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咨询: 0750-3296263,0750-3296265 |
邮箱地址: wyuzsb@126.com |
联系地址: 广东省江门市迎宾大道中99号 |
官网地址:
http://www.wyu.edu.cn/zsb/
|
隶属于: 广东省 |
重点学科: 暂无信息 |
硕士点: 27个 |
博士点: 暂无信息 |
院士人数: 暂无信息 学生人数: 1万~2万人 |
占地面积: -- 亩 |
创建时间: |
国家学科: -- 个
国家实验室:-- 个 |
1985年,乘着改革开放的春风,内外合力,一所全日制本科综合性大学—五邑大学在中国第一侨乡广东省江门市应运而生。江门市辖新会、台山、开平、恩平、鹤山五市(区)素称五邑而闻名海内外,学校由此得名。
学校占地约1000亩,天沙河蜿蜒横贯其中,一河两区。校园内湖光敛滟,幽雅宁静,可谓是“远山含翠教读胜地,近湖吐烟治学佳境”。建校以来,学校坚持“面向地方,服务社会”的办学方针,在人才培养、科研和社会服 务、对外交流与合作、内部管理等方面形成了四大办学特色。学校专业设置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现设有管理学院和信息学院2个学院,中国语言文学系、外国语言文学系、管理科学与工程系、工商管理系、公共管理系、应用经济系、通信与电子工程系、计算机与网络工程系、信息与控制工程系、数学物理系、化学与环境工程系、机电工程系、土木建筑系、纺织服装系、政治教育与法律系、体育部等16个教学院系部,开设文、理、工、管、经、法、教育等七大门类34个本、专科专业,另还设有职业技术学院和继续教育学院。学校面向广东、广西、湖南、江西、湖北、福建、安徽等全国部分省市招收本科学生,面向全国(含港澳)招收研究生。学校现有各类在籍学生14000余人,其中全日制在校学生1万余人。
五邑大学拥有一支实力雄厚的师资队伍,现有教职工600余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占专任教师的60%,具有博士、硕士学位者占专任教师的77%;学校还聘请了多名外籍教师任教,一批国内外著名学者为名誉教授。广大教师在认真搞好教学工作的同时,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和科技开发,努力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十五”期间,在国内外公开发表论文3000多篇,出版专著和教材等100多部;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0多项,省部级研究项目60多项,横向合作研究项目200多项,已取得一批有影响的成果。分别确立了管理科学与工程、应用化学、信号与信息处理、应用数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软件工程环境与数据库技术、纺织工程、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机电控制及自动化、材料学等重点学科、重点扶持学科及扶持方向。其中,管理科学与工程学科还入选了广东省重点扶持学科,纺织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通信工程、机械工程及自动化等4个专业被评为省名牌专业。
学校坚持从严治校,从严治教,重视学生能力和综合素质的培养,强调“质量就是生命”。教学质量不断提高,在全国、全省组织的各类统考和比赛中,五邑大学学生均取得较好成绩。2000、2001、和2002年连续三年,专业英语四级统考通过率在91%以上,比全国平均通过率高出21个百分点,2004年通过率更是高达96.9%,比全国高出34个百分点。在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比赛中,2003年获2个全国二等奖,广东赛区2个一等奖,4个二等奖。2004年又获得全国1个一等奖,2个二等奖,广东赛区4个一等奖,9个三等奖。2000年教务处分别获得全国和全省高等院校先进教务处的称号。
建校以来,五邑大学得到海外华侨、港澳同胞的热情关怀和鼎力支持。他们共捐建楼宇近50座,还捐赠了一大批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并设立多项奖学金。学校充分发挥侨乡的优势,加强与境外高水平大学的实质性交流与合作,分别与美国、加拿大、英国、法国、意大利、瑞士、新加坡和香港、澳门等国家和地区的30多所大学建立了实质性的合作关系,每年都选派20多名优秀教师赴英美进修和交流,10多名学生以各种形式出国进行长、短期学习,100多名外国师生到我校进行各种形式的教育和文化交流活动。学校作为国家教育部批准的首批招收留学生单位之一,已先后招收来自美国、墨西哥、日本、印尼、马来西亚、克罗地亚等国家的长、短期留学生600多人。
五邑大学研究生教育起步较早。1987年,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学校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联合培养研究生;1993年,广东省教育厅又批准了五邑大学与华南理工大学、联合培养研究生。1998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我校成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现已有管理科学与工程、企业管理、系统工程、信号与信息处理、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通信与信息系统、交通信息工程与控制、计算机应用技术、机械制造及自动化、机械设计及理论、应用化学、应用数学和纺织工程等13个硕士授予点,其中纺织工程硕士点是华南地区唯一的硕士点。现在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在管理科学与工程、通信与信息系统、信号与信息处理等专业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博士后。现有在校博士后、博士生(联合培养)、硕士生300多人。
经过20年的建设,学校的设施日臻完善,总建筑面积已达40多万平方米,图书馆藏书70多万册,还有500多台计算机的电子图书馆。拥有12个设备先进的实验中心、实验室、计算中心和电教中心,是国家三维CAD教育培训基地、广东省省级企业信息化培训基地。全校有教学科研仪器6800多台套,教学、科研计算机2000多台。1996年1月,学校校园网与国家教育科研网(CERNET)、国际互联网(INTERNET)联通并覆盖全校,并在2003年建成1000M主干、100M到楼宇的宽带校园网。
进入新世纪,我们将秉承既定的办学目标和办学方针,把学校建设成为具有较强的自身发展能力,具有重要的社会影响,具有地方特色与侨乡特色,在同类院校中处于领先地位的综合性大学。
批次 | 专业 |
第二批 |
通信工程
市场营销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电子商务
机械工程
数学与应用数学 |
批次 | 专业 |
第一批 |
纺织工程
电子信息工程 |
第二批 |
自动化
土木工程
环境设计
化学工程与工艺 |
五邑大学2024年夏季高考招生章程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七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九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十章
