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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东陵路120号 |
官网地址:
http://zs.syau.edu.cn/
|
隶属于: 辽宁省 |
重点学科: 3个 |
硕士点: 62个 |
博士点: 26个 |
院士人数: 暂无信息 学生人数: 2万~3万人 |
占地面积: -- 亩 |
创建时间: |
国家学科: -- 个
国家实验室:-- 个 |
沈阳农业大学组建于1952年,由当时的复旦大学农学院(茶叶专业除外)和沈阳农学院部分专业合并而成,今天的沈阳农业大学是辽宁省与中央共建的全国重点高等院校,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小211工程”院校)之一。学校坐落在沈阳市东郊的天柱山南麓,东与名胜古迹东陵毗邻,西与沈阳城区相连,学校占地2 920.794亩,校园有山有水、有旱田水田、坡地和林园,农业教育、科研条件优越,校区环境幽美 ,景色宜人。
建校以来,一大批海内外知名学者先后来校任教。自1990年以来,已有252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学校现有教职工1775人,其中专任教师981人;专任教师中有院士1人,特聘院士2人,教授194人,副教授464人,有博士研究生导师145人和硕士研究生导师453人。
学校现有在校生21496人,其中博士研究生614人,硕士研究生2365人,本专科生15379人,成人教育本专科生3129人。学校始终把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重视教学研究和改革,着力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创新精神,形成了“团结、勤奋、求实、创新”的优良校风。建校以来,学校为祖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培养本、专科生和博士、硕士研究生11万人;毕业生中,有的成为科教文化战线、企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的管理者和业务骨干,有的成为受人尊敬的享誉海内外的著名专家学者,有的长期奋战在农业生产第一线,他们在各自岗位上勤奋工作,乐于奉献,为学校赢得了荣誉,为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了重要贡献。
2000年以来,学校共承担国家、省、市的各类科研项目4600余项,有187项成果获国家、省(部)、市奖励,70%的科研成果在生产中得到大面积推广应用,创造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学校先后在辽宁省10个市24个县(区)建立了科教基点,选派46名科技人员到当地担任科技副县(市)、乡(镇)长或科技顾问,有力地推动了“科教兴农”工作的深入开展。
沈阳农业大学不断加强与国际知名大学、科研院所的交流与合作,目前已与4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联系,与15个国家的33所院校结为友好学校。
批次 | 专业 |
第一批 |
林学
农林经济管理
农学
食品科学与工程
园艺 |
第二批 |
食品质量与安全
农业资源与环境
动物医学
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
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
园林
植物保护 |
第三批 |
生物技术
农业水利工程 |
批次 | 专业 |
第一批 |
土木工程
环境科学 |
第二批 |
动物科学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第三批 |
中草药栽培与鉴定
应用化学
土地资源管理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生物科学
会计学
电子信息工程
包装工程 |
沈阳农业大学2024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
1.学校全称:沈阳农业大学
2.办学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东陵路120号
3.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4.办学层次:本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97.7万平方米(约合2964.4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6.2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8.6平方米;生师比20.8:1;专任教师1072人,其中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94.9%;具有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59.4%;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68749.1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27428.4元;图书137.7万册,生均图书54.9册。
住宿条件:2024级新生宿舍标准为4人间和6人间,新生入学后学校集中统一分配。
二、招生计划安排
1.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学校综合考量经济社会发展、各省生源数量及质量状况,结合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等实际情况,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人才需求为参考,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政策,完成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协作计划、宏观调控计划等任务,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招生计划。
预留计划比例及使用原则:普通本科预留计划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预留计划在学校招生委员会的监督和管理下使用,使用办法如下:一是平行志愿投档,当投档线有多名同分且服从专业调剂考生时,为了保证考生利益,追加计划录取;二是当生源省份模拟投档分数线或一本线上生源非常充足时,在投档前可向该省调入计划,录取优质生源。
2.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所有专业语种不限。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编程语言主要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选。
3.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所有专业均无男女比例要求和限制。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学习年限
科类1(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科类2(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授予学位门类
