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咨询: 027-67842763 |
邮箱地址: zb@scuec.edu.cn |
联系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民族大道182号 |
官网地址:
http://zsb.scuec.edu.cn/
|
隶属于: 国家民委 |
重点学科: 暂无信息 |
硕士点: 121个 |
博士点: 7个 |
院士人数: 暂无信息 学生人数: 2万~3万人 |
占地面积: -- 亩 |
创建时间: |
国家学科: -- 个
国家实验室:-- 个 |
中南民族大学是一所直属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的综合性普通高等院校,坐落于白云黄鹤的故乡——武汉南湖之滨。学校前身为中南民族学院,创建于1951年,2002年3月更名为中南民族大学。在办学过程中,学校坚持把党的民族工作规律与高等教育规律相结合,把民族高等教育的特殊性与普通高等教育的普遍性相结合,遵循高等教育的普遍规律,尊重民族高等教育的特殊性,努力探索办好民族院校的新路子,学校的各项事业获得了快速发展。
学校占地1446亩,校舍面积72万平米,馆藏图书280余万册,拥有全国高校第一家民族学博物馆。校园内绿树成荫、花香四季,具有浓郁民族特色的现代建筑鳞次栉比、错落有致,湖光山色与人文景观交相辉映,构成了教学、科研和生活的优美环境。
学校现有56个民族的全日制博士、硕士、本科、预科等各类学生23258人,招生范围扩大到了31个省(市、自治区),在湖北、河南、内蒙、新疆、广西等5个省(区)进入第一批招生,新生第一志愿录取率超过90%,少数民族学生比例达到61%以上。现有教职工1891人,其中专任教师1201人。教师中,有正副教授571人,博士、硕士导师301人,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3人,享受国务院政府津贴29人,省部级专家32人,拥有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教师比例达到72%,形成了一支数量充足、结构优化、素质较高、发展良好的师资队伍。
学校始终坚持“面向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地区,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经济与社会发展服务”的办学宗旨,开设了9大学科门类的60个本科专业;有覆盖10大学科门类的硕士学位点53个,其中一级学科硕士点3个。2005年,学校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拥有民族学博士学位授权点。学校现有20门国家、省级精品课程,5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1个湖北省高校优势学科,2个湖北省高校特色学科,14门省部级重点学科,7个省级品牌专业,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3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2008年学校成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学校设有少数民族经济、女书、土家族、应用化学、等离子体、生物医学工程等48个研究所(中心)。“十五”期间,学校共承担各类科研项目1050项,其中,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140余项;教学科研人员出版各类著作近200部,发表论文4000余篇。学校高度重视对学生全面素质的提升和创新能力的培养,以“笃信好学,自然宽和”的校训激励学生奋发图强,鼓励学生全面发展。近60年来,学校已累计培养了约70000名各民族干部和专业技术人才。他们遍布祖国的四面八方,为维护民族团结与稳定,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经济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中南民族大学杰出的办学成就赢得了广泛的国际声誉。随着教育改革与开放的不断深入,学校加快了对外交流、开放办学的步伐。目前,学校已与美国的威斯康星Plattville州立大学、La Crosse州立大学,澳大利亚南澳大学、北墨尔本高等技术学院,加拿大的圣?弗朗西斯?泽维尔大学,德国路德维希堡财政与公共管理大学,日本的东京学艺大学、文理大学、文教大学,韩国的全北大学、全州大学、庆熙大学、全南大学,法国波尔多四大等20余所大学建立了校际交流与合作关系。2008年学校与美国威斯康星州立大学联合创办了“孔子学院”。学校定期选派优秀的本科生和研究生到国外访问、交流、学习,选派教师出国讲学、进修和科学研究,也聘请外国专家来校执教和开展合作,扩大了学校在国际上的学术影响。
近年来学校事业获得了飞速发展,2001年,学校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随机性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2002年学校更名为中南民族大学。2003年9月,学校成为国家民委与武汉市人民政府共建院校,2001—2002年、2003—2004年、2005—2006、2007—2008连续4次被评为湖北省最佳文明单位,2005年5月学校被国务院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荣誉称号,2006年,我校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再度荣获优秀。2008年学校获得“国家民委文明单位”称号。
中南民大人在团结奋进的学校领导班子的带领下,不断推动各项事业改革,改善办学条件,增强办学实力,提高办学质量,为构建和谐校园,实现建设特色鲜明、人民更加满意的高水平民族大学的目标不断前进。
批次 | 专业 |
第一批 |
应用化学
药学
新闻学
生物技术
民族学
教育学
汉语言文学 |
第二批 |
通信工程
思想政治教育
法学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第三批 |
自动化
音乐学
美术学
广告学
材料化学
电子信息工程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生物医学工程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英语 |
批次 | 专业 |
第一批 |
信息与计算科学
视觉传达设计
经济学
会计学
环境工程
行政管理 |
第三批 |
应用心理学
应用统计学
医学信息工程
文物与博物馆学
数学与应用数学
商务英语
软件工程
金融学
化学生物学
汉语国际教育
国际经济与贸易
广播电视学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翻译 |
