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咨询: 0451-866086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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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7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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隶属于: 黑龙江省 |
重点学科: 2个 |
硕士点: 35 |
博士点: 10 |
院士人数: 暂无信息 学生人数: 3万~4万人 |
占地面积: 2610 亩 |
创建时间: 1941年 |
国家学科: 4 个
国家实验室:5 个 |
兴安龙江,山高水长;巍巍上庠,育才兴邦。
坐落于北国冰城哈尔滨的黑龙江大学,是一所由中国共产党创办的具有光荣历史和优良传统的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其前身是1941年成立的中国人民抗日军政大学第三分校俄文队 ,建校以来曾五次易地、十次更名,经历了抗大时期战争环境的艰苦历练,完成了由军事教育到国民教育的跨越;经历了建国后到改革开放前的艰辛建设,完成了由单科性外语院 校向综合性大学的跨越;经历了改革开 放30年特别是高等教育大众化时代以来的快速发展,实现了由传统综合性大学到现代综合性大学的历史性跨越,步入了中国高等教育的主流 行列。在近70年的办学历程中,黑龙江大学始终与时代同呼吸、与民族共命运,艰苦创业、培育英才、励精图治、开拓创新,为祖国之发展、龙江之富强做出了不可磨灭的重要贡 献。“十一五”以来,黑龙江大学坚持以稳定规模、优化结构、提升质量、强化管理为主的发展道路,着力构建教学、科研和学科三位一体的内涵发展模式,确定了建设有特色、 高水平、现代化地方综合性大学的战略目标,整体办学水平、综合实力、核心竞争力和社会声誉显著提升,现为黑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连续多年进入全国高校百强行列。
黑龙江大学始终坚持以特色求发展,坚韧不拔、孜孜以求,熔铸传统、地缘、综合等办学优势炼造出三大鲜明的办学特色:一是在国家全球战略构架中,推进与服务中俄战略协作 伙伴关系提升,强化俄语学科专业的优势地位和引领作用,实现人才培养方向、科学研究领域、对外交流合作和社会服务等全方位与俄罗斯对接,形成全国高校独树一帜的对俄办 学特色;二是作为黑龙江省学科门类最全、专业覆盖最广、后发优势最强的地方综合性大学,坚持立足龙江、服务地方,全面落实高教强省战略,全力为龙江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 供高端的智力支撑、科技支持和文化引领,构筑起龙江地方高校龙头的社会服务特色;三是注重光荣办学传统与现代大学理念的完美融合,锻造形成了以延安精神和抗大校风为核 心的“秉承传统、志存高远、自强不息”的黑大精神主旨,积淀培育出集科学追求与人文理想于一身的坚毅厚重、大气执着的精神品格。
黑龙江大学学科门类齐全、综合优势明显,共设有31个教学院部,拥有涵盖文、史、哲、经、法、教、理、工、农、管10个学科门类的本科专业79个,1个一级学科和17个二级学科 拥有博士学位授予权,13个一级学科和112个二级学科拥有硕士学位授予权,另有8个专业学位授予权;2个国家重点学科(含培育),2个学科群、1个一级学科、21个二级学科为省 级重点学科(含建设);拥有6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现拥有国家级特色专业10个、省级重点专业21个,国家级精品课程6门、省级精品课程45门,国家级教 学团队4个、省级教学团队7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省级高等学校教学示范中心5个,入选国家“十一五”规划教材33部,被教育部 确定为全国首批9所创业教育试点院校之一。
黑龙江大学坚持教学立校,以优质的教育资源为依托,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社会适应能力为重点,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培养高素质、复合型、创新性高级专门人才,教育质量 优异,教学成果斐然。在2001年和2008年的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均获得优秀结论。共获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奖5项,省级优秀教学成果奖140余项;拥有 “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1篇、提名3篇,黑龙江省优秀硕士论文30余篇。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35 000余名,研究生近5000名。建校以来已为龙江和祖国培养了16万优秀毕业生, 为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其中有以阎明复、张左己、姜大明等为代表的诸多政界精英;有以叶正大、刘晓江等为代表的多位高级将领,有以李凤林、潘占林等 为代表的数十名共和国优秀外交官,有以李锡胤、吕冀平等为代表的一大批著名专家学者。新时期,还陆续涌现出获“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何建章、“网络感动中国人物”陈顺 达等先进人物。
黑龙江大学教学设施完备,教学条件优良,校区占地面积191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16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3.1亿元,馆藏图书390余万册,拥有可容纳3万余名学生住宿生活 的大学城,以及设施先进的实验楼、教学楼、图书馆、体育馆、游泳馆、餐饮中心等办学基础设施,以及宽带校园网、多媒体等现代化教学资源。
黑龙江大学师资力量雄厚,名师荟萃、人才云集。现有教职员工3 200余名,其中专任教师2 000余名,研究生导师552人,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900余人。其中,获得“国家级教学 名师奖”6人,位居全国高校第14位,列地方高校第一位;“全国优秀教师”、“全国模范教师”等各类国家级、省部级荣誉称号获得者200余人;学校拥有长江学者特聘教授1人, 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1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5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10人,“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1人,国家级“有突出 贡献的中青年专家”7人,“留学回国人员成就奖”获得者1人,“普京奖”获得者1人,“普希金奖章”获得者5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73人。