学费(元/年/生)
备注
1
020301K
金融学
四年
3~6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经济学
5700
2
070302
应用化学
四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理学
5200
3
070601
大气科学
四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理学
5700
4
070602
应用气象学
四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理学
5700
5
071001
生物科学
四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理学
5200
6
071002
生物技术
四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理学
5200
7
071004
生态学
四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理学
5200
8
080202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四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9
080601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四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700
10
080601H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四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39000
中外合作办学
11
080701
电子信息工程
四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700
12
08090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四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13
081001
土木工程
四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14
081101
水利水电工程
四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700
15
081201
测绘工程
四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16
081702
包装工程
四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17
082302
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
四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18
082304
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
四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19
082305
农业水利工程
四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20
082306T
土地整治工程
四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21
082503
环境科学
四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理学
5200
22
082701
食品科学与工程
四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23
082702
食品质量与安全
四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24
082803
风景园林
四年
3~6年
理工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工学
5700
25
090101
农学
四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农学
5200
26
090101
农学
四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农学
5200
卓越计划实验班
27
090102
园艺
四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农学
5200
28
090102
园艺
四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农学
5200
卓越计划实验班
29
090103
植物保护
四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农学
5200
30
090105
种子科学与工程
四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农学
5200
31
090106
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
四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农学
5200
32
090201
农业资源与环境
四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农学
5200
33
090203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四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农学
5200
34
090301
动物科学
四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农学
5200
35
090401
动物医学
五年
4~7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农学
5200
36
090402
动物药学
四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农学
5200
37
090501
林学
四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农学
5200
38
090502
园林
四年
3~6年
理工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农学
5200
39
090601
水产养殖学
四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农学
5200
40
090701
草业科学
四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农学
5200
41
100806T
中草药栽培与鉴定
四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理学
5200
42
120202
市场营销
四年
3~6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管理学