招生工作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五邑大学夏季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结合五邑大学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五邑大学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1349
第五条 学校地址: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东成村22号,邮政编码:529020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结)业颁证:对取得我校学籍,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结)业要求者,颁发五邑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相应学位证书。退学学生,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开具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三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总体领导下,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政策,负责制定学校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组织管理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学校教务处(招生办公室)为学校负责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日常管理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室组成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
在招生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和社会的信访、申诉、投诉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在广东省,学校录取批次为本科批次。其他省份的录取批次具体参照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目录。
第十五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学校本科招生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考生专业服从调剂而需要增加计划等问题。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在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按照历史类/文科类、物理类/理科类、艺术类分别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分类录取。
第十八条 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本校可根据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
第十九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分数线,符合本校提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成绩、专业志愿,以及本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历史类/文科类、物理类/理科类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先安排排位高的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二十一条 考生所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调剂到同一院校专业组内计划有空额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录取;考生不服从调剂的,或服从调剂但是不符合计划有空额专业相关要求的,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二条 艺术类专业招生按照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第二十三条 凡以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术科统考成绩录取的艺术类专业,专业录取时,在思想政治品德及体检合格、文化课与术科统考成绩均达到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对应批次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以术科统考成绩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若术科统考分相同,文化分高者优先录取;若文化分仍相同时,依据各省排名方法按顺序录取。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第二十四条 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按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相关专业说明及要求
(一)凡以分专业模块培养的专业按《五邑大学交通工程等专业分专业模块培养管理办法》执行,具体分专业模块培养的专业以当年招生专业目录公布为准。
(二)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需慎重报考。
第二十六条 录取时对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有要求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执行。在广东省报考本专科层次院校及专业,计入高考总成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对应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须合格。具体要求以广东省当年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七条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于残障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予以正常录取。
学校招生专业对考生身体素质的具体要求详见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
第二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学籍。
