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咨询: 0577-86680800 |
邮箱地址: zs@wzu.edu.cn |
联系地址: 茶山校区:浙江省温州市茶山高教园区,学院路校区:浙江省温州市学院中路276号 |
官网地址:
http://zs.wzu.edu.cn/
http://www.wzu.edu.cn/
|
隶属于: 浙江省 |
重点学科: 暂无信息 |
硕士点: 17 |
博士点: -- |
院士人数: 暂无信息 学生人数: 2万~3万人 |
占地面积: 1583 亩 |
创建时间: 1933年 |
国家学科: -- 个
国家实验室:-- 个 |
温州大学是一所地方综合性大学,办学历史可追溯到温州近代著名爱国爱乡人士黄溯初先生1933年创办的温州师范学校,已有75年的办学历史。有着深厚的文化底蕴和优良的办学传统。
学校位于山水秀丽、经济繁荣的浙江省温州市。主校区坐落于温州高教园区,南眺罗山秀峰,北蕴三垟美景,书香墨韵与青山灵秀相得益彰,是莘莘学子修身治学的绝佳胜地。
学校总占地面积2285亩,现有校舍面积99.61万平方米,教学科 研仪器设备总值2.6亿元,馆藏纸质图书186万册。
学校下设16个学院,并举办2个独立学院,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8970人,教职工2280人,其中专任教师1422人。专任教师中,有教授187人、副教授377人,硕士和博士生导师185人,省、市新世纪学术与技术带头人201人。
学校现有20个硕士学位授权学科点。有48个本科专业,1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8个省级重点专业, 1门国家级精品课程,21门省级精品课程。2008年学校被教育部、财政部共同确立为“国家创业型人才培养温州模式创新实验区”。本科专业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等八大学科门类。有机化学与皮革化工为省重中之重学科,设有有机化学、材料学、文艺学、民俗学等4个省级重点学科。根据《中国大学评价》2007年公布的研究结果显示,我校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等4个学科门类进入全国大学100强,社会科学综合实力进入全国大学100强。
学校设有65个科研机构,28个实验室(中心)。建有1个省级科技创新服务平台, 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4个行业技术研究中心。近三年来,获得包括"863"、"973"项目在内的国家级科研项目30项、省部级项目113项,SCI收录论文数连续三年位居全国高校前100名。"十五"以来,获浙江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科技进步二等奖等省部级以上奖励23项。科研突出服务地方,科研经费逐年增长。
学校牢固树立人才培养质量是生命线的观念,坚持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坚持教书育人,坚持教学、科研协调发展。按照"宽口径、厚基础、强能力"的培养原则,建立以素质教育为主线、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有机结合的人才培养机制,实施教师教育"主辅修制"培养模式,加强大学生创业教育。实施弹性学制,鼓励学生修读双专业、双学位,不断提高本科教学质量。近年来,毕业生就业率稳定在90%以上。通过对毕业生的跟踪调查,用人单位满意度达91.8%。
学校具备招收外国留学生资格,是全国首批华文教育基地,对外交流领域十分广阔。目前已与美国、英国、日本、意大利、俄罗斯、澳大利亚、台湾等1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建立了良好的交流合作关系,开展联合办学、互派学者和留学生等各种形式的合作项目,与泰国东方大学合作举办孔子学院。
学校秉承"厚培德本、深濬智源"的优良传统,弘扬"求学问是、敢为人先"的校训精神,遵循 "以人为本、质量立校、服务地方、特色取胜、追求卓越"的办学理念,立足温州、服务浙江、面向全国,努力建设地方特色鲜明、水平较高的地方综合性大学,成为温州及周边地区高层人才集聚培养中心、文化科技创新中心和产学研结合的示范基地、基础教育师资培养基地、社区终身学习基地。
批次 | 专业 |
第一批 |
小学教育
网络工程
生物科学
机械工程
化学
汉语言文学
工业工程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第二批 |
土木工程
思想政治教育
数学与应用数学
金融工程
国际经济与贸易
服装与服饰设计
材料科学与工程 |
第三批 |
应用心理学
音乐学
学前教育
物理学
体育教育
教育技术学
法学 |
批次 | 专业 |
第一批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
第三批 |
应用统计学
应用化学
历史学
工商管理 |
温州大学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温州大学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一、院校全称
温州大学
二、院校国标码
10351
三、校址
茶山校区,温州市瓯海区茶山高教园区;学院路校区,温州市鹿城区学院中路276号。全日制本科新生在茶山校区。
四、层次
☑ 本科 □专科
五、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 □ 中外合作办学□高等专科学校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六、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
温州大学
证书种类
我校培养的本科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温州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规定者,授予温州大学学士学位。
七、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学校成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研究制订学校招生政策和规则,确定招生计划,决定招生重大事项。学校招生与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日常工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八、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学校面向全国招生,各省(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及录取批次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华侨港澳台招生计划以港澳台联招办审核为准。
九、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
无预留计划。
十、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
学校外语公共课为英语和日语。
