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咨询: 024-24686088 |
邮箱地址: |
联系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南屏中路6号 |
官网地址:
http://zs.sylu.edu.cn/
http://www.sylu.edu.cn/
|
隶属于: 辽宁省 |
重点学科: 暂无信息 |
硕士点: 12 |
博士点: 1 |
院士人数: 1人 学生人数: 2万~3万人 |
占地面积: 1695 亩 |
创建时间: 1948年 |
国家学科: 5 个
国家实验室:1 个 |
沈阳理工大学始建于1948年,前身是东北军工专门学校。1960年组建成立了沈阳工业学院,隶属国家兵器工业部,时任国家副主席的董必武同志为学校题写了校名。1999年学校划归辽宁省管理,实行省部共建。2004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学校更名为沈阳理工大学。沈阳理工大学由浑南主校区、抚顺校区、科技园、武器装备实习实验基地等部分组成,占地面积1897亩(不含抚顺校区),校舍建筑面积42.7万平方米(不含抚顺校区 ),其中主校区位于辽宁省沈阳市浑南高新区风景秀丽的浑河南岸,校园内建筑气势恢宏,庄重典雅,环境清新宜人,是一所生态化、数字化、现代化的大学园区。
今天的沈阳理工大学,已经由过去单一的工科院校发展成为以工为主,工、理、经、管、文、法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发展成为与国内外广泛开展合作交流,在辽沈地区和兵工行业具有重要影响的大学。目前,学校设有16个学院,即机械工程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汽车与交通学院、理学院、文法学院、外国语学院、艺术设计学院、装备工程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国防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及应用技术学院和研究生学院。1个教学部,即体育部。学校设有41个本科专业、16个专科专业。28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5个工程硕士领域。有4个省部重点学科。
学校重视师资队伍建设,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工2093人,其中专任教师1005人,研究生导师204人,其中博士生导师10人,教授副教授384人,专任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和正在攻读博士学位的教师209人。省级学科带头人和青年骨干教师28人,入选省百千人才工程百人层次28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26人,省级以上教学名师、优秀专家9人。
学校办学条件良好,教学环境优良。现有固定资产10.10亿元,其中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达1.04亿元。建有3.9万平方米的数字化图书馆,藏书166万册,其中纸质图书113.5万册,电子图书52.4万册,校园内建有迅捷、安全、稳定的校园网络;学生文化体育设施齐全,建有标准塑胶运动场和3.7万平方米的大学生文体中心。迅速改善的办学基础条件满足了人才培养的需要。
优良的师资、良好的环境,吸引了国内众多莘莘学子。现有各类学生31257人,其中硕士生737人,本科生15005人(不含三本),继续教育学生6976人,外国留学生52人,抚顺校区本专科学生9361人。建校50余年来,沈阳理工大学为国家培养各类专门人才7万余人。
学校已全面实施完全学分制管理,在保证学生共性发展的同时,鼓励学生的个性发展,充分尊重学生的个体差异,突出“因才施教、有教无类”的教育思想,使学生主体地位得到充分的体现。自行研发并应用了“基于校园网的学分制教学管理软件”; 将课堂教学与课外活动有机结合,不断拓展素质教育空间;有效地实施了班导师制,学生在校期间可以在导师的指导下自主安排学习,自主进行选课,并在班导师的指导下自主择业。
学校不断深化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改革。依据培养应用型人才的目标定位,按照“增强适应能力及实践能力”的原则进行课程体系改革,按照“保证共性培养、鼓励个性发展”的原则构建公共基础课及专业基础课平台,大幅度增加选修课比例。全新的人才培养计划鼓励学生实行跨专业、跨学科选课。学校为学有余力的学生开设了辅修专业,大力培养具有创新精神的应用型人才。学校还为优秀学生设有多种奖学金,鼓励优秀学生奋发进取。
学校拥有一批实力较强的科研机构及技术开发基地,1个国家级沈阳中俄科技合作基地,1个国家863重点实验室,6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中心。学校以此为依托,形成了众多学科门类、多专业联合攻关、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开发研究同步协调发展的科研格局。学校研制开发的条形码、飞锯机、大型螺旋活套等国家级新产品、火炬计划项目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学校重视开展国际教育与学术交流。学校每年都选派一批中青年教师和优秀本科生、研究生前往美国、英国、加拿大、俄罗斯、德国、日本、芬兰等国家20余所大学攻读学位、进修深造。经常邀请各国知名专家学者来校讲学,进行科研合作。与俄罗斯和白俄罗斯国家科学院所属的9个研究院所建立了长期合作研究,引进先进的设备与技术,建立了9个合作实验室基地。
走过五十多年风雨历程,沈阳理工大学意气风发,风华正茂。面向未来,沈理工人豪情满怀。学校将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发扬“爱国奉献、自强不息、求真务实、追求卓越”的兵工精神,把发展作为执政兴校的第一要务,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把学校由教学型大学建设成为一所国内知名、省内一流的教学研究型大学。
批次 | 专业 |
第一批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探测制导与控制技术 |
第三批 |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产品设计 |
批次 | 专业 |
第一批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弹药工程与爆炸技术 |
第三批 |
自动化
信息与计算科学
网络工程
特种能源技术与工程
机械电子工程
会计学
工业设计
粉体材料科学与工程 |
沈阳理工大学2024年招生章程
沈阳理工大学2024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
1.高校名称:沈阳理工大学
2.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南屏中路6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4.办学层次:本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132849.2平方米(约合1698.4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4.4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8.2平方米;生师比16.2:1;专任教师1149人,其中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86.9%;具有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54.3%;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7349.1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7107.4元;图书145.5万册,生均图书66.7册。
住宿条件:2024级新生宿舍标准3人、4人、5人、6人、7人、8人、10人、11人间。2024级新生入学后,由学校集中统一分配。
二、招生计划安排
1.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预留计划比例及使用原则
学校综合考量经济社会发展、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人才需求规划为参考,动态调整招生计划。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政策,完成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协作计划、宏观调控计划任务,招生计划重点向中西部地区倾斜。
预留计划比例:普通本科预留计划不超过上年预留本科招生计划数。
预留计划使用原则:由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在相应录取批次投档前投放使用。
