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咨询: 021-38223045 |
邮箱地址: zhaosheng@sdju.edu.cn |
联系地址: 临港校区:上海市浦东新区水华路300号,闵行校区:上海市闵行区江川路690号 |
官网地址:
http://zhaosheng.sdju.edu.cn
https://www.sdj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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隶属于: 上海市 |
重点学科: 暂无信息 |
硕士点: |
博士点: |
院士人数: 暂无信息 学生人数: 1万~2万人 |
占地面积: 1147 亩 |
创建时间: 1953年 |
国家学科: -- 个
国家实验室:-- 个 |
上海电机学院是一所以工学为主,经济学、管理学、文学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校前身是创建于1953年的上海电机制造学校,1985年在全国首批试点举办五年制技术专科教育,2002年被列为国家重点建设高职高专院校。2004年9月,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升格为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2011年10月,学校被国务院学位办列为“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单位,开始硕士研究生教育 。
学校明确提出“技术立校,应用为本”的办学方略,立足上海,辐射“长三角”,服务区域社会经济发展,通过产学研深层次、制度化合作,努力打造符合上海社会经济发展需求、服务上海先进制造业及其相关服务业发展需要,具有技术应用型本科内涵实质和行业大学属性特征的特色型高等院校,致力于培养具有理想信念、公民素质和健全人格,理论基础扎实、应用能力突出、能适应工作变化并具有创新素质,在工作现场从事技术应用、技术服务和技术管理,解决实际问题的国际化高等技术应用型人才。
学校现有各级各类重点学科10个,其中上海市教委重点建设学科2个(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校级重点建设学科6个,校级重点扶持学科2个。学校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上海市自然科学基金、上海市启明星计划、上海市晨光计划等项目上不断取得突破,并跻身国家“863计划”项目、“十一五”科技支撑计划项目、上海市科委“登山计划”等多类高等级科研项目;获得上海市科技进步奖、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科技进步奖、“工博会”高校展区优秀展品奖、优秀组织奖等奖项。
学校目前设有本科专业25个,建有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2个(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国际经济与贸易),上海市特色专业建设点6个,上海市专业综合改革项目2项,上海市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上海高校示范校外实习基地建设项目1个、上海市属本科高校校外实习基地重点建设项目1个。拥有国家级工程实践教学中心2个,国家级精品课程2门,上海市级精品课程18门、重点课程35门、全英语课程4门,上海市重点教改项目5项,上海市级教学团队4个。学校积极探索并实践应用型技术本科教育的特殊规律,创新教育教学模式,并获批成为教育部第二批“卓越计划”试点高校,凸显技术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学生在全国“挑战杯”等大学生科创竞赛中屡获佳绩。学校毕业生就业率连续19年保持在95%以上,人才培养质量享有良好社会声誉。
学校下设电气学院、机械学院、电子信息学院、商学院、外国语学院、汽车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国际教育学院、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数理教学部、体育教学中心等二级教学机构。学校通过引进与培养并举的方式打造技术应用型师资队伍,不断优化结构、提升水平,拥有东方学者、上海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上海市模范教师、“宝钢”优秀教师及上海市育才奖教师等一批具有良好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的优秀教师。有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12000余名,成人教育本专科生3000余名。
学校继续扩大国(境)内外合作与交流,现有中美合作本科专业1个,中加、中澳合作专科专业各2个,中德合作专科专业1个。学校先后同美国佛罗里达理工学院、北爱荷华大学,加拿大麦克马斯特大学,英国杜伦大学,法国普瓦捷大学,德国凯泽斯劳滕应用技术大学,俄罗斯莫斯科通信技术大学,西班牙巴塞罗那自治大学,韩国全州大学,越南河内科技大学,南非开普敦半岛理工大学,台北科技大学等国(境)内外50所大学建立合作关系,签署合作办学、学分互认、教师和学生交流、科研合作等方面的协议,国际化人才培养平台初步搭建。目前有10余个国家的留学生在学校学习、交流。
学校拥有临港、闵行两大主校区。目前,承载着几代电机人梦想的临港校区一期建设项目已全面完工并顺利入驻,2014年全面建成后的临港校园不仅能够满足学校合格本科院校建设的迫切需求,同时,也将成为上海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的人才培养基地;成为校企合作、产学研结合的创新基地;成为临港装备制造业企业在职员工的教育培训基地;同时也将成为装备制造业领域国际技术交流与合作的研发基地。
学校连续14年被授予“上海市文明单位”,并荣获“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国家技能人才培养突出贡献奖”“上海市五一劳动奖状”“上海市促进就业先进集体”“上海市世博工作先进集体”“上海市安全文明校园”等荣誉称号。学校始终秉承“明德至善、博学笃行”的校训和“自强不息、追求卓越”的学校精神,将致力于面向先进制造业及现代服务业,构建开放的高等技术教育体系,努力成为具有中国特色的高等技术教育院校的开路先锋!
