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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地址: zsb@xmut.edu.cn |
联系地址: 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理工路600号 |
官网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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隶属于: 福建省 |
重点学科: 暂无信息 |
硕士点: 4 |
博士点: -- |
院士人数: 暂无信息 学生人数: 1万~2万人 |
占地面积: 1927 亩 |
创建时间: 1981年 |
国家学科: -- 个
国家实验室:-- 个 |
厦门理工学院(前身鹭江职业大学)与厦门经济特区同时诞生,同步发展,是厦门市惟一一所实行省市共建、以市为主的领导管理体制的省属公立本科高校。在二十多年的办学过程中,面向厦门经济特区、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为地方培养了两万多名具有现代工程技术能力和富有创业素养的应用型专门人才,被誉为“地方经济的人才摇篮”。2004年,鹭江职业大学正式升格为本科院校,并更名为厦门理工学院。自此学校步入了快速发展的新时期:招 生规模稳步增长,生源质量屡创新高,学生广受社会好评。厦门理工学院已经成为福建省最受考生欢迎的高校之一。
学校现有在校学生(学员)16400余人。其中全日制本、专科生(含留学生)13400余人,成人教育学员3000余人。教职工近900人,其中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2人,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占专任教师的32.8%,硕博士学历的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77.1%。
学校现有思明和集美两个校区。思明校区位于厦门岛南端的蜂巢山麓,与鼓浪屿隔海相望,毗邻南普陀、厦门大学。集美校区位于集美文教区,占地1100余亩,已于2005年启用。思明校区依山傍海、草木繁茂、恬静雅致。集美校区现代化建筑群簇拥而立、气势磅礴、设施先进。
学校现开设机械工程系、建筑工程系、电子与电气工程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环境工程系、数理系、商学系、管理科学系、外语系、文化传播系、设计艺术系、人文社科系、公共体育部、软件学院、空间信息科学与工程系、国际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17个系部,开设28个本科专业,25个颇具特色的专科专业,涉及文、理、工、经、管、艺等多个学科门类。学院设有空间信息技术研究所、机械与汽车工程应用技术研究所、水资源环境研究所、信用管理研究所、建筑设计院、模具设计制造中心等一批科研机构与产业实体,还建立了50多个各类型可对外开放的专业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地处特区,区位优势得天独厚
学校地处中国经济特区厦门市。厦门位居福建省东南沿海,与台湾岛隔海相望,是我国著名的风景旅游港口城市和闽南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厦门气候宜人,风景优美,曾获得过“联合国人居奖”、国家卫生城市、国际花园城市、全国文明城市(第一名)等一系列殊荣。厦门经济繁荣,科教发达,在中国城市综合竞争力排名中处于第十名。随着“海西战略”以及厦门市“十一五”新一轮跨越式发展战略的实施,厦门市在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中的重要中心城市地位将逐步凸现,对台区位优势将更加明显,发展前景将更加光明!学校将充分依托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争取成为地方高校中服务地方经济和两岸教育合作的典范。
定位明确,发展战略清晰务实
自升格为本科院校以来,学校抢抓机遇、苦练内功,着力于学科与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与实验室建设等,紧密对接厦门支柱产业,适应“海西”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明确了学校定位,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发展战略。即:以建设成为“特色、精致、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开放式、应用型、地方性、国际化的理工科大学”为发展目标定位;以“培养具有现代工程技术能力和人文社科专业素养,能务实、善创业、敢创新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为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以“本科教育为主的教学型大学”为学校类型定位;以“本科教育为主,兼顾有特色的专科教育,保持成人高等教育和高等职业技术教育,适度发展国(境)内外合作办学,积极争取国内外研究生联合教育的多层次办学格局”为层次与规模定位;构建“以基础学科为支撑,应用型学科为骨干,高新技术学科为重点,特点比较鲜明,结构比较合理,理工科相对突出,管理、经济、人文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新体系”为学科定位;以“根植厦门、立足海西、面向全国”为服务定位。
通过积极探索,大胆创新,依靠“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开放办学、国际合作”等五大办学战略,厦门理工学院正在一条特色发展之路上又好又快地前进!
