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咨询: 0571-86613520 |
邮箱地址: zsb@zcmu.edu.cn |
联系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8号 |
官网地址:
https://zsb.zcmu.edu.cn/
|
隶属于: 浙江省 |
重点学科: 暂无信息 |
硕士点: 23个 |
博士点: 5个 |
院士人数: 1人 学生人数: 1万~2万人 |
占地面积: -- 亩 |
创建时间: |
国家学科: -- 个
国家实验室:-- 个 |
浙江中医药大学座落于历史文化名城浙江省杭州市钱塘江南岸,与国家级风景名胜“六和塔”隔江相望。学校的前身是创办于1953年7月的浙江省中医进修学校。1959年6月,浙江中医学院正式成立,校址定于杭州市区庆春路原浙江大学旧址。2000年3月,学校整体迁至现址。2006年2月,更名为浙江中医药大学。
建校以来,广大师生员工秉承“求本远志”精神,遵循高等教育规律,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创新模式,开拓进取 ,学校实现了跨越式发展,现已成为一所以中医中药为主,医、理、工、管、文多学科协调发展,在省内外具有一定影响的省属高校。学校于1978年取得硕士学位授予权,1987年取得对港、澳、台地区招生权,1998年取得博士学位授予权并成为开展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工作单位,2000年设置七年制中医学专业并成为开展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试点工作单位,2001年获得教育部首批本科教学工作随机性水平评估优秀,2003年设立中医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并被批准为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工作单位,2006年获得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资格,2007年中医临床基础学科成为国家级重点学科,中药学学科带头人李大鹏研究员当选中国工程院院士。
学校坚持以本科教育为主体,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形成了较完善的从学士到博士的培养体系。学校现设有12个学院,建有12个研究机构,拥有3所直属附属医院、7所非直属附属医院。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0714人,其中本科生9514人、硕士生1075人、博士生125人。另有成教生1227人、留学生及港澳台学生240人。全校设有21个本科专业,分属医、理、工、管、文等5个学科门类,其中有国家级第一类特色专业2个,浙江省重点专业5个;设有23个硕士点、5个博士点和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学校现有教职工及医护人员2490人,其中高级职称人员558人。有浙江省省属高校唯一的由本校产生的中国工程院院士1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1人,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13人,卫生部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人,教育部高等学校医学学科(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4人,浙江省教学名师4人,浙江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2人,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入选者91人,浙江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20人。学校从1988年起具有卫生技术副高级职务评审权,1993年起具有副教授职务评审权,2004年起成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师资格认证中心工作基地,2006年起具有中医内科学、中医骨伤科学、中医临床基础、中药学等4个学科教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权。
学校现有浙江省省属高校中唯一的国家级重点学科1个,省部级重点学科9个,其中浙江省“重中之重”学科2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2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13个,其中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三级科研实验室3个,省属高校实验室建设项目10个(科研);省公共科技条件平台2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专病中心13个,省级重点专科、专病中心23个;附属第一医院是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12个专业)。学校主办了《浙江中医药大学学报》、《浙江临床医学》等两种学术期刊,《浙江中医药大学学报》是全国对外发行最早的中医学术刊物之一,在20多个国家和地区发行,已被美国《化学文摘》等国际著名检索系统收录。
2004年以来,学校承担了各级各类科研项目602项,其中国家“973”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863”计划、“十五”国家科技攻关计划、“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等国家级项目21项,省部级项目123项。科研成果获各级各类奖励163项,其中国家科学技术发明二等奖1项、省部级奖励37项。开发了康莱特注射液、参麦注射液等单品种年销售额超2亿元的中药新药。共承担各级各类教改研究项目248项,在近两次教学成果奖评选中,学校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2项、二等奖3项。
学校积极扩大国际交流与合作。2004年以来,学校先后与19个国家与地区的33个教育、科研、医疗单位建立了合作关系,招收了31个国家与地区的国(境)外学生1392人,有30多个国家与地区431批1935人次来校交流访问,选派了120批200人次赴20多个国家与地区参加学术会议、合作研究、医疗援外等。学校具有聘请外国文教专家资格,先后聘请了33位外国专家学者为客座教授。曾成功举办中医中药针灸诊治疑难杂病国际学术会议。
学校的建设和发展受到了党和国家领导人及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李鹏,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岚清,时任中共浙江省委书记张德江、习近平及教育部、卫生部多位领导都先后来校视察,对学校改革与发展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中央电视台也对我校进行了专题报道。
目前学校以提高质量为核心,以内涵发展为主导,以创建高水平中医药大学为目标,以“深化改革、科学发展、提高质量、增强能力”为指导,全面推进学校由教学型向教学研究型大学转变,努力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实现中医药现代化作出积极贡献。
批次 | 专业 |
第一批 |
护理学
听力与言语康复学
中药学
中医学 |
第二批 |
公共事业管理
临床医学
药学
针灸推拿学 |
第三批 |
中医骨伤科学
健康服务与管理
预防医学 |
批次 | 专业 |
第一批 |
助产学
中草药栽培与鉴定
英语
医学影像学
医学信息工程
医学实验技术
医学检验技术
卫生检验与检疫
市场营销
生物科学
口腔医学
