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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绣大道99号、158号 |
官网地址:
http://www.hfuu.edu.cn/zs/
http://www.hfu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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隶属于: 安徽省 |
重点学科: 暂无信息 |
硕士点: 4 |
博士点: -- |
院士人数: 暂无信息 学生人数: 1万~2万人 |
占地面积: 1496 亩 |
创建时间: 1980年 |
国家学科: -- 个
国家实验室:-- 个 |
合肥学院是一所在“改革中诞生、开放中成长、创新中发展”起来的本科院校。其前身合肥联合大学1980 年建校,在新中国放射化学奠基人杨承宗先生倡导下,由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等7 所高校共建,实行“适当收费、不包分配、按社会需求设置专业、后勤社会化”的办学模式,在中国高等教育改革方面发挥了探索作用,被誉为中国高等教育改革的“小岗村”。目前,学校是国家“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开展 培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工作单位,首批承担“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61 所大学之一,中德共建示范性应用型本科院校,全国应用型本科高校专门委员会副主席单位,安徽省示范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单位,安徽省省级硕士研究生培养立项建设单位,安徽省应用型本科高校联盟常任主席单位。
合肥学院是一所以工学、经济学、管理学为主,文学、理学、教育学、艺术学兼有的多学科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我校现有教职工920人,其中专任教师744 名,教授63人,副教授231人。专任教师中硕士以上学位教师比例75.5%,其中博士100人。学校有全国优秀教师3人,1人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外籍教师中2人获中国“国家友谊奖”,10人次获安徽省“黄山友谊奖”,1人入选国家“千人计划配套引智工程”项目。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5303人,外国留学生47人。学校设有17个教学系部以及继续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现有51个本科专业,其中5个国家级特色专业、4个国家“卓越计划”试点专业、12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建有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合芜蚌自主创新平台、省级重点学科、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省级基础实验与实践教学中心各1个。学校现有南艳湖校区一期、二期两个校区和继续教育学院校区,占地面积约1128亩。现有校舍面积约41.8万平方米。另有社会化配套的学生公寓约7.4万平方米,占地约81亩。学校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1869.07万元。馆藏图书136万册(含电子图书)。
学校始终坚持“地方性、应用型、国际化”办学定位,积极推进各项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探寻地方高校科学发展之路,形成了具有国际化背景和自身特色的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发挥了重要的引领和示范作用,被誉为国内新建本科院校第一方阵的“排头兵”。学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6%以上,连续4 年被评为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标兵单位。2009 年至今,我校学生参加“挑战杯”等各类竞赛活动,获得省级以上奖项474 项,其中国家级奖项212 项,国家级一等奖以上奖项34 项。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刘延东同志在看了新华社《国内动态清样》有关合肥学院的报道后批示:“各地高校(合肥学院等)采取多种形式创新办学模式,一些做法很好,有的可以在省里试点推广”。教育部调研组来校调研形成了《关于合肥学院等地方高校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的调研报告》报教育部。从2009 年至今,全国180 多所省外高校、约1700 多人次组团来校学习考察。学校制定落实了《合肥学院服务合肥行动计划》和《合肥学院服务合肥经济社会发展提升计划》。学校现有专业基本涵盖合肥市电子信息、装备制造、化工、现代物流、家电等主导产业和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2012 年、2013 年新增6 个专业(交通工程、能源化学工程、软件工程、会展艺术与技术、秘书学、酒店管理)均是合肥市急需专业。我校80%左右毕业生在安徽工作,近70%毕业生在合肥工作,2012 届毕业生仅在合肥经开区就业的就达1400 多人。
学校积极参与企业技术创新,服务地方发展。2011 年我校与合肥热电集团等共建“合肥环境工程研究院”(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合肥创新平台),借鉴德国经验和技术,帮助合肥热电集团解决了污泥掺烧技术问题。我校与安徽中南环保科技研究所组建了安徽合大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已获国家环境检测能力资质认定,成为合肥市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首批试点企业、合肥市2012 年“创新型企业”。我校与合肥规划设计研究院等联合体成功入围《合肥半汤、汤池国际温泉度假区概念规划及城市设计》中标单位,并主编《安徽省旅游人才建设规划》。2012 年,学校与中铁二十四局集团“合肥市轨道交通主体维护结构监测与分析研究项目”正式签约。近5 年,学校人文社科应用性成果数量在全省高校中均名列前两名。在合肥市社科评奖中,合肥学院均是第一获奖大户。我校承担的合肥市重点文化事业发展项目《构建“文化合肥”形象,提升合肥城市“软实力”》,其阶段性成果《文化合肥》已出版发行,中共安徽省委副书记孙金龙同志为该书作序。
学校是安徽省、合肥市对外教育、文化、经济合作交流的重要平台,建有“中国安徽——德国中心”和“中国合肥——韩国中心”。目前,学校同德、韩、日、美、法、意、西、奥等国家和地区的42 所高校建立了合作关系。近几年来,有2000 名余学生赴国外留学,1000 余名德国、韩国学生来我院学习。2011 年,我院客座教授莱勒斯教授入选国家“千人计划配套引智工程”项目,获中国“国家友谊奖”。合肥德国应用科学学院德方副院长霍恩教授获安徽省政府黄山友谊奖和2011 年“安徽省年度经济人物”。学校先后帮助合肥市有关单位引进了德国大陆轮胎公司、西伟德集团和韩国韩大集团等外资企业,通过我院与友好学校的牵线搭桥,合肥市先后与德国奥斯那布吕克市、韩国瑞山市结成友好城市。学校还充分利用“中德环境技术与知识转化中心”这个平台,积极参与合肥市城市垃圾分类处理方面的研究。学校有4 位客座教授受聘担任淮南市等8 个城市的政府节能环保科技顾问。
批次 | 专业 |
第一批 |
