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咨询: 0411-87656067 |
邮箱地址: zs@dlnu.edu.cn |
联系地址: 辽宁省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辽河西路18号 |
官网地址:
https://zs.dlnu.edu.cn/
|
隶属于: 国家民委 |
重点学科: 暂无信息 |
硕士点: 2个 |
博士点: 暂无信息 |
院士人数: 暂无信息 学生人数: 1万人 |
占地面积: -- 亩 |
创建时间: |
国家学科: -- 个
国家实验室:-- 个 |
大连民族大学位于黄海之滨的大连市,隶属于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是国家唯一设在东北和沿海开放地区、以工科和应用学科为主要特色的综合性民族高等学校。学校1984年立项筹建,2006年实现国家民委、辽宁省政府和大连市政府三方联合共建。
学校有开发区和金石滩两个校区,设有经济管理学院、机电信息工程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外国语言文化学院、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设计学院、土木建筑工程学院、文法学院、理学院、国 际商学院、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环境与资源学院、物理与材料工程学院、建筑学院、预科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部、国际文化交流学院、东北少数民族研究院、体育教学研究部等19个教学科研单位,本科专业52个,涵盖工、理、经、管、文、法、艺七大学科门类。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区市及港澳台地区招生,56个民族学生齐聚校园,少数民族学生占60%以上,来自少数民族、民族地区和西部地区的学生占80%以上。学校现有教职工1305人,其中专任教师858人,有博士学位的教师占43.5%,有硕士以上学位的教师占90.3%,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占50%,双师型教师达34.3%。教师中拥有中科院百人计划等优秀人才98人次,获得全国优秀教师等各种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的教师36人次。
学校以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现代化民族大学为目标,坚持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服务的办学宗旨,坚持实施质量立校、科技兴校、人才强校和国际化发展战略,以科学发展、提高质量为主线,在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师资队伍、人才培养等方面形成了后发优势,凝练了“立足沿海、服务民族,应用为主、教育创新,质量立校、因材施教,团结和谐、全面发展”的办学特色,比较成功地探索出了一条在沿海开放地区发展优质民族高等教育的创新之路。学校始终把提高本科教育质量放在中心地位,建成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6个,拥有省部级重点学科9个,省部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6个,省部级重点人文研究基地3个。2010年至今,学校到账科研经费累计2.18亿元,年均科研经费4356.2万元;承担国家级科研课题137项,其中自然科学基金项目81项,83项科研成果获得省级以上政府奖励。学校先后与中央民族大学等民族院校、大连理工大学等重点高校、中科院大连化物所等科研机构开展学科共建并联合培养研究生,现已联合培养917名研究生(含博士研究生85人),独立授予硕士学位30名。学校目前拥有计算机技术和生物工程两个领域的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学校获批成为国家民委创新型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
学校始终坚持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不断深化教学改革和各项教学基本建设。学校通过开设少数民族预科班、人口较少民族班,开展分层次分级教学、渗透式双语教学、工作室赛课一体化课程、研讨课程、网络课程、高峰体验课程、活动课程,实施全程化综合考试改革和多样化开放性的实践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了各民族学生的综合素质,本科教育教学取得了多项优秀成果。2005年,学校获2项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获得近两届4项辽宁省教学成果一等奖。2006年,学校被评为全国首批大学英语教学改革示范学校,2007年在教育部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2010年被批准为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学校。学校建成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1门,辽宁省精品课程17门,辽宁省精品教材5部。学校的本科创新教育、双语教学、课程教学国际化等特色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可。建校以来,学校培养本科毕业生3万多人,就业率连续14年保持在90%以上。
2010年4月,学校被教育部授予全国首批50所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之一,是全国15所民族院校和大连市高校中唯一获此殊荣的院校。近年来,学校还获得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示范学校、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国家民委就业典型学校、辽宁省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学校等荣誉称号。2009年9月,学校被国务院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荣誉称号。
在新的发展阶段,大连民族大学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民族政策,始终把握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服务的办学宗旨,夯实基础,优化结构,提升内涵,突出特色,为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人才支持和知识贡献,进一步提高教育质量、办学水平和办学层次,增强办学实力与综合竞争能力,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民族大学,为我国民族高等教育谱写更加绚丽多彩的新篇章。
批次 | 专业 |
第一批 |
产品设计
工业设计
生物工程 |
第二批 |
网络工程
电子信息工程 |
第三批 |
应用化学
信息与计算科学
会计学
环境工程 |
批次 | 专业 |
第一批 |
新闻学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国际经济与贸易 |
第三批 |
物联网工程
统计学
视觉传达设计
食品科学与工程
软件工程
经济学
环境科学
化学工程与工艺 |
大连民族大学2024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基本信息
1.学校名称:大连民族大学(DalianMinzuUniversity)
2.学校标识码:4121012026
3.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隶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简称国家民委)
