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咨询: 021-64941403,021-64948576,021-64948577,021-64940020,021-64940021 |
邮箱地址: |
联系地址: 奉贤校区:上海市奉贤区海泉路100号,徐汇校区:上海市徐汇区漕宝路120号 |
官网地址:
https://adm.sit.edu.cn/
http://www.sit.edu.cn
|
隶属于: 上海市 |
重点学科: 暂无信息 |
硕士点: 8 |
博士点: -- |
院士人数: 暂无信息 学生人数: 1万~2万人 |
占地面积: 1428 亩 |
创建时间: 1956年 |
国家学科: -- 个
国家实验室:-- 个 |
历史沿革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是2000年4月经教育部批准,由办学近50年历史的原上海轻工业高等专科学校、上海冶金高等专科学校、上海化工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建而成。2006年2月,上海香料研究所、上海日用化学研究所并入学校。是一所以建设高水平、应用型、以工为主、特色鲜明的多科性本科院校为办学目标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历经十年的快速发展,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办学实力显著增强,社会声誉日益扩大,先后取得了学士学 位授予权、硕士学位授予权以及工程硕士培养单位资格,并以优良成绩通过了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学校已连续六次获得上海市“文明单位”称号。
办学规模
学校目前有两个校区,漕宝路校区坐落在上海西南隅,相邻漕河泾高科技开发区,奉贤校区坐落在奉贤海湾地区,占地面积共1700多亩。2010年8月,学校主体搬迁至奉贤校区。学校实行校、院两级管理体制,现设有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信息工程学院、城市建设与安全工程学院、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香料香精技术与工程学院、艺术与设计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人文学院、思政学院、生态技术与工程学院、理学院、轨道交通学院、工程创新学院、高等职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体育教学部等19个二级学院(部)。学校以全日制本科教育为主,积极发展技术型、工程型研究生教育和留学生教育,兼办高职高专教育,现有全日制学生18500多人,其中本科生15000多人,各类研究生400余人。
学科专业
学校坚持以学科建设为龙头,积极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求,构建合理的学科专业体系,现有本科专业44个,涉及材料、机械、化工、生物、轨道交通、艺术设计、管理、外语、园林等多个领域,涵盖工、理、文、法、经、管、农7个学科门类。以应用型人才培养为特色的十大学科群建设正在稳步健康发展,形成了“上海市、市教委、学校”三级重点学科建设格局。学校现拥有5个上海市(教委)重点学科;上海高校工程中心1个、上海高校人文艺术创新工作室建设项目1个、上海高校高水平特色发展项目2个、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拥有国家级和市级特色专业各1个,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市级精品课程10门、上海市本科教育高地7个。2008年,学校成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10年,学校获化学工程与技术领域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资格;2011年2月学校获得两个一级学科(化学工程与技术、机械工程)硕士学位授予权。
人才培养
学校致力于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具有国际视野的卓越一线工程师,形成了“依托行业、服务企业,培养一线工程师为主的高层次应用技术人才”的办学特色。近年来,学校积极实施“外语应用能力、计算机应用能力、工程化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四个“四年不断线”的教学改革,以工程创新学院为依托,积极探索和推进以卓越一线工程师培养为目标的多元化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试验区工作,人才培养质量受到社会各界普遍认可。七届本科毕业生就业率平均达98.5%,高于上海市属高校平均水平。
师资队伍
学校现有教职工1750余名,其中专任教师1055名,教授近110余名,副教授350余名,高级职称教师约占教师总数的42%,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教师约占教师总数的80%。师资力量较为雄厚,师资结构合理,已经建立了一支高水平的教学与科研队伍,拥有一批优秀的学科带头人和专业骨干教师。
科学研究
学校坚持应用型、技术型的科学研究导向,积极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产学研合作。2011年的科研经费达到1.4亿元,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上海市重点科技创新基金等占30%以上,年科研经费平均增长率达41%。近五年来,共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计划项目57项,其中: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36项(2011年18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项,全国教育科研项目1项;获省部级科研奖项6项。学校将产学研合作定位于“服务长三角、华东地区中小城市,以服务中小企业为主”,为企业提供技术服务和技术改造。近年来,每年新增与企业合作项目150余项,学校服务社会的能力逐年提升。
对外交流
学校广泛开展境外合作与交流,先后与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德国、英国等国家和港澳台地区20多所大学建立了学术交流和人才培养的合作关系,开展了双学位教育、研究生教育、学生交换学习、教师交流等各类合作项目。2007年,学校获留学生招生资格。现有在校留学生43人。
批次 | 专业 |
第一批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第二批 |
市场营销
软件工程
化学工程与工艺
食品科学与工程
香料香精技术与工程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第三批 |
视觉传达设计
材料物理
土木工程
制药工程 |
批次 | 专业 |
第一批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第三批 |
自动化
园艺
劳动与社会保障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会计学
化妆品技术与工程
国际经济与贸易
工程管理
复合材料与工程 |
2024年上海应用技术大学本科招生章程
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考招生章程 (秋季统一高考)
一、院校全称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
二、就读校址
奉贤校区地址:上海市奉贤区海泉路100号;徐汇校区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漕宝路120号。艺术类本科专业就读徐汇校区,其他本科专业及少数民族预科就读奉贤校区。
三、层次