5200
43
120203K
会计学
四年
3~6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管理学
5700
44
120301
农林经济管理
四年
3~6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管理学
5200
45
120404
土地资源管理
四年
3~6年
理工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管理学
5200
46
120901K
旅游管理
四年
3~6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管理学
5200
注:招生专业及选考科目要求以相应省份最终公布为准。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普通高校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农业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沈阳农业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沈阳农业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费情况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严格按照辽宁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不同专业收费标准不同,具体学费收取标准以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最终批复为准;本科专业实行学分制收费,学费按学年预收。住宿费标准为800-1200元/年。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执行[《转发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辽教发〔2006〕76号)],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学校设置多项奖学金,用于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成才;同时设置助学金、特困补助金等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1)学校奖学金。由学校设立,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一等奖为2500元/年·人,二等奖为1500元/年·人,三等奖为1000元/年·人。同时,学校对取得突出成绩和为学校争得荣誉的学生集体或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2)国家和省政府奖学金。分别由中央政府和辽宁省政府设立,用于奖励特别优秀学生。奖学金额度均为8000元/年·人。
(3)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学校助学金。分别由国家和学校设立,用于奖励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其中,国家励志奖学金额度为5000元/年·人;国家助学金额度为:一等为4400元/年·人,二等为2750元/年·人;学校助学金额度为:一等为2500元/年·人,二等为1500元/年·人。
(4)按照“优秀者奖、困难者助”的原则,学校对由于特殊情况造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临时困难补助。
(5)社会奖助学金。由社会企事业单位、团体或个人出资,用于奖励学习优秀学生或资助经济困难学生。
(6)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可按国家、省(直辖市、自治区)有关规定,在生源地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六、国际交流与合作
经教育部批准,我校与法国巴黎第十二大学合作举办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本科教育项目(批准编号:MOE21FR2A20232331N,专业代码:080601H)。
招生纳入国家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入学考试,执行国家统一招生政策和标准,在本校同批次录取,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专业学制4年,采用“4+0”培养模式,中英文双语授课,学生在我校完成4年学习,符合学校毕业条件与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可获得我校颁发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七、录取办法
我校新生录取严格执行国家和各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有关政策、规定,录取工作原则、办法如下。
1.投档比例
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体检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新生报到后,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审查和体检复查,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条件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3.院校志愿及录取
学校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以及投档原则。学校按分数择优录取考生,如果第一志愿录取额满,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如果第一志愿考生人数不足招生计划人数,则按教育部有关政策、规定,结合生源地省份招生政策确定录取办法。
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类)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告为准。辽宁省2024年实行“3+1+2”模式新高考,学校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录取。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学校在录取中执行教育部与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有关加分政策规定。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专业录取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均合格的前提下,以考生投档成绩为依据,按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即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不含专业服从志愿)录取,优先满足投档成绩高的考生的专业志愿,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如投档考生分数相同,优先录取“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的考生。如“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相同,则文科(历史学科类)考生按照语文、外语、数学的顺序,理科(物理学科类)考生按照数学、语文、外语的顺序择优录取。非高考改革省份由于志愿专业录满、不能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如果填报了“服从专业调剂”,可调剂到其它未录满专业;如果未填报“服从专业调剂”,则不予录取,做退档处理。
