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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科教城校区: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滆湖中路21号,白云校区: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延政西大道2468号 |
官网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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隶属于: 江苏省 |
重点学科: 暂无信息 |
硕士点: 54个 |
博士点: 1个 |
院士人数: 1人 学生人数: 1万~2万人 |
占地面积: -- 亩 |
创建时间: |
国家学科: -- 个
国家实验室:-- 个 |
江苏工业学院坐落在美丽富饶、人杰地灵的江南名城——常州,是一所中央与地方共建、以江苏省管理为主的普通高等院校。经过30多年的建设,江苏工业学院已发展成为一所拥有工学、理学、文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共六大学科门类,具有一定规模,在国际、国内有一定知名度的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的高等学府。
学校有白云和武进两个校区,占地面积1600亩。现有44个本科专业,面向全国27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学校现有 全日制在校生16000多人,其中研究生1000多人。有教职工1300多人,专任教师近900人(其中,高级职称400余人,博士学位近200人);有2人入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先后有30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6人为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5人入选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学术带头人(其中2人为首批中青年科技领军人才),5人入选中石化直属院校学科带头人。学校2006年、2008年连续两次被评为 “江苏省师资队伍建设先进高校”。
学校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拥有6个省部级重点学科,4个省重点实验室和工程中心,2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和17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点。近五年来,学校先后获得2006年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2008年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1项以及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3项、二等奖12项、三等奖15项。学校发明专利申请量位居全国高校百强之列。2006年、2008年连续两次被评为“江苏省科技工作先进高校”。
学校以“大工程观”教育理念为指导,着力培养学生的责任意识、实践能力、综合知识、系统思维、协作品质和创新精神,重视各专业的基础理论和实践环节的教学,大力加强基本技能的训练和综合能力的开发,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建校以来,已为国家输送了3万名各类优秀专门人才,毕业生受到用人单位广泛好评,毕业生就业率在江苏省名列前茅,多次被评为江苏省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学校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每年拥有长(短)期外专(教)20人,接受留学生数十人。多年来与美国、加拿大、英国、俄罗斯等国外知名高校保持着长期、稳定的教学、科研、师生交流的合作关系。2004年以来与加拿大圣西维尔大学、爱尔兰国立大学梅努斯、芬兰萨塔昆塔应用科技大学、加拿大安大略省高校开展了合作办学、学分互认、学生互派等国际合作项目。
学校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以“责任”为校训,大力弘扬“勇担责任 追求卓越”的校园精神,不断加强大学生素质教育。近几年来,学校3次被中宣部、教育部、团中央、全国学联联合表彰为“大学生社会实践先进单位”,并获“江苏省普通高校大学生科技创造成果组织奖”;每年有多支社会实践小分队被评为“江苏省大中专学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先进集体;学生多次获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江苏赛区特等奖,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一等奖,并在2008年第一届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中获一等奖,另有一批学生在省部级各类评比中获得表彰和奖励。学校是江苏省校风建设优秀单位和江苏省文明学校。
学校坚持服务江苏地方经济,面向石油石化行业的办学方向,不断提高办学质量和科研水平,逐步扩大规模,努力将学校建设成为一所以工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教学研究型大学。
批次 | 专业 |
第一批 |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制药工程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环境工程
化学工程与工艺
安全工程 |
第二批 |
会计学
金属材料工程
休闲体育
软件工程
能源化学工程 |
第三批 |
土木工程
社会工作
人力资源管理
能源与动力工程
环境设计
国际经济与贸易
法学 |
常州大学2024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政策,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学校全日制普通类、体育类、艺术类、定向招生计划、南疆单列计划等本科生招生工作。
第三条常州大学(ChangzhouUniversity),教育部院校标识码为4132010292,在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码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为准。
第四条常州大学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峰计划建设高校,已建成完整的学士—硕士—博士人才培养体系以及多层次的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体系。学校拥有科教城校区(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滆湖中路21号)和西太湖校区(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延政西大道2468号)两个校区。
第五条学校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常州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的学生,颁发常州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学校普通本科生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常州大学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七条学校的普通本科生招生工作组织实施机构是学校学生工作处。
