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咨询: 0773-58185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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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育才校区: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七星区育才路15号,王城校区: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秀峰区王城1号 |
官网地址:
https://bkzs.gx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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隶属于: 广西壮族自治区 |
重点学科: 4个 |
硕士点: 183个 |
博士点: 14个 |
院士人数: 暂无信息 学生人数: 1万~2万人 |
占地面积: -- 亩 |
创建时间: |
国家学科: -- 个
国家实验室:-- 个 |
广西师范大学是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大学,坐落在世界著名山水旅游名城、历史文化名城桂林市。学校有王城、育才、雁山3个校区,校园面积3114.9亩。现有在职教职员工2180多人,全日制本科生14600余人,博士生47人,硕士研究生4100多人(含教育硕士),留学生370多人,函授、进修生等约7600人。建校76年来,学校为国家尤其是广西培养了16万名教师和其他专业人才。
办学历史悠久 学校创办于19 32年,原名广西省立师范专科学校,曾六次更名,八次迁址,四度调整。1936年与广西大学合并;1941年,重建广西师范专科学校,1942年更名为省立桂林师范学院,1943年升格为国立桂林师范学院,开始独立举办本科教育,1946年迁址南宁并改名为国立南宁师范学院;1950年迁回桂林,再次与广西大学合并;1953年全国院系调整,广西大学奉命撤销,在原广西大学文教学院、理学院的基础上组建广西师范学院;1983年更名为广西师范大学。
在76年办学历史中,学校始终秉承“尊师重道、敬业乐群”的校训精神,努力培养各类师资和社会所需人才。抗战时期,与西南师范学院、昆明师范学院一起,成为抗日大后方著名的三所高等师范院校,并被誉为“西南民主堡垒”。1943~1978年,是广西唯一一所培养本科学历教师人才的高校。改革开放以来,学校继承传统,彰显特色,引领和服务广西基础教育,充分发挥了广西教师教育的龙头作用。
文化底蕴深厚 悠久的办学历史,得天独厚的办学环境,名师荟萃的文化传承,积淀了学校深厚的文化底蕴。
学校王城校区是广西历史上最早的文教中心,文脉延续和传承了1000多年。南朝时期,著名文学家颜延之就在独秀峰下开辟了“读书岩”,中原文化和岭南文化首次在此交汇;唐代,桂管观察使李昌巙在此创办了广西第一所公学——桂州学;宋代,曾在此建铁牛寺(元代改称大圆寺);明代,成为靖江王府,王城由此得名;清代,成为广西举行乡试的贡院;1921年,孙中山策划北伐,设大本营于此;新中国成立前广西第二师范学校、国立桂林师范学院相继在此办学;1954年成为广西师范学院所在地。学校充分保护和利用王城的文化资源,使诸如独秀峰上的摩崖石刻等文物,即使在“文化大革命”期间也安然无恙,王城现成为保护最完好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之一。
建校以来,杨东莼、李四光、胡适、陈寅恪、薛暮桥、陈望道、欧阳予倩、谭丕模、阳翰笙、陈岱孙、千家驹、陶大镛、林砺儒、曾作忠等一批国内外知名人士和专家学者荟萃学校,执教治学,弘文励教。他们为学校积累了丰厚的精神文化财富,谱写了桂林文化城的历史篇章。这些财富的孕育和积淀,铸就了学校发扬人文社会学科优势、服务广西的办学传统和特色,学校因此而成为“人文强桂”的台柱。
办学条件完善 学校三个校区功能布局合理,条件优良。王城校区位于桂林市中心,是国家4A级旅游景区,也是历史、美术、音乐、旅游等专业的教学基地。育才校区位于桂林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目前是学校的主校区。雁山校区位于桂林市教育园区,正逐步建设为现代化校园。学校建筑面积为76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85亿元;有教学科研实验、实训室(中心)和公共教学平台29个,其中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广西重点实验室2个,广西高校重点实验室6个,广西高校重点建设实验室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建设中心2个,校级实习实训基地155个。全校图书馆舍总建筑面积约3万平方米,馆藏纸质图书238万册,中外文期刊5573种,电子图书56万册。建有球类馆、武术体操馆、塑胶田径场等各类现代体育设施,总面积约9万平方米。学校是CERNET华南地区网桂林主节点依托单位。
学校是广西实施“人文强桂”建设工程主体单位和广西中小学师资队伍建设“21世纪园丁工程”的技术支撑单位;设有国家文科基础学科(中国语言文学)人才培养基地、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联合)、中小学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基地、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研究中心、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广西高校师资培训中心、广西高校政工干部培训中心、广西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与建设工程研究基地等国家或自治区级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机构。国家文科基地在终期验收评估中获得优秀等级,是全国唯一被评为优秀的地方大学中国语言文学文科基地。
学科门类齐全 学校是广西具有博士授权的三所高校之一,拥有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87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和49个全日制普通本科专业。有12个广西(高校)重点学科,2个广西(高校)重点建设学科。学科专业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等10大门类,形成了学科门类较为齐全、师范与非师范性专业协调发展、教育层次完备的人才培养体系。