中南民族大学2024年全日制普通本预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国家民委有关规定,为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预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中南民族大学(South-CentralMinzuUniversity),学校标识码4142010524,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简称国家民委)直属的公办全日制多学科综合性大学。学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民族大道182号。第三条 学校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努力建设国内一流、人民满意的高水平现代化综合大学,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第四条 学校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学校普通本科层次的招生包括普通文理科、艺术类、体育类、高水平运动队、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第二学士学位、少数民族预科班(以下简称预科班)、港澳台侨等类别。第五条 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准予毕业,由学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对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中南民族大学学士学位证书。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其中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按照教育部、生源地及考生鉴定单位鉴定办法和意见无不合格情况方可被录取。
第二章
组织机构第七条 学校成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本预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研究、制订学校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决定学校招生工作的重要事项。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在制订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等方面,负责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供决策咨询,发挥民主管理和监督作用。第八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中南民族大学招生办公室,设在学校招生就业工作处。招生就业工作处负责人兼任招生办公室主任。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预科招生的日常工作。第九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十条 根据教育部和国家民委有关文件精神,学校本着践行办学宗旨、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生源数量、生源质量、就业和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科学合理制定年度招生来源计划。招生来源计划报国家民委及教育部审批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发布。第十一条 学校按教育部与国家民委的核定数预留少量招生计划,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考上线考生生源不平衡等情况。预留计划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预留计划坚持集体决策、调节平衡的原则投放使用。
第四章
录取规则第十二条 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按录取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确定。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05%,进档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专业要求且服从专业调剂者,我校原则上不退档。第十三条 在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当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学校接收非第一志愿报考考生;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平行志愿投档后未完成计划时,将征集志愿。第十四条 学校认可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加分政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在专业招生规模允许的范围内,学校将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情况适度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安排。第十五条 学校对进档考生依据考生所在省级招办投档成绩实行“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录取及确定专业,不设专业分数级差;其中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原则进行录取及确定专业(不含艺术类专业),不设专业分数级差。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在计划未满且符合录取条件的专业范围内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或可调剂专业录取受体检条件限制,作退档处理。第十六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若生源省份有规定的投档综合成绩计算办法,学校对进档考生依据其生源省份投档综合成绩排序录取安排专业;否则,按照综合成绩=(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文化总分)×100×50%+(统考专业成绩÷专业总分)×100×50%执行。