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咨询: 0561-3803276,0561-3802146 |
邮箱地址: 395380547@qq.com |
联系地址: 相山校区:安徽省淮北市东山路100号,滨湖校区:安徽省淮北市沱河东路 |
官网地址:
http://zsb.chnu.edu.cn/
http://www.ch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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隶属于: 安徽省 |
重点学科: 暂无信息 |
硕士点: 15 |
博士点: -- |
院士人数: 暂无信息 学生人数: 2万人 |
占地面积: 3000 亩 |
创建时间: 1974年 |
国家学科: -- 个
国家实验室:-- 个 |
淮北师范大学位于国家能源基地、国家园林城市安徽省淮北市,是一所多科性普通高等学校。1974年建校,时为安徽师范大学淮北分校。1978年,经国务院批准,定名为淮北煤炭师范学院,隶属原煤炭工业部,面向全国招生。1998年,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安徽省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2010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淮北师范大学。1981年获学士学位授权单位,2000年以优异成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 003年获硕士学位授权单位,2007年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等次,2009年新增为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培养单位、省级立项建设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和博士后岗位设置单位。
学校依山而建,芳草茵茵,花木扶疏,景色怡人,优美的环境充满了浓厚的人文气息,被安徽省建设厅授予首批“安徽省园林式单位”称号,被全国绿化委员会授予“全国绿化模范单位”称号。学校现有相山校区和滨湖校区,占地面积3000余亩,校舍建筑面积60万平方米,纸质图书161万册,电子文献折合总量110万册,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3亿元,各类教室和实验室功能齐全、设备先进,满足教学、科研和人才培养需要。
学校现有17个学院、17个研究所(中心);65个本科专业,分属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和艺术学等10大学科门类;9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67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个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现有全日制本科和硕士在校生21000余人。
学校师资队伍结构合理,实力较强。现有专任教师983人,其中博士177人、硕士569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524人,其中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107人。教师队伍中有“双聘”院士2名,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名,教育部优秀青年教师资助计划人选1名,皖江学者讲席教授3名,省级教学名师6名,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9名,省高校学科拔尖人才8名,省中青年学科带头人27名,省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57名,全国优秀教师、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14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者13名,曾宪梓教育基金奖获得者13名,安徽省优秀教师、师德标兵、优秀党务工作者15名。
学校具有较强的教研、科研实力。现有5个国家级特色专业,5个省级重点学科,6个省级特色专业,4个省级重点实验室,4个省级教改示范专业,1个省级科技创新团队,3个省级教学团队,5个省级基础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8门省级重点建设课程,19门省级精品课程。近年来,承担省部级及以上教学研究项目71项,其中重点19项;获省级教学成果奖20项,其中特等奖、一等奖6项,二等奖9项;承担国家级科研课题65项,省级科研课题330项.。获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25项,其中国家级奖励3项。学校编辑出版《淮北师范大学学报》、《古籍研究》、《安徽文献研究集刊》等多种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
学校重视对外交流与合作,与70多所重点高校和科研机构、台湾地区台湾世新大学、中华大学、朝阳科技大学以及美国西肯塔基大学、哈町大学、罗杰·威廉斯大学、中田纳西州立大学、加州州立大学蒙特利湾分校、澳大利亚拉托贝大学等建立校际合作关系。通过邀请国内外著名学者来校讲学、举办全国性和全省性学术会议等形式,促进了学术交流与合作。根据学校与美国及我国台湾地区等相关高校签署的交流合作协议,学校每年通过学生自愿报名,选送在校本科生参加交流学习。
长期以来,学校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办学理念,逐步积淀形成了“博学慎思,励志敦行”的校训,“敬业、奉献”的校风,“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教风,“知行合一、学做真人”的学风,“校荣我荣,校辱我辱,以校为家,以教为业”的淮北师大意识。近年来,学校着力围绕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培养,推进创新创业教育和全面素质教育。办学至今,学校已经培养出50000余名各级各类高素质专门人才,遍及祖国各地的校友成为国家许多领域的中坚和骨干,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淮北师范大学以其鲜明的办学特色,雄厚的教学、科研实力,令人瞩目的建设成就享誉社会各界,也得到了上级部门的高度肯定。学校先后被授予“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安徽省先进集体”、“安徽省文明单位”、“安徽省人才工作先进单位”、“安徽省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安徽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标兵单位”、“安徽省科研管理先进集体”、“安徽省优秀教学管理集体”等荣誉或称号。19年来,学校先后21次被中宣部、教育部、团中央授予“全国大学生社会实践先进单位”和“优秀服务团队”称号。2009年被团中央确定为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试点单位。