第七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二十九条 经本校夏季高考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者,作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三十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学籍。
新生入学复查相关工作按广东省招生办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三十一条 本校收费标准按《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367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的通知》(粤发改规〔2021〕10号)。
学费:文史、财经、管理专业: 5050元/生·学年;
理工、外语专业 : 5710元/生·学年;
艺术专业(非理论类): 10000元/生·学年。
“2+2”中外联合培养项目,除收取全日制学生学费外,收取国际化培养费:
第一、二学年:38000元/生·学年;
第三、四学年:48000元/生·学年(第三、第四学年若赴国外合作院校完成专业培养,则由国外合作院校根据当年标准收取)。
住宿费:1700-1800元/生·学年(具体按照不同住宿条件确定)。所有收费标准以政府有关部门核定为准。
第九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二条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等资助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一)设立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申请相应资助。
(二)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根据有关标准执行;国家助学金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含退役士兵学生)困难等级合理分档资助。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根据相关政策文件执行。
(三)学生学费资助。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根据新生学费进行补助;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根据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或学费减免。
(四)优秀学生奖学金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五)设有伍舜德精神奖学金、叶家康奖学金、黄炳礼奖助学金、史带奖助学金、黄乾享奖学金、五邑慈善会优秀生奖学金、香港台山商会助学金、冯佩玲女士膳食资助计划、刘冠华刘袁海玲社会服务义工奖学金、李瑞莲奖学金、刘荣萧奖学金、盈科奖学金、容和奖学金、旭浪优秀学生奖学金、诺斯贝尔奖学金、芳源奖学金和海豚励志助学金等社会类资助项目。
(六)为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组织开展校内勤工助学活动。
(七)设有爱心互助助学金。帮助因突发事件或患重大疾病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第十章
招生工作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三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50-3296265、3296263
传 真:0750-3296267
电子邮箱:wyuzsb@126.com
学校网址:https://www.wyu.edu.cn
招生网址:https://www.wyu.edu.cn/zsb/
第三十四条 学校纪检监察室负责监督学校招生工作,并接受相关举报。
联 系 人:林老师
监督电话:0750-3296291
地 址: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东成村22号五邑大学纪检监察室
第十一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经学校2024年4月18日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议通过,适用于五邑大学2024年夏季普通高考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由五邑大学授权五邑大学教务处(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为准。
国家奖学金
8000元/人/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
5000元/人/年
港澳台及华侨学生奖学金
不定
国家助学金
3000元/人
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
500元/人
国家助学贷款
最高8000元/人/年
优秀新生特等奖学金
5000元/人
超生源地省重点线
优秀学生干部
200元/人
优秀毕业生
200元/人
优秀学生干部(毕业生)
200元/人
大叶大学暑期学生研修班
不定
勤工俭学
320元/月
五邑大学爱心互助基金
不定
志愿者助学金(团委)
600元/人
紧急情况志愿者助学金(团委)
3000元/人
吕志和优秀新生奖学金
2000(港币)
伍舜德精神奖
10000元/人
史带奖学金
4000元/人
史带助学金
1000元/人
黄炳礼奖学金
4000元/人
黄炳礼助学金
2000元/人
湖南商会奖学金
2500元/人
湖南商会助学金
2500元/人
冯佩玲女士膳食助学金
884 元/人
香港台山商会助学金
2000元/人
五邑慈善会贫困学生奖学金
2000元/人
广发“诚信 自强”奖学金
2000元/人
1.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优良,诚实守信,严格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在学年度综合测评中,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均在同年级同专业排名前40%;
3.在校期间偿还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可以优先考虑;
4.在校期间获得学院“自强之星”称号的贷款学生,可以优先考虑;
5.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获得此项奖学金:本学年度所学课程(含重修课程)有不及格;当学年度受过处分(含通报批评);当学年度有旷课行为。
新富源奖学金
2500元/人
新富源助学金
2000元/人
江门市昌兴关爱基金奖学金
1200元/人
江门市昌兴关爱基金助学金
1500元/人
江门市昌兴关爱基金 奖(助)学金
2000元/人
(励志补助金)
泓善慈善基金会
200元/月
梁向荣助学金(特殊困难生活补助金)
2500元/人
1.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优良,诚实守信,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勤奋学习。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优良。