师资素质优良 学校重视师资队伍建设,拥有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师资队伍。现有专任教师1280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598人,占47%,具有硕士(含)以上学位872人,占68%。教师中获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等国家级人才称号15人,广西优秀专家等省部级人才称号44人,“全国模范教师”等国家级和省部级荣誉称号21人。
教改成效显著 学校积极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教学中心地位不断加强,教改成果显著。在近两届教学成果评奖中,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4项、自治区级教学成果奖44项,获奖总数位居广西高校首位。2003年以来,建成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2个、自治区级精品专业2个、自治区级重点专业2个、广西高校优质专业11个。有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自治区级精品课程、重点课程分别为16门、24门;承担“十五”“十一五”国家规划教材项目5项,自治区精品教材项目3项、重点教材项目5项,广西高校优秀教材立项4项;有7种教材获教育部优秀教材二等奖,37种教材获广西高等学校优秀教材奖。学校被教育部批准为大学外语改革项目试点单位和示范点项目单位。
科研成绩斐然 学校把科学研究作为促进教学、提高办学水平的重要手段,取得了良好的成绩。2003年以来,学校共主持承担了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863”项目、国家“973”项目、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课题、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在内的各级各类基金项目共680项,其中国家级项目88项,省部级项目240项;获各类科研成果7000多项,其中出版各类著作645部,2005~2007年间被SCI等三大检索收录论文503篇;获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80项,其中广西科技进步奖一等奖2项,第三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二、三等奖各1项,第四届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二等奖1项。学校编辑出版的《广西师范大学学报》《东方丛刊》《唐代文学研究年鉴》等刊物在国内具有较好的声誉,其中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连续三届被评为全国百强学报,被确定为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自然科学版是中国科技核心期刊,入选北图版全国中文核心期刊。
校园文化繁荣 学校打造了一批校园文化活动品牌。坚持举办“独秀大讲坛”,开展“一院一节一特色”系列活动,获得一批校园文化建设创新成果奖。连续9年共开展18期“大学生理论学习月”活动,获得广西高校宣传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创新成果奖;连续举办9届“创新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2005~2008年培育了全国“挑战杯”课外科技作品和创业计划竞赛、电子设计大赛、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等35项国家级奖项;深入开展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学校的社会实践工作连续10年受到中宣部、教育部、团中央等部委的联合表彰;广泛开展心理健康活动,学校被评为“全国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单位”;积极推动全民健身运动,学校被评为“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近三年来,有16个班级获自治区、全国“先进班集体”称号,234人被评为自治区、全国“三好学生”、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毕业生;有327人次在全国大学生科技创新、文化艺术、专业技能、体育等竞赛中获奖,摘取世界锦标赛等国际体育大赛金牌16枚。
出版社成绩卓著 学校出版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突出,成为社会注目的发展亮点。出版社是全国高校十强出版社、全国百强出版社之一;3次获国家图书奖提名奖,2次获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3次获中国图书奖,2007年获4项“首届中国出版政府奖”,被评为全国“良好出版社”和“先进高校出版社”。出版社坚持服务教学科研,出版了许多高质量教材、精品图书和历代珍稀文献,为专业建设和实践教学创造了条件,为教师教学科研成果出版搭建了平台,为加强学生人文素养和科学教育提供了帮助。
国际交流广泛 学校先后与36个国家(地区)的152所高等院校和机构建立了合作与交流关系。2003年至2008年,学校接待517批代表团5388人次来访和学术交流,派出159批856人次到国外进行访问、考察和学术交流。学校大力发展留学生教育,10年来接受了近万名长短期留学生,教育层次从汉语进修拓展到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专业从中文专业拓展到11个专业,生源来自29个国家,是国内接收越南留学生人数最多的高校。学校被批准为“国家对外汉语教学基地”和“全国首批海外汉语教师志愿者派出单位”,先后在泰国宋卡王子大学、印尼玛琅国立大学建立(筹建)孔子学院。此外,学校积极探索多种中外合作办学模式,已先后与美、英、法、德等7个国家的知名大学合作培养中外学生。
