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咨询: 027-81973717 |
邮箱地址: zs@hbue.edu.cn |
联系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开发区杨桥湖大道8号 |
官网地址:
http://zs.hbue.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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隶属于: 湖北省 |
重点学科: 暂无信息 |
硕士点: 暂无信息 |
博士点: 暂无信息 |
院士人数: 暂无信息 学生人数: 1万~2万人 |
占地面积: -- 亩 |
创建时间: |
国家学科: -- 个
国家实验室:-- 个 |
学校概况:湖北经济学院是一所以经济学、管理学为主干,文学、法学、理学、工学、教育学等相关学科协调发展的省属普通本科院校。学校位于九省通衢的湖北省省会武汉市,坐落在风景秀丽的汤逊湖畔,占地面积1740亩,校舍建筑面积61.92万平方米。图书馆建筑面积4.5万平方米,为湖北省高校单体面积最大的图书馆。
办学规模:全日制普通在校生1.6万人。
办学思想:以培养具有创新意识、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应 用型人才为目标,实施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改革活校战略,努力将我校建设成为规模适度、结构合理、质量较高、特色鲜明的高水平财经类教学型大学。
学科专业:现设经济学系、国际贸易学院、金融学院、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工商管理学院、会计学院、旅游与酒店管理学院、信息管理学院、法学系、社会科学系、艺术学院、新闻传播学系、物流与工程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统计与应用数学系、电子工程系、体育系等17个本科教学单位,开办40个本科专业;设有湖北学位与学科建设研究中心、湖北金融发展与金融安全研究中心、湖北物流发展研究中心、湖北教育经济研究所、湖北典当研究所、鄂菜烹饪研究所、湖北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监测评估中心、湖北数据与分析中心、湖北县域经济研究院等20多个教研、科研机构;学校还成立了湖北经济学院职业技术学院,举办高职高专教育,开办26个专科专业。
经湖北省教育厅批准,我校2011年新增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拔尖创新人才培育试验计划项目,招收专业为金融学(拔尖创新人才培育试验计划);新增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人才培养计划项目,招生专业为物流管理(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人才培养计划)。
师资队伍:现有专任教师798人,其中,高级职称教师303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585人,在读博士120人,享受国家和省部级各项津贴专家13人;柔性引进武汉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和海外高校8名知名学者担任院系行政主要负责人,一大批中青年学科带头人活跃在教学科研第一线,在经济学、管理学等学科领域崭露头角,逐渐形成了一支结构合理、事业心强、充满活力、水平较高的师资队伍。
教学实践:以培养有思想、有能力的实践、实用、实干型人才为目标,积极推进教学改革。通过举办实验班、特色班,探索大众化教育格局下精英化教学模式,通过实施校企合作“订单式教育”,探索专业与就业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通过对高等数学、大学英语、计算机基础、体育等基础课程实行分级分项教学,满足学生多样化、个性化发展需求。现有4个省级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3个省级重点学科立项建设点、4个"楚天学者计划"特聘教授设岗学科、4个立项建设硕士点学科、3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5个省级品牌专业建设点,省级精品课程12门,省级优秀教学团队2个,省级实验示范中心3个,大学生创新活动基地1个,建有金融投资实验室、电子商务实验室等各类专业实验室60个,教学实践和实习就业基地130个。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0%以上。
科学研究:近5年来,我校共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749项,其中,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1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项,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项目12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项目5项,省部级项目58项。教师在各类权威期刊发表学术论文500余篇。获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28项。获批 4个湖北省高等学校优秀中青年科技创新团队。《湖北经济学院》学报入选全国百强社科学报、全国人文社科学报核心期刊,在国内外公开发行。
交流合作:与法国格勒诺贝尔第二大学合建孔子学院。与澳大利亚斯威本科技大学开展专科合作办学,2011年招生专业为金融管理与实务和会计(注册会计师方向)。与美国加州州立大学萨克拉门托分校、蒙哥马利奥本大学,英国赫特福德大学,澳大利亚斯威本科技大学、格里菲斯大学、日本拓殖大学、爱尔兰都柏林理工学院常年开展师资培训、师生交流及科研项目。
批次 | 专业 |
第一批 |
财政学
市场营销
旅游管理
金融学
会计学
法学 |
第二批 |
经济学
软件工程
商务英语
新闻学
休闲体育
物流管理
财务管理 |
第三批 |
动画
统计学
审计学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电子商务
保险学 |
批次 | 专业 |
第一批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第二批 |
税收学
工商管理
翻译
电子信息工程 |
第三批 |
资源与环境经济学
投资学
商务经济学 |
湖北经济学院2023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湖北经济学院章程》,为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进一步规范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章程。
2.学校中文名称:湖北经济学院,英文名称:Hubei University of Economics,缩写:HBUE,国标代码:11600,学校网址:http://www.hbue.edu.cn,学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开发区杨桥湖大道8号
3.学校为省属公办财经类普通本科院校,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国家“十四五”教育强国推进工程支持高校。学科专业体系以经济学、管理学、法学为主干,工学、文学、理学、教育学、艺术学协调发展。
4.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5.学校成立招生领导小组和招生监督小组,在校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
6.招生领导小组下设普通本科招生办公室,招生办公室为学校常设机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制度,在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日常工作。
7.学校成立由学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其主要职责是咨询建议和民主监督,维护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8.学校在上级主管部门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按照“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科学、合理地编制招生计划。
9.根据教育部招生计划编制有关规定,学校适当预留招生计划,用于调节各省平行志愿投档出现的同分现象和缓解生源不平衡等情况(主要投放到报考我校踊跃、优质生源集中的省市)。预留计划的使用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四章
、录取规则
10.调档比例 学校按各省(区、市)招生文件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11.专业安排
(1)对进档考生,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其他省(区、市)根据其投档成绩、并参考专业志愿顺序,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办法择优录取。