4.学校地址:
开发区校区: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辽河西路18号
金石滩校区:大连金石滩旅游度假区金石路31号
二、招生计划
(一)学校根据教育部和国家民委有关规定和程序,结合学校办学实际情况和历年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制定当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报请国家民委和教育部审批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发布。
(二)学校按教育部与国家民委的核定数预留不超过总数1%的计划,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考上线考生生源不平衡及末位同分等问题。
(三)贵州省铜仁市订单定向招生计划,面向贵州省招收考生,具体要求以当地招生考试院公布为准。被我校铜仁市订单定向计划录取的考生,必须在入学前与学校、当地相应企业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对未签协议的已录取学生,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录取到订单定向专业的考生,入学以后不得申请转专业或转学,学业期满成绩合格者,毕业时由当地负责就业安置。
(四)武陵山片区少数民族预科生定向招生计划只招收武陵山片区贵州籍有预科志愿的少数民族考生;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少数民族预科生定向招生计划只招收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籍有预科志愿的少数民族考生。
(五)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置的招生专业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告为准。对实行高考改革采取“3+1+2”模式的省份,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录取。
三、录取原则
(一)学校在提档及专业录取时认可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政策性加分。对同一名考生的所有加分项目,只认可其中最高一项加分,且分值不超过20分。
(二)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三)普通类本科专业录取时,以考生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及确定专业:
1. 内蒙古自治区按照普通类招生计划总数1:1投档(含末位同分),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清”录取原则录取。
2.高考改革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省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录取,考生填报志愿须符合选考科目范围。
⑴浙江省、山东省、辽宁省、河北省、重庆市、贵州省按招生计划1:1“专业+学校”平行志愿录取;
⑵上海市、北京市、天津市、海南省、广东省、湖南省、湖北省、福建省、江苏省、安徽省、甘肃省、黑龙江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吉林省、江西省按照院校专业组投档结果进行专业组内的专业录取,专业调剂只在专业组内进行,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纪实报告内容将作为专业调剂录取的参考。
3.其余省(自治区、直辖市)进档考生,依投档成绩按“分数优先”原则择优录取。
4.进档考生同分时,按照单科成绩或单科成绩之和排序录取:
⑴分文理类和“3+1+2”模式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史类(历史学科类)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排序;理工类(物理学科类)按照数学、语文、外语排序;
⑵不分文理类和学科类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总和、语文数学成绩总和、语文成绩排序录取。
5.少数民族预科只招收有预科志愿的少数民族考生,依据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政策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6.西藏班和新疆高中班招生录取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7.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8.英语、日语、朝鲜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考生;会计学、财务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商务、汉语国际教育专业主干专业课主要采用英语授课,非英语考生慎报。
9.考生体检标准按教育部等部门联合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新生进校后全部复检。我校应用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制药工程、生物技术、生物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环境工程、经济林专业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专业不招收色盲考生。
(四)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原则:
第一类:美术与设计类专业
1.考生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高考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控制线,且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2.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体检合格的情况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生源情况控制在艺术类专业所有计划的100%比例范围内,以“分数优先”为录取原则,按考生投档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即优先满足高分学生的专业志愿,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3.对使用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所在地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认定的投档成绩,依据考生志愿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对使用顺序志愿(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60%+专业课成绩×40%,依据考生志愿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排序择优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时按照单科成绩或单科成绩之和排序录取:
⑴分文理类和“3+1+2”模式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史类(历史学科类)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排序;理工类(物理学科类)按照数学、语文、外语排序;