育人质量较高 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稳步提高。近几年来,本科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0%以上,据调查,用人单位对我校毕业生总体素质满意率达95%。我校毕业生在社会各行各业建功立业,大部分成为基础教育的重要力量和业务骨干。在抽样统计的广西256名高中特级教师中属我校毕业生的187名,占73%。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校毕业生有60多人担任广西高校领导职务,有230多人担任广西厅级以上领导职务;现任的7名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我校毕业生占3名,原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陆兵也是我校毕业生。目前在文学界形成较大影响的“文坛新桂军”主力是我校毕业生,如获鲁迅文学奖的张燕玲,获人民文学奖的杨映川等。我校还有数以万计的毕业生在各条战线上辛勤工作,为地方和国家教育事业、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社会声誉良好 学校各项事业蓬勃发展,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学校党委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学校荣获“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全国聘请外国文教专家工作先进单位”“教育部依法治校示范校”“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安全文明校园”“绿色大学”等称号。学校教务处连续两次被评为“全国普通高校优秀教务处”,学校高教研究室连续两次获“全国优秀高等教育研究机构”称号。科研处被评为“全国高校科技管理先进单位”“‘九五’期间全国普通高校科研管理(自然科学类、人文社会科学类)先进集体”“‘十五’高校科技管理先进团队”。
批次 | 专业 |
第一批 |
法学
经济学
社会工作
英语
小学教育
物理学
体育教育
思想政治教育
数学与应用数学
生物科学
化学
汉语言文学 |
第二批 |
历史学
软件工程
学前教育
行政管理 |
第三批 |
科学教育
音乐学
应用心理学
统计学
教育技术学
环境设计
工商管理 |
批次 | 专业 |
第一批 |
绘画
电子信息工程
产品设计 |
第二批 |
制药工程 |
第三批 |
运动训练
应用化学
文化产业管理
网络与新媒体
通信工程
生物技术
美术学
旅游管理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汉语国际教育
翻译
动画
朝鲜语 |
广西师范大学2024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程序,保证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广西师范大学,部标代码为10602,英文名称为“GuangxiNormalUniversity”,注册地址为广西桂林市育才路15号、王城1号,学校有王城、育才、雁山3个校区。
第三条 学校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国家教育部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高校、“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项目”高校,广西重点建设的“国内一流大学”高校,上级主管部门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培养包括普通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及外国留学生等在内的各类专门人才。
第四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广西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学校党委领导下,由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本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是学校常设机构,负责处理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日常事务,工作职责主要是:按教育部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以及主管部门和省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制定《广西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实施招生工作,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工作,按相关规定主动公开各类招生数据和信息等。
第六条 我校本科招生工作接受自治区纪委监委驻广西师范大学纪检监察组和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办公室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章
招生条件
第七条 按照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八条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和省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及实施细则,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考量考生德、智、体、美、劳情况,以其投档成绩和所填报专业志愿为依据,择优录取,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考生,学校不予录取。
第九条 我校按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安排的录取批次及办法进行录取。实行高考改革的省(市、区)严格按照学校提前公布的选考科目要求和各省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考生选考科目须满足学校专业科目要求。