十一、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对考生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其中明确“学校可以不予以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学校原则上按不录取执行。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二、录取规则
(一)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二)学校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三)学校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对部分招生专业(类)设定高考单科成绩要求。机械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与俄罗斯伏尔加格勒国立技术大学合作办学,俄方教师采用英文授课,要求高考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0分(满分按150分计),只录取有填报该专业志愿考生;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浙江省考生要求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外省考生要求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满分按150分计),体育特招生外语单科成绩要求可适当降低。(四)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五)新高考改革省份按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1.在实行“专业(类)+学校”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进档的考生只要单科成绩和体检符合条件,均予录取。2.在实行院校平行志愿、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进档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分。(六)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照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择优录取。(七)其他省份进档的考生,学校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分,按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录取专业(类)。(八)若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能录取,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学校按考生的投档成绩择优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同批次投档结束后,如仍有部分专业计划未能录满,则按当地招生主管部门相关政策执行。(九)同分考生排序按照各省(市、自治区)的规定执行(若未对同分考生做统一规定的,依次按文化总分(不含政策加分)、语文数学外语总分、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文理综合/选考科目总分高低排序,择优录取)。(十)艺术类、体育类(体育特招生)、地方专项、师资定向、三位一体、华侨港澳台招生、专升本、四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试点等招生类别的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学校招生工作相关规定执行。
十三、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一)服装设计与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环境工程、车辆工程、工业工程、智能制造工程、建筑学、城市地下空间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人工智能、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5500元/学年(二)金融工程、英语专业5520元/学年(三)网络工程、机械工程、土木工程专业6325元/学年(四)舞蹈教育专业9000元/学年(五)书法学、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音乐学专业10350元/学年(六)机械工程(中外合作办学)26000元/学年(七)其他专业4800元/学年注:最终以物价部门备案为准。
住宿费标准
(一)4人间公寓1600元/生/学年(二)6人间公寓1200元/生/学年(三)套房中的4人、2人间1280元/生/学年(四)套房中的6人间960元/生/学年注:最终以入住房型的收费标准和物价部门备案为准。
十四、资助政策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各类专项奖学金,实行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社会团体或个人助学金、勤工助学、学费减免、困难补助(包括临时困难补助、生活专项补助等)、罗山展翅计划(发展性资助)等资助政策。开设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报道“绿色通道”。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严格遵守教育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实行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并接受广大考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纪检监察部门申诉举报电话:0577-86598028。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温州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wzu.edu.cn电话:0577-86680800传真:0577-86680800
十七、其他须知
(一)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我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请假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若确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学习的,可先报到办理入学手续,随后再办理休学手续。(二)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任何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三)本章程由温州大学招生与就业处负责解释,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