“十二五”期间,学校将在更高起点上,大力实施“质量立校、特色兴校、人才强校”发展战略,坚持科学发展、内涵发展、和谐发展,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学校核心竞争力和综合办学实力,努力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师范大学。
批次 | 专业 |
第一批 |
音乐学
体育教育
书法学
生物工程
人力资源管理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会计学
化学
汉语言文学
电子信息工程 |
淮北师范大学2024年本科招生章程
学校全称:淮北师范大学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高校
办学地址: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东山路100号(相山校区)、安徽省淮北市烈山区沱河东路8号(滨湖校区)。
招生计划:
1.学校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区、市)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学校近年来生源计划编报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学校招生计划。计划最终以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公布的为准。
2.根据教育部规定,学校可设置不超过本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的申请和使用须经招生计划主管部门、招生录取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执行。
录取规则及要求:
1.学校全面贯彻教育部、各省(区、市)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考生。进档考生专业安排时遵循“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
2.高考综合改革省(区、市)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高考选考科目要求,其他各省(区、市)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科类要求。
3.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普通类专业进档考生,学校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规则,不设专业级差。在安排专业时,以投档成绩为录取依据,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依次按所填专业志愿顺序进行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则将其调剂到计划未满的专业,以院校专业组为投档单位的只在同组内进行专业调剂,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各省(区、市)同分排序规则按其文件规定执行。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4.学校严格按教育部和各省(区、市)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按照加分后的成绩提档录取。
5.考生须思想品德考核合格,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6.非外语类专业外语语种不限;报考英语、翻译、商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报考日语专业只招收英语或日语语种考生;学校的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和日语课程。
7.体育类专业录取时按各省(区、市)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认可生源省(区、市)默认综合分计算方式、同分排序及投档规则,未采用综合分的省(区、市)按其文件规定执行。足球运动专业面向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中有加试足球专项的省(区、市),考生须具备一定的足球基础,未参加足球专项的考生作退档处理。面向安徽招生的体育教育(足球教师试验班)专业录取参阅我校《2024年体育教育专业(足球教师试验班)招生简章》。面向全国招生的运动训练专业录取参阅我校《淮北师范大学2024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
8.艺术类专业均使用各省(区、市)统(联)考成绩,认可生源省(区、市)默认综合分计算方式、同分排序及投档规则,按其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9.对定向生、国家专项、地方专项、内地新疆班、少数民族预科班等招生事宜,按照教育部、生源所在省(区、市)和学校有关政策进行录取。
10.本科生奖助政策:学校建立了“奖、贷、助、补、减、捐”等资助体系。其中,奖学金设置情况为: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等。同时,学校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一定的困难补助,组织勤工助学活动。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凭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详细办理流程参见随录取通知书寄送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指南。
11.新生报到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生源所在省(区、市)招生办公室。
颁发证书:淮北师范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
学费标准:学费标准按照《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本科学费标准的通知》(皖发改价费〔2021〕348号)文件执行,文科类4900元/学年,理科类5200元/学年,艺术类8000元/学年,另外国家一流专业建设点专业(不含音乐学)执行学费上浮政策,幅度10%。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上级主管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本章程由淮北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章程公布后,如遇教育部、部分省(区、市)政策调整,将执行相应的政策。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61-3803276,3802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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