第十七条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录取原则:按生源省投档规则投档后,学校对进档考生依据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组织的体育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十八条 预科班录取按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规定的政策执行。预科班只招收有预科报考志愿的少数民族考生,依据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十九条 同分比较优先原则:各类别考生录取依据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外语、首选科目(“3+1+2”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等成绩比较;如仍相同则比较考生专业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其中,艺术类、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考生录取依据成绩相同时,先比较专业成绩,然后再按照上述原则依次比较。第二十条 学校在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录取按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同时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本校公布的当年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第二十一条 外国语言文学类各专业只招收本语种和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新生进校后均须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慎重填报)。第二十二条 学校录取新生无男女比例和应届、往届生限制。录取新生的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下文简称《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对《意见》中第一条所列全部情况,我校不予录取。对《意见》中第二条所列情况,在我校2024年招生专业(类)中,轻度色觉异常(色弱)不予录取化学类、材料类、药学类、应用心理学;色觉异常Ⅱ度(色盲)不予录取除同轻度色觉异常不录取专业(类)外,还包括动画、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兰、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能录取除同轻度色觉异常、色觉异常Ⅱ度两类列出的不能录取专业(类)外,还包公共管理类、工商管理类和数字经济。我校2024年招生专业(类)请查阅学校招生信息网。第二十三条 参加普通高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地区学生考试的考生,按其考试成绩、志愿及学校招生计划,在联招办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择优录取。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和学校当年招生简章执行。第二十四条 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按教育部有关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和学校当年招生简章执行。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和学校当年招生简章执行。
第五章
新生入学及其他第二十五条 入学新生根据学校学生学费、住宿费相关管理规定缴费。大类招生专业在专业分流后按各专业学费标准缴费。学费、住宿费和代收费标准请在学校财务处网站和本科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的“收费目录清单”中查询。第二十六条 学校对新生入学设有“绿色通道”。学校通过各类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各种社会资助等方式,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第二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审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退回其生源所在地。第二十八条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从2023年高考招生起,往年被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第六章
附则第二十九条 学校通过中南民族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s://zsb.scuec.edu.cn或中南民族大学官方网站https://www.scuec.edu.cn发布有关招生信息和录取结果。学校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7-67842763。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专业名称 |
学科评估结果
|
民族学 |
A- |
马克思主义理论 |
B- |
化学 |
C+ |
工商管理 |
C+ |
法学 |
C |
教育学 |
C |
中国语言文学 |
C |
生物学 |
C- |
序号 |
专业名称 |
选课要求 |
招生计划数 |
本专科 |
1 |
03社会学 |
不限 |
2 |
本科 |
2 |
12新闻传播学类(新闻学、广告学) |
不限 |
4 |
本科 |
3 |
13外国语言文学类(英语、商务英语)(外语语种为英语) |
不限 |
3 |
本科 |
4 |
14翻译(汉英日)(外语语种为英语,日语) |
不限 |
3 |
本科 |
5 |
16教育学 |
不限 |
3 |
本科 |
6 |
19教育技术学 |
物理 |
3 |
本科 |
7 |
33材料类(材料化学(新能源存储与转化材料方向)、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新能源风电、汽车高分子材料方向)) |
物理和化学 |
9 |
本科 |
8 |
35药学类(化学生物学、药学、药物制剂、药物分析) |
物理和化学 |
10 |
本科 |
9 |