第八条学校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生招生工作组,负责该地区招生宣传和咨询,并协助招生办公室进行招生录取。本科生招生工作组组长由学校聘任。
第九条学校的本科生招生工作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和第三方多重监督机制,学校招生工作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生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审核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根据教育部规定,学校预留计划数不超过本校招生计划总数的1%,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根据生源情况须调整招生计划时,学校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三条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江苏省等高考综合改革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高考选考科目要求和合格性考试要求,其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科类要求。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
第十四条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对于学校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无要求。
第十五条 考生须参加所在省统一组织的普通高考。报考美术与设计类、音乐学、表演、舞蹈表演、体育类专业的考生还须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的艺体类统一考试。
第十六条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七条学校严格按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八条学校按照理工类、文史类、艺体类分类录取,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九条学校将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内专业生源不平衡,部分专业不能完成招生计划时,根据实际情况,可进行专业计划调整。
第二十条 录取规则
(一)普通类:对进档考生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二)体育类: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需分别达到考生所在生源省份体育类的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专业分、文化分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三)艺术类: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需分别达到考生所在生源省份艺术类的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专业分、文化分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四)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五)以上录取规则与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不符的,执行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如果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政策有所调整,学校也将做出相应调整。
第二十一条 学校对于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的使用办法为:在普通高考录取中作为调剂考生专业志愿的参考。
第二十二条学校本科教学中,所有专业都以英语或日语作为外语教学语种。不能按规定完成学业者,按学校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三条 学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四条 学校2024级本科生收费标准按照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和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苏价费〔2006〕319号、苏价费〔2014〕136号、苏价费〔2017〕243号)执行。具体收费标准以随录取通知书一起寄发的《常州大学新生入学指南》为准。
第二十五条根据《高等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苏价费〔2002〕369号)文件精神,学生公寓住宿费为每人每学年人民币1000元至1500元,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及身体复检。经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七条 学校设有“奖、助、勤、贷、补、免”多种渠道相互补充的经济资助体系,将帮助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详见学校学生工作处网站。
第二十八条学校通讯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滆湖中路21号
邮政编码:213164
招生咨询电话:0519-86334485;86330566
招生传真:0519-86330566
电子信箱:zsb@cczu.edu.cn
招生监督电话:0519-86330025
招生监督邮箱:jdjc@cczu.edu.cn
学校招生信息网址:http://cdzs.cczu.edu.cn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通过阳光高考平台和学校本科招生网向社会发布,以学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三十条学校以往有关本科生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由常州大学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国家奖学金
8000/学年
特别优秀的学生
国家励志奖学金
5000元/生/学年
奖励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国家助学金
3000元/生/学年
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扬巴公司奖学金
5000元/人
1、全日制公办在校本科生(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中品学兼优的学生;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校纪校规,无违纪违法行为;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3、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上一学年学生素质综合测评位列测评范围的前10%;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
5、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评奖时优先予以考虑;
6、当年度申请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或其他社会奖学金者,不得同时申请本奖学金。
