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咨询: 027-59367521,027-59367524 |
邮箱地址: zjc@wuse.edu.cn |
联系地址: 阳光校区: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阳光大道1号,南湖校区: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纺织路1号,东湖校区: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梨园渔光村1号 |
官网地址:
http://zjc.wt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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隶属于: 湖北省 |
重点学科: 暂无信息 |
硕士点: 47个 |
博士点: 2个 |
院士人数: 1人 学生人数: 1万~2万人 |
占地面积: -- 亩 |
创建时间: |
国家学科: -- 个
国家实验室:-- 个 |
武汉纺织大学(原武汉纺织工学院)是一所以工为主,理、工、文(艺)、经、管、法、教育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纺织服装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坐落在九省通衢的湖北省武汉市,位于中国光谷腹地,占地面积2006亩。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2879人,其中本科生12218人,研究生661人。2006年,学校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被评为优秀。
学校拥有2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6个硕士学 位授权点。设有46个本科专业,现有学科覆盖了工学、理学、哲学、文学、管理学、经济学、法学和教育学七个学科门类。
学校纺织、服装、艺术设计学科优势特色明显。服装学院是全国高校最早建立的服装院系之一,连续十年居全国服装院校“新人奖”“育人奖”综合积分第一名,被中国服装设计师协会授予中国“十大时装名校”荣誉称号。艺术设计专业为首批省级品牌专业,并获批首批国家特色专业。
学校拥有“新型纺织材料绿色加工及其功能化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和“纺织印染清洁生产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拥有湖北省纺织新材料及其应用重点实验室、湖北省数字化纺织装备重点实验室、湖北省纺织机电研究开发中心、湖北省服装技术研究开发中心、湖北省服饰艺术与文化研究中心、湖北省水污染控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湖北省光伏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湖北省纺织制度及政策研究中心、湖北省中小企业共性技术纺织与服装研发推广中心12个省级重点研究基地。围绕纺织、服装、艺术设计而形成的多个学科群为纺织、服装特色的进一步彰显提供了强大的支撑,注入了新的活力。
学校承担了国家973计划、国家863重大科技专项、国家支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一批国家级科研项目。一批科研成果获得国家级和省部级奖励。“高效短流程嵌入式复合纺纱技术”是我国唯一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型纺纱技术,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优质天然高分子材料超细粉体化及其高附加值的再利用”项目在天然有机粉体加工及其功能化等领域取得重大突破,获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纺织印染废水微波无极紫外光催化氧化分质处理回用技术”为纺织行业完成节能减排20%的整体目标提供了技术保障,获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国家863重大专项“新型高效物化组合技术与设备”研究开发出2项原创技术,获湖北省科技进步一等奖和“桑麻”纺织科技进步一等奖。近年来,学校有一批成果被鉴定为国际领先水平和国际先进水平,在纺织新型纤维材料、印染清洁生产、纺织服装数字化、新型纺织设备、服装和艺术等方面的研究开发步入国际、国内前列。学校坚持立足湖北、面向全国、面向行业的发展战略,主动为国家和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大力推动应用研究和高新技术开发,加快科研成果转化,不断加强产学研合作,开展面向地方需求的应用研究,取得了显著成效,服务社会能力显著增强。通过服务社会,学校进一步提高了自身的办学实力。
学校获国家高等学校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省部级教学成果一等奖5项;拥有纺织工程、艺术设计、轻化工程3个国家特色专业,艺术设计(服装艺术设计)、纺织工程、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轻化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等6个湖北省品牌专业;拥有3门国家级精品课程和14门湖北省精品课程;拥有电工电子、大学物理、纺织印染、艺术与服装等4个湖北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学校始终坚持以育人为本,以教学为中心,不断推进本科教育“质量工程”,学生的创新能力不断提升,一大批学生在各类国家级、省级竞赛中取得丰硕的成果。毕业生以基础扎实、作风严谨、创新能力强而受到社会欢迎。
学校重视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承办了联合国贸发组织和中国商务部主办的“发展中国家全球经济化研修班”、“发展中国家国际贸易能力建设研修班”和“经济全球化与中国制造”国际研修班;成立了国际教育学院、武汉科技学院—莱佛士学院和中国—欧盟职业培训中心,开展了中澳合作霍姆格兰项目、中英合作3+2硕士层次利兹项目、中澳合作南昆士兰项目、中加合作蒙克顿项目;与美国东南密苏里州立大学就“2+1+2”合作办学达成共识并签署合作协议。近年来,学校先后与澳大利亚、英国、俄罗斯、美国等国家的大学签订合作协议,开展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等方面的实质性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学校拥有设施齐全、功能完备、管理手段先进的现代化图书馆,有各类文献总量180余万册,其中印刷型文献135万余册;拥有涵盖各学科丰富的电子资源,实现了印刷型文献借阅、电子文献阅览、视频点播、多媒体播放、信息检索、文献传递、用户培训等网络化服务。
学校拥有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师资队伍。现有教职工1469人,专任教师874人,其中高级职称教师473人。博士生导师31人,硕士生导师207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206人。在教师队伍中,有双聘院士1人,湖北省“楚天学者计划”特聘教授9人,校级“阳光学者”计划特聘教授9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2人,“湖北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人选9人,湖北省教学名师1人,享受国务院及湖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国家级和省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55人,全国优秀教师2人。学校还聘有一批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为兼职教授。
