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咨询: 0316-2188213 |
邮箱地址: lfsfxyzsb@163.com |
联系地址: 东校区:河北省廊坊市爱民西道100号 ,西校区:河北省廊坊市固安县城东 |
官网地址:
http://www.lfsfxy.edu.cn/zsk/
http://www.lfsfxy.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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隶属于: 河北省 |
重点学科: 暂无信息 |
硕士点: |
博士点: |
院士人数: 暂无信息 学生人数: 1万~2万人 |
占地面积: 2000 亩 |
创建时间: 1946年 |
国家学科: -- 个
国家实验室:-- 个 |
廊坊师范学院地处被誉为“京津走廊上一颗璀璨明珠”的河北省廊坊市,1946年建校,2000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省属普通本科院校。升本以来,学校为社会输送了4万余名各级各类专业人才。
学校分两个校区办学,占地2000亩,教育教学设施与设备条件优越,馆藏文献140万册,电子图书107万册。设有14个二级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社科部,14个党政部门和4个教辅单位,形成了含有普通本(专)科教育、高职教育 、成人教育等多种教育的人才培养体系;现有全日制在校生近20000名,教职员工1394名,其中专任教师902人,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教师491名,具有博士、硕士学位及研究生以上学历的教师638名。
学校坚持以学科专业建设为龙头,努力打造以教师教育为主体,理、工、经、管、法等多科协调发展的专业格局。现开设本、专科专业108个,涵盖九大学科门类。学校拥有一大批省级特色专业、教育创新高地、重点发展学科、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教学团队、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和精品课程。其中汉语言文学专业为国家级特色专业和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
学校围绕人才培养中心,不断加强内涵建设,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高育人质量。实行学分制和方向专修制,推行厚基础、活模块、重能力、强素质的“平台+模块”教育模式;大学英语的“大小班、两类课、网学网考”教学模式、教师教育的“双师指导”和“教、导、学、做、研”教学模式等均得到省内外教育界广泛赞誉。学校建立了“河北省中小学教师培训基地”,连续多年承担“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和省、市级培训项目。近年来,学生在英语竞赛、建模竞赛、电子设计竞赛、体育竞赛、科技创新竞赛等国家和省各类专业知识和技能竞赛中屡获重奖,就业率、考研率、英语四六级和计算机等级考试通过率走在同类院校前列。大批毕业生进入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教育系统,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被誉为“基础教育人才的摇篮”。
学校崇尚学术,重视科研。以服务人才培养,服务现代化建设,培育学科增长点为目标,大力加强科研工作,学术氛围浓厚。建有8个科研机构,主办5种学术期刊。《廊坊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为全国优秀社科学报,《语文教学之友》为河北省十佳期刊。加强国际交流,与美国佩丁大学、英国格拉斯哥大学、加拿大多伦多理工学院等10多所海外院校在教学、科研等领域开展了广泛合作。近年来,共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1075项,发表学术论文2981篇,其中核心期刊论文1692篇。
学校党委坚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不断加强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围绕育人中心,以培养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为根本任务。坚持以人为本,关注师生的成长成才,秉承“为人、为学、为师”的师范文化传统,弘扬“厚德博学、弘毅致远”的校训精神,精心培育大学文化。近年来,先后被中宣部、教育部、团中央、全国学联评为“全国大中专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先进单位”,被中央精神文明办、文化部授予“全国文化先进社区”等称号。
今天的廊坊师范学院已经成为教师教育具有优势、办学实力具有影响、享有良好社会声誉的本科院校。面向新的发展形势和任务,学校确立了“立足河北,面向全国,服务基层,服务基础教育;以本科教育为主,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和其他教育;培养德智体美诸方面素质全面发展,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较强实践能力的应用型专门人才”的发展定位,明确了“建设特色鲜明师范大学”的奋斗目标。目前学校正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和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积极推进教育创新,向着建设特色鲜明师范大学的目标迈进。
批次 | 专业 |
第一批 |
应用化学
英语
音乐学
体育教育
数学与应用数学
生物科学
历史学
汉语言文学 |
廊坊师范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学校基本信息
学校名称:廊坊师范学院
学校代码:10100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廊坊校区地址:河北省廊坊市爱民西道126号
空港校区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固安县新中东街998号(原固安校区,位于北京大兴新机场东南直线约5公里)
各专业入学报到校区请查阅我校招生网站。
第二章
、招生范围
2023年我校面向河北、北京、天津、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陕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青海、新疆、广东、宁夏、甘肃、上海、西藏等三十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招生专业及人数以各生源省最终公布为准。
第三章
、录取原则
1.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考生达到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的录取条件,并执行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根据实际成绩(含政策性加分)择优录取。
3.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按教育部和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4.学校承认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投档原则。
第四章
、录取办法
1.对于实行“专业+院校”志愿方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进档考生,依据投档成绩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语文、数学、外语顺序成绩较高者录取。
2.对于实行“院校+专业组”志愿方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投档成绩录取,同一专业组的各专业志愿间不设专业级差。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语文、数学、外语顺序成绩较高者录取。如有未满额的专业(类),学校对不能满足专业志愿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进档考生,根据投档分数进行专业调剂录取。
3.对于进档的文史类、理工类考生(不包括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和内蒙古自治区),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投档成绩录取,各专业志愿间不设专业级差。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语文、数学、外语顺序成绩较高者录取。如有未满额的专业(类),学校对不能满足专业志愿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进档考生,根据投档分数进行专业调剂录取。