求新务实,专业设置紧扣市场
学校开设的专业紧扣地方经济、科技与产业的发展和人才需求。突出务实创业精神、应用技术、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培养。目前,学校28个本科专业全部对接厦门和海西经济区的支柱产业,其中,会展经济与管理、文化产业与管理、商务策划管理、光电子、空间信息与数字技术是在福建省高校率先且唯一设置的专业;车辆工程、光电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被列为省级重点建设学科;物流管理与工程对应临港型城市发展需要,土建类专业与日新月异的城市建设相对接,计算机、网络工程、数码动漫设计、艺术设计等与厦门的软件产业链接,电子、电气类专业与厦门第一大支柱产业完全吻合,国际商务、电子商务、商务英语、日语、财务管理等专业顺应高端商务与服务业对人才的需求,同时,学校还开设一些特色专科专业,如“汽车理赔公估”专业属国内首创,“空乘商务”是校企合作办学的典范。
学子青睐,生源质量屡创新高
学校历来是福建省最受考生欢迎的高校之一,也是福建省属高校中生源质量最好的高校之一。近几年,学校在招生规模稳定增长的同时,录取分数继续攀高。2008年学校在外省招生的生源质量再创新高。江苏省录取的本二批考生29人分数全部超过江苏省的本一线,湖南省的投档线名列400多所在湖南招生的本二院校前十名,山东省的投档线文史类高出本二线69分,理工类高出81分。今年上海第一年招生,生源充足,可以看出我校在外省的知名度越来越高,影响力越来越大。福建省内本二批次招生,文、理科录取线均列第三名,全校共录取本一线上考生112人。福建省内高职高专批次招生,投档线文史类高出本二15分,理工类高出本二线8分。2008年本科报到率达到99%,专科报到率达到91%。
发展迅猛,办学资源日新月异
经过几年快速发展,目前学校已拥有车辆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光学工程等三个省级建设重点学科,英语言文学、传播学、物流管理等三个市级重点建设学科,会展经济与管理、文化产业与管理、商务策划管理、光电子、空间信息与数字技术、汽车理赔公估等在福建省高校率先且唯一设置的专业,拥有省级精品课程11项,校级精品课程27项,拥有省级教学名师4人。
学校大力实施“251人才工程”和“百名优秀海外人才计划”,近两年新增教职工近300人,其中教授、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副教授、博士后及博士等高层次人才超过70人,他们中既有重点大学的博导,也有留学归国的博士。一批学术中坚力量已经或即将融入理工学院这一和谐大家庭中。
学校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亦稳步推进。现代化的集美新校区初具规模。气势磅礴的实验楼群、宏伟典雅的教学楼群、精致特色的图文信息中心、耸入云霄的行政办公楼、标准实用的学生宿舍区等一批现代化建筑群已卓然屹立于集美文教区。
学校现有集美校区和思明校区两个图书馆,集美校区总馆于2007年建成并投入使用,面积16000平方米,设有基本书库(7个)、外文阅览室、报刊阅览室、电子阅览室、多媒体室、自修室和研究室,共有阅览座位近2000个,拥有纸质藏书66万册,电子图书14万册,另有中国知网和万方等数据资源,年订购报刊1200余种。
目前,全校实验室建筑面积达50000平方米,教学实验仪器设备总值约1.2亿元。大学物理实验室、力学中心、机械基础实验中心、现代设计与制造实验中心、车辆工程实验室、SOPC与嵌入式系统应用实验室、服装设计与工程实验中心、光电信息技术实验中心、商务综合实验中心获得财政部中央与地方共建高校特色优势学科实验室专项资助;机械基础实验中心、电工电子实验教学中心、物理教学实验中心被评为福建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在此基础上,学校全面启动了2007-2010年实验室四年建设规划,计划投入1亿元专项经费,构建由公共基础服务平台、学科基础实验平台、实践操作训练平台以及专业综合实验与研究平台组成的层次鲜明、体系完备,并具有较强应用性、创造性、前瞻性的实验中心与训练中心。重点建设现代工程技术训练中心、数字动漫与文化创意实训中心、经济与管理实验中心、以及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区。
与此同时,“厦门市重大科技项目”厦门理工学院工程学科集约研发平台,现已开始运行,其下设现代汽车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高效精密智能制造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光电信息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现代物流管理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一系列研发中心。
产学互动,合作办学纵深发展
学校注重政产学研互动,不断致力于集中优质资源办学,积极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与企业联办专业,实行订单式培养,如电子工程自动化专业与国际知名企业ABB公司,汽车理赔公估与台湾大华联合保险经纪公司,车辆工程与金龙客车公司,会展经济管理与厦门会展协会,文化产业管理与厦门日报社,物流管理与香港理工大学、厦门港务集团、厦门航空港集团,通信工程与中国移动厦门公司,财务管理与厦门建设银行,环境工程与厦门市环保局等9家单位,空乘商务与厦门航空,动漫设计与台湾资策会数位动漫学院、台湾西基动漫等知名软件企业等都已形成了紧密的对接关系。同时,学校还与企业共建实训基地,每个专业都有3至14个左右的实训基地。