内蒙古自治区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录取。
八、其他事项
1.开展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实验班(简称“卓越计划实验班”)试点招生。学校“国家一流专业”中的农学、园艺两个专业设立卓越计划实验班,单列招生计划,实施小班化培养、全程导师制、动态调整机制,培养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拔尖创新型卓越农林人才。
2.各专业录取均无加试、亦无相关科目成绩方面的特殊要求,但建议报考园林、风景园林专业考生应具有一定的美术基础,报考旅游管理专业考生应体貌端正、发音标准、口齿清晰。
3.录取的新生应持学校入学通知书和其他有关证件,按时办理报到等手续。不能按时报到者,应向学校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否则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4.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成立“沈阳农业大学招生委员会”,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下设“沈阳农业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本科生招生的日常事务。
5.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6.我校的有关招生政策及录取结果等将及时在学校招生官方网站公布,考生可自行查询。
7.本章程经沈阳农业大学招生委员会会议讨论通过,自颁布之日起生效,此前学校制定的与本章程不相符的有关规定同时废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本章程由沈阳农业大学学生处负责解释。
九、联系电话、网址
咨询电话:024-88490405
传真:024-88487217
招生网址:https://zs.syau.edu.cn
电子邮箱:zsgzbgs@syau.edu.cn
招生官方微信号:synydxzs
沈阳农业大学
2024年4月23日
国家奖学金
8000元/人/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
5000元/人/年
省政府奖学金
8000元/人/年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未受到学校纪律处分;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学业成绩排名≤4%,综合测评排名≤7%,平均学分绩点≥3.8;
(5)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国家助学金
4000-2500
学校奖学金一等奖
2500元/人/年
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
“欧罗巴”奖学金
1000元/人
1.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有较高的思想道德修养。
2.能严格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3.积极参加学生会、学校社团、校园文化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努力提高个人的综合素质。
4.爱校、爱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5.上一学年无补考、重考或不及格,无违返校纪、校规。
6.学习成绩要求:学年度成绩在全专业前30﹪。
7.综合测评要求:年度综合测评成绩在全专业前20﹪。
8.家庭贫困,自立自强。
“文馨”助学金
2000元/人/年
(一)热爱祖国,热爱专业,品德优良,具有自信、自立、自律、自强精神;
(二)能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校规校纪,在校期间未受到任何校级纪律处分;
(三)学习勤奋,刻苦钻研,上一学年无补考、重考,能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四)学习成绩较好,德、智、体综合测评量化名次在本班级50%之前;或者第一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应达到2.8(含2.8)以上,第二、三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应达到3.0(含3.0)以上;
(五)家庭经济困难,收入低微,为学校在册的经济困难学生。学生本人生活俭朴,无铺张浪费等不良习惯。
申请者本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优先考虑:
(一)烈士子女;
(二)父母或学生本人残障;
(三)无经济来源的孤儿或者“事实孤儿”;
(四)家庭所在地区属于贫困山区或当年遭受严重自然灾害或来自国家确定的老、少、边、穷地区,本人家庭无经济收入或收入微薄,不足以支付学杂费用的;
(五)父母双方年迈体弱,或因不可抗力丧失(没有)劳动能力的;父母为城市下岗职工且未再就业者;
(六)直系亲属长期患病,需长期自费治疗的;且其他家庭成员无经济收入或收入微薄,不足以支付学杂费用的;
(七)家庭供养人口较多并且缺少经济来源;
(八)多个子女同时就读的经济困难家庭,家庭经济不足以支付学杂费用的;
(九)单亲家庭且缺少经济来源的。
六和助学金
1000元/人
其中,动物医学专业12人,动物科学专业12人
1. 爱祖国,爱科学,努力学习政治理论,关心国家大事,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 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3. 有良好的卫生习惯,积极参加 “文明寝室,文明班级” 创建活动;
4. 学习目的明确,热爱所学专业,刻苦钻研,每门课程成绩在良好以上,综合评定成绩在班级名列前五名;
5.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外语学习标兵
500元/人
奖励给外语学习成绩优异、口语突出的,率先通过英语CET6级认证的大学生两名
神笔奖
500元/人
奖励给文笔出众、书面表达能力强,有文章发表且在校园文化宣传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学生两名
学院体育荣誉奖
500元/人
奖励给在校内外体育竞赛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有一到两项体育专长,且擅长指挥筹划,尤其是擅长集体项目,竞技成绩优秀者两名(体育特招生不在此列)
学院文艺荣誉奖
500元/人
奖励给在校内外文艺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学生,有一到两项文艺特长学生两名
