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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航空港校区:四川省成都市西南航空港经济开发区学府路一段24号,龙泉校区: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阳光城幸福路10号
官网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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隶属于: 四川省
重点学科: 2个
硕士点: 11
博士点: --
院士人数: 2人 学生人数: 2万1千人
占地面积: 2000 亩
创建时间: 1951年
国家学科: -- 个
国家实验室:-- 个
成都信息工程大学是四川省和中国气象局共建、四川省重点发展的省属普通本科院校,是以信息学科和大气学科为重点,以学科交叉为特色,工学、理学、管理学为主要学科门类,工学、理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法学、艺术学等多学科协调融合发展的多科性大学,是四川信息产业、中国气象事业、国家统计事业、国防建设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的重要基地。
学校创建于1951年,前身为中国人民解放军西南空军气象干部训练大队,1956年 改制为成都气象学校,1978年升格为成都气象学院;2000年由直属中国气象局划转为四川省人民政府管理,更名为成都信息工程学院;2001年整体合并原隶属于国家统计局的四川统计学校;2003年获硕士学位授予权;2004年成为第一所为第二炮兵部队培养国防生的一般普通本科院校;2007年获得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2010年成为四川省人民政府与中国气象局签约共建高校、国家首批61所“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院校;2011年成为全国CDIO工程教育模式试点工作组副组长单位和国际CDIO组织正式成员;2013年入选中西部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2015年4月,学校正式更名为成都信息工程大学。
学校现有航空港、龙泉、天府三个校区,占地面积2000余亩,固定资产12.6亿元,各类藏书253万余册;学校现有大气科学学院、资源环境学院、电子工程学院、通信工程学院、控制工程学院、计算机学院、软件工程学院、信息安全工程学院、管理学院、应用数学学院、光电技术学院、外国语学院、政治学院、文化艺术学院、统计学院、商学院、物流学院等17个学院,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近20000人,研究生1600余人。
学校现有8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个独立设置的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3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共覆盖38个硕士学位授权点,已毕业8届硕士研究生。现有53个本科专业,7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和12个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2个国家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和8个省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学校是教育部首批“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参与学校,有8个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参与专业和9个省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参与专业。学校现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个、省级重点学科5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8个(含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个、哲社重点研究基地1个、协同创新中心1个)、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和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7个。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约1200人,专任教师中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教师约900人,其中博士近300人;高级职称500余人,其中正高级职称168人,有全国“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等50余名。学校有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5个省级教学团队、6名省级教学名师,聘有100余名院士、专家为学校兼职教授。
学校大力实施以人为本、融合开放、服务行业、服务地方的发展战略,科技创新和产学研合作能力呈现出快速发展的势头。近5年,学校承担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973”子项目、国家社科基金等国家级项目109项,年均科研经费达6529.67万元。学校科研成果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52项,其中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2项;近5年,教师在核心以上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469篇,其中,855篇次论文被SCI等重要检索系统收录,百余篇论文在《Journal of Climate》(《气候杂志》)、《Optics Express》(《光学快报》)等国内外高影响因子期刊上发表;2010年取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保密资格。
学校借鉴麻省理工学院等美欧大学倡导并实施的CDIO工程教育理念和模式,在全校深入推进以专业建设为主线的教育教学一体化改革,成为全国CDIO工程教育模式试点工作组副组长单位和电气组召集单位、四川省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院校。学校现有4个省级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6门国家级和省级精品课程。在近两届教学成果奖评选中,学校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2项,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10项、二等奖7项、三等奖10项;近五年来,学生在全国重大科技竞赛中获得全国性奖励168项,其中,参加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连续五届获奖总数位列全国高校前七位、一般高校第一。据麦可思人力资源信息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高校毕业生的跟踪调研,我校学生的就业能力和就业质量连续多年位居全省高校前列。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大力加强国内外交流与合作。同美国纽约州立大学、法国第五大学、日本立命馆大学、加拿大谢尔顿学院、泰国蓝实大学等70余所大学开展教师进修访问、科学研究、学生留学等合作与交流;同汕头大学、北方交通大学等40多所高校共同推进CDIO改革;同中科院大气物理研究所等单位联合培养硕士、博士研究生以及开展科研合作;同中国气象局、国家统计局等部委,四川省保密局、四川省经信委等部门,同成都飞机工业集团公司、中国华云公司、Wipro等企业,成都、攀枝花等市(州)开展产学研合作。通过这些交流与合作,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科学研究水平创造了更加有利的条件,为服务社会搭建了更加良好的平台。