学校还与行业知名企业联合组建实验室或研发中心,如与厦门华电开关、ABB等公司联合组建“电力系统智能控制与电气设备在线检测技术实验室”;与厦门市建筑工程检测中心站联合组建“厦门市建筑检测与节能技术重点实验室”;与万安实业有限公司联合组建“厦门市建筑智能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与科技局生产力促进中心、机电集团投资组建的“厦门环境保护机动车污染控制技术中心”,皆将投入运营。
慧眼向洋,国际合作硕果累累
学校十分重视与国际间及港澳台地区间的教育、文化交流。先后与香港理工大学、加拿大里贾纳大学、英国赫尔大学、日本高知工科大学、日本佐世保高专、新西兰理工学院、韩国釜山东义科学大学、首尔仁德大学、台湾铭传大学、台北教育大学、开南大学等多家高校签署教育合作协议,合作办学规模和层次不断提升。自1999年起开始选派学生到加拿大、香港、新西兰、日本等国家和地区攻读本科或硕士课程,还招收少量外国留学生。未来一两年学校将与铭传大学在铭传大学金门校区实现合作办学,这被视为是两岸教育合作的里程碑。此外,学校还积极举办暑期英国学生文化夏令营、韩国中文研修班等学生交流活动,拓展对外交流的渠道。学校的国际教育学院于2008年正式成立,这将为国际合作交流提供更好的平台。
百年树人,人才培养效果显著
学校全面启动了大学生科技创新计划,以开放性实验项目、创新性实验计划立项、以及各类学科竞赛等科技创新活动为载体,大力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努力凝炼我校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近几年,我校学生在国家级、省部级各类竞赛中成绩优异,屡获殊荣。仅2007年,理工学子就获得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一等奖6人、二等奖11人获、三等奖20人获,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二等奖2队、福建省一等奖3队、福建省二等奖1队;第八届“挑战杯”福建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中6件作品获奖;在福建省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中,学校15个项目入选,总数居全省第一;在2008年4月,校外语系师生精心排练的英文莎士比亚悲剧《奥赛罗》在第四届“中国大学莎士比亚戏剧大赛”决赛中喜获二等奖和最佳音乐奖,陈婷婷同学获得最佳演员奖。该次莎剧大赛决赛设一等奖1个,二等奖4个,我校代表队在参加决赛的12支代表队中成绩排名第三,仅次于武汉大学和香港中文大学;9月,我校师生自主研发的SAE方程式赛车在2008年的98投洽会上参展,并将参加2009年在美国举行的国际赛事;11月,我校外语系四名学生获得了中国翻译界的最高奖项——第二十届“韩素音青年翻译奖”。
桃李天下,学生广受社会青睐
我校以培养具有现代工程技术能力和人文社科专业素养、能务实、善创业、敢创新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为目标。绝大部分毕业生在厦门市就业,一次性就业率历年高达92%以上,连续三年全省排名第一。我校培养的学生以能务实、敢创新、能吃苦、勤学习、动手能力强等特点深受用人单位欢迎,厦门航空港、厦门航空有限公司、厦门建行、厦门农行、厦新、厦华、金龙汽车、厦工机械、厦门建发、厦门路桥、ABB、DELL等一大批知名企业都是厦门理工学院的用人大户,学校被誉为“地方经济建设的人才摇篮”。
批次 | 专业 |
第一批 |
车辆工程 |
第二批 |
网络与新媒体
材料科学与工程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第三批 |
文化产业管理
电子商务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土木工程
物流管理 |
批次 | 专业 |
第一批 |
自动化
软件工程
汽车服务工程
建筑学
电子信息工程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
第二批 |
环境工程
国际商务
电子封装技术 |
第三批 |
智能电网信息工程
英语
信息与计算科学
通信工程
测绘工程 |
厦门理工学院2024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办学实际,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厦门理工学院(国标代码11062)是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和福建省A类一流应用型建设高校,具有学士、硕士学位授予权,获批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培育项目。学校面向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及港澳台地区招生。学校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理工路600号。
第三条学校秉持“以育人为本,为产业服务”的办学理念,遵循“明理精工,与时偕行”的校训,积极探索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对外合作三位一体的服务地方发展道路,建设“亲产业、开放式、国际化”的国内一流高水平应用技术大学。
第四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学校成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审议招生计划,研究决定招生过程中的重大事项。
第六条招生处作为学校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第七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督查组,对学校招生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