自强不息大学生奖
500元/人
奖励给经济贫困,品学兼优,积极通过个人努力获取学习机会,且成绩优秀者两名(须有贫困证明且享受一等助学金者)
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500元/人
奖励给在校内外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有相应组织、相应实践报告的学生两名
优秀学生干部
500元/人
奖励给在学生活动、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的学生干部,有较高威信,得到老师同学普遍认可的部长级(含部长)以上干部两人
最佳口才奖
500元/人
奖励给在学院级以上(含院级)的辩论比赛、演讲比赛中获得优秀成绩,表现出色的优秀辩手两名
学习标兵
1000元
奖励给学习成绩优异的、学年终成绩排名于评选单位(院、系)中前10名学生1名(即单纯的学习成绩排名,不包括其他德育类加分项目)
素质教育工作突出贡献奖
1000元
奖励给为学生素质教育事业付出辛劳、有突出贡献的教师1名
两类活动赞助金
100-5000元/项
1、凡有助于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的课程建设、社会实践活动、现场实习参观活动,均可申请该基金资助,资助额度为100――5000元/项。
2、凡有利于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的校内外大学生文体活动,均可申请该基金资助,资助额度为100――5000元/项。
大连三仪奖助学金
2000元/人
资助8名学习成绩优秀、家庭贫困、品学兼优的大学生,每人2000元;优秀硕士生3名,每人2000元。
“凡舟”助学金一等
5000元/人
一)热爱祖国,品德优良,具有自信、自立、自律、自强精神;
(二)能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校规校纪,在校期间未受到任何校级纪律处分;
(三)主要来自农村,家庭收入低微,不足以支付学杂费用的;
(四)学习勤奋,刻苦努力,态度端正,自觉接受在校教育。生活俭朴,无不良习惯,能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申请者本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优先考虑:
(一)父母或学生本人残障;
(二) 无经济来源的孤儿或者“事实孤儿”;
(三)单亲家庭且缺少经济来源的;
(四)父母双方年迈体弱,或因不可抗力丧失劳动能力;
(五)家庭成员长期患病,需自费治疗,且家庭无经济收入或收入微薄;
(六)家庭供养人口较多并且缺少经济来源;
(七)家庭所在地区属于贫困山区或当年遭受严重自然灾害或来自国家确定的老、少、边、穷地区。
“凡舟”助学金
3000元/人
一)热爱祖国,品德优良,具有自信、自立、自律、自强精神;
(二)能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校规校纪,在校期间未受到任何校级纪律处分;
(三)主要来自农村,家庭收入低微,不足以支付学杂费用的;
(四)学习勤奋,刻苦努力,态度端正,自觉接受在校教育。生活俭朴,无不良习惯,能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申请者本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优先考虑:
(一)父母或学生本人残障;
(二) 无经济来源的孤儿或者“事实孤儿”;
(三)单亲家庭且缺少经济来源的;
(四)父母双方年迈体弱,或因不可抗力丧失劳动能力;
(五)家庭成员长期患病,需自费治疗,且家庭无经济收入或收入微薄;
(六)家庭供养人口较多并且缺少经济来源;
(七)家庭所在地区属于贫困山区或当年遭受严重自然灾害或来自国家确定的老、少、边、穷地区。
“凡舟”助学金三等
2000元/人
一)热爱祖国,品德优良,具有自信、自立、自律、自强精神;
(二)能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校规校纪,在校期间未受到任何校级纪律处分;
(三)主要来自农村,家庭收入低微,不足以支付学杂费用的;
(四)学习勤奋,刻苦努力,态度端正,自觉接受在校教育。生活俭朴,无不良习惯,能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申请者本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优先考虑:
(一)父母或学生本人残障;
(二) 无经济来源的孤儿或者“事实孤儿”;
(三)单亲家庭且缺少经济来源的;
(四)父母双方年迈体弱,或因不可抗力丧失劳动能力;
(五)家庭成员长期患病,需自费治疗,且家庭无经济收入或收入微薄;
(六)家庭供养人口较多并且缺少经济来源;
(七)家庭所在地区属于贫困山区或当年遭受严重自然灾害或来自国家确定的老、少、边、穷地区。
大连古建助学金
7000元/人
品学兼优的贫困生,综合测评排在本年级的前60%(含60%),受到学院或学校警告以上处分的学生不得参与;在此基础上,综合考察学生的综合能力、团队精神、专业素养等方面;
博爱科技创新奖
1000元/人
1)、申请人在科技基础理论研究、技术开发创新方面取得良好成绩,得到专业机构认可的;
2)、申请人参与国家、省、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并取得良好成绩的;
3)、申请人在院、系组织的各项学科竞赛、课外科技活动、社会实践中成绩突出的;
4)、申请人取得应用类科技成果的。
博爱助学金
1000元/人
由校方评选品学兼优、家庭条件确实困难的学生
饲料工业企业奖学金
1000-2000元/人
,奖励学习成绩优秀的本科学生和工作业绩突出的青年教职工,学生奖励额度2000元/人,教职工1000元/人。
大北农奖学金
500元/人
奖励品学兼优、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鼓励他们勤奋学习,努力工作,用优异的成绩回报社会
禾丰牧业奖学金
1000元/人
奖励品学兼优的优秀本科学生,鼓励他们奋发努力,刻苦钻研
巴斯夫奖学金
4000-5000元/年
奖励各方面表现突出的优秀本科生和研究生,其中硕士研究生6人,5000元/年;本科生5人,4000/年。
学校自强奖学金一等奖
3000元/人/年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未受到学校纪律处分;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6)为我校二年级(含)以上登记在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学校自强奖学金二等
1500元/人/年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未受到学校纪律处分;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6)为我校二年级(含)以上登记在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学校奖学金二等奖
1500元/人/年
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
学校奖学金三等奖
1000元/人/年
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
新生入学奖学金
3000元/人
奖励高考成绩优秀的新生。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高考分数高出我校在当地省份(直辖市、自治区)录取分数线50分(含50分)以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