化学工程与工艺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软件工程
生物工程 |
第二批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第三批 |
经济工程
旅游管理
物流管理
新闻学 |
批次 | 专业 |
第一批 |
自动化
小学教育
交通工程
环境工程
工业设计
电子信息工程 |
第三批 |
金融学
汉语言文学
产品设计 |
合肥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院校代码:11059
学校名称:合肥学院
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高校
校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绣大道99号、158号 邮编:230601
招生范围:安徽、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黑龙江、江苏、浙江、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海南、四川、云南、陕西、重庆、广东、广西、贵州。
招生计划:学校在国家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核定的普通高等教育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发展规划、人才培养、学科专业、师资力量、办学条件、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实际情况,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招生批次以各省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为准。
第一章
、录取原则
1、录取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委会相关政策和规定实施。坚持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2、所有专业的体检标准将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3、学校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分档规则: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专业之间无分数级差,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相应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录取;如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根据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中进行调剂,直至录满,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作退档处理;仍未完成的招生计划,按照教育部和相应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文件规定接收征集志愿考生。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录取规则按“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方式进行;综合改革省(自治区、直辖市)选考科目要求详见相应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
4、美术类专业录取:我校所有美术类专业成绩使用生源省份美术类专业课省统考成绩。认可生源省份投档规则。各省按文件规定的美术类投档规则和投档比例将考生投档后,学校将按生源省份折算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若该省份未折算综合分,则按如下公式计算综合分,综合分=(省统考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满分*700+高考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满分*300),按综合分从高到低依次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当综合分相同时,按照省统考专业课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数学成绩依次排序录取;如无法满足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在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中进行调剂,调剂原则与以上录取原则相同,直至录满。
5、高水平运动队录取:按《合肥学院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不分省,按照教育部《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高水平运动队录取不认可高考政策加分。
第二章
、中外合作专业
1、2023年我校在安徽省等省份中外合作专业的院校报考代码单列。(详见各省报考指导)
2、中外合作专业合作培养具体内容以我校在招生信息官网(http://www.hfuu.edu.cn/zs/)对社会公布的《合肥学院2023年中外合作专业招生简章》为准。
3、中外合作专业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按照《合肥学院国际合作教育与交流学生学籍管理办法》(院行政〔2017〕212号)执行。
4、录取在中外合作专业的学生不得转入非中外合作专业。
第三章
、收费标准
按照《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徽省财政厅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本科学费标准的通知》【皖发改价费〔2021〕348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
中外合作专业学费及其他各项费用详见《合肥学院2023年中外合作专业招生简章》。
以上收费如有调整,以安徽省相关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为准。
第四章
、其它
1、新生报到入学后,学校将对新生录取资格进行复查。经复查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2、为鼓励学生努力学习、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我校建立了完善的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等制度。
3、颁发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号)等文件,不同类型招生的学生,严格按照招生时确定的办学类型和学习形式,以及学生招生录取时填报的个人信息,填写、颁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其他学业证书。中外合作本科专业均予以标注“中外合作”。
招生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551-62158118 传真:0551-62159118
网址:www.hfuu.edu.cn
本章程由合肥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