秉承“勤奋、自强、求是、创新”的校训,坚持“在改革中讲稳定,在稳定中求发展,在发展中抓质量,在质量中显特色,在特色中上水平”的科学发展思路,武汉科技学院正在不断改革创新,为建设特色鲜明的现代大学而努力奋斗。
批次 | 专业 |
第一批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服装与服饰设计
纺织工程 |
第二批 |
应用化学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非织造材料与工程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环境工程
会计学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金融学 |
第三批 |
环境设计
电子信息工程
财务管理
轻化工程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英语 |
批次 | 专业 |
第一批 |
信息与计算科学
数字媒体艺术
视觉传达设计
服装设计与工程 |
第二批 |
自动化
物流管理
软件工程
广告学
复合材料与工程
财政学 |
第三批 |
资源循环科学与工程
环境科学
国际经济与贸易
公共艺术
工商管理
表演 |
武汉纺织大学2023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武汉纺织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深入贯彻实施高校招生工作“阳光工程”,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武汉纺织大学章程》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校中文名称为武汉纺织大学,中文简称“纺大”,国标代码为10495,设有阳光校区(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阳光大道1号)、南湖校区(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纺织路1号)、东湖校区(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梨园渔光村1号)三个校区。
第三条 学校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具有学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由中央和湖北省共建,以湖北省管理为主。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位证书。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五条 学校设立本科招生委员会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成员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校友代表、学生代表等组成,组长由校长担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部门、各省级招办、考生、家长、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
计划与录取
第七条 凡符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的普通高考考生均可报考我校。
第八条 学校根据本校人才培养、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市、区)生源数量、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及支持政策、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报主管部门审批后由各省(市、区)级招办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要求,在规定的比例内设置预留计划,用于调剂各省(市、区)生源情况,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市、区)的相关规定及程序使用预留计划。使用原则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在高考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当地省(市、区)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按照各科类招生计划数,在各省规定的调档比例范围内调阅考生档案,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 在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如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可录取非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在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当地省(市、区)招办的政策执行。
第十二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市、区)招生委员会的规定加分提档,安排专业时认可加分。
第十三条 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时以投档成绩为准,以“分数优先”的原则按投档成绩(部分专业考察单科成绩等条件)由高到低择优录取。若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按考生所在省(市、区)的同分排位规则进行排序,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考生专业。内蒙古自治区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方式执行。考生所填报专业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在该省(市、区)所投放的专业范围内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第十四条 我校所有艺术类专业录取时,考生不分科类或选考科目同时排队(各省(市、区)招办有明确要求的除外),艺术类专业具体录取办法如下:
(一)美术与设计学类(含动画)专业:学校认可各省(市、区)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联)考成绩,根据考生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以“分数优先”原则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投档成绩按各省(市、区)统一规定折算标准执行;若没有统一折算标准,则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省专业统(联)考成绩*60%+高考文化成绩*4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以专业成绩排名。