第八条学校贯彻落实招生“阳光工程”,严格遵守教育部关于高校招生的“十严禁”“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纪律要求,严格落实教育部规定的招生信息公开制度。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学校根据福建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计划和国家有关招生政策,根据学校学科专业发展规划、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生源结构、毕业生就业情况、各省生源情况等因素,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报省级主管部门审批后面向社会公布。2024年学校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第十条学校招生计划调整原则:录取期间,未完成的计划根据各省生源的实际情况,坚持集体议事原则,在征得省级计划主管部门的批准后进行调整。
第四章
招生要求
第十一条学校以英语作为第一公共基础外语安排教学。除报考英语、中外合作办学(含本科国际课程教育项目)等专业要求高考外语语种为英语之外,其他招生专业均无外语语种要求。
第十二条学校各招生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三条招生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艺术类专业不招收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考生。
第十四条面向福建省厦门市单列的招生计划,只招收具有厦门市户籍且在厦门市报名参加高考的考生。
第十五条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相关省份,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按照相关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方案执行。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学校根据生源省份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采用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按招生计划数的100%调档。
第十七条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一)学校在专业录取时,实行“分数优先(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有专业志愿考生)”原则,即按照投档成绩(新高考改革省份采用“投档成绩+同分排位”)从高分到低分并依据考生专业志愿进行专业录取,专业志愿间无级差。投档成绩相同时,如各省(区、市)有明确的同分排序细则,则执行各省(区、市)同分排序细则;如各省(区、市)没有明确的同分排序细则,则依次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值高的考生,相关科目分数比较排序依次为:数学、语文、外语的单科成绩。
(二)对所有专业志愿无法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将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进行专业调剂录取(调剂至缺额专业);对所有专业志愿无法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或不符合专业录取条件的考生,学校将予以退档。
(三)按院校专业组为填报单位的志愿,只在同一院校专业组内进行专业调剂。
(四)按专业为填报单位的志愿,在已投档考生中,对符合专业录取条件的予以录取,对不符合专业录取条件的予以退档。
(五)内蒙古自治区采用“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一)艺术类专业的专业成绩采用各省的省级统考成绩,文化成绩为各省高考文化课成绩(加分政策以各省招生部门规定为准),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须达到省定控制分数线。
(二)实行平行志愿投档且有设置统一投档规则的省份,按照考生投档成绩(新高考改革省份采用“投档成绩+同分排位”)从高分到低分并依据考生专业志愿进行专业录取。
(三)非平行志愿投档或未设置统一投档规则的省份,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并依据考生专业志愿进行专业录取。综合成绩(总分100分)=(专业成绩÷专业满分×50)+(文化成绩÷文化满分×50)),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当综合成绩相同时,则依次比较专业成绩、语文、数学、外语的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四)以院校或院校专业组为填报单位的志愿,美术类专业志愿间无级差。对所有专业志愿无法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将参考考生综合评价进行专业调剂录取,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有专业志愿考生;对所有专业志愿无法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或不符合专业录取要求的考生,学校将予以退档。