3.身体致残且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如有低保证和低收入证的优先考虑。
4.在校期间,因意外事故造成伤害或者突发性疾病或者家庭发生突发变故(非本人意愿导致),且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的学生。申请时需提供相关证明一份,如:医疗收据,体检表,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等。(注:具备第3、第4条具备其中之一者即可申请)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获得此项助学金:本学年度专业必修课课程重修者;本学年度受过处分者(含通报批评);本年度有旷课行为者。
梁向荣助学金
2000 元/人
1.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优良,诚实守信,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勤奋学习。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突出。
3.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有低保证和低收入证的优先考虑。
4.在校期间获得院(系)级及以上“自强之星”称号的困难学生,可以优先考虑;
5.参加无偿献血,或义工志愿者等公益活动的同学,持有关证明可以优先考虑;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获得此项助学金:本学年度所学课程(含重修课程)有不及格者;本学年度受过处分者(含通报批评);本年度有旷课行为者。
潮资企业联谊会助学金
1000元/人
建邦兴业奖学金(土建)
2500元/人
面向土木建筑学院学生设立
方先波、陈焕年学生 发展基金(政法)
278元/人
面向政法学院学生设立
优秀学生奖学金
600-2500元/人/年
新长城自强助学金
2000元/人/年
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江门安徽商会奖学金
1000元/人
资助对象:五邑大学在读的晥籍特(贫)困本科生和研究生。
1、思想觉悟高,品德优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
2、热爱所学专业,努力学习,刻苦钻研,学习成绩优良;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集体活动,热心公益,助人为乐;
4、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学习、生活困难不能顺利完成学业;、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获得此项助学金或提前退出资助:
本学年度有两科以上专业必修课课程重修者;
本学年度受过纪律处分(含学院级通报批评);
受助期间学习不刻苦,全年度有旷课记录3次以上;
个人申报材料弄虚作假。
江门安徽商会助学金
3000元/人
资助对象:五邑大学在读的晥籍特(贫)困本科生和研究生。
1、思想觉悟高,品德优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
2、热爱所学专业,努力学习,刻苦钻研,学习成绩优良;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集体活动,热心公益,助人为乐;
4、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学习、生活困难不能顺利完成学业;、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获得此项助学金或提前退出资助:
本学年度有两科以上专业必修课课程重修者;
本学年度受过纪律处分(含学院级通报批评);
受助期间学习不刻苦,全年度有旷课记录3次以上;
个人申报材料弄虚作假。
江门市总工会励志助学金
2000元/人
资助对象:
五邑地区困难职工(含异地务工人员、农民工)的 在五邑大学读书的子女。
1.思想觉悟高,品德优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
2.刻苦学习,积极向上,学习成绩良好;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集体活动,热心公益,助人为乐;
4.家庭经济困难、自强不息,生活简朴;
5.父母双方或监护人至少一人为江门在职职工;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申请此项助学金:二年级及以上学生本学年度有两科及以上课程(必修课和专业限选课)重修;本学年度受过纪律处分(含通报批评);本学年度学习不刻苦,有旷课记录。
李瑞莲奖学金
1000-3000元
五邑大学汉语言文学(师范)和对外汉语(师范)专业应届毕业生
联通科技奖学金
2500元
1、思想政治素质高,道德品质优良,诚实守信,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勤奋学习。学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申请者需本学年度平均绩点3.0以上;
3、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突出。在校期间参加过省级以上的科技类比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集体活动,热心公益,助人为乐。志愿者服务时间不少于5小时;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获得此项奖学金:
(1)本学年度必修课和专业限选课有重修;
(2)本学年度受过纪律处分(含通报批评);
(3)本学年度学习不刻苦,有旷课记录
刘冠华社会服务义工奖学金
500元/人
1、秉持志愿服务理念,弘扬义工精神,热心志愿服务事业;在各类义工活动中担任骨干力量的学生,可优先考虑。
2、在校期间表现突出,学习成绩优秀,获得校级及以上级别各类奖励的学生可优先考虑。
3、取得江门市“星级义工”称号的学生,将参考其称号的级别。
4、热心公益事业,家庭贫困者可优先考虑(须提供贫困证明或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等证明材料)。
刘荣萧奖学金(金融学专业)
1000-3000元
帮扶贫困,奖励优秀
叶家康奖学金
8000元
1.热爱祖国,热爱家乡,道德品质优秀,遵纪守法。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习成绩优秀,本学年度综合测评总分名列前茅,积极参与科研活动并取得优秀成果的优先;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家庭学生优先。
3.积极参加公益活动,符合学校对申请奖学金学生在公益活动方面的要求;
4.本学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该学年度的“叶家康奖学金”评选:
A.受过处分(含通报批评);在留校察看期间者;
B.所学课程(含重修课程)有不及格者;
C.德育测评分低于80分的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