康复治疗学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第二批 |
医学影像技术
食品卫生与营养学
儿科学 |
第三批 |
中医康复学
中西医临床医学
药物制剂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
浙江中医药大学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浙江中医药大学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一、院校全称
浙江中医药大学
二、院校国标码
10344
三、校址
滨文校区(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8号,邮编310053)富春校区(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百川街260号,邮编311402)
四、层次
☑ 本科 □专科
五、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民办高等学校 □独立学院 □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 □中外合作办学□ 高等专科学校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六、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
浙江中医药大学
证书种类
我校培养的本科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浙江中医药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七、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研究、制订学校招生政策,并对重大事宜做出决策。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务。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八、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按照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最新颁布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计划为准。
九、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
无预留计划
十、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
学校公共外语为英语,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填报志愿时应慎重。
十一、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一)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学校根据教育部等部门联合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其中考生患有《指导意见》第一条中列出的六大类疾病,我校所有专业均不予录取;考生患有《指导意见》第二条第1项第2项所列疾病(色盲、色弱)不能被我校药学类、生物科学类、医学类各专业录取;考生患有《指导意见》第二条第3项所列疾病原则上不能被我校除英语专业外的其他专业录取。考生应结合个人高考体检结果合理填报志愿,录取中因考生体检原因造成的退档由考生本人负责。新生入学后须进行体检复查。(二)我校为医学院校,新生入学后将进行心理测评,测评异常者,须在2周内到三级甲等资质的综合性或专科医院进行鉴定,鉴定患有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学校将根据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三)专业报考建议。鉴于专业工作的特殊性,建议报考口腔医学专业的考生为惯用右手考生,建议报考护理学专业的考生身高在158CM(含)以上。
十二、录取规则
(一)按教育部要求,学校招生工作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监督”的原则,结合本章程进行录取。(二)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三)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实行院校平行志愿和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按当批(段)次招生计划数的1:1执行。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当批次招生计划数的1.1倍以内。(四)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五)按院校平行志愿、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方案进档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结合考生高考体检结果,依次择优录取,专业志愿间无级差分。未被填报志愿专业录取且服从调剂的考生调剂至计划未满额专业录取(专业组调剂录取只能在考生所投档的专业组内进行),未被填报志愿专业录取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原则上予以退档。“平行志愿”录取结束后,若仍有部分专业未满额,在征得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同意后,向社会公布未完成计划的招生专业和招生人数,进行“征求志愿”录取。若征求志愿后部分专业仍未满额,则按照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进行降分录取或调整招生计划。征求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六)按专业平行志愿投档方案进档考生,结合考生高考体检结果,按照所投档专业进行录取,未满额计划由招生主管部门公布,进行再次填报。如在各阶段完成后仍有未完成计划的专业,在征得省招生主管部门同意后,适当扩大比例征求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七)按顺序志愿投档方案进档考生,学校录取工作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关于志愿投档顺序的有关规定。(八)同分考生排序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执行(未对同分考生做统一规定的,先后按文化总分、语文数学总分、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文理综合单科/选考科目单科成绩高低排序)。(九)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外语语种仅限英语且外语单科成绩要求不低于110分(外语成绩按单科总分150分计,具体按各省普通高考实际外语单科总分等比例换算)。(十)设有选考科目省份考生须符合所报专业(组)选考科目要求,其余省份考生应按照所属科类填报志愿。(十一)学校对“三位一体”“专升本”“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港澳台侨”等类型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各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及学校相关简章和章程执行。