惠明励志奖学金
4000元/人/年
奖励对象为品学兼优的二年级及以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校纪校规,无违纪违法行为;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在校期间学业优秀,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突出;热心公益活动、社会责任感强、善于合作。本科生上一学年学生素质综合测评专业年级排名前1/2。
翟健栋博士奖学金
20000元/人
1、全日制公办在校本科生中当年度的校三好学生、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评奖时优先予以考虑;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校纪校规,无违纪违法行为;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3、当年度申请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或其他社会奖学金者,不得同时申请本奖学金;
4、积极参加感恩社会、服务社会、造福社会的各项活动。
常宝奖学金
5000元/人
1、常州大学全日制本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的学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校纪校规,无违纪违法行为;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3、在校期间学业优秀,上一学年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成绩及智育成绩均位列年级专业前10%;
4、同一学年申请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或其他社会奖学金者,不得同时申请获得本奖学金。
唐荆川爱国兴学奖助金
5000元/人
南萍助学金
5000元/人/年
1、原则上,基金将从大一开始连续四年资助经济上需要帮助的学生获得大学学位。
2、后续三年获得该基金继续资助,需符合下列条件(基金设立方同意的特殊情况除外):
1)受助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没有明显好转,且无奢侈消费行为;
2)上一学年学生素质综合测评专业年级排名前2/3,或通过所有的课程考试;
3)上一学年完成一定工作量的社会服务;
4)无违反校纪校规和法律法规等不良行为。
3、学生在获得该基金后,不能同时申请其他社会奖助学金(综合测评奖学金及政府奖助学金除外)。
4、毕业后第三年开始,受助学生需在四年内返还补助金的50%。返还的补助金将存入基金中,用于循环资助后面需要经济帮助的学生完成学业。
顾氏助学金
5000元/人/年
1、原则上,基金将从大一开始连续四年资助经济上需要帮助的学生获得大学学位。
2、后续三年获得该基金继续资助,需符合下列条件(基金设立方同意的特殊情况除外):
1)受助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没有明显好转,且无奢侈消费行为;
2)上一学年学生素质综合测评专业年级排名前2/3,或通过所有的课程考试;
3)上一学年完成一定工作量的社会服务;
4)无违反校纪校规和法律法规等不良行为。
3、学生在获得该基金后,不能同时申请其他社会奖助学金(综合测评奖学金及政府奖助学金除外)。
4、毕业后第三年开始,受助学生需在四年内返还补助金的50%。返还的补助金将存入基金中,用于循环资助后面需要经济帮助的学生完成学业。
福彩爱心助学金
3000元/人
1、在校全日制本科一年级江苏籍学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热爱祖国,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孝顺长辈,道德品质优秀;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品德优良、学习成绩优秀,无违反校纪校规。
3、孤儿、低保家庭、伤残病家庭及烈士子女优先考虑。
忠勤助困金
2000元/人/年
申请对象:在校二年级以上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孝顺长辈,道德品质优秀;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
常宝助学金
2500元/人
1、常州大学全日制本科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校纪校规,无违纪违法行为;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3、在校期间学习态度端正,学习刻苦努力。上一学年考试中无不及格必修课程,能修满学年应得学分。
4、同一学年申请获得国家助学金或其他社会助学金者,不得同时申请获得本助学金。
在校残疾学生学费减免
8000元/人/年
在地方普通高校和独立学院新入学、且持有中国残联统一制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学生
“中国郎·大学梦” 助学金
2000元/人
1、常州大学全日制本科中经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校纪校规,无违纪违法行为;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3、在校期间学习态度端正,学习刻苦努力,学业成绩优良。一年级学生须上一学期考试中无不及格必修课程,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须上一学年考试中无不及格必修课程,能修满学年应得学分;
4、同一学年申请获得其他社会助学金者,不得同时申请获得本助学金。
南都新闻奖学金一等奖
10000元/人
奖励国内怀揣新闻理想、秉持专业精神,并积极参与传媒实践的优秀在读大学生(含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大专生)
南都新闻奖二等奖学金
6000元/人
奖励国内怀揣新闻理想、秉持专业精神,并积极参与传媒实践的优秀在读大学生(含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大专生)
南都新闻奖学金三等奖
3000元/人
奖励国内怀揣新闻理想、秉持专业精神,并积极参与传媒实践的优秀在读大学生(含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大专生)
困难学生特困补助
不超过800元/人/学期
1、无经济来源的孤儿、单亲家庭学生
2、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难以维持基本生活费用
3、家庭成员中有长期重病卧床或有残疾人生活不能自理,经济拮据
4、学生患有慢性重大疾病,需要长期治疗者
5、学生突患重大疾病或遭受意外伤害,家庭经济无力负担
6、学生因家庭经济遭受重大突发性事件,经济来源受到很大的影响,使其学习和生活所必需的基本费用得不到保证
临时困难补助
不超过1000元/人/学期
1、无经济来源的孤儿、单亲家庭学生
2、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难以维持基本生活费用
3、家庭成员中有长期重病卧床或有残疾人生活不能自理,经济拮据
4、学生患有慢性重大疾病,需要长期治疗者
5、学生突患重大疾病或遭受意外伤害,家庭经济无力负担
6、学生因家庭经济遭受重大突发性事件,经济来源受到很大的影响,使其学习和生活所必需的基本费用得不到保证
润源励志奖学金
4000元/人/年
1、奖励对象为我校全日制本科和研究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申请条件: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孝顺长辈,道德品质优秀;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综合测评专业年级前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