⑵不分文理类和学科类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总和、语文数学成绩总和、语文成绩排序录取。
第二类: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
1.考生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高考所在省(自治区)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控制线,且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2.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体检合格的情况下,各省根据生源情况控制在专业计划的100%比例范围内,以“分数优先”为录取原则,按考生投档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对使用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按所在地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认定的投档成绩,依据考生志愿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对使用顺序志愿(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按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60%+专业课成绩×40%,依据考生志愿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下按文化课成绩排序择优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时按照单科成绩或单科成绩之和排序录取:
①分文理类和“3+1+2”模式的省(直辖市),艺术文或历史学科类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排序;艺术理或物理学科类按照数学、语文、外语排序。
②不分文理类和学科类省(自治区)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总和、语文数学成绩总和、语文成绩排序录取。
5.鉴于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主要面向民航领域培养专门人才,对形象气质和身体条件有专门要求,建议“女生身高163cm-175cm,男身高175cm-185cm”,身体条件需符合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布的《民用航空人员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CCAR-67FS)中乘务员及安全员的体检相关标准。
四、招生专业设置和学费标准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科类
授予学位门类
学费(元/人•年)
所在校区
1
020101
经济学
4
文史(历史)/理工(物理)/综合改革
经济学
5200
金石滩校区
2
020401
国际经济与贸易
4
文史(历史)/理工(物理)/综合改革
经济学
5200
金石滩校区
3
030101
法学
4
文史(历史)/理工(物理)/综合改革
法学
4800
开发区校区
4
050101
汉语言文学
4
文史(历史)/综合改革
文学
4800
开发区校区
5
050103
汉语国际教育
4
文史(历史)/理工/综合改革
文学
4800
开发区校区
6
050201
英语
4
文史(历史)/理工(物理)/综合改革
文学
4800
开发区校区
7
050207
日语
4
文史(历史)/理工(物理)/综合改革
文学
4800
开发区校区
8
050209
朝鲜语
4
文史(历史)/理工(物理)/综合改革
文学
4800
开发区校区
9
050301
新闻学
4
文史(历史)/理工(物理)/综合改革
文学
4800
开发区校区
10
070101
数学与应用数学
4
理工(物理)/综合改革
理学
5200
金石滩校区
11
070102
信息与计算科学
4
理工(物理)/综合改革
理学
5200
金石滩校区
12
070302
应用化学
4
理工(物理)/综合改革
工学
5200
开发区校区
13
071002
生物技术
4
理工(物理)/综合改革
理学
5200
开发区校区
14
071201
统计学
4
理工(物理)/综合改革
理学
5200
金石滩校区
15
080202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4
理工(物理)/综合改革
工学
5200
金石滩校区
16
080213
智能制造工程
4
理工(物理)/综合改革
工学
5200
金石滩校区
17
080205
工业设计
4
理工(物理)/综合改革
工学
5200
开发区校区
18
080207
车辆工程
4
理工(物理)/综合改革
工学
5200
金石滩校区
19
080412
功能材料
4
理工(物理)/综合改革
工学
5200
开发区校区
20
080701
电子信息工程
4
理工(物理)/综合改革
工学
5200
开发区校区
21
080703
通信工程
4
理工(物理)/综合改革
工学
5200
开发区校区
22
080705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4
理工(物理)/综合改革
工学
5200
开发区校区
23
080717
人工智能
4
理工(物理)/综合改革
工学
5200
金石滩校区
24
080801
自动化
4
理工(物理)/综合改革
工学
5200
金石滩校区
25
080803
机器人工程
4
理工(物理)/综合改革
工学
5200
金石滩校区
26
08090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4
理工(物理)/综合改革
工学
5200
金石滩校区
27
080902
软件工程
4
理工(物理)/综合改革
工学
5200
金石滩校区
28
080903
网络工程
4
理工(物理)/综合改革
工学
5200
金石滩校区
29
080905
物联网工程
4
理工(物理)/综合改革
工学
5200
开发区校区
30
080917
区块链工程
4
理工(物理)/综合改革
工学
5200
金石滩校区
31
081001
土木工程
4
理工(物理)/综合改革
工学
5200
金石滩校区
32
081002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4
理工(物理)/综合改革
工学
5200
金石滩校区
33
081301
化学工程与工艺
4
理工(物理)/综合改革
工学
5200
开发区校区
34
081302
制药工程
4
理工(物理)/综合改革
工学
5200
开发区校区
35
082502
环境工程
4
理工(物理)/综合改革
工学
5200
开发区校区
36
082503
环境科学
4
理工(物理)/综合改革
理学
5200
开发区校区
37
082701
食品科学与工程
4
理工(物理)/综合改革
工学
5200
开发区校区
38
082702
食品质量与安全
4
理工(物理)/综合改革
工学
5200
开发区校区
39
082801
建筑学
4
理工(物理)/综合改革
工学
5200
金石滩校区
40
082802
城乡规划
5
理工(物理)/综合改革
工学
5200
金石滩校区
41
083001
生物工程
4
理工(物理)/综合改革
工学
5200
开发区校区
42
090504
经济林
4
理工(物理)/综合改革
农学
5200
开发区校区
43
120103
工程管理
4
理工(物理)/综合改革
管理学
5200
金石滩校区
44
120201
工商管理
4
文史(历史)/理工(物理)/综合改革
管理学
5200
金石滩校区
45
120202
市场营销
4
文史(历史)/理工(物理)/综合改革
管理学
5200
金石滩校区
46
120203
会计学
4
文史(历史)/理工(物理)/综合改革
管理学
5200
金石滩校区
47