十三、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学费按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计收。新生入学时按学年制学费标准预交学费:(一)医学类、工科类专业6000元/学年(其中中医学、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针灸推拿学专业6900元/学年);(二)其他专业5300元/学年。
住宿费标准
4人间(带卫生间)收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600元;6人间(带卫生间)收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200元。
十四、资助政策
学校设有国家奖助学金、社会奖助学金和学校奖学金三大类,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多元资助政策,开通经济困难新生入学报到“绿色通道”。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申诉举报电话:0571-86613517。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571-86613520传 真:0571-86613520学校网址:https://www.zcmu.edu.cn本科招生网:https://zsb.zcmu.edu.cn
十七、其他须知
(一)临床医学专业录取后随机分配归属培养学院,按照“统一培养方案”进行培养。(二)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各专业所属校区安排详见我校本科招生网招生计划表备注栏。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事先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三)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浙江中医药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四)本章程适用于浙江中医药大学2024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浙江中医药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专业名称 |
学科评估结果
|
中医学 |
B |
中药学 |
B |
中西医结合 |
B- |
药学 |
C+ |
护理学 |
C+ |
临床医学 |
C- |
序号 |
专业名称 |
选课要求 |
招生计划数 |
本专科 |
1 |
02中医学(5+3一体化) |
化学 |
2 |
本科 |
2 |
03中医学 |
化学 |
6 |
本科 |
3 |
04中医骨伤科学 |
化学 |
1 |
本科 |
4 |
07中西医临床医学 |
物理和化学 |
2 |
本科 |
5 |
08临床医学 |
物理和化学 |
5 |
本科 |
6 |
10针灸推拿学 |
化学 |
1 |
本科 |
7 |
12康复治疗学 |
物理和化学 |
1 |
本科 |
8 |
13儿科学 |
物理和化学 |
1 |
本科 |
9 |
14预防医学 |
物理和化学 |
3 |
本科 |
10 |
17中药学 |
物理和化学 |
2 |
本科 |
11 |
18临床药学 |
物理和化学 |
1 |
本科 |
12 |
19药学 |
物理和化学 |
4 |
本科 |
13 |
23助产学 |
化学 |
2 |
本科 |
14 |
24听力与言语康复学 |
物理和化学 |
3 |
本科 |
15 |
25医学检验技术 |
物理和化学 |
3 |
本科 |
16 |
26卫生检验与检疫 |
物理和化学 |
2 |
本科 |
17 |
27医学信息工程 |
物理和化学 |
1 |
本科 |
18 |
28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物理和化学 |
4 |
本科 |
19 |
29生物科学 |
物理和化学 |
6 |
本科 |
20 |
30医学实验技术 |
物理和化学 |
6 |
本科 |
21 |
32健康服务与管理 |
不限 |
2 |
本科 |
22 |
33国际商务 |
不限 |
1 |
本科 |
23 |
11中医康复学 |
化学 |
1 |
本科 |
24 |
15口腔医学(为适应专业工作的需要,建议惯用右手考生报考) |
物理和化学 |
1 |
本科 |
25 |
22护理学(为适应专业工作的需要,建议报考考生身高不低于158cm) |
化学 |
8 |
本科 |
励志奖学金
5000元/人/年
全日制本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中品学兼优,且被认定建档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国家奖学金
8000元/人/年
全日制本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学习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香港思源奖助学金
3000元/人/年
家庭经济条件困难,家庭正常收入不能保证学生完成学业,父母有重病者优先考虑;品学兼优
復元卓越奖学金(个人特等奖)
20000元/人/年
我校二年级(含)以上全日制在校学生;取得国家级竞赛三等奖及以上奖励,或取得国家级体育等比赛前三名及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级表彰,可以申报“復元卓越奖学金”特等奖。
復元卓越奖学金(一等奖)
10000元/人/年
我校二年级(含)以上全日制在校学生;取得省级(含全国中医药院校级)竞赛一等奖及以上奖励,或取得省级体育比赛前三名或国家级体育等比赛前八名及以上奖励,或获得省级表彰。
復元卓越奖学金(团队特等奖)
40000元/团队/年
我校二年级(含)以上全日制在校学生团队;取得国家级竞赛三等奖及以上奖励,或取得国家级体育等比赛前三名及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级表彰
復元卓越奖学金(团队一等奖)
20000元/团队/年
我校二年级(含)以上全日制在校学生团队;取得省级(含全国中医药院校级)竞赛一等奖及以上奖励,或取得省级体育比赛前三名或国家级体育等比赛前八名及以上奖励,或获得省级表彰
復元卓越奖学金(优秀奖)
5000元/人/年
取得校级及以上重大奖励,或在某一方面表现卓著者
康恩贝自强奖学金
不定
品学兼优,全日制在校的残疾人本科生
省政府奖学金
6000元/人/年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学业成绩排名在同专业年级前30%;在思想品德、学科竞赛、科研创新、文学艺术、体育比赛、社会工作、国际交流等某一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一等奖)
2000元/人/年
本学年必修课与限定选修课无补考;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及以上等级;学业成绩分别在同专业年级前10%
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二等奖)
1500元/人/年
本学年必修课与限定选修课无补考;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及以上等级;学业成绩分别在同专业年级前30%
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三等奖)
500元/人/年
本学年必修课与限定选修课无补考;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及以上等级;学业成绩分别在同专业年级前50%
专项奖学金
800元/人/年
在专业学习、研究创新、综合能力等某一方面有突出成绩的学生
国家助学金
平均3000元/人/年
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