专业名称 |
学科评估结果
|
马克思主义理论 |
B- |
教育学 |
C+ |
数学 |
C+ |
化学 |
C+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C+ |
中国语言文学 |
C |
序号 |
专业名称 |
选课要求 |
招生计划数 |
本专科 |
1 |
05法学 |
不限 |
1 |
本科 |
2 |
10学前教育(师范类) |
不限 |
2 |
本科 |
3 |
35材料科学与工程 |
物理和化学 |
2 |
本科 |
4 |
37应用化学 |
物理和化学 |
4 |
本科 |
5 |
38能源化学 |
物理和化学 |
2 |
本科 |
6 |
39环境工程 |
物理和化学 |
2 |
本科 |
7 |
40生物技术 |
物理和化学 |
2 |
本科 |
8 |
43车辆工程 |
物理和化学 |
2 |
本科 |
9 |
49土木工程 |
物理和化学 |
5 |
本科 |
10 |
50城市地下空间工程 |
物理和化学 |
3 |
本科 |
11 |
53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
物理和化学 |
2 |
本科 |
12 |
57网络工程(卓工超豪示范班) |
物理和化学 |
2 |
本科 |
13 |
04金融工程 |
物理 |
3 |
本科 |
14 |
12教育技术学(师范类) |
物理 |
2 |
本科 |
15 |
21英语(师范类)(外语语种为英语且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10分) |
不限 |
2 |
本科 |
16 |
22日语(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10分) |
不限 |
3 |
本科 |
17 |
41生物科学(师范类) |
物理和化学 |
2 |
本科 |
18 |
51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卓工超豪示范班) |
物理和化学 |
2 |
本科 |
19 |
46机械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与俄罗斯伏尔加格勒国立技术大学合作办学;俄方教师采用英文授课,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0分;入学后不能转专业) |
物理和化学 |
5 |
本科 |
国家奖学金
8000元/人/年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国家励志奖学金
5000元/人/年
成绩优秀;家庭经济困难
国家助学金(一档)
3000元/人/年
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庭经济特别困难
国家助学金(二档)
1500元/人/年
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家庭经济困难
国樑助学金
6000元/人/年
1、家庭经济困难(具有乡镇、街道以上单位有关证明),列入该学年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
2、学习勤奋刻苦,成绩良好,本学年智育成绩、综合素质考评都位于班级前1/3以上;
学习优秀奖学金(一等奖)
300元/人/年
本学期学业成绩总评分名次列同专业年级前1/3,“学习态度”评价结论为“优秀”;同等条件下,学业成绩总评分高者优先。
学习优秀奖学金(二等奖)
200元/人/年
本学期学业成绩总评分名次列同专业年级前1/3,“学习态度”评价结论为“优秀”;同等条件下,学业成绩总评分高者优先。
学习优秀奖学金(三等奖)
100元/人/年
本学期学业成绩总评分名次列同专业年级前1/3,“学习态度”评价结论为“优秀”;同等条件下,学业成绩总评分高者优先。
科技创新奖学金(一等奖)
500元/人/年
1.在省大学生科技竞赛委员会主办的科技竞赛活动中获得三等奖以上;
2.在各类学会主办的大学生科技竞赛活动中获得一等奖以上;
3.论文被SCI、EI、ISTP收录或在核心刊物上发表(第一作者);
4.科研成果获省、部级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
科技创新奖学金(二等奖)
200元/人/年
1.在省大学生科技竞赛委员会主办的科技竞赛活动中获得优胜奖,或在各类学会主办的大学生科技竞赛活动中获得三等奖以上;
2.在校级大学生学科竞赛中获得三等奖以上;
3.论文被SCI、EI、ISTP收录或在核心刊物上发表(第二作者),或在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
专业素质优秀奖学金
200元/人/年
在师范生教学技能过关考核中成绩列本专业前10%
学习进步奖学金
100元/人/年
学业成绩总评分较上一学期在同专业年级中提高10个名次以上,“学习态度”评价结论必须为“优秀”;并未获得学业优秀奖学金者。
品德高尚奖学金
200元/人/年
品德高尚,表现突出、影响较大,且“政治表现”、“文明守纪”和“团队协作”等指标的评价结论为“优秀”。
社会工作优秀奖学金
100元/人/年
任期满一学期以上的寝室长,班级、学院、社团、学校学生干部,或积极参加校内外社会工作,并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学生;“社会工作”评价结论为“优秀”。
公益服务优秀奖学金
100元/人/年
热心公益活动,积极参加青年志愿者活动,无偿为社会服务,表现突出或被评为院级以上“优秀青年志愿者”称号等;“公益实践”评价结论为“优秀”。
实践工作优秀奖学金
100元/人/年
积极参加校内外勤工助学或各类社会实践活动,成绩突出或获得院级以上先进个人或团体;“公益实践”评价结论为“优秀”。
体育优秀奖学金
100元/人/年
非体育专业学生在校级以上体育比赛中获得前三名的个人或团体,“体能素质”评价结论为“优秀”,“体育运动特长”为“有”。
文艺优秀奖学金
100元/人/年
非专业学生在校级以上文学、艺术、演讲、辩论和摄影等活动中获得三等奖或获得十级以上证书的个人或团体,为班级、学院、学校争得荣誉者;“文学艺术特长”评价结论为“有”。
创业优秀奖学金
100元/人/年
学生个人积极参加大学生创业实践活动和创意活动,具有较强的创业意识和创业精神;在校级创业计划大赛中获三等奖以上的学生个人或团体;拥有一定规模创业实体的法人或主要合伙人,“创新创业”评价结论为“优秀”。
自强奖学金
100元/人/年
家庭经济困难或身体残疾的学生,自强不息、艰苦奋斗、生活俭朴、勤奋好学,在某一方面有比较突出的表现。
谷超豪奖学金
5000元/人/年
曾获得学习优秀二等奖金6次以上;多次获得科技创新、社会工作、公益实践、创业优秀等奖学金;本学期品德素养、学习态度、体能素质、社会工作、公益实践、创新创业的评价结论为“优秀”,个人特长、技能素质和特殊经历曾被评价为“有”。
综合奖学金一等奖
2000元/人/年
智育成绩班级前1/6以上,德育分80分以上,体育分80分以上,能力分70分以上。上学年所有课程无不及格且未受过纪律处分。
综合奖学金二等奖
1000元/人/年
智育成绩班级前1/3以上,德育分75分以上,体育分75分以上,能力分65分以上。上学年所有课程无不及格且未受过纪律处分。
综合奖学金三等奖
500元/人/年
智育成绩班级前1/2以上,德育分70分以上,体育分75分以上,能力分65分以上。上学年所有课程无不及格且未受过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