黑龙江大学坚持以科学研究为支撑,以提升科技创新水平为重点,以增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为落脚点,走科研兴校之路。现拥有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百所重点研究基地俄语语 言文学研究中心、功能无机材料化学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农业微生物技术省部共建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国家糖料改良中心、作物遗传改良国家重点实验室东北开放合作 基地、农业部甜菜品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中国农科院黑龙江科技示范基地、中俄联合催化实验室等众多国家级高端科研创新平台;拥有省级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个、省级 重点实验室3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10个、省高校重点实验室7个、省高校校企共建工程中心2个,以及俄罗斯研究院、教育科学研究院等40 余个校级科研机构,现已基本构成多学科、立体化、完整均衡的科研创新发展体系。近年来,共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68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55项,年均被SCI、EI、ISTP、CSSCI 收录的论文达到700余篇,共取得各类科研成果近17 000项,其中有1 000余项成果获国家、部委、省级的奖励,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1项,中国高校人文社科研究优秀成果奖15项 。李锡胤、潘国民教授主持编撰的《俄汉详解大词典》获国家图书奖,并作为国礼赠送给俄罗斯国家领导人。黑龙江大学编辑出版的《求是学刊》《外语学刊》《自然科学学报》 《中国糖料》《满语研究》《黑龙江水专学报》《黑龙江教育》《北方法学》《远东经贸导报》等高水平学术刊物在国内外公开发行。
黑龙江大学牢固树立“立足龙江、面向全国、服务社会”的社会轴心观,通过整合、凝练和优化校内外优势资源及校企合作等方式,形成了以人文社科基地、重点实验室、工程中 心和大学科技园为主的综合性科技文化创新服务体系,努力为高教强省和科教兴国做出积极贡献。在人文社会科学方面,黑龙江大学充分发挥“智囊团”和“思想库”的作用,围 绕龙江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文化繁荣,通过广泛参与决策咨询,承担高层次项目和应用性研究课题,参与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担任实际部门顾问等多种形式,服务地方经 济建设、对俄经贸文化交往和边疆文化大省建设。在自然科学领域,黑龙江大学强化理工科优势特色,不断加强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的力度,特别是在生物技术、化学化工、电 子信息等领域的中取得了大批科技创新成果。我国第一个机群并行数据库服务器系统、无模型控制器、IC卡电脑加油机、L—乳酸菌系列保健产品等科研项目成功实现成果转化,为 龙江产生经济效益均数亿元。黑龙江大学积极整合科技资源、搭建成果转化平台,辟建了黑龙江省第一个省级大学科技园,形成了以计算机软件和电子信息产业为龙头的科技产业 群体,年均产值上亿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黑龙江大学校办产业学府书城是全国大学最大的书城,年营业额上亿元,曾获全国文化产业先进集体称号;黑龙江大 学出版社作为全国地方性大学出版社的杰出代表,曾荣获全国第八届高校出版社优秀畅销书奖、第二届中华优秀出版物奖。
黑龙江大学注重通过树立和涵养优良的校风、学风和教风,以丰富多样的校园精神文化、制度文化、物质文化、文化活动为载体,努力构建全方位育人的和谐校园。黑龙江大学曾 圆满承接第24届世界大学生冬季运动会主运动员村任务,开中国大学承办国际大型综合体育赛事之先河;曾成功承办亚洲男篮锦标赛、全国女篮甲A联赛、中国模拟联合国大会以及 教育部主办的“五月的鲜花”全国大学生大型校园文艺演出活动等众多在国际、国内具有广泛影响的大型文化活动。黑龙江大学通过全方位服务体系打造关爱平台,开辟了学生工 作一站式服务区、校长信箱、学业导师网络平台、学生工作热线、后勤服务热线、心理咨询热线和“校园110”热线等。黑龙江大学是被教育部确定的依法治校示范校,并获“省级 文明单位标兵”、“全省十佳和谐校园”等荣誉称号。
黑龙江大学突出国际化开放式办学特色,高度重视开展广泛的国际交流合作,已建构起全方位、多层次的国际交流合作和汉语推广工作平台。截至目前,黑龙江大学已与世界30多 个国家的90余所大学及科研机构等签署了交流协议,同全球120余所大学建立了校际友好关系,先后派出联合培养留学生1 400余人,培养外国留学生8500余人。现拥有经教育部批 准、与俄罗斯国立远东大学共办的研究生学院,俄罗斯政府建立的俄语中心,俄罗斯境内的第一所孔子学院和与吉林大学、辽宁大学、延边大学共建的汉语国际推广东北基地等对 外交流合作平台。
风雨砥砺开创优良传统,继往开来谱就精彩华章!站在新的历史起点,黑龙江大学将坚持“教学立校、科研兴校、学科强校”的办学理念,遵循“教学、科研、学科三位一体”的 内涵发展模式,牢牢把握高教强省和高水平大学建设的战略机遇,以更加坚定的信念、更加澎湃的活力和更加豪迈的情怀奔向无限美好的未来,为努力实现建设有特色、高水平、 现代化地方综合性大学的宏伟目标而开拓奋进、再铸辉煌!
批次 | 专业 |
第一批 |
哲学
英语
新闻学
通信工程
视觉传达设计
生物工程
商务英语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化学
行政管理
汉语言文学
法学
俄语
材料化学 |
第二批 |
金融学
日语
数学与应用数学
生物技术
翻译
传播学
阿拉伯语 |
第三批 |
经济学
政治学与行政学
统计学
农业资源与环境
汉语国际教育
国际经济与贸易
服装与服饰设计 |
批次 | 专业 |
第一批 |
水利水电工程
历史学
电子科学与技术
档案学 |
第二批 |
应用化学
农业水利工程
会计学
电子信息工程 |