4.对于进档的文史类、理工类内蒙古自治区考生,以投档成绩为依据,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照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5.报考我校音乐类、舞蹈类、美术类及体育类(除运动训练专业外)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生源省统一组织的专业测试,且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省文化录取控制线以上,专业成绩合格。录取办法是:
(1)河北省:按照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综合成绩相同者按照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较高者录取,文化成绩相同者按照语文、数学、外语顺序成绩较高者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2)其他省份:承认生源省投档原则,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专业成绩相同者按照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较高者录取,文化成绩相同者按照语文、数学、外语顺序成绩较高者录取。
6.戏剧影视文学、播音与主持艺术和书法学专业只在河北省招生,承认河北省校际联考成绩。考生文化课成绩必须达到河北省文化录取控制线以上,专业成绩合格。录取办法是:按照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综合成绩相同者按照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较高者录取,文化成绩相同者按照语文、数学、外语顺序成绩较高者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7.运动训练招生的录取办法按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和生源所在省有关规定执行。所有高考加分项及分值不用于运动训练专业招生录取。具体见《廊坊师范学院2023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
8.体育教育(中外合作办学)与波兰沃尔茨应用科学大学合作办学(教育部批准文号:教外函﹝2022﹞5号文,批准书编号:MOE13PL2A20222224N),采用“4+0”人才培养合作模式,四年就读于廊坊师范学院。录取时只招有专业志愿考生,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专业。
9.英语类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考生必须参加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的口语测试,达到合格等级,且高考英语文化成绩不低于100分。
10.报考我校日语专业的考生,外语语种不受限制,但必须参加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的口语测试,达到合格等级。
11.除英语类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外,其它所有专业对外语语种不加限制,但我校公共外语为英语,请小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12.除运动训练专业外不确定男女生比例。
13.学校不预留招生计划。
14.公费师范生的招生按照河北省、廊坊市有关部门文件政策执行,录取批次及要求按照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
15.高考改革省份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以各生源省最终公布为准。
第五章
、体检要求
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其中体育类、播音与主持艺术考生要求五官端正,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
第六章
、收费标准
学费、住宿费按河北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文件规定执行,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住宿费按照500元/人/年执行。
第七章
、入学资格复查
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八章
、学历证书
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廊坊师范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颁发廊坊师范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九章
、招生咨询
招生办公室电话:0316-2188213;
录取期间咨询电话:0316-2188203;
学校网址:https://www.lfnu.edu.cn。
国家奖学金
8000元/人/年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二年级及以上年级学生)
国家励志奖学金
5000元/人/年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家庭经济困难,社会能力,工作能力较强,有一定的群众基础。(二年级及以上年级学生)
国家助学金(一档)
2000元/人/年
勤奋学习,积极上进;一般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国家助学金(二档)
3000元/人/年
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国家助学金(三档)
4000元/人/年
勤奋学习,积极上进;特别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一等优秀学生奖学金
1000元/人/年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政治立场坚定,思想要求进步;
2、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学习目的明确,认真刻苦,成绩优秀;
4、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爱护公物,文明礼貌,诚实守信,品德优秀,本学年诚信评价等级达到A级;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6、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青年志愿者活动,表现突出,实效明显;
7、本学年综合测评成绩位列年级、专业、本专科的前5%。
二等优秀学生奖学金
400元/人/年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政治立场坚定,思想要求进步;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学习目的明确,认真刻苦,成绩优良;
4、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爱护公物,文明礼貌,诚实守信,品德优良,本学年诚信评价等级达到A级;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6、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青年志愿者活动,成绩较为突出;
7、本学年综合测评成绩位列年级、专业、本专科的前15%。
三等优秀学生奖学金
200元/人/年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政治立场坚定,思想要求进步;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学习目的明确,认真刻苦,成绩良好;
4、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爱护公物,文明礼貌,诚实守信,品德良好,本学年诚信评价等级达到B级;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6、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青年志愿者活动,成绩较为突出;
7、本学年综合测评成绩位列年级、专业、本专科的前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