(二)表演(服装表演)专业:最低身高要求:男生1.86米,女生1.70米。学校认可各省(市、区)服装表演专业统(联)考成绩,按各省投档规则录取。若各省没有相应投档规则,我校按专业成绩(专业成绩为统(联)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专业课成绩相等,则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十五条 学校对部分专业设定英语单科合格线,英语单科成绩按总分150分计,具体按各省(市、区)高考实际英语单科总分等比例换算。
有关专业英语单科合格线为:环境设计(中外合作办学)、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60分;会计学(ACCA):110分;金融学(CFA):110分。以上专业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十六条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录取填报有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志愿的考生,专业服从调剂者视为此类专业间也服从调剂。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换到非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外方合作高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外方合作高校为英国伯明翰城市大学;服装与服饰设计外方合作高校为日本文化学园大学。
第十七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除招生计划中特殊注明的专业外,学校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由于学校条件所限,新生进校后,学校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九条 学校招生专业均无男女比例限制,且对往届生和应届生同等对待。
第二十条 实施新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区)考生填报专业志愿时须符合我校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可在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网站和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查询,招生录取规则按当地政策执行。
第四章
新生入学
第二十一条 新生应在入学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根据国家规定,新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和其他相关费用,收费标准按照湖北省物价局当年批复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二十三条 学校设有多种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立了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助学金、勤工助学为辅完善的资助政策体系。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体检、新生资格复查等工作。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籍。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学校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阳光大道1号 邮编:430200
联系电话:027—59367521
学校网址:http://www.wtu.edu.cn
本科招生网址:http://zjc.wtu.edu.cn
第二十六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各省(市、区)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由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或其授权单位负责解释。
国家奖学金
8000元
每人每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
5000元
每人每年
国家助学金
1000-3000元
每人每年
省政府奖学金
2000元
每人每年
纺织之光奖学金
6000元
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品德良好,自觉遵守法律和校纪,愿为祖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服务。 我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生、研究生。本专科学生各科成绩优秀或具有显著的创造力;研究生能牢固掌握理论知识,且有优秀学风,能理论联系实际,并取得优秀的科研成果。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优秀学生。
优秀学生奖学金
400-2000元
每人每年
孝棉奖学金
1000-5000元
每人每年
福田奖学金
2500元
每人每年
天然奖学金
1000-5000元
每人每年
高士·中国奖学金
3000元
每人每年
富联化工奖学金
2000-4000元
每人每年
真维斯奖学金
1000-4000元
每人每年
诚达奖学金
4000元
每人每年
润禾化工奖学金
1000-5000元
每人每年
皑如奖学金
5000元
每人每年
迈亚金色人生助学金
6000元
每人每年
雅莹助学金
6000元
每人每年
笠笙奖学金
1000-3000元
每人每年
国家助学贷款
6000元
每人每年
特等桑麻奖学金
10000元/人
1.热爱祖国,关心集体,尊敬师长,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
2.品行优良,热爱纺织事业,热爱专业。
3.学习刻苦,成绩优良,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注意身体健康。
4.获一等奖者除符合以上条件外,须获得过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称号。
5.获特等奖者除符合以上条件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在省部级及以上学术竞赛中获奖;获得过省部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标兵”等荣誉称号;其它方面有特殊贡献的(如在纺织领域获得发明专利授权、发表高水平论文等)。
6.凡家庭困难的学生,符合以上条件者,予以优先考虑。
一等桑麻奖学金
4000元/人
1.热爱祖国,关心集体,尊敬师长,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
2.品行优良,热爱纺织事业,热爱专业。
3.学习刻苦,成绩优良,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注意身体健康。
4.获一等奖者除符合以上条件外,须获得过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称号。
5.获特等奖者除符合以上条件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在省部级及以上学术竞赛中获奖;获得过省部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标兵”等荣誉称号;其它方面有特殊贡献的(如在纺织领域获得发明专利授权、发表高水平论文等)。