第三批 |
网络工程
土木工程
食品科学与工程
考古学
教育学
绘画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朝鲜语 |
黑龙江大学2024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程序,确保招生工作按照“依法治招、按章招生”和“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指导思想和录取原则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黑龙江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始终坚守立德树人使命,形成了鲜明的对俄办学特色,熔铸了“博学慎思、参天尽物”的校训和“志存高远、爱国奉献、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的黑大精神,推动实施人才战略、数字化战略、国际化战略,矢志成为强特色、高水平、现代化的一流综合性大学。
第三条 学校的全称为黑龙江大学,学校法定住所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74号。
第四条 学校是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上级主管部门为黑龙江省教育厅,是教育部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
第五条 学校主要实施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适当开展继续教育,提供终身教育服务。
第六条 学校为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达到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黑龙江大学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其学位。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 学校为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管理,成立由校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主管招生、教学的副书记、副校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学校的招生工作;其下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指导中心。同时,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机构、上级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八条 招生就业指导中心是学校负责招生工作的职能部门,在主管校领导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开展学校本科专业的招生录取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规则
第九条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特殊类型招生的招生政策、报考条件、招生计划等按照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有关文件执行。
第十条 学校预留计划用于录取同分数考生和调控各省生源质量。预留计划使用必须经学校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对于部分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增加计划必须在批次投档之前投放,按照考生志愿和成绩顺序录取。
第十一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当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文件的规定,按照学校在生源所在地的招生计划以及考生志愿,按考生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第十二条 学校的录取工作采取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方式进行。
第十三条 学校根据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确定的录取方式进行录取。
第十四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情况下,对于进档考生,分专业录取时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按“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确定专业);专业(类)录取时高考总分相同的考生,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成绩排序规则进行录取;若无成绩排序规则,综合改革省份考生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其他省份按照学校单科成绩排序规则依次录取,文科考生按照语文、外语、数学的顺序,理科考生按照数学、外语、语文的顺序,择优录取;进档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如果服从专业志愿调剂且符合录取要求,将调剂到招生计划未满专业;如果不服从专业志愿调剂或不符合录取要求,作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 对符合国家照顾政策,享受加分、降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的规定加分、降分提档;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以高考原始分作为录取和分配专业的依据。
第十六条 学校各专业的录取以高考总分为准,对单科成绩一般不作具体要求。
第十七条 除外语类专业外,其他专业不限制语种。
英语、翻译(英语方向)、商务英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日语、朝鲜语、阿拉伯语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俄语、翻译(俄语方向)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或俄语的考生。