学校将继续秉承“成于大气、信达天下”的大学精神,坚持“以人为本,追求卓越”的办学理念,致力于为国家培养具有健康心智体魄、良好人文素质、系统理论知识、扎实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以科学研究为支撑,以服务四川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战略为己任,创新求发展,开放促提升,努力为四川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战略做出更大贡献。
批次 专业
第一批
电子科学与技术
电子信息工程
环境工程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软件工程
通信工程
旅游管理
电子商务
第二批
大气科学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微电子科学与工程
信息安全
信息与计算科学
第三批
经济统计学
统计学
环境科学
批次 专业
第一批
自动化
网络工程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地理信息科学
第二批
应用物理学
应用气象学
英语
物联网工程
数字媒体技术
社会工作
机械电子工程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测控技术与仪器
第三批
遥感科学与技术
数字与应用数学
市场营销
人力资源管理
金融工程
成都信息工程大学2024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为成都信息工程大学,英文译名Chengdu University of Information Technology,是四川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原隶属中国气象局,2000年划转至四川省,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地方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学校以信息学科、大气学科和经管学科为重点,以学科交叉为特色,工学、理学、管理学为主要学科门类,多学科协调融合发展。学校以本科生教育与研究生教育为主。对达到学校相关毕业与授位要求的普通本科学生,毕业时由学校颁发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成都信息工程大学。学校共有航空港、龙泉两个校区。航空港校区位于成都市西南航空港经济开发区学府路一段24号,龙泉校区位于成都市龙泉驿区阳光城幸福路10号。 第三条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接受教育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学校按照规定,成立成都信息工程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委员会,吸纳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参加,充分发挥其在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方面的作用;成立成都信息工程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成立由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为组长的纪检监督小组,全程监督招生录取工作。 第五条学校在招生就业处下设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和日常事务。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学校根据发展战略、办学条件、社会需求、学科建设规划等制定每年的招生计划。招生计划数以教育部批准下达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并向社会公布的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为准。 第七条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区域均衡、生源结构、生源质量、社会需求等因素合理分配招生计划,并向中西部地区倾斜。 第八条学校预留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的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解决各省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问题,优先向生源数量较多、质量较好的地区及中西部地区倾斜。 第九条学校与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开展的高端技术技能型本科人才培养采取专业专设、计划单列、单独录取,在四川招生代码为“5507”,录取后不能转专业。
第四章
录取 第十条 学校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合格考生。 第十一条学校对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对因身体健康状况致使生活不能自理,无法正常完成学业的考生将不予录取。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凡体检不合格者或体检中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二条 学校非外语类专业开设的公共外语必修课程均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要慎重。英语专业、翻译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并要求加试口语(口语考试以各省考试院实施为准)。 第十三条按专业类招生学生在完成专业类基础培养阶段后,根据学校相关规定进行专业分流。 第十四条 学校认可生源所在省份教育主管部门确认的加分政策。 第十五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实行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模拟投档的最终确认计划数100%投档。具体实施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投档规则为准。 第十六条 学校录取规则为“位次优先,遵循志愿”,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对进档考生有给定排序分的按排序分排序,无排序分的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总分相同者,文科按语文、文综、外语,理科按数学、理综、外语的顺序进行比较、排序),再根据考生的位次和专业志愿顺序安排专业。对于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仍按前述规则排序进行专业调剂;对于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配的考生,学校将予以退档。 第十七条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为艺术类专业,只招收美术类专业考生,专业成绩认同各省美术类联考成绩,考生文化及专业考试成绩均需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美术类本科合格线。本专业不招收色盲考生。考生成绩的折算办法及排序录取办法执行生源省的相关规定。 第十八条 学校在内蒙古自治区执行当地“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对实行新高考方案的省份选考科目及录取规则,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办法为准。 第十九条 经教育部批准,学校在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定向气象部门就业学生,凡有意向报考者,需按各省的报考要求填报。单独设定定向招生批次的省份,考生需在相应批次正确填报我校定向招生专业的代码;未单独设定定向招生批次的省份,考生需按要求在我校录取相应批次中填报有定向招生的专业代码,或选填“服从定向调配”的选项。