6.凡家庭困难的学生,符合以上条件者,予以优先考虑。
二等桑麻奖学金
3000元/人
1.热爱祖国,关心集体,尊敬师长,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
2.品行优良,热爱纺织事业,热爱专业。
3.学习刻苦,成绩优良,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注意身体健康。
4.获一等奖者除符合以上条件外,须获得过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称号。
5.获特等奖者除符合以上条件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在省部级及以上学术竞赛中获奖;获得过省部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标兵”等荣誉称号;其它方面有特殊贡献的(如在纺织领域获得发明专利授权、发表高水平论文等)。
6.凡家庭困难的学生,符合以上条件者,予以优先考虑。
三等桑麻奖学金
2000元/人
1.热爱祖国,关心集体,尊敬师长,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
2.品行优良,热爱纺织事业,热爱专业。
3.学习刻苦,成绩优良,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注意身体健康。
4.获一等奖者除符合以上条件外,须获得过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称号。
5.获特等奖者除符合以上条件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在省部级及以上学术竞赛中获奖;获得过省部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标兵”等荣誉称号;其它方面有特殊贡献的(如在纺织领域获得发明专利授权、发表高水平论文等)。
6.凡家庭困难的学生,符合以上条件者,予以优先考虑
一等奖学金
1000元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模范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和校纪校规;
2.学习勤奋,成绩优良,评奖年度无不及格科目;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课外科技活动和集体活动。
二等奖学金
600元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模范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和校纪校规;
2.学习勤奋,成绩优良,评奖年度无不及格科目;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课外科技活动和集体活动。
三等奖学金
400元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模范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和校纪校规;
2.学习勤奋,成绩优良,评奖年度无不及格科目;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课外科技活动和集体活动。
攀登奖学基金
2000元/人
1.政治立场坚定,爱党、爱国、爱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尊重师长,关心集体,团结同学,有开拓创新精神。
2.学习目的明确,热爱所学专业成绩优异;在课外科技、社会实践、社会工作、文体活动等方面成绩突出者优先。
3.通过国家英语四级考试,英语专业学生通过专业四级考试;通过国家英语六级、计算机二级、三级、高级程序员考试者优先。
4.获得国家奖学金及以上荣誉者优先。
勤工助学
每小时工资不低于7.5元
每月3日前,用工单位根据考勤情况提交上月学生勤工助学工资表及考勤表,原则上每月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每小时工资不低于7.5元。学生参与校内非营利性单位的勤工助学活动,其劳动报酬由学生工作处从勤工助学专项资金中支付;学生参与校内营利性单位勤工助学活动,其劳动报酬原则上由用人单位自行支付;学生参加校外勤工助学,其劳动报酬由校外用人单位按协议支付。
先进班级
500元/班
1.具有良好的班级群体素质。全班同学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正确,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项政治活动,政治理论学习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强,政治思想稳定,情绪健康,积极进取。
2.具有良好的学风。全班同学学习目的明确,学习动机与态度端正,学习成绩平均水平较高,全班全年的重修人数不超过10%,英语四级通过率达中上水平,学习上有较多的拔尖人才,学习具有自觉性、计划性和刻苦精神,形成了刻苦钻研、互帮互学的风气。
3.具有良好的班风。严明的纪律,优良的道德风尚,无违纪受处分现象;团结互助集体主义精神强;班级工作成绩突出,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工作成绩显著,班级生活丰富多彩,经常开展文娱活动,积极参加院系文娱体育活动,有良好的班级宿舍文明氛围。
4.有一支好的学生骨干队伍。班干部的政治素质好,表率作用强,日常生活、学习,尤其是在关键时刻能起正确导向作用;学习成绩平均水平班干部高于全班同学;班干部工作能力强,作风踏实,工作成绩得到全班同学的认同。
5.有一套基本的班级工作制度,并得到贯彻执行。各项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如班会制度、班干部例会制度、政治学习制度、团组织生活制度、考勤制度、宿舍管理制度良好;学期和学年工作有书面计划、书面小结。
6.有良好的身体素质。班级体育达标率高,90%的同学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7.班级建设指标体系总积分在80分以上。
十佳班级
2000-5000元/班
1.符合先进班级条件。
2.班级建设指标体系总积分在85分以上。
3.在班风建设、学风建设、制度建设、文化建设和网络建设等方面表现突出。
学校奖学金一等奖
1000元/人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模范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和校纪校规;
2.学习勤奋,成绩优良,评奖年度无不及格科目;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课外科技活动和集体活动。
学校奖学金二等奖
600元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模范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和校纪校规;
2.学习勤奋,成绩优良,评奖年度无不及格科目;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课外科技活动和集体活动。
学校奖学金三等奖
400元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模范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和校纪校规;
2.学习勤奋,成绩优良,评奖年度无不及格科目;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课外科技活动和集体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