第十条 按顺序志愿投档的专业,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线上进档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按平行志愿投档的专业,在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原则上对该专业进行志愿征集,志愿征集办法按各省文件要求执行。
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在全部有专业志愿考生录取分档完毕后,再将所有未录取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参考考生相关科目成绩、特长及身体条件、综合素质评价等综合考虑调剂到其他尚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对于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我校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学校根据各省(市、区)投档规则确定提档比例。我校设定的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1:1.05之内,具体比例依据生源情况及招生省份的文件要求制定。
第十二条 根据师资情况,学校公共外语课程仅开设英语、日语、韩语等三个语种,请高考外语非我校开设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志愿。入学后,非外语类专业学生的外语教学只安排英语、日语、韩语等三个语种的外语课程供选择。
第十三条 我校原则上按已公布的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执行录取。当录取过程中出现各专业之间线上生源差距较大的情况时,在总计划不变的前提下,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减少线上生源不足专业的招生计划数,相应增加生源充足的专业招生计划数。
第十四条 普通类专业的录取,对进档考生以投档成绩为依据,按分数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遵循考生专业志愿进行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专业录取过程中,投档成绩相同时,按考生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投档同分排序规则执行。
第十五条 国家专项计划招生、地方专项计划招生、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公费教育师范生招生、少数民族预科招生录取办法按照教育部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关于几类特殊专业的录取。
(一)汉语言文学(国家文科基地班)专业要求语文和英语的单科成绩原始分原则上不低于110分。
(二)英语专业仅招收英语语种考生且要求英语口试成绩“合格”以上,未组织外语口试的省(市、区)不作英语口试成绩要求。
(三)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的考生一般应具有较好的外语基础,在大三学年(第5、第6学期)以中外校际对等交换培养模式赴韩国、泰国等国家,进行为期一年的汉语实践教育学习,出国费用自理,韩国约4-5万元人民币(含在国外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泰国等国家约3-3.5万元人民币(含在国外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出国期间修读的学分可以按规定转换为人才培养方案中对应课程学分,该部分学分我校不再另外收取费用。该专业只录取填报有专业志愿考生。
(四)旅游管理、酒店管理和旅游管理(按职教师资班培养)专业原则上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65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7厘米。
(五)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录取填报有专业志愿考生。
1.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
该专业为教育部批准,广西师范大学与韩国韩瑞大学联合举办的中外合作办学“4+0”项目。学生在本校完成四年的本科学习,其中韩瑞大学负责三分之一的课程教学。
2.体育教育(中外合作办学)。
该专业为教育部批准,广西师范大学与韩国龙仁大学联合举办的中外合作办学“4+0”项目。学生在本校完成四年的本科学习,其中韩国龙仁大学负责三分之一的课程教学。
(六)体育类专业录取。
1.体育教育、体育教育(中外合作办学)、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的录取,按照考生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对体育类专业的投档规定,在考生文化成绩和体育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市、区)体育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采用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条件下按考生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投档同分排序规则执行。
2.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办法按照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和所在省(市、区)有关规定执行,具体见《广西师范大学2024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简章》。
(七)艺术类专业的录取。
按照考生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对艺术类专业的投档模式确定录取规则,在考生文化成绩和艺术统考(联考)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市、区)划定的相应科类分数线基础上,采用分数优先原则录取,同分条件下按各省份确定的投档同分排序规则执行。
