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华师范大学是四川省重点建设的师范大学,坐落在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四川省历史文化名城、川东北经济文化中心——南充市。建校62年来,学校植根三国文化之沃土,汲取嘉陵江水之灵韵,与祖国共奋进,与时代同发展,谱写了以教书育人、创新发展为主旋律的华美篇章。
历史沿革 西华师范大学创建于1946年5月,先后历经私立川北农工学院、私立川北大学、四川师范学院、南充师范专科学校、南充师范学院、四川师范学院等几个 阶段,2003年4月16日,经四川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批准,学校更名为西华师范大学。经过几代人的不懈努力,学校现已发展成为一所学科专业齐全、办学层次较高、办学条件较好的综合性高等师范院校。现有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外国留学生29332人,其中研究生1534人。另有成人教育学生4370人。
办学条件 学校分两个校区办学,校园占地面积2476亩,建筑面积91.9万平方米。有四川省高校重点实验室3个,部省共建基础实验室4个,部省共建优势特色学科实验室1个,四川省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实习实训基地近300个。图书馆藏书223万余册,建有电子文献检索中心、高速宽带校园教育科研网,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1648.6万元。学校建有多功能体育馆、田径场、足球场、网球场等各类现代化体育设施。
学科门类 学校现有20个二级学院,52个本科专业,24个专科专业,覆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等九大学科门类,其中运动训练学为教育部批准的单招专业。有34个硕士学位授权点、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批准的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农林推广硕士培养单位。有四川省重点学科4个,在2002—2004年全国一级学科评估排名中,我校林学专业排名全国第5名、环境科学与工程排名第30名,生物科学名列第31名。形成了学科门类较为齐全、师范专业与非师范专业相协调、结构合理、特色优势明显的学科专业布局和层次完备的人才培养体系。
师资队伍 学校现有在职教职工1885人,专任教师1334人,其中教授148人,副教授392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149人,博士生导师4人,硕士研究生导师219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9人,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人,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7人,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20人,全国师德先进个人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1人,四川省教学名师1人,四川省师德标兵2人,四川省教育系统优秀教师3人,四川省优秀青年标兵1人,四川省劳动模范3人,四川省情系教育师德标兵1人。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师资队伍,为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提升整体办学实力提供了可靠保障。
教学成果 学校始终把教学工作作为学校的中心工作,常抓不懈,效果显著。中国古代文学、生物科学两个专业被教育部、财政部评为第二批全国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获准建设11个省级本科人才培养基地、14门省级重点课程、28门省级精品课程、7个省级特色专业、1个省级教学团队。获得国家级、省级教学成果奖46项,省级电教成果奖3项。学校被评为四川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先进单位、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先进集体、全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国家首批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等。
科研实力 学校把科学研究作为促进教学、提高办学水平的重要工作来抓,取得突出成绩。“十五”以来,学校共获得省部级以上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科研课题351项;在国内外学术期刊上发表科研论文6097篇,2005年以来,SCI收录我校学术论文240余篇,EI收录我校学术论文70余篇;出版学术专著(译)、教材185部;获国家、省政府奖25项。有《西华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版)、《西华师范学报》(自然科学版)两种公开出版刊物,有四川省教育发展研究中心、西部区域文化研究中心两个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科学研究形成了珍稀动植物研究、中国隐翅虫科分类研究、野生动植物保护与利用、理论物理、有机化学、中国古代文学、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中国女子教育史、社会政治发展、丘陵地区特色经济发展等主要特色科研方向。
交流合作 学校积极加强对外交流,与全国地方师范大学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与全国60余所师范院校建立了校际协作关系。先后与华美教育交流协会、北美中国教育交流协会、美国伊萨卡大学、美国辛辛那提大学、美国戈申学院、美国布鲁富顿大学、泰国邦如诺大学以及加拿大、新西兰、新加坡等地区和高等院校开展了学术交流与合作,进行了互派专家讲学、教师进修和互派留学生的交流活动。先后举办了“三国文化国际学术研讨会”、“诗经国际学术研讨会”、“引力波国际学术研讨会”等国际学术会议。
育人质量 学校以素质教育为核心,以营造浓厚校园文化氛围为基础,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倡导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培养,人才培养质量稳步提高。学校已连续成功举办20届校园文化艺术节,有各类社团42个。2002年以来,学校在参加全国、省、市级比赛中获得各种奖励350余项。学校被评为四川省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高校、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全国先进单位、四川省十佳团组织、四川省五四红旗团委等荣誉称号。建校60余年来,为国家和社会培养了15余万名合格人才,近几年来毕业生一次性在校签约率一直名列全省高校前茅,学校已连续6次被评为四川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先进单位。《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等媒体就学校人才培养质量分别作了报道,学校被誉为“读书的好地方、选才的好去处”。
春华秋实、桃李芬芳。为迎接高等教育蓬勃发展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学校在“十一五”发展规划中明确了新的发展目标,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一所以教师教育为主要特色的综合性教学研究型大学。
批次 | 专业 |
第一批 |
汉语言文学
小学教育 |
第二批 |
历史学
生物科学
物理学 |
第三批 |
政治学与行政学
英语
天文学
地理科学
化学
野生动物与自然保护区管理 |
批次 | 专业 |
第一批 |
心理学
体育教育
思想政治教育
教育学
会计学 |
第三批 |
信息与计算科学
新闻学
生态学
秘书学
旅游管理
教育技术学
环境科学
法学 |
西华师范大学2024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以及《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4〕2号)文件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西华师范大学是四川省属重点大学,属于公办本科院校。第三条 学校全称:西华师范大学(中文名), CHINAWEST NORMALUNIVERSITY(英文名)。第四条 学校地址:学校位于四川省南充市,现有华凤校区(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师大路1号)和行署校区(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育英路76号)。第五条 办学层次:学校具有学士、硕士学位授予权,以普通本科、硕士研究生教育为主,兼有各类普通专科、成人本专科教育。
第二章