■本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应用技术大学的本科毕业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招生工作的决策机构,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秋季统一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应用技术大学纪检监察机构是学校招生工作的监督机构。
七、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1、我校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发展定位与办学条件,统筹考虑近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学校本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2、各招生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3、本年度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高考改革省市选考科目要求等详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招办)编印的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相关文件。
八、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办法
本科招生计划的1%用于调节各地上线生源不平衡。
九、专业教学培养使用外语语种
英语专业高考外语考试语种为英语,德语专业高考外语考试语种为英语、德语,其它专业高考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德语专业外语教学语种为德语。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根据健康状况与专业限报要求填报专业志愿。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其中:材料物理、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绘画专业色盲不取;材料科学与工程、复合材料与工程色盲不宜;园林、园艺、生态学、风景园林、化学工程与工艺、制药工程、应用化学、环境工程、生物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色盲、色弱不取;香料香精技术与工程、化妆品技术与工程专业色盲、色弱、嗅觉迟钝不宜。
十一、录取规则
一、投档成绩我校在专业录取时,以考生所在省级招办投档成绩为准,我校认可各省级招办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全国性加分政策,不累计,最高不超过20分。二、投档比例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1.05之内;实行非平行志愿的批次投档比例按各省级招办要求执行;征集志愿,按缺额计划1:1投档,若生源仍不足,我校不降分录取。三、录取原则(一)普通类专业1、招生改革省市上海、江苏、湖南、湖北、福建、广东、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广西、甘肃在院校专业组内实行分数优先原则,即按照高考文化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据专业志愿填报顺序录取到专业,各志愿间无级差。当考生所填的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如服从专业调剂,且符合专业录取条件,则在该专业组内进行调剂。其他改革省市浙江、山东、辽宁、重庆、河北、贵州六省实行专业平行志愿直接投档到学校专业,若符合专业录取条件,不会退档。2.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以投档分为排序成绩按招生计划数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3.其他省市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即按照高考文化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据考生专业志愿填报顺序录取,无级差分。在同一批次中,当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如服从专业调剂,且符合专业录取条件,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调剂到未录满专业。4.调剂规则对于投档到上海应用技术大学但未进入专业志愿的考生,如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需调剂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可调剂专业按之前录取的最低分排序从高到低一次性调剂录取至满额。缺额专业录取最低分相同时依次参照缺额专业的录取平均分、最高分,调剂时同时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对于投档到上海应用技术大学但未进入专业志愿的考生,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则退档。5.同分处理规则当投档成绩相同时,根据各省市考试院的同分排位规则排序。若无排序,则文科[或首选科目为“历史”的专业(组)]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理科[或首选科目为“物理”的专业(组)]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成绩排序。其他不分文科、理科[或首选科目不限的专业(组)]的考生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成绩排序。6.征集志愿学校生源不足时,省级招办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通过征集志愿后投档,投档人数按不超过公布招生计划的缺额数100%;若生源仍不足,学校可将剩余的招生计划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市安排录取。7.少数民族预科按公布的招生计划1:1投档,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当投档成绩相同时,根据各省市考试院的同分排位规则排序,如无考试院的同分排位规则,则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成绩排序。(二)美术与设计学类1.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要求: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省级招办划定的美术与设计学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线,且外语单科成绩要求50分及以上。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省级招办划定的本科合格线。2.美术与设计学类总分: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和省级招办组织的美术与设计学类统考成绩,以各省级招办提供的折算总分为录取依据。3.录取原则:分数优先原则,即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据专业志愿填报顺序择优录取。当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如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调剂到未录满专业(调剂规则同“普通类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则退档。4.同分处理规则:根据考试院的同分排位规则排序,如无考试院的同分排位规则,则依次按专业统考、语文、外语成绩排序。