1.执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区),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执行顺序志愿投档模式的省(市、区),根据以下规则录取:
美术类、书法类、音乐类、舞蹈类专业按综合分〔综合分=专业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x50%+文化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x5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舞蹈学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厘米。
(八)小学教育(中高计划)、会计学(中高计划)、翻译(中高计划)、生物技术(中高计划)、动画(中高计划)专业只录取填报有专业志愿考生,考生一般应具有较好的英语基础。上述五个专业为教育部批准的“中外高水平大学学生交流计划”中外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学生需按中外高校制定的联合培养方案在双方学习,第一、二学年在广西师范大学学习,第三、四学年须在国外相应大学学习,通过学分互认的方式完成中外双方的联合培养方案。学制4年,最长在校学习年限为6年,学业成绩达到中外相应要求的,可同时获得中、外高校颁发的学士学位证书以及广西师范大学颁发的本科毕业证书。详见我校2024年广西师范大学“中外高水平大学学生交流计划”中外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招生简章。
(九)我校的少数民族预科班分为免费少数民族预科班和普通少数民族预科班两类,只面向广西招生。
第十七条 各专业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学校建议身材过于矮小、残疾或头脸部有明显缺陷等因素,影响毕业后顺利走上教师工作岗位的考生,慎重填报我校师范类专业。
第五章
其 他
第十八条 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依据上级部门批复最新标准执行,详情可参阅我校收费公示信息,除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体育教育(中外合作办学)、小学教育(中高计划)、会计学(中高计划)、翻译(中高计划)、生物技术(中高计划)、动画(中高计划)外,全日制本科专业实行学分制收费,学生入学时须按照规定的标准预缴学费,毕业(离校)时根据学生实际修读情况结算学费。预缴学费标准为:
(一)文、史、法、哲、教育学类专业:5000-5100元/学年。 (二)理、工、管理、经济学类专业:5400-5600元/学年。 (三)艺术类专业:12000-12200元/学年。 (四)应用本科、职教师资专业:6000-10100元/学年。 第十九条 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体育教育(中外合作办学)等全日制本科专业实行学年制收费,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40000元/学年,体育教育(中外合作办学)专业40000元/学年。
第二十条 小学教育(中高计划,与澳大利亚麦考瑞大学中外学分互认联合培养,第三、第四学年须赴澳大利亚学习攻读学位)、会计学(中高计划,与澳大利亚麦考瑞大学中外学分互认联合培养,第三、第四学年须赴澳大利亚学习攻读学位)、翻译(中高计划,与澳大利亚麦考瑞大学中外学分互认联合培养,第三、第四学年须赴澳大利亚学习攻读学位)、生物技术(中高计划,与英国萨塞克斯大学中外学分互认联合培养,第三、第四学年须赴英国学习攻读学位)、动画(中高计划,与英国创意艺术大学中外学分互认联合培养,第三、第四学年须赴英国学习攻读学位)等专业,费用主要分为三部分:
(一)在我校学习期间,实行学年制收费,小学教育(中高计划)5075元/学年、会计学(中高计划)5481.25元/学年、翻译(中高计划)5013元/学年、生物技术(中高计划)5530元/学年、动画(中高计划)11994元/学年,学生在国外高校学习期间仍须按以上标准向我校缴纳学费。
(二)项目方(北京中教人文国际文化交流有限公司)将向学生收取项目服务费,标准为43000元人民币/生。费用分两次收取:第一次于新生入学注册报到时收取28000元人民币/生(费用包含项目管理费、雅思强化等衔接课程费。无论学生是否出国,该费用不予退还);第二次于学生在获得外方学校录取信后10个工作日收取15000元人民币/生(费用包含外方高校申请费、签证指导费以及境外服务费。若学生未能获得留学签证,该费用全额退还)。
(三)在外方高校交流学习期间外方高校的学费、生活费由学生自行承担,其中麦考瑞大学学费约43200澳元/学年,在澳大利亚生活费约28000澳元/学年;萨塞克斯大学学费23175英镑/学年,创意艺术大学学费17500英镑/学年,在英国生活费约15000英镑/学年。(注:以上数据为2023年标准,仅供参考。实际费用届时以外方大学转入学习通知书为准,如需修读语言课程或联合教学计划以外的课程,费用另计。)
第二十一条 各全日制普通本科专业的有关介绍、奖贷助学金政策等详细信息见今年招生报考指南。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对其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原户籍所在地。
第二十三条 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规定的课程,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由广西师范大学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对符合我校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四条 学校地址:广西桂林市育才路15号;邮编:541004;咨询电话(传真):0773-5818532;电子邮件:zsb@gxnu.edu.cn;学校网址:https://www.gxnu.edu.cn。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有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广西师范大学招生工作委员会。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