批次 | 专业 |
第一批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第三批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 |
批次 | 专业 |
第一批 |
自动化
软件工程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第三批 |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物流管理
通信工程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焊接技术与工程
车辆工程
产品设计
财务管理 |
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考招生章程(上海电机学院)
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章程核准备案表(正表)
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考招生章程(秋季统一高考)
一、院校全称
上海电机学院
二、就读校址
临港校区(校本部):上海市浦东新区水华路300号闵行校区:上海市闵行区江川路690号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工业工程类、经济统计学、英语、德语、工业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等本科专业学生就读校区为闵行校区。其他本科专业学生就读校区为临港校区。专科专业学生就读校区为闵行校区。少数民族预科生就读校区为闵行校区。
三、层次
■本科 ■专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成人高等学校■公办高等学校 □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高等专科学校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
上海电机学院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电机学院的本科/专科毕业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电机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上海电机学院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秋季统一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电机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综合办公室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七、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一、我校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发展定位与办学条件,统筹考虑近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学校本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二、各招生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三、本年度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高考改革省市选考科目要求等详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招办)编印的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相关文件。
八、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办法
本科招生计划的1%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同分数考生的录取。
九、专业教学培养使用外语语种
德语专业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为德语或英语;英语专业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德合作)专业、机械电子工程(中德合作)专业、物流管理(中德合作)专业、德语专业外语教学语种为德语;其他专业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经复查,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专业学习要求的考生,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本校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十一、录取规则
一、省级招办按我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例将符合投档条件的生源从高分到低分(含加分)进行投档,具体的投档比例由我校根据各省市实际生源情况确定: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05%;非平行志愿投档,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20%。征集志愿按缺额计划的100%进行投档,若征集志愿生源仍不足,我校可以将剩余的招生计划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市安排录取。二、无专业级差,无加试要求。三、我校认可教育部和各省级招办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全国性加分政策。我校原则上认可考生具备的所有加分项中最高分一项,且最高不超过20分。政策性加分在专业录取时计入总分。四、上海市录取规则:1.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我校院校专业组内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在同分情况下依据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规定的同分排序规则。对达到院校专业组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被所填专业录取、且愿意服从所有专业调剂的考生,我校将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结合学生兴趣及特长作调剂录取,不符合调剂专业要求或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德合作)专业、机械电子工程(中德合作)专业、物流管理(中德合作)专业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2.