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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地址: zsb_zx@126.com |
联系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华夏西路5677号 |
官网地址:
https://zs.shc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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隶属于: 海关总署 |
重点学科: 暂无信息 |
硕士点: 暂无信息 |
博士点: 暂无信息 |
院士人数: 暂无信息 学生人数: 1千~5千人 |
占地面积: -- 亩 |
创建时间: |
国家学科: -- 个
国家实验室:-- 个 |
上海海关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直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中国海关高等教育已有近百年历史,1908年清政府在北京建立税务学堂(后更名为税务专门学校,并迁址上海),该学堂是世界上最早从事海关高等专业教育的学校之一。新中国成立后,1953年上海海关学校设立;1980年经国务院批准,升格为上海海关专科学校;1996年更名为上海海关高等专科学校。 2007 年3月,教育部批准在上海海关高等专科学校的基础上设立上海海关学院。学院现为全国唯一一所系统设置海关类课程和专业的本科院校。
学院现设有海关管理系、海关经济系、海关法律系、海关外语系、公共基础教学部等五个教学系(部);设置了分属管理学、经济学、法学、文学等四个学科门类的3个本科专业和8个专科专业。目前全日制在校生1,741人。学院的主要任务是立足海关,培养符合海关事业发展要求的复合型、应用型人才;面向社会,培养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经贸、物流、报关专业人才;并积极开展海关理论研究和国际交流。学院同时承担海关系统中、高级干部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和业务培训等任务;并根据世界海关组织(WCO)的分工和亚太区域国家和地区的要求,逐步承担该区域海关人员培训任务,履行相应的国际义务。
学院现有专任教师140余人,其中教授18人,副教授33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38%,具有硕士学位以上教师占专任教师比例为63%。师资队伍结构合理,教学科研水平较高。学院设有海关管理研究所和海关国际问题研究中心,公开出版《上海海关学院学报》。紧密结合海关改革发展和双边、多边、区域海关国际合作中面临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科学研究,科研经费以年均35%的幅度增长。
学院综合素质教育、准军事化管理贯穿学生培养的全过程,实行综合测评制度,重视学生的全面发展。近年来,学院以教学、培训、科研为中心,始终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作为根本任务,在加强学科专业建设、提高教学质量、实施以德育为核心的综合素质教育及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等方面不断深化改革,力求培养海关与社会所需要的高素质专业人才。
学院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占地面积521亩。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院设置标准,学院建有现代化的教学楼、图书馆和先进的ATM校园网,教室都具备多媒体授课的条件;并建有数码阅览室、视听室、文娱活动综合楼、网球场、游泳馆、体育馆等配套设施,为学生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上海海关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上海海关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保障学校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新生,根据教育部《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及海关总署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校名、校址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上海海关学院(国标代码:10274)
第三条 学校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华夏西路5677号(邮政编码:201204)
第三章
办学层次与办学类型
第四条 上海海关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具有全日制本科生(学制4年)招生资格。学校面向全国招生,本科办学地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华夏西路5677号。
第五条 学校上级主管部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第四章
招生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 学校成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严格执行国家和海关总署的招生政策、规定;研究、制订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和招生方案;全面负责本校招生工作;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项。
第七条 学校设招生工作监察小组,其主要职责是全程参与、全面监督学校招生工作,严把阳光公示关、录取审核关,确保录取工作公开、公平和公正;受理招生录取方面的投诉。
第八条 学校设本科招生办公室,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招生日常工作、贯彻执行本校招生工作规定、章程和招生方案;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咨询工作;组织实施招生录取工作。
第五章
招生专业
第九条 学校本科招生专业:海关管理、海关检验检疫安全、海关稽查、税收学、经济统计学、物流管理、国际商务、英语。
第十条 学生毕业后面向社会自主择业。如报考公务员招考职位,必须严格遵循报考当年的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政策和规定。
第六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学校根据国家海关事业和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素质人才的需要、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各省(区、市)的生源情况及国家核定的办学规模等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本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学校在各省(区、市)的招生计划及相关要求经海关总署及教育部审核通过后,由各省级招办统一向社会公布。
第十二条 本年度学校无预留计划。
第七章
报考条件
第十三条 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收对象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
第十四条 学校各专业教学培养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报考。
第十五条 考生身体条件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其中报考海关管理、海关检验检疫安全、海关稽查专业的考生原则上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男性身高不低于168厘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8厘米,体型匀称;