有以上填报情况的考生均视为愿意报考定向专业,学校将在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划定的分数线上,从已投档考生中按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被录取的定向考生在入学报到前,须按规定与相关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若拒签协议,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录取,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不得转入普通专业就读。 第二十条 按教育部规定,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第二十一条 新生进校后,学校将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资格复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徇私舞弊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对家庭经济困难的考生学校将按教育部规定提供相应奖、贷、助学金支持。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三条 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有关政策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规定的项目,坚持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学校招生部门联系方式为: 办公电话:(028)85968271 85966857 传 真:(028)85966857 学校网址: www.cuit.edu.cn 招生信息网址:zjc.cuit.edu.cn E-mail:zhaosheng@cuit.edu.cn 第二十五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其它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假冒成都信息工程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和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适用于本年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成都信息工程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专业名称
学科评估结果 评估结果
C+ C
信息与通信工程
C+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C+
软件工程
C+
统计学
C
管理科学与工程
C
序号
专业名称
选课要求
招生计划数
本专科
1
01大气科学
物理和化学
7
本科
2
02应用气象学
物理和化学
2
本科
3
03电子信息工程
物理和化学
4
本科
4
06通信工程
物理和化学
3
本科
5
0C环境工程
物理和化学
2
本科
6
0K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物理和化学
2
本科
7
0N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物理和化学
3
本科
8
0Q智能科学与技术
物理和化学
2
本科
9
0X网络空间安全
物理和化学
3
本科
10
1G社会工作
不限
2
本科
11
04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物理和化学
3
本科
12
07微电子科学与工程
物理和化学
2
本科
13
0B遥感科学与技术
物理和化学
2
本科
14
0F电子科学与技术
物理和化学
3
本科
15
0H气象技术与工程
物理和化学
3
本科
16
0J机械电子工程
物理和化学
2
本科
17
0L自动化
物理和化学
2
本科
18
0R软件工程
物理和化学
3
本科
19
0T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物理和化学
2
本科
20
0V信息安全
物理和化学
3
本科
21
0Z英语(外语语种为英语)
不限
2
本科
22
11密码科学与技术
物理和化学
2
本科
23
13经济统计学
物理
2
本科
24
14金融工程
物理
2
本科
25
19财务管理
不限
2
本科
26
1A人力资源管理
不限
2
本科
27
1C工程管理
物理
2
本科
28
1E供应链管理
不限
2
本科
29
1S国际经济与贸易(中外高水平大学学生交流计划,与兰卡斯特大学学分互认采取"2+2"分段式联合培养模式。第三、第四学年须赴英学习,在英期间费用另计。详见学校招生网站https://zjc.cuit.edu.cn/info/1096/1484.htm)
不限
2
本科
30
1V大气科学(英才班)
物理和化学
2
本科
31
1W会计学(ACCA,需另缴10000元/年的培训费,详见学校招生公告)
不限
2
本科
新生奖学金一等奖学金
10000元/人
报考我校且高考成绩排名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理科前200名的新生。
新生奖学金二等奖学金
2000元/人
对第一志愿(一志愿为平行志愿的省按第一自然顺序顺序志愿)报考我校,且高考成绩高于我校在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理科调档线70分、文科调档线50分的新生。
单项奖
1000元/人
在录取的应届新生中,在高中阶段参加由中国科协主办的全国中学生学科(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获得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新生。
校生奖学金特等奖
2000元/人
春燕助学基金
100—200元/人/月
1.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2.学习刻苦努力,没有考试成绩不及格的科目; 3.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生活俭朴,无奢侈消费行为; 4.申请者的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成都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或家庭遭受重大意外造成经济困难的; 5.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和社会服务; 6.符合上述条件的孤儿、优抚对象子女、少数民族学生优先考虑; 7.资助方指定资助对象的,依照资助方的意愿执行。
蓝剑助学基金
500元/人
1.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2.学习刻苦努力,成绩好,上学年获得三等以上奖学金; 3.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生活俭朴,无奢侈消费行为; 4.申请者的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成都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或家庭遭受重大意外造成经济困难的; 5.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和社会服务; 6.符合上述条件的孤儿、优抚对象子女、少数民族学生优先考虑; 7.资助方指定资助对象的,依照资助方的意愿执行。
呈祥助学基金
500元/人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纪守法,勤奋好学,自强不息,品学兼优; 2.第一学期没有考试不及格科目; 3.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生活俭朴,无奢侈消费行为; 4.申请者的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成都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或家庭遭受重大意外造成经济困难的; 5.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和社会服务; 6.符合上述条件的孤儿、优抚对象子女、少数民族学生优先考虑; 7.资助方指定资助对象的,依照资助方的意愿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