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汉语国际教育、传播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物联网工程、电子商务专业外语教学采用英语授课;中俄学院各专业外语教学采用英语、俄语授课,其他语种慎报。
第十八条 艺术类专业使用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在省级招办投放的考生电子档案范围内,美术类专业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如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同则按照专业课省统考成绩择优录取,如专业课省统考成绩仍相同按照文化课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排序规则择优录取;音乐表演专业按照专业课省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如专业课省统考成绩相同则按照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如文化课成绩仍相同按照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排序规则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 学校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教育部、卫生部有关规定,对考生的身体条件不做特殊要求。
第四章
经费管理与招生工作监督
第二十条 学校招生经费来源于黑龙江大学行政事业经费拨款。
第二十一条 学校按照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黑龙江省财政厅批准的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详见黑龙江大学信息公开网站收费项目公示(https://xxgk.hlju.edu.cn/info/1998/3744.htm)
第二十二条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综合奖学金、学习标兵奖学金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还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优秀特困大学生奖学金、社会赞助奖助学金等;学校协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在校期间免息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入学后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第二十三条 学校严格遵守、执行国家、教育部、黑龙江省教育厅的有关招生政策、方针、纪律,对在招生工作中违反招生工作程序和纪律、徇私舞弊的单位及个人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被录取考生的录取通知书于开学前2周寄出。
第二十五条 黑龙江大学招生信息网址为:http://zsb.hlju.edu.cn/,E-mail为:zsb@hlju.edu.cn,咨询电话为:0451-86608661。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黑龙江大学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政策如与本章程冲突,以本章程为准。
新生奖学金
1000—5000元
奖励高分考入我校的新生
学习标兵奖学金
2000元/人/年
在学习排名专业第一的学生中择优评选
国家奖学金
每人每年8000元
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
国家励志奖学金
每人每年5000元
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
优秀特困大学生奖学金一等奖
600元/人/年
奖励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国家助学金
2000-4000元
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学生的助学金
新长城项目助学金
不超过3000元
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中国肯德基曙光基金
3000-7000元
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大一学年7000元,大二学年3000元。
欧莱雅助学金
不超过3000元
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中国建设银行少数民族地区大学生成才计划奖(助)学金
每人每年3000元
向我校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少数民族地区大学生提供的资助
汇龙集团助学金
不超过5000元/人/年
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新疆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
视当年我校新疆籍少数民族在校学生人数而定
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
综合奖学金-一等
1500元/人/年
奖励勤奋学习,锐意进取,遵章守纪,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
综合奖学金-二等
1000元/人/年
奖励勤奋学习,锐意进取,遵章守纪,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
综合奖学金-三等
500元/人/年
奖励勤奋学习,锐意进取,遵章守纪,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
优秀特困大学生奖学金二等奖
400元/人/年
奖励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优秀特困大学生奖学金三等奖
200元/人/年
奖励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