(二)双眼矫正视力均不低于0.6(标准对数视力4.8),无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
(三)五官端正,面部无疤痕等明显特征和缺陷,无各种残疾。
第八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学校本科各专业录取批次以各省级招办公布的录取批次为准。
第十七条 根据教育部和海关总署的有关规定,海关管理、海关检验检疫安全、海关稽查录取的女生比例原则上不超过30%。
第十八条 学校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在省级招办投档考生范围内,按投档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录取。
(一)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未完成的专业;若不服从或未填报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二)专业调剂和退档时,均不再征求考生意见。
第十九条 考生总分相同,则录取单科分数较高的考生。
(一)其中报考非海关检验检疫安全专业考生同分情况
下录取规则:
1.文科考生先看语文成绩,若语文同分,则看英语成绩;若英语同分,再看数学成绩;若再同分,则看文科选考科目成绩;
2.理科考生先看数学成绩,若数学同分,则看英语成绩;若英语同分,再看语文成绩;若再同分,则看理科选考科目成绩;
3.参加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的上海、浙江、北京、天津、海南、山东、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广东、重庆、湖南考生,先比较语文加数学两门合计成绩高低,若同分再比较数学成绩高低,若同分再比较外语成绩高低,若同分再比较选考科目中单科成绩高低,若同分再比较选考科目中次高科成绩高低,若同分再比较考生志愿顺序,按各自顺序分别录取;志愿顺序相同的同分同位考生参考综合素质评价进行录取。
(二)报考海关检验检疫安全专业考生同分情况下录取规则:
1.非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同分录取规则
若同分,先看数学成绩,若数学同分,则看英语成绩,若英语同分,再看语文成绩,若再同分,则看理科选考科目。
2.参加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同分录取规则
参加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的考生,先比较数学成绩高低,若同分再比较英语成绩高低,若同分再比较语文成绩高低,若同分再比较选考科目中单科成绩高低,若同分再比较选考科目中次高科成绩高低,若同分再比较考生志愿顺序,按各自顺序分别录取;志愿顺序相同的同分同位考生参考综合素质评价进行录取。
第九章
学历(学位)证书颁发
第二十条 本科毕业生在规定的学制内完成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按照国家规定颁发上海海关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十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一条 学校执行上海市教委、物价局核准的收费标准:学费6500元/学年(不包括教材费等),住宿费1200元/学年。如国家调整本年度本科生收费标准,学校将按照调整后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及住宿费。
第十一章
新生入学及助学贷款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3个月内依据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即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二十三条 学校承诺绝不让一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新生入学设有“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持乡(镇)以上人民政府证明申请办理学费缓交手续;取得学籍后,根据学习成绩和家庭经济情况可享受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和国家助学贷款等学生资助政策。
第十二章
监督机制
第二十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监察小组、招生办公室根据本章程及学校相关规定履行相应职责,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确保全过程落实阳光招生政策。
第二十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社会监督,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接待考生信访与投诉。
(一)学校接待地点:学校南大门招生信访接待室
(二)纪检监督电话:021-28991559
第十三章
咨询及联系方式
第二十六条 学校本科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021-28991053
(二)学校网址:https://www.shcc.edu.cn/
(三)学校本科招生网址:https://zs.shcc.edu.cn
第十四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八条 对于各类媒体平台节选公布的学校招生章程,如有不一致,以学校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上海海关学院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综合奖学金特等奖
3000元/人
智育成绩必修课中的考试课平均90分以上、考查课良以上
综合奖学金一等奖
2000元/人
智育成绩必修课中的考试课平均85分以上、考查课良以上
综合奖学金二等奖
1000元/人
智育成绩必修课中的考试课平均80分以上、考查课良以上
综合奖学金三等奖
400元/人
智育成绩必修课中的考试课平均75分以上、考查课良以上
精神文明奖
200元/人
综合测评成绩列班级前50%,且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有突出表现,可参评精神文明奖
社会活动奖
200元/人
综合测评成绩列班级前50%,且在学校团学组织、班级或团支部建设、文体综合类活动中起到核心作用或表现突出者,可参评社会活动奖
准军事化管理奖
200元/人
评定学年严格遵守准军事化管理各项规定,在遵纪守法、一日生活制度、行为礼仪等方面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每班1个名额,校、系督察队和学生区队骨干可按其学生总数的30%进行评选。
科研创新奖
300-500元/人
在国内正式出版的刊物上公开发表作品,或在校级以上(含校级)科研创新、学生创业类活动中获得名次者,可参评科研创新奖。
社会奖学金
2000-3000元/人
学习勤奋,学风严谨,勇于创新,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原则上位于班级前25%;具备流利的英文口头及书面表达能力,英文六级考试成绩在500分以上;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团队合作精神与服务精神;参评企业奖学金者必须获得同一年度的学院综合奖学金,企业奖学金与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不兼得。
社会助学金
1000元/人
勤奋学习,积极向上,综合测评成绩班级排名比较靠前;家庭经济相对困难,平时生活简朴;同一年度中,企业助学金与国家助学金原则上不兼得。
综合进步奖
200元/人
学习努力,各方面表现良好,综测成绩提高明显,评定学年综测成绩比上一学年在班级内提高10个以上名次,可参评综合进步奖
文明班级
800元
1、班、团组织健全,制度完善,学生干部以身作则,各项工作有成效;
2、全班学生奋发向上,集体凝聚力强,积极开展各种集体活动,丰富课余文化生活;
3、全班学生文明礼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团结互助,评定学年全班学生未受纪律处分;
4、全班学生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学风良好,评定学年班级平均综合测评成绩在同年级中领先;
