、英语、汉语言文学、思想政治教育、新闻学等24个本科专业及方向;另有司法助理、文秘等9个高职专业。法学中的行政法学、刑法学、经济法是市教委重点学科。法学(刑事司法方向)、监狱学、社会工作、法学、国际政治、应用型人才培养的模式与实践等6个专业和项目是上海市教委批准建设的本科教育高地,监狱学、社会工作专业为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
学院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9000余人,继续教育在校学生1600余人。现有师资队伍结构合理,副高以上职称占教师总数的35%,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超过教师总数的83%。6名教师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40余名教师具有硕士生导师资格,教师中有多人承担了全国性学术团体的领导职务。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刘云耕同志为学院名誉院长,学院还聘请了国内知名专家、学者 100 余人为名誉教授、客座教授。
学院设有上海司法研究所、上海市社会心理学会、中国犯罪学研究会预防犯罪专业委员会、东方法治文化研究中心、城市安全研究中心等20余个研究机构。学院出版《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法治论丛》),院报为《上海政法学院报》。学院重视开展对外交流与校际合作,先后与美国、法国、日本、香港等国家和地区的多所大学建立了校际合作交流关系。
学院坐落在风景秀丽的佘山国家旅游度假区,占地面积1078.60亩,“佘山脚下的花园学府”已经形态初显。学院教学设施先进、齐全,现有计算机中心、语音室等基础实验室,以及模拟法庭、刑侦实验室、国际贸易综合实验室、速录实训室等设施。学院自1999年至今一直被评为“上海市花园单位”,蝉联11~14届“上海市文明单位”称号,2009年被评为“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
批次 | 专业 |
第一批 |
法学 |
第二批 |
监狱学 |
第三批 |
知识产权 |
批次 | 专业 |
第三批 |
政治学与行政学
审计学
经济与金融
经济学
国际政治
广播电视编导 |
上海政法学院2024年本科招生章程
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考招生章程(秋季统一高考)
一、院校全称
上海政法学院
二、就读校址
校本部:上海市青浦区外青松公路7989号
三、层次
■本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公办高等学校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
上海政法学院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政法学院的本科毕业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政法学院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我校本科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招生工作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学校纪检监察室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七、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一、我校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发展定位与办学条件,统筹考虑近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学校本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二、各招生批次无男女比例限制。三、本年度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高考改革省市选考科目要求等详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招办)编印的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相关文件。
八、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办法
本科招生计划的1%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同分数考生的录取。
九、专业教学培养使用外语语种
英语、翻译专业入学外语考试语种要求英语语种,入学后的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俄语专业入学外语考试语种要求俄语或英语语种,入学后的外语教学语种为俄语;其他专业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的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经入校后学校复查,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专业学习要求的考生,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本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处理。色盲、色弱、弱视的考生不适宜报考艺术类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十一、录取规则
一、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秋季统一考试)成绩录取的规则:1.省级招办按我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例将报考我校的生源从高分到低分(含加分)进行投档。具体的投档比例由我校根据各省市实际生源情况确定,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05%。2.专业录取时,以投档成绩为基本录取依据,采用“分数优先”的原则,专业志愿间无级差分;如出现同分的情况,按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录取。3.对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进入专业志愿、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视其综合情况作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4.学校认可教育部和各省(市、区)招办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全国性加分政策。学校认可考生所具备的所有加分项目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加分幅度最高不超过20分。政策性加分在专业录取时计入总分。5.在按照招生章程规定的专业录取原则的前提下,我校将把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作为专业调剂的参考。6.报考法学(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创新班)、法学(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创新班)、法学(涉外卓越律师人才培养试点班)的外语单科成绩须达到105分(含)以上。二、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未完成的缺额计划将进行征集志愿。经过征集志愿,生源仍不足,学校将未完成计划调配至其他省份。三、高考改革有关省市的录取规则和程序以省招办规定为准。四、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按“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十二、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文科类本科专业每学年6500元;艺术类本科专业每学年13000元(沪发改价调〔2023〕21号)。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200元(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沪教委财〔2012〕118号)。
十三、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校长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专项奖学金以及众多的院级奖助学金等。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四、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按照招生“阳光工程”的统一要求,我校秋季统一考试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检监察室监督。举报电话:021-39225811
十五、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https://www.shupl.edu.cn/招生工作办公室官网:https://zs.shupl.edu.cn/招生微博:https://weibo.com/shuplzsb/招办微信公众号:上海政法学院本科招生咨询电话:021-39225175,39225177,39225605招办邮箱:zhaosheng@shupl.edu.cn
十六、其他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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