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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北京市通州区富河大街321号 |
官网地址:
http://zs.bw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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隶属于: 北京市 |
重点学科: 2个 |
硕士点: 21个 |
博士点: 暂无信息 |
院士人数: 1人 学生人数: 5千~1万人 |
占地面积: -- 亩 |
创建时间: |
国家学科: -- 个
国家实验室:-- 个 |
北京物资学院是一所北京市属的主要为流通领域培养高素质专门人才的普通高等院校。前身是1963年北京经济学院设立的物资管理系。1980年,为适应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经济发展对物资管理人才的需要,经国务院批准,成立了北京物资学院。学校先后隶属于国家物资局、物资部、国内贸易部,1998年,国家对高等教育管理体制进行调整,学校划归北京市管理。经过几十年的艰苦创业、开拓创新,学校目前已基本发展成为一所涵盖经 济学、管理学、理学、工学、文学、法学等学科门类,以物流学科为特色,以经济学科为基础,以管理学科为主干,以理工文法等相关学科为支撑的多学科协调发展的财经类高等院校。
学校位于北京市通州区。地处自古闻名的京杭大运河的源头,文化积淀深厚,历史悠久。紧临京通快速路出口,交通便利,环境优雅。校园占地600余亩,建筑面积17万余平方米。是北京市授予的“文明校园”和“花园式单位”。
学校现有教职工693人,其中专任教师394人,教授34人,副教授105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比例为19.80%,具有硕士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比例为50.25%;学校共有北京市名师3人,北京市优秀青年骨干教师27人,学校还聘请了中科院和中国工程院2名院士为讲座教授。学校各类在校生8000多人,其中本科生和高职生共6100多人,硕士研究生420多人。另外,还有各类成人教育学生4000余人。学校面向全国29个省(市、自治区)招生,以北京市生源为主。几十年来,学校为国家培养了大批流通领域的高级专业人才,尤其是在物流、证券期货等行业中,毕业生具有较高的社会声誉。
学校设有经济学院、物流学院、信息学院、商学院、劳动人事系、外语系和法政系共7个院系,另设有体育教学部和成人教育学院等教学机构。学校现有20个本科专业: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另设有证券期货方向)、工商管理(另设有国际采购与供应链管理方向)、市场营销、物流管理、物流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物流设备管理方向)、商品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另设有计算机软件应用与开发方向)、电子商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与计算科学、统计学、人力资源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会计学(注册会计师方向、注册资产评估师方向)、财务管理、英语(商贸方向、涉外文秘方向)、法学(流通法方向、国际商法方向)。
学校1986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目前设有5个硕士专业:产业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企业管理、劳动经济学、物流工程。学校拥有2个北京市重点建设学科:管理科学与工程、产业经济学;3个北京市品牌专业:物流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经济学。
学校始终坚持以教学工作为中心,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教学质量不断提高。近三年来,建有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1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试验区1个;市级特色专业建设点2个;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市级精品课程2门;市级精品教材2部;列入“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6部;市级优秀教学团队2个;北京市教学名师3名;本科生科学研究与创业行动项目20项。2007年10月8日—13日,教育部专家组对我校本科教学工作进行了实地考察评估。2008年5月,教育部正式公布了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的结论,我校本科教学工作被教育部普通高校评估专家委员会评定为“优秀”。
学校坚持以科研促进教学,在流通现代化研究等领域取得了显著成果,培养了一批中青年学术骨干,在社会上有着良好的声誉和影响。学校已建成7个科研基地,组建科研创新团队27个。近三年来,学校共承担国家科技攻关项目1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社会科学基金项目5项,省部级课题11项;出版专著、译著、教材153部,发表学术论文1538篇。国家十五科技攻关项目“小城镇现代流通业关键技术研究与开发”的研究成果在行业内产生了较大的影响。我校教授主编的《北京物流蓝皮书》获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二等奖,填补了北京市物流研究的一项空白。学校主办的《中国流通经济》杂志是中国市场学会会刊、中国经济类核心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参与主办的“中国物流在线”在国内专业网中具有重要影响。
学校重视与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社会团体进行学术交流和友好往来。积极与北京师范大学开展合作办学;与北京大学、湖南大学等高校和科研机构开展合作研究;派出青年教师到北京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南开大学等国内知名大学进修学习或攻读博士学位。同时,接受国内财经类院校教师在物流管理等专业进修学习,并积极邀请兄弟院校知名教授、学者来校讲学和指导工作。目前与日本、英国、澳大利亚、加拿大、马来西亚、韩国、新加坡、美国等9个国家和地区的13所大学或科研机构建立了良好的合作与交流关系,在科研课题、合作办学、学分互认、教师互访、学生互换、师资培训等方面开展了一系列合作,促进了我校的学科建设以及教学和科研的发展,提高了我校在国际上的影响。
多年来,学校艰苦创业,勇于创新,秉承厚德博学、笃行日新的办学精神,逐渐形成了培养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发展共性与突出个性相结合,面向未来、与时俱进、丰富多彩、健康向上,既充满活力、又有深厚底蕴的校园文化。
古韵今风相辉映,文脉相承育新人。座落于京郊古运河源头的朝气蓬勃的北京物资学院处处呈现新气象,正实现着新的跨越式发展。
批次 | 专业 |
第一批 |
物流管理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第二批 |
物流工程
物联网工程
金融学 |
第三批 |
采购管理
会计学
国际经济与贸易
电子商务 |
批次 | 专业 |
第二批 |
质量管理工程
人力资源管理
法学 |
第三批 |
应用统计学
市场营销
商务英语
经济学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财务管理 |
北京物资学院2024年本科招生章程
北京物资学院2024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及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结合本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北京物资学院
英文名称:BeijingWuziUniversity(缩写:BWU)
主管部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第三条学校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颁发的学历证书类型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北京物资学院”。
第四条校本部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富河大街321号