组织机构第六条 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负责拟定学校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和规定,研究并决定录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招生委员会由学校校领导、学校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教师代表、校友代表及学生代表组成。主任由学校党委书记、校长担任,副主任由分管招生工作校领导和分管本科教学工作校领导担任。学校设立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并协调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学生的招生录取工作。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领导与学校有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组长由学校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招生工作、本科教学工作的校领导担任。第七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学校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招生录取工作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学校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招生与录取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八条 学校各专业招生计划的制定以社会人才需求、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为主要依据,统筹考虑各省(市、自治区)高考人数、毕业生就业情况和生源情况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我校来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即招生来源计划)编制原则和办法。招生来源计划由招生就业处提出建议方案,经学校审定,并报经四川省教育厅和教育部批准后执行。第九条 学校在四川省和其它省(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通过生源所在地招生主管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予以公布,同时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与《西华师范大学2024年普通本科招生简章》中发布。第十条 我校预留计划不超过今年本科计划1%,预留计划的使用将严格按照我校录取规则进行。
第四章
录取规则第十一条 根据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工作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领导下,实行远程网上录取。第十二条 学校对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实行“顺序志愿”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第十三条 学校执行国家规定的加分政策,认可各省(市、自治区)加分。第十四条 我校英语、商务英语、翻译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学校大学外语课程以英语、日语为主,建议其他语种考生慎重报考。第十五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我校进档考生在安排录取专业时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不设专业级差,根据考生成绩和专业志愿,按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各省(市、自治区)的排序规则执行;若各省(市、自治区)未明确同分排序规则,非高考改革省份文史类则按照语文、文综、数学、外语的顺序;理工类则按照数学、理综、语文、外语的顺序;“3+1+2”选考科目省份历史科目则按照语文、历史、数学、外语的顺序;物理科目则按照数学、物理、语文、外语的顺序;“3+3”选考科目省份则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依次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配,学校将根据考生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配到尚未满额的专业,未录取满额专业依据报考热度由高到低排序,但调配志愿的优先级别低于非调配志愿。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配,我校将作退档处理。第十六条 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艺术类、体育类专业认可各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统一组织的文化和艺术、体育类专业考试成绩,按照各生源省(市、自治区)考试院投档规则执行。进档考生在安排录取专业(类)时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不设专业级差,根据考生成绩和专业志愿,在文化、专业成绩达到各省(市、自治区)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后[其中四川省体育学类考生文化成绩要求高于四川省省控线50分(公费师范生除外)],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若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外语、语文、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配,学校将根据考生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配到尚未满额的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配,我校将作退档处理。建议报考我校舞蹈学、舞蹈表演专业的考生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第十七条 我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新生入校后我校将按照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学籍管理规定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对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录取的新生,组织专家开展入学专业复测和复核。经复查被确认为不合格者,学校将按照有关招生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第十八条 我校对内蒙古的进档考生采用“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第十九条 我校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的招生专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科目要求及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的使用办法以各省(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第二十条 若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在今年的招生政策上有特殊的政策,我们将以该省(市、自治区)的最新政策为准。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颁发第二十一条 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有关政策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规定的项目,坚持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第二十二条 四川省公费师范生和四川省地方优师在校期间免缴学费、住宿费,并享受在校期间生活补助,具体政策以四川省教育厅相关文件为准。第二十三条 学生完成学校规定的课程和学分后,达到毕业条件的,学校颁发“毕业证书”,学校名称为西华师范大学;达到授予学士学位条件的,学校颁发“学士学位证书”,学校名称为西华师范大学。
第六章
其他第二十四条 学校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保送录取运动员等招生事宜,依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有关规定和我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保送录取运动员的招生简章执行。第二十五条 我校四川省公费师范生、四川省地方优师专项、四川省地方属院校藏文、彝文一类模式预科(含特殊需求预科)、少数民族预科等其他类型的招生相关事宜,按上级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六条 对家庭经济困难的考生学校将按相关规定提供相应奖、助学金。第二十七条 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817-2568373(传真),0817-2568301学校主页:https://www.cwnu.edu.cn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s://zs.cwnu.edu.cn招生电子邮箱:cwnuzs@cwnu.edu.cn
第七章
附则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我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