艺术类(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专业录取规则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均须达到上海市艺术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线,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依据投档成绩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投档成绩折算办法、同分处理规则按照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规定执行。五、其他省市录取规则:1.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内蒙古自治区进档考生,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对其他省(市、区)进档考生,依据投档成绩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规则。同分情况下依据各省级招办规定的投档排序规则。对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被所填专业录取、且愿意服从所有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作调剂录取,不符合调剂专业要求或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德合作)专业、机械电子工程(中德合作)专业、物流管理(中德合作)专业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10分(满分按150分折算)。2.艺术类(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专业录取规则投挡原则按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发布的招生录取文件执行,合成投档分的折算方法按省级招办规定执行(无明确规定的省份学校统一按文化分+专业分作为合成投档分),依据投档成绩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同分情况下依次比较专业统考成绩、文化统考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满分按150分折算)。六、高考改革有关省市的录取规则和程序以省级招办规定为准。
十二、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工学、理学普通本科专业7000元/年。[沪发改价调〔2023〕21号]管理学、经济学、文学普通本科专业6500元/年。[沪发改价调〔2023〕21号]艺术类本科专业13000元/年。[沪发改价调〔2023〕21号]国际经济与贸易(中美合作)、物流管理(中德合作)本科专业19500元/年。[沪教委财(2005)34号、沪发改规范(2018)2号、沪发改价调〔2023〕21号]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德合作)、机械电子工程(中德合作)本科专业21000元/年。[沪发改规范(2018)2号、沪发改价调〔2023〕21号]专科(高职)专业7500元/年。[沪价行(2000)第120号]少数民族预科生学费标准参照文学普通本科专业标准执行。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200元。[沪教委财(2012)118号]、[沪财预(2003)93号]、[沪价费(2003)56号]
十三、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上海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校长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及相关企业的各级各类奖助学金。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四、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按照招生“阳光工程”的统一要求,我校秋季统一考试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综合办公室监督。举报电话:021-38223140
十五、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www.sdju.edu.cn招生办官网:zhaosheng.sdju.edu.cn咨询电话:021-38223045
十六、其他须知
1.本校2024年大类招生所含专业如下:计算机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物联网工程、人工智能。电气类:电机电器智能化、新能源科学与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经济学类:能源经济、经济与金融。工商管理类:财务管理、市场营销、物流管理。工业工程类:质量管理工程、工业工程。大类招生的学生入学后完成专业基础阶段学习,根据所在招生大类专业分流办法实行专业分流。2.入学一年后,符合《上海电机学院学籍管理条例》要求可申请转专业。3.本科教学在临港校区和闵行校区完成,部分专业教学地点可能根据学校规划进行调整。
优秀学生博学奖学金(特等奖)
2000元/人/年
1、德育:综合测评为优。
2、体育:“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合格标准”,体育成绩为85分(含85分)以上。
优秀学生博学奖学金(一等奖)
800元/人/年
1、德育:综合测评为优
2、体育:“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合格标准”,体育成绩为80分(含80分)以上。
优秀学生博学奖学金(二等奖)
300元/人/年
1、德育:综合测评为优良
2、体育:“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合格标准”,体育成绩为75分(含75分)以上。
优秀学生博学奖学金(三等奖)
200元/人/年
1、德育:综合测评为优良
2、体育:“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合格标准”,体育成绩为70分(含70分)以上。
优秀学生笃行奖学金-特等奖
2000元/人
在全校学生范围内根据所获综合素质拓展学分,综合学生基本表现和民主评议结果择优评比。
优秀学生笃行奖学金-一等奖
800元/人
在全校学生范围内根据所获综合素质拓展学分,综合学生基本表现和民主评议结果择优评比。
优秀学生笃行奖学金-二等奖
300元/人
在全校学生范围内根据所获综合素质拓展学分,综合学生基本表现和民主评议结果择优评比。
优秀学生笃行奖学金-三等奖
200元/人
在全校学生范围内根据所获综合素质拓展学分,综合学生基本表现和民主评议结果择优评比。
优秀学生卓越奖学金
150-10000元
奖励我校在校外各类各级竞赛、专利发明或学术论文等某项成绩特别突出的学生。具体测评办法以当年所在学院制定的为准。
上海市奖学金
8000元/人/年
本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在校生,学习成绩优异,申请人上学年应获校一等以上优秀学生“博学”奖学金或两次校二等优秀“博学”学生奖学金或一次二等优秀学生“博学”奖学金一次优秀学生“笃行”奖学金,并在社会实践或志愿者服务或创新能力或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