(2)实施新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区、市)考生填报专业志愿须符合高考选考科目要求,志愿规则遵循生源属地化原则,执行所在省(区、市)的相关政策。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可在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网站和我校本科招生网查询。
(3)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全部都无法满足时,在考生专业志愿服从调剂的前提下,调剂到未录满专业,若不服从调剂,作退档处理。
(4)若报考同一专业的考生投档成绩或综合成绩相同,参考所在省(区、市)同分投档排序规则进行专业安排。
(5)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的投档排序规则及规定的录取规则,则按其规定执行。
12.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学校认可各省(区、市)美术专业统(联)考成绩,艺术类本科专业的录取原则按考生生源省份政策规定择优录取,若无明确规定的,按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省专业统(联)考成绩*60%+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40%)排序,参考专业志愿,实行“分数优先”的办法择优录取。
13.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按学校公布的本年度招生简章规定的办法和本章程规定执行。高水平运动队招生专业不安排分省分专业计划,不认可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
14.外语语种 英语类专业、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中美合作办学)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口语不作要求(省级招办另有规定除外);其他专业不限应试外语语种,但学生进校后公共外语课程均以英语教学,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报考。
15.政策加分 认可各省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政策性加分,但最高分值不得超过20分,对加分投档考生,将以加分后的分数进行专业安排。
16.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该项目实行分类投档,只招收填报了相应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志愿的考生,进档考生不能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费标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中美合作项目)为29800元/年,环境设计专业(中意合作项目)为39800元/年。
第五章
、体检要求
17.所有专业报考及录取体检要求均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六章
、入学与复查
18.新生应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报到,因故不能按期报到的,应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19.入学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七章
、收费与资助
20.2023级新生实行学分制收费(中美合作办学项目、中意合作办学项目、部分特殊选拔项目等除外),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严格按湖北省物价部门有关规定及学校公示执行。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助困、励志、奖优”学生奖助体系,品学兼优学生可评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藏龙学子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享受国家助学金、学费减免、临时困难补助、社会资助及参加勤工助学等,奖助面超过35%。
第八章
、转专业与特色班级遴选
21.学校充分尊重在校学生选择专业、课程、学习时间与学习方式的权利,提供多次选择专业的机会。学生进校后在第一学期或第三学期有一次申请转专业机会;学生还可按规定要求参加特色班级遴选,进入相关专业学习。
第九章
、学历与学位
22.学生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完成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学校颁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学校授予学士学位。
23.学校为学生提供专业辅修机会。学生达到相关要求,可申请辅修专业证书和辅修学士学位证书。辅修专业证书及辅修学士学位证书按规定在学信网和学位网注册。
第十章
、附则
24.学校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zs.hbue.edu.cn)发布招生信息和招生政策,公示选拔及录取结果。学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参与、介入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25.本章程仅适用于我校2023年度普通本科招生,主管部门核定公布后生效,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学校原有的招生工作文件、规定与本章程相冲突时,以本章程为准。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7-81973717
咨询 QQ:800866557(QQ咨询群:1097749741)
学校网址:http://www.hbue.edu.cn
招生网址:http://zs.hbue.edu.cn
学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开发区杨桥湖大道8号
国家奖学金
8000元
每人每年
国家助学金
2000-4000元
每人每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
5000元
每人每年
国家助学贷款
6000元
每人每年
优秀学生奖学金
不等
每人每年
省级先进班集体
1000元
校级先进班集体
500元
院级先进班集体
300元
校级特色示范寝室
1000元;
校级文明特色寝室
200元
院级文明特色寝室
100元
校级优秀大学生
200元
院级优秀大学生
100元
校级优秀大学生标兵
500元
全国优秀学生干部
1000元
省级优秀学生干部
800元
学校优秀学生干部
200元
院级优秀学生干部
100元
学校优秀毕业生
500元
院级优秀毕业生
200元
特等学习成绩奖
3000元
一等学习成绩奖
1500元
二等学习成绩奖
1000元
三等学习成绩奖
600元
学科竞赛奖
2000元以内
科研创新奖
500-10000元
(1)凡在A类期刊(以湖北经济学院学术论文发表期刊分类分级目录为准,下同)上每发表论文1篇,奖励人民币10000元;
(2)凡在B类期刊上每发表论文1篇,奖励人民币8000元;
(3)凡在C类期刊上每发表论文1篇,奖励人民币6000元;
(4)凡在D类期刊上每发表论文1篇,奖励人民币4000元;
(5)凡在E类期刊上每发表论文1篇,奖励人民币2000元;
(6)凡在F类期刊上每发表论文1篇,奖励人民币500元;
(7)公开出版具有学术价值的专著、著作、科研成果,或创新发明成果,产生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可参照以上奖励标准执行;
(8)团队获得科研及发明成果,其奖励标准亦参照以上奖励标准执行。
毕业时考取国家重点大学或国家重点科研院所的研究生者
800元
考取一般大学或一般科研院所的研究生者
500元
先进个人者
200-1000元
校友蒋朝睿助学金
3000元/人
湖北经济学院(含法商学院)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
1、烈士子女;
2、孤、残学生,且无固定经济来源;
3、遭遇洪灾等自然灾害,家庭收入锐减,正常学习、生活受到严重影响;
4、来自老、少、边、穷、偏远农村,家庭收入难以支付正常学习费用;
5、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导致学习生活陷入危机;
6、有危重病人,造成家庭经济异常拮据,无力支付正常的学习费用;
藏龙学子奖学金
1000元/年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思想进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热爱集体,关心同学,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及健康的身体、心理素质;
4.学习成绩排名位居班级前30%以内,且综合测评成绩排名位居班级前50%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