第五条学校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并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统一组织下进行。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领导小组
学校设有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
第七条实施机构
学校本科生招生办公室是我校本科生招生的实施机构,负责处理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监督机构
学校严格落实国家、省级、高校三级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方式和时间。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专员办公室综合室)作为招生监察机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
学校本科生招生办公室严格按照教育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和学校对普通类本科生招生计划编制的要求,根据学校学科专业建设和发展等需要,结合学校本科专业动态调整机制,编制学校本科年度招生计划,经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校长办公会审定后,上报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和教育部审批,审批通过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
学校按照教育部要求预留不超过1%的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需使用预留计划时,招生办公室报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执行。
第四章
录取
第十一条招生录取规则
1.调档比例
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和投档规则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05%。
2.专业分配原则
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志愿之间没有级差。
同等分数下,按以下顺序进行选择:专业志愿、单科成绩(文科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和文科综合,理科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和理科综合;商务英语专业依次比较英语、语文、数学和文科/理科综合),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3.加分政策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相关规定加分提档,在专业录取时对加分予以认可。
4.高考改革省份相关要求
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考生须满足相关专业当年对选考科目的要求,专业录取时参考同排位考生的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同等分数下,按以下顺序进行选择:专业志愿、单科成绩(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商务英语专业依次比较英语、语文、数学),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5.特殊省份录取要求
对于内蒙古考生,依据内蒙古自治区的要求,按“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录取。同等分数下,按以下顺序进行选择:专业志愿、单科成绩(文科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和文科综合,理科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和理科综合;商务英语专业依次比较英语、语文、数学和文科/理科综合),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6.其它规则
学校招生不限定男女比例,对应届生和往届生同等对待。
第十二条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条件
1.语种要求
商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学校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进校后须改学英语。
2.单科成绩要求
报考商务英语专业的考生,如所在省级招办组织英语口试,考生须参加口试且成绩合格。
3.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要求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由北京物资学院与美国纽黑文大学合作举办,采取4+0培养模式。专业学生在完成至少一学期课程,并通过外方英语口语测试后在外方大学按常规国际学生进行学籍注册,建立学籍档案;如学生未满足外方第一次注册条件,最晚可在第五学期末时通过测试并申请学籍注册。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生在北京物资学院学习四年,完成规定的培养方案并通过考核,将获得北京物资学院颁发的本科学历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获得外方大学学籍注册的学生,可同时获得外方大学颁发的课程成绩单和学士学位证书,证书与在外方大学就读学生获得的学士学位证书一致,受到美国认可。如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没有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应修学分,中外双方大学各自出具课程成绩单和学习证明。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录取报考该专业志愿的考生,该专业录取学生入学后不允许转入其他专业。
4.体检要求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规定执行。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三条收费标准
学生一律按学年缴纳学费和住宿费。学校严格执行北京市物价管理部门审定的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每生每学年学费60000元,其他普通类专业学费按授予学位类别缴纳,其中:授予经济学、管理学、法学学士学位的专业,每生每学年学费4200元;授予工学和理学学士学位的专业,每生每学年学费4600元;授予文学学士学位的专业,每生每学年学费5000元。
住宿费标准:每生每学年住宿费分为750元、1200元、1300元和1500元四档,住宿实行申请制,住宿标准视当年具体情况而定。
第十四条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由本人提出申请,通过四级认定工作体系认定,认定结果作为评定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方式的重要依据,保障勤奋刻苦的学生完成学业。学校实行奖学金制度,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学生可获得奖学金。学校奖学金通过个人申请、学院评定、结果公示、学生奖励资助中心审核和学校评审各环节,确定获奖学生。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新生报到及入学资格复查要求
新生报到后学校将对录取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凡不符合招生规定或有舞弊行为的学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六条联系电话、网址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9534409/89534469
学校网址:http://www.bwu.edu.cn
招生专网:http://zs.bwu.edu.cn
电子邮箱:zhaosheng@bwu.edu.cn
招生微信公众号:bwu_zs
第十七条本章程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我校本科招生网公布的招生章程为准,仅适用于2024年本科生招生工作。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招生政策发生变化,以变化后的政策为准。
第十八条本章程由北京物资学院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