2.经批准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
“英语”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
以下专业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化学工程与工艺(中外合作办学)、金融学、信息与计算科学、电子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3.其他说明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市、区)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区)设置的招生专业,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及学校官方网站公布为准。
采用“3+1+2”选考方式的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区),学校(专业)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录取。
三、专业设置说明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学习年限
科类1(非高考综改革省份)
种类2(3+1+2模式高考改革省份)
授予学位门类
学年学费(元/年/生)
1
020301K
金融学
4
3-6
文理兼
物理历史兼
经济学
5200
2
050201
英语
4
3-6
文理兼
物理历史兼
文学
4800
3
050202
俄语
4
3-6
文理兼
物理历史兼
文学
4800
4
070102
信息与计算科学
4
3-6
理
物理
理学
5200
5
070302
应用化学
4
3-6
理
物理
理学
5200
6
080202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4
3-6
理
物理
工学
5200
7
080203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4
3-6
理
物理
工学
5200
8
080204
机械电子工程
4
3-6
理
物理
工学
5200
9
080205
工业设计
4
3-6
理
物理
工学
5200
10
080207
车辆工程
4
3-6
理
物理
工学
5200
11
080213T
智能制造工程
4
3-6
理
物理
工学
5200
12
080214T
智能车辆工程
4
3-6
理
物理
工学
5200
13
080301
测控技术与仪器
4
3-6
理
物理
工学
5200
14
080405
金属材料工程
4
3-6
理
物理
工学
5200
15
080406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4
3-6
理
物理
工学
5200
16
080409T
粉体材料科学与工程
4
3-6
理
物理
工学
5200
17
080601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4
3-6
理
物理
工学
5200
18
080701
电子信息工程
4
3-6
理
物理
工学
5200
19
080702
电子科学与技术
4
3-6
理
物理
工学
5200
20
080703
通信工程
4
3-6
理
物理
工学
5200
21
080705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4
3-6
理
物理
理学
5200
22
080801
自动化
4
3-6
理
物理
工学
5200
23
080803T
机器人工程
4
3-6
理
物理
工学
5200
24
08090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4
3-6
理
物理
工学
5200
25
080903
网络工程
4
3-6
理
物理
工学
5200
26
080907T
智能科学与技术
4
3-6
理
物理
工学
5200
27
080916T
虚拟现实技术
4
3-6
理
物理
工学
5200
28
081301
化学工程与工艺
4
3-6
理
物理
工学
5200
29
082102
武器发射工程
4
3-6
理
物理
工学
5200
30
082103
探测制导与控制技术
4
3-6
理
物理
工学
5200
31
082104
弹药工程与爆炸技术
4
3-6
理
物理
工学
5200
32
082105
特种能源技术与工程
4
3-6
理
物理
工学
5200
33
082106
装甲车辆工程
4
3-6
理
物理
工学
5200
34
082107
信息对抗技术
4
3-6
理
物理
工学
5200
35
082108T
智能无人系统技术
4
3-6
理
物理
工学
5200
36
082502
环境工程
4
3-6
理
物理
工学
5200
37
082901
安全工程
4
3-6
理
物理
工学
5200
38
120102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4
3-6
理
物理
管理学
5200
39
120201K
工商管理
4
3-6
文理兼
物理历史兼
管理学
5200
40
120203K
会计学
4
3-6
文理兼
物理历史兼
管理学
5200
41
130502
视觉传达设计
4
3-6
文理兼
物理历史兼
艺术学
10000
42
130503
环境设计
4
3-6
文理兼
物理历史兼
艺术学
10000
43
130504
产品设计
4
3-6
文理兼
物理历史兼
艺术学
10000
44
081301H
化学工程与工艺(中外合作办学)
4
3-6
理
物理
工学
45000
45
080202H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
4
3-6
理
物理
工学
50000
46
080901H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中外合作办学)
4
3-6
理
物理
工学
50000
47
080301H
测控技术与仪器(中外合作办学)
4
3-6
理
物理
工学
50000
48
080405H
金属材料工程(中外合作办学)
4
3-6
理
物理
工学
50000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理工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沈阳理工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沈阳理工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五、学费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住宿费收取标准
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在每年开学初,按所学专业学年学费标准收取学费,学年结束时按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结算。学生按学分制培养方案正常完成学业所缴纳的学费总额原则上不高于实行学年制的学费总额。具体按照《沈阳理工大学本科生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执行。
学年学费:见“三、专业设置说明”。
住宿费:800-1200元/年/生。
2.学费、住宿费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依据教财[2006]2号和辽教发[2006]76号文件,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住宿时间,按月(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计退剩余学费、住宿费。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教育厅等有关文件精神,为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问题,学校建立比较完善的“奖、贷、助、补、减、勤”和“绿色通道”在内的贫困生资助体系,保证学生顺利入学、完成学业。
(1)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辽宁省政府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校长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兵工奖学金”、“校友奖学金”等。