120204
财务管理
4
文史(历史)/理工(物理)/综合改革
管理学
5200
金石滩校区
48
120205
国际商务
4
文史(历史)/理工(物理)/综合改革
管理学
5200
金石滩校区
49
120206
人力资源管理
4
文史(历史)/理工(物理)/综合改革
管理学
5200
金石滩校区
50
120402
行政管理
4
文史(历史)/理工(物理)/综合改革
管理学
5200
金石滩校区
51
130502
视觉传达设计
4
艺术文(历史)/艺术理(物理)/综合改革
艺术学
10000
开发区校区
52
130503
环境设计
4
艺术文(历史)/艺术理(物理)/综合改革
艺术学
10000
金石滩校区
53
130504
产品设计
4
艺术文(历史)/艺术理(物理)/综合改革
艺术学
10000
开发区校区
54
130208
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
4
艺术文(历史)/艺术理(物理)/综合改革
艺术学
10000
金石滩校区
55
少数民族预科班
1
文史(历史)/理工(物理)/综合改革
3200
金石滩校区
注:①各专业学费标准最终依据上级部门最新批文执行。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根据实际在校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②每学年住宿费:四人间1200元/生,六人间1000元/生。
③各专业及少数民族预科班所在校区可根据学校事业发展情况进行调整。
五、领导机构、监督及新生复查
(一)大连民族大学招生工作将在教育主管部门的指导和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管理、规范程序、接受社会监督。
(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受理对学校招生工作中涉嫌违规违纪或失职失责等问题的举报。
(三)学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六、毕业证、学位证
本科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大连民族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七、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扶困助学措施
学校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恪守“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庄严承诺,建立起国家资助、学校奖助、社会捐助、学生自助“四位一体”的发展型资助体系,当奖则奖,应助尽助,资助工作被教育部评为首批38所“学生资助工作先进集体”。
(一)奖学金: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综合奖学金、学校单项奖学金、多种社会奖学金等。
(二)助学贷款:学生可根据情况选择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三)助学金: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每年评定“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年,二等3300元/年,三等2400元/年,社会助学金根据当年实际情况发放。同时,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适量的勤工助学岗位和临时困难补助。
(四)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对应征入伍、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对于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及以上的应届毕业生实行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五)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凑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以在开学报到时,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确保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够顺利入学。
八、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考生登录大连民族大学招生网查询相关招生信息和录取结果。
咨询电话:0411-87656067
传 真:0411-87656638
监督电话:0411-87531789
学校网址:http://www.dlnu.edu.cn
招生网址:http://zs.dlnu.edu.cn
招生信箱:zs@dlnu.edu.cn
通信地址:辽宁省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辽河西路18号
邮政编码:116600
优良学风标兵班奖金
2000元
⑴班委会和团支部团结、进取。班干部以身作则、积极工作、勇于创新、学习成绩优良。
⑵全班学生都能够模范遵守和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没有受到学校纪律处分者。
⑶学习气氛浓厚,全班平均成绩在本年级中较高,考试不及格率在本年级中较低,无考试违纪作弊现象。
⑷积极参加各种学科竞赛,学术科研及科技创新和社会实践活动,成绩突出。
(5)班级在文明寝室建设工作中成绩突出。
(6)在一个学年内,校学风评价结果均达到A级。
优良学风班奖金
1500元
⑴班级学习效果显著,全班平均成绩较高,不及格率较低。
⑵全班学生都能够遵守和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没有受到学校或学院纪律处分等违反校规校纪者。
(3)在文明寝室建设工作中班级成绩较为突出。
(4)在一个学年内,校学风评价结果均达到B级以上。
学风进步班奖金
1000元
⑴班级学习成绩进步明显,全班平均成绩较上一学年有较大提高,不及格率明显下降。
⑵能较好地遵守和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考试违纪作弊现象。
(3)在文明寝室建设工作中班级成绩较为突出。
(4)在一个学年内,校学风评价结果均达到C级以上
综合奖学金特等
4000元/人
旨在对学习成绩优异,各方面表现特别突出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予以奖励,树立全校范围内的标兵,带动学风建设。
综合奖学金一等
2000元/人
综合奖学金二等
1000元/人
综合奖学金三等
700元/人
校外竞赛奖学金
200-5000元
新生入学奖学金特等
4000元
奖励凡参加全国普通高考,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录取,高考成绩特别优异者
新生入学奖学金一等
2000元
奖励凡参加全国普通高考,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录取,高考成绩特别优异者
新生入学奖学金二等
1000元
奖励凡参加全国普通高考,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录取,高考成绩特别优异者
新生入学奖学金三等
500元
奖励凡参加全国普通高考,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录取,高考成绩特别优异者
单项特等奖
2000元/人
单项特等奖学金旨在对某一方面有突出成绩的学生予以奖励,从而使学生良好的个性和才能得到发展。
单项一等奖学金
700元/人
单项二等奖学金
500元/人
考取研究生奖励
1000元
外语四级考试优秀
200元
外语六级考试优秀
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