5、本学年全班宿舍卫生检查评比均在及格以上;
优良学风班级
600元
1、班级管理制度健全,积极组织开展班级的学风建设工作,每学年组织两次以上班级学风建设主题活动;
2、班级学生遵守课堂教学秩序,学年内上课出勤率不低于95%,考试考查课程及格率高于80%、优良率高于60%、成绩平均分高于本年级(专业)同比水平;学年内计算机一级累计通过率高于85%;国家大学生英语四级考试累计通过率高于85%;
3、班级学生积极参加各种学习竞赛、科技竞赛等活动,并在各项活动中成绩突出;在国家、省部、校级各类学习和科技竞赛中获得奖励的人数高于本年级(专业)同比水平;在国家、省部、校级正式出版的刊物上公开发表作品的数量或在校级以上(含校级)科研创新、学生创业类活动中获得奖励的人数高于本年级(专业)同比水平;在国家、省部、校级社会实践活动中获得奖励的人数高于本年级(专业)同比水平;
4、班级本学年未有学生考试中有作弊行为;未有学生受到违纪处分的;未有人因学习成绩原因发生学籍异动的。
准军事化管理先进班级
600元
1、全班学生自觉遵守校规校纪尤其是准军事化管理各项规定,组织纪律性强,评定学年在队列、出勤、会操、内务、行为礼仪等方面居校、系前列,全班学生未受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
2、主要根据校、系督察队日常评分、宿管办宿舍卫生检查评比情况和会操比赛等情况作为评选依据;
文明宿舍
200元
1、宿舍成员关心集体,举止文明,团结互助,乐于奉献;
2、宿舍成员自觉遵守公共秩序和宿舍管理规定,尊重宿管人员,坚持值日生和公共区域卫生公益劳动制度,宿舍内务卫生能做到“洁、齐、美”,评定学年宿舍卫生检查评比均在优良以上;
3、宿舍成员自觉遵守校规校纪,评定学年未受纪律处分;
4、宿舍成员学习努力,成绩良好,评定学年考试考查课成绩均在及格以上;
5、勤俭节约,爱护公物;
6、以评定学年宿舍成员为准;
上海市政府奖学金
8000元/人/年
1.申请上海市奖学金的学生应当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国家的宪法和法律,遵守大学生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学年内未受到通报批评或各种处分;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德育测评为良好以上。
3.学生学习成绩优异,学习成绩专业排名位于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原则上在评选学年内获得校一等及以上奖学金。
4.学生综合测评专业排名位于前10%。
苏州工业园区报关助学金
1000元/人/年
评选对象为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在读本专科学生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国家的宪法和法律,遵守大学生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学年内未受到通报批评或各种处分;
3.诚实守信,团结友爱,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平时生活简朴。
6.学生综合素测评成绩班级排名比较靠前。
7.企业助学金与国家助学金原则上不兼得。
中菲行奖学金
2000-3000元/人/年
评选对象为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在读本专科学生。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道德品质优良,自觉遵守公民道德规范;
3.习勤奋,学风严谨,勇于创新;
4.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服务精神;
5.有良好的沟通能力
6.遵纪守法,学年内未受到任何处分;
7.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体育成绩合格,身心健康;
8.积极参加社会工作或社会公益活动;
9.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必须参加的活动;
10.流利的英文口头及书面表达能力,英文六级考试成绩优良;
11.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班级排名原则上位于前十;
12.参评企业奖学金必须获得学院奖学金,企业奖学金与国家、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不兼得。
顺丰奖学金
2000-3000元/人/年
评选对象为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在读本专科学生。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道德品质优良,自觉遵守公民道德规范;
3.习勤奋,学风严谨,勇于创新;
4.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服务精神;
5.有良好的沟通能力
6.遵纪守法,学年内未受到任何处分;
7.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体育成绩合格,身心健康;
8.积极参加社会工作或社会公益活动;
9.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必须参加的活动;
10.流利的英文口头及书面表达能力,英文六级考试成绩优良;
11.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班级排名原则上位于前十;
12.参评企业奖学金必须获得学院奖学金,企业奖学金与国家、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不兼得。
苏州工业园区报关奖学金
2000-3000元/人/年
评选对象为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在读本专科学生。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道德品质优良,自觉遵守公民道德规范;
3.习勤奋,学风严谨,勇于创新;
4.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服务精神;
5.有良好的沟通能力
6.遵纪守法,学年内未受到任何处分;
7.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体育成绩合格,身心健康;
8.积极参加社会工作或社会公益活动;
9.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必须参加的活动;
10.流利的英文口头及书面表达能力,英文六级考试成绩优良;
11.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班级排名原则上位于前十;
12.参评企业奖学金必须获得学院奖学金,企业奖学金与国家、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不兼得。
特普沃德奖学金
2000-3000元/人/年
评选对象为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在读本专科学生。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道德品质优良,自觉遵守公民道德规范;
3.习勤奋,学风严谨,勇于创新;
4.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服务精神;
5.有良好的沟通能力
6.遵纪守法,学年内未受到任何处分;
7.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体育成绩合格,身心健康;
8.积极参加社会工作或社会公益活动;
9.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必须参加的活动;
10.流利的英文口头及书面表达能力,英文六级考试成绩优良;
11.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班级排名原则上位于前十;
12.参评企业奖学金必须获得学院奖学金,企业奖学金与国家、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不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