十二、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文科类专业、少数民族预科每生每学年6500元,理工体类专业每生每学年7000元(沪发改价调(2023)21号);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13000元(沪发改价调(2023)21号);中美合作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中美合作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中新合作应用化学专业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21000元;中加合作市场营销专业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9500元(沪发改规范〔2018〕2号,沪发改规范(2023)4号)。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200元(沪教委财(2012)118号)。
十三、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上海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设立“远修无忧”专项计划,资助家庭困难的优秀学生海外留学。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四、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按照招生“阳光工程”的统一要求,我校秋季统一考试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检监察机构监督。举报电话:021-60873388
十五、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https://www.sit.edu.cn招生办官网:https://adm.sit.edu.cn日常咨询电话:021-64941403志愿填报咨询热线:021-64948576、64948577(开通日期6月20日-7月10日)
十六、其他须知
1.我校2024年大类招生所含专业如下:机械类:含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智能制造工程专业工商管理类:含会计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市场营销专业大类招生的学生,第一学年末根据我校学籍管理规定《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学科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原则》,在该大类内进行专业分流。2.预科招生的学生,预科阶段不分专业,第一学年末根据《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少数民族预科生转入本科专业实施细则》,进行志愿填报和专业录取。3.学生可以根据我校学籍管理有关规定,申请选择转专业学习(中外合作专业除外)。4.经济与管理学院三、四年级教学地点将根据学校规划安排确定。5.各省市招生录取情况可通过我校招生官网实时查询。
上海市奖学金
8000元/人/年
(一)学习成绩要求
1.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和上海市奖学金;
2.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超出前10%,但均位于前30%,必须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方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和上海市奖学金。
(二)突出表现要求
突出表现是指学生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
具体标准以官网发布为准。
宝钢奖学金
5000元/人/年
1、我校当年在籍的本专科学生、硕士生。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3、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以下简称“五种能力”);“创新创业”实践中取得突出成果;研究生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取得一定的优秀研究成果。
4、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校长奖学金
10000元/人/年
校长奖学金(提名奖)
3000元/人/年
优秀新生入学奖学金一等奖
10000元/人
1、高考文化总分(不含附加分)超过报考省市一本线的优秀新生,择优评定。
2、综合改革省市(上海和浙江)的新生单独评定,依据高考文化总分(不含附加分)并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择优评定。
3、艺术类新生单独评定,按合成分=(专业成绩/专业满分+高考文化总分(不含附加分)/高考文化满分)х5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评定。
优秀综合奖学金设一等奖
1200元/人/学期
一.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德修养;
二.积极进取,刻苦学习,学习成绩优良;
三.遵纪守法,维护社会公德,自觉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有关规章制度,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
四.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
参评学生的平均绩点不得低于2.5(由教务处提供)。
学生优秀奖学金(单科奖)
100元/人/学期
当学期某一考试课程成绩在本专业中获得第一名者(已获优秀综合奖学金一、二、三等者不得重复)。
学科竞赛奖
150-450元/人
全国一、二、三等奖
学科奖学金
100-300元/人
市级一、二、三等奖
科技竞赛奖
150-1500元/人
全国特、一、二、三等奖
科技竞赛奖
100-300元/人
市级特、一、二、三等奖
“忠诠—尔纯”思想政治教育奖
200-500元/人
考研奖学金
500-800元/人
詹守成奖学金一等奖
5000元/人
评审对象:
1.本校全日制在籍注册后的本科、高职(高专)学生;
评审要求:
1.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模范遵守社会主义道德规范,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刻苦学习,成绩优良,当学年各科成绩没有不及格者。
励志帮困奖学金
1000-3000元/人/年
学生帮困奖学金甲等奖
300元/人
获奖学生必须品行良好,自觉遵守《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学生行为准则》和校纪校规,学习勤奋。其中:
1.甲等奖必须是:
(1)孤儿、烈属、享受政府特困补助的,或者学生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年上海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家庭,即必须是申请并被列入我校当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的特别困难的学生;
(2)学期平均学分绩点在2.2(包括2.2)以上者;学年制平均分75分以上者。
校诚信生活助学贷款
1000元/人/年
困难新生
岛津英才奖学金
1000-3000元/人/年
科文特亚表面处理奖学金
500-1500元/人/年
thermo fisher 专项奖学金
1000-2000元/人/年
上海化学化工学会清贫学生助学金
3000元/人/年
上海化学化工学会优秀学生奖学金
1000元/人/年
教授奖学金
1000元/人/年
研究所奖学金