(2)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目前已在全国多个省市开展,生源地助学贷款包括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具体事宜请咨询本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市、区、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助学金:国家助学金是由各级财政部门共同出资设立,用于资助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一等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4400元;二等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2750元。同时学校设有校助学金和临时困难补助,对因突发性、临时性、特殊性疾病、自然灾害或突发事故等原因造成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校视情况给予资助。
(4)减免:按照学校相关政策,对孤儿大学生实行学费、住宿费减免;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军士、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
(5)勤工助学:学校在教学、科研、管理、后勤服务及各项公益劳动等方面为学生设置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参加学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等。
(6)绿色通道: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以通过“绿色通道”先行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根据实际情况,分别采取相应的资助措施,保障每一位经济困难新生能够顺利入学。
六、国际交流与合作方面说明
1.中波4+0合作办学项目
沈阳理工大学与波兰西里西亚技术大学合作举办的“化学工程与工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本科教育项目采用“4+0”办学模式,学制4年。学生在沈阳理工大学学习4年,由波兰西里西亚技术大学提供部分课程教育。在沈阳理工大学完成4年的学习后,成绩合格者可获得沈阳理工大学颁发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该专业在本校同批次录取,招生计划以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公布为准;该专业只安排英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2.中俄4+0合作办学机构
沈阳理工大学与俄罗斯托木斯克理工大学合作举办的“沈阳理工大学托木斯克理工大学国际工程学院”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共开设“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中外合作办学)、金属材料工程(中外合作办学)、测控技术与仪器(中外合作办学)”4个专业,采用“4+0”办学模式,学制4年。学生在沈阳理工大学学习4年,由沈阳理工大学和托木斯克理工大学共同授课。
在沈阳理工大学完成4年的学习后,成绩合格者可同时获得沈阳理工大学颁发的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和托木斯克理工大学颁发的学士学位证书。托木斯克理工大学颁发的学士学位证书包括: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颁发机械制造专业学士学位证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颁发信息学与计算技术专业学士学位证书、金属材料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颁发材料学与材料工艺专业学士学位证书、测控技术与仪器(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颁发仪器制造专业学士学位证书。学生获得托木斯克理工大学学士学位证书不以出国学习时间作为必要条件。
以上专业在本校同批次录取,招生计划以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七、录取办法说明
1.投档比例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根据模拟投档情况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并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能够录取。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学校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特别提示:
(1)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能录取的专业:特种能源技术与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化学工程与工艺(中外合作办学)、环境工程。
(2)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外,还包括: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产品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
(3)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兰、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色觉异常Ⅱ度两类列出专业外,还包括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商管理、会计学;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黄、绿、兰、紫各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字母者不能录取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专业。
3.院校志愿及录取
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区)及批次,按照该省(市、区)级招生考试机构相关规定执行。
实行顺序志愿的省(市、区)及批次,录取时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招生计划数时,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对于有特殊要求的省(市、区)及批次,按照该省(市、区)级招生考试机构相关规定执行。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执行各省(市、区)级招考部门关于高考加分的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内蒙古自治区(不含艺术类)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其他省(区、市)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以考生投档成绩(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按平行志愿排序分,下同)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不含专业服从志愿)录取,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在已调档考生中,我校优先满足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当考生分数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考生分数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取额满;如果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做退档处理。
6.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数学、外语、语文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7.特殊类型招生提示
(1)艺术类
按《沈阳理工大学2024年艺术类招生简章》执行。
(2)辽宁省农村专项计划
辽宁省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作为普通类本科批次院校志愿的组成部分一并填报,单独设立投档单位,不再单设录取批次。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4-24686088、024-31732326
官方网址:http://www.sylu.edu.cn
微信平台:syluzs
沈阳理工大学
2024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