36生物科学类(生物技术、生物工程、生物制药、食品质量与安全) |
物理和化学 |
10 |
本科 |
10 |
37环境科学与工程类(环境工程、环境科学、资源循环科学与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 |
物理和化学 |
10 |
本科 |
11 |
55电子信息类(电子信息工程(智能电子系统设计与信息处理方向)、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芯片设计与先进封装技术方向)、通信工程(智能通信与信息处理方向)、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光电子与智能光通信方向)) |
物理和化学 |
10 |
本科 |
12 |
05数字经济(数字技术应用方向、现代产业学院) |
物理 |
5 |
本科 |
13 |
06经济学类(经济学(经济学试点班)、经济学(大数据分析与经济决策)、金融学(科技金融方向)、金融学(量化投资方向)、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贸易实验班)、国际经济与贸易(数字贸易方向)) |
不限 |
4 |
本科 |
14 |
08法学(数字法学卓越人才实验班) |
不限 |
2 |
本科 |
15 |
15工商管理类(财务管理(数智财务方向)、会计学(大数据管理会计决策与智能会计方向)、工商管理(含企业管理数智创新方向)、工商管理(数智人才管理方向)、会计学(新商科国际实验班)、会计学(注册会计师卓越文科人才实验班)) |
不限 |
4 |
本科 |
16 |
18行政管理(数字治理与公共安全,健康保障与社会安全) |
不限 |
2 |
本科 |
17 |
31生物医学工程类(医学信息工程(医学信息处理与智慧医疗方向)、生物医学工程(医学仪器方向,医用材料与再生医学方向)) |
物理和化学 |
9 |
本科 |
18 |
34化学类(应用化学(能源催化材料基础理论及研发应用)、化学工程与工艺(绿色能源化工与生物质能源转化材料方向)) |
物理和化学 |
4 |
本科 |
19 |
39自动化 |
物理和化学 |
5 |
本科 |
20 |
40数据科学 |
物理和化学 |
4 |
本科 |
21 |
41数学类(应用统计学、数学与应用数学) |
物理和化学 |
5 |
本科 |
22 |
51网络空间安全 |
物理和化学 |
3 |
本科 |
23 |
52人工智能 |
物理和化学 |
3 |
本科 |
24 |
53计算机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 |
物理和化学 |
3 |
本科 |
国家奖学金
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一等优秀学生奖学金
1200元/人/年
学年总评成绩在85分(含85分)以上,从第二学年开始,英语必须达到学校规定的标准;
三好学生标兵奖学金
1500元/人
三好学生奖学金
800元/人
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
500元/人
文艺、体育优秀奖
100-500元
分甲、乙、丙三等,奖励金额分别为每生500元、300元、100元。在省、市或高校组织的文艺、体育竞赛中获第一名者可获甲等奖;获第二、三名者为乙等奖;第四名及以下名次者可获丙等奖;集体项目奖金额为:第一名800元,第二、三名500元,第四名及以下者200元。在校体育运动会上破记录者,奖金为100元/人。
创新奖学金
由创新创业中心按学校创新奖学金评审办法组织评选和表彰
校友基金奖学金
按照各类校友基金奖学金评选办法组织评选
社会奖学金
按照出资人意愿组织评选
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按照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分为三等:一等每生每年3500元;二等每生每年3000元;三等每生每年2500元,相应等级资助名额比例为1:2:1。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当年国家下达的名额和各学院实际参评人数确定各学院的国家助学金名额。
生源地贷款
4000元--6000/人•年
学生在家庭所在地办理
一等民族类专业奖学金
1200元/人/年
二等民族类专业奖学金
900元/人/年
三等民族类专业奖学金
600元/人/年
二等优秀学生奖学金
900元/人/年
学年总评成绩在80分(含80分)以上,从第二学年开始,英语必须达到学校规定的标准;
三等优秀学生奖学金
600元/人/年
学年总评成绩在75分(含75分)以上。
一等吴泽霖教授奖学金
2000元
(1)入校以来,未曾受过任何处分;
(2)曾四次获得校级荣誉称号(校级荣誉称号为:校三好学生、校优秀学生干部、校优秀团员、校优秀(模范)团干、校青年学生标兵,下同),其中一次必须为校“三好学生”的称号;
(3)曾一次获得省级或以上的荣誉称号(省级荣誉称号指在省厅(局)级(含省厅(局)级、下同)以上的单位组织的,并获三等奖以上的荣誉称号);
(4)评奖前所有课程的平均成绩88分以上(含88分),且无补考(重修)课程;
(5)通过全国大学生英语六级考试(英语专业为专业八级);
(6)身体健康,体育成绩合格;
(7)在正式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1篇(3,000字以上),或在省级(含省级、下同)以上报刊上发表1000字以上的文章4篇(其中须有1篇获奖),或有一项有明显效益的技术革新和创造发明成果。此三项占一项即可,但须是第一作者或主要参加者。
二等吴泽霖教授奖学金
1500元
(1)入校以来,未曾受过任何处分;
(2)曾三次获得校级光荣称号,其中一次必须为校“三好学生”的称号;
(3)评奖前所有课程的平均成绩达85分以上(含85分),且无补考课程,和因不及格而重修的课程;
(4) 通过全国大学生英语六级考试(英语专业为专业八级)或四级考试(英语专业为专业四级)达75分;
(5)身体健康、体育成绩合格;
(6)在正式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1篇(3,000字以上);或在省级以上报刊上发表1000字以上的文章3篇,或有一项经学校、院(部)和科研处认可的创造发明和技术革新。此三项占一项即可,但须是第一作者或主要参加者。
三等吴泽霖教授奖学金
1000元
(1)入校以来,未曾受过任何处分;
(2)曾二次获得校级光荣称号,其中一次必须为校“三好学生”的称号;
(3)评奖前所有课程的平均成绩达80分以上(含80分),且无补考课程和因不及格而重修的课程;
(4) 通过全国大学生英语六级考试(英语专业为专业八级) 或四级考试(英语专业为专业四级)成绩达到65分;
(5)身体健康、体育成绩合格;
(6)在正式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1篇(3000字以上),或在省级报刊上发表文章1000字以上文章2篇。此二项占一项即可,但须是第一作者。
松下育英奖学金
500元/人/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