10000-30000元
金相大赛奖学金
约 3500元/人/年
海外名师桑德教授奖学金
200-1000元/人/年
“廷亚”优秀奖学金
1000-10000元/人/年
蒋东翔教授奖学金
200-600元/人/年
“丽华”调香竞赛奖
1500-5000元/人
“丽华”奖学金
300-1500元/人/年
丽华”助学金
500-1000元/人/年
SIT-TRU 奖学金(市场营销中加合作 专业)
2000-5000元/人/年
中美合作奖学金(CMU)
1000-3500元/人/年
中美合作奖学金(CMU)(社会活动奖)
300元/人
中美合作奖学金(CMU)(单科奖)
150-2000元/人
中美合作奖学金(CMU)(学习进步奖)
100-1000元/人
中美合作助学金(CMU)
800-1500元/人/年
亚虹助学金
7200元/人
校友励志奖学金
6000元/人
趣医网奖学金
约1000元
兆广助学金
5000元/人
1.我校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本科品学兼优、当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新生除外);
2.热爱祖国,乐于助人,关心集体,遵守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
3.在校期间学习成绩较好,除大一学年度外,其余学年上学期补考科目不能超过两门,补考后不及格科目不能超过一门。
4.兆广助学金与其他高额(等于或超过3000元) 奖励、助学金不可重复申请。
天勤助学金
5000元/人
1.我校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本科品学兼优、2016-201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2.热爱祖国,乐于助人,关心集体,遵守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
3.在校期间学习态度端正,成绩较好,补考后(含二考)不能有不及格。
4.天勤助学金与其他高额(等于或超过3000元)帮困奖、助学金不可重复申请。
詹守成奖学金二等奖
3000元/人
评审对象:
1.本校全日制在籍注册后的本科、高职(高专)学生;
评审要求:
1.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模范遵守社会主义道德规范,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刻苦学习,成绩优良,当学年各科成绩没有不及格者。
詹守成奖学金三等奖
1500元/人
评审对象:
1.本校全日制在籍注册后的本科、高职(高专)学生;
评审要求:
1.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模范遵守社会主义道德规范,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刻苦学习,成绩优良,当学年各科成绩没有不及格者。
上海市慈善基金会中华教育助学金
3000元/人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3、品行端正,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4、遵守各项校纪校规,没有违法乱纪行为;
5、家庭经济条件困难,且本学年已通过学校困难认定;
6、除贷款外,无拖欠学杂费情况;
7、本学年未享受过其他高额社会资助项目(3000及以上);
8、历年已获“中华慈善教育基金”资助的学生也可申请。
学生帮困奖学金乙等奖
200元/人
获奖学生必须品行良好,自觉遵守《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学生行为准则》和校纪校规,学习勤奋。其中:
乙等奖必须是:
(1)家庭经济情况为一般困难者,即必须是申请并被列入我校当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的一般困难的学生;
(2)学期平均学分绩点在2.0(包括2.0)以上者;学年制平均分70分以上者。
“浦江育才”助学奖学金
2500元/人/年
1、热爱祖国,乐于助人,关心集体,遵守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
2、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平均绩点2.5(含平均绩点2.5)以上者,所有成绩都以第一次考试为准。
3、毕业后,有志于到上海浦江控股有限公司从事物业管理等行业的工作;
4、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优秀综合奖学金设二等奖
600元/人/学期
一.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德修养; 二.积极进取,刻苦学习,学习成绩优良; 三.遵纪守法,维护社会公德,自觉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有关规章制度,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 四.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 参评学生的平均绩点不得低于2.5(由教务处提供)。
优秀综合奖学三等奖
300元/人/学期
一.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德修养; 二.积极进取,刻苦学习,学习成绩优良; 三.遵纪守法,维护社会公德,自觉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有关规章制度,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 四.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 参评学生的平均绩点不得低于2.5(由教务处提供)。
社会活动奖
150元/人/学期
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德修养;
二.积极进取,刻苦学习,学习成绩优良;
三.遵纪守法,维护社会公德,自觉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有关规章制度,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
四.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
优秀新生奖学金二等奖
5000元/人
1、高考文化总分(不含附加分)超过报考省市一本线的优秀新生,择优评定。
2、综合改革省市(上海和浙江)的新生单独评定,依据高考文化总分(不含附加分)并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择优评定。
3、艺术类新生单独评定,按合成分=(专业成绩/专业满分+高考文化总分(不含附加分)/高考文化满分)х5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评定。
优秀新生奖学金三等奖
2000元/人
1、高考文化总分(不含附加分)超过报考省市一本线的优秀新生,择优评定。 2、综合改革省市(上海和浙江)的新生单独评定,依据高考文化总分(不含附加分)并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择优评定。
3、艺术类新生单独评定,按合成分=(专业成绩/专业满分+高考文化总分(不含附加分)/高考文化满分)х5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评定。
陈冠琴助学金
4800元/人/年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3、品行端正,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4、遵守各项校纪校规,没有违法乱纪行为;
5、家庭经济条件困难,且本学年已通过学校困难认定;
6、除贷款外,无拖欠学杂费情况;
7、本学年未享受过其他社会资助项目;
8、孤儿优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