第十九条学校中外合作办学(含本科国际课程教育项目)专业只录取外语语种为英语且单科成绩不低于总分60%且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不进行专业调剂录取,请考生慎报。
第二十条地方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预科生、新疆班、南疆单列计划等录取规则按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制定的有关招生政策执行。
第二十一条学校原则上认可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降)分政策;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适用于学校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金制度
第二十二条学费标准
(一)普通专业:5040元/生•学年。
(二)重点学科类专业:5460元/生•学年。
(三)艺术类专业:8640元/生•学年。
(四)软件工程专业:一、二学年5460元/生•学年,三、四学年16000元/生•学年。
(五)闽台合作办学项目(“4+0”培养模式):普通类专业15000元/生•学年。
(六)与新西兰维多利亚大学合作办学的电子信息工程专业:20000元/生•学年;本科国际课程教育项目的财务管理、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28000元/生•学年。在国外学习阶段学费均按国外大学的收费标准由国外大学收取。
(七)在厦门理工学院就读的少数民族预科生:5040元/生•学年。
第二十三条住宿费标准
(一)学校统一安排学生宿舍(6人间),收费标准为:970元/生•学年。
(二)在国外学习阶段住宿费按国外合作高校规定标准由合作高校收取。
以上收费标准根据价格管理部门审批文件执行。
第二十四条学费和住宿费清退办法按闽价〔2005〕费435号文件处理。
第二十五条奖、助学金设置
(一)学校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励金及热心教育事业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在学校设立的各种奖学金;对品学兼优的学生,推荐申报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二)学校贯彻国家资助政策,完善困难学生帮扶机制。延伸“绿色通道”,搭建“绿色长廊”,即学校拨出专款用于补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到校报到所用路费和学期初的基本生活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向家庭所在地银行或信用社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也可于入学后到校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校还提供国家助学金、临时困难补助、就业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等。
第七章
新生入学及培养管理
第二十六条 凡我校录取的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和有关证件原件,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籍管理部门请假,请假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七条新生入校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八条 学生入学后转专业根据《厦门理工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执行。
第二十九条学校对在规定年限内(学制四年,其中建筑学专业学制五年)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本科毕业生,颁发厦门理工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对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的,颁发相应学位证书。
第三十条 少数民族预科生须在校进行为期一年的预科阶段学习,具体要求根据《厦门理工学院少数民族预科班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xmut.edu.cn
招生处网址:http://zs.xmut.edu.cn
招生处电话:0592-6291678
招生处传真:0592-6291618
招生处邮箱:zs@xmut.edu.cn
招生监督投诉电话:0592-6291819
第三十二条学校没有委托、授权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参与学校的招生工作,不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对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悖,以本章程为准。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各省(市、自治区)有关招生政策不一致,以国家法律、法规和各省(市、自治区)有关招生政策为准。
第三十五条本章程由厦门理工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