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咨询: 0991-8763007,0991-8750045 |
邮箱地址: zsjyc@xjau.edu.cn |
联系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农大东路311号 |
官网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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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xjau.edu.cn
|
隶属于: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重点学科: 2个 |
硕士点: 17 |
博士点: 8 |
院士人数: 暂无信息 学生人数: 1万~2万人 |
占地面积: 1500 亩 |
创建时间: 1952年 |
国家学科: 2 个
国家实验室:2 个 |
新疆农业大学是自治区重点建设的一所多科性农业高等院校。1952年8月1日,在毛主席和周总理的亲切关怀下,由王震将军在原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步兵学校基础上创建了八一农学院,1995年4月21日学校更名为新疆农业大学。
60年来,新疆农业大学植根于新疆这片沃土,栉风沐雨、艰苦创业、锐意进取。目前学校已发展成以本科教育为主,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博士硕士研究生教育、继续教育、留学生教育等多层次、多规格的办 学体系,现有各类在校生21500余人,本科生16000余人,博士、硕士研究生2000余人。拥有教职工1613人,有专职教师892人。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者122人,具有硕士学位者384人。有教授106人,副教授291人。其中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29人,首批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2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2人,农业部高级专家6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科学家2人,全国模范教师和优秀教师8人,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4人,自治区有突出贡献优秀专家12人,自治区教学名师7人。
学校设有17个学院和两个教学部。学科门类涵盖农、理、工、经、管、文、法等8个学科。建有1个国家重点学科草业科学,1个国家重点培育,1个国家部委重点学科和教育部棉花工程研究中心,10个自治区级重点学科和1个自治区级重点培育学科;1个自治区重点实验室。设有5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16个博士学位授权点,72个硕士学位授权点;4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12个农推广硕士专业学位领域。57个本科专业。建成了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5个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11个自治区重点产业紧缺人才专业,3个自治区级优秀教学团队,获得自治区级教学成果奖9项。
学校本部占地面积1500多亩,校园环境典雅幽静,有校舍面积41.8万平方米,并有4600多公顷的实习林场、260多公顷的试验农场、178个实习场(厂)和校外生产实习基地。图书馆藏书140万册。学校固定资产近8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69亿元;
“十五”以来,学校获省、部级及以上科技进步奖43项,其中: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4项、自治区科技进步奖特等奖1项、一等奖5项、二等奖19项、三等奖14项。“十一五”期间,主持完成了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环塔里木盆地特色林果产业发展关键技术研发与示范”和“干旱区绿洲农业节水技术研究与示范”。
学校先后与美国、日本、芬兰、澳大利亚、俄罗斯等10多个国家的20多所大学和学术机构建立了协作关系。
近年来,学校荣获了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高校党建与思想教育先进单位;本科教学评估优秀、全国民族教育先进集体;全国厂务公开先进集体;全国巾帼文明岗;自治区级文明单位;自治区开发建设新疆奖状;自治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先进集体;连续17年获全国大中专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等诸多荣誉。
学校一直高度重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形成了独具农大特色的“大一军训和新生入学教育、大二支农劳动教育、大三社会实践教育、大四毕业生就业指导教育”四年不断线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体系。在大学生教育教学中,开展了一班一教学计划、选派优秀本科生赴浙江大学等著名大学访学、本科生导师制等工作。
面向未来,学校将立足新疆,面向“三农”,服务社会,建设以农业学科为优势,以自然科学为主要学科领域,以应用学科为主要发展方向,以本科教育为主要办学层次,西北一流、国内知名的教学研究型大学,为自治区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批次 | 专业 |
第一批 |
水利水电工程
食品科学与工程
农业资源与环境
农学
农林经济管理 |
第二批 |
园艺
物联网工程
土地资源管理
农业水利工程
林学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动物医学
动物科学
草业科学 |
批次 | 专业 |
第一批 |
植物保护
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 |
新疆农业大学2024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结合新疆农业大学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新疆农业大学(XinjiangAgriculturalUniversity)
学校代码(国标):10758。
第三条 新疆农业大学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点建设的一所以农业科学为优势和特色的大学。学校前身为八一农学院,是经毛主席和中央军委同意,由王震将军于1952年在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步兵学校的基础上创建的,是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在新疆创办的第一所新型正规大学。1958年划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更名为新疆八一农学院。1995年经国家教委批准,更名为新疆农业大学。2006年获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2012年入选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2014年自治区人民政府与原国家林业局共建新疆农业大学。2024年自治区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共建新疆农业大学。学校是全国文明校园、全国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全国节约型机构示范单位,首批自治区绿色大学、首批自治区党建示范高校、自治区依法治校示范校。新疆农业大学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遵循“理论联系实际、教学结合生产”的办学方针,坚持“屯垦戍边办大学,稳疆兴疆育人才”的办学宗旨,恪守“明德笃志、励学竞业”的校训,秉承“自力更生、艰苦奋斗、求真务实、开拓进取”的农大精神。学校积极参与教育部“双万计划”,现有15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2个自治区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7门国家级一流课程,22门自治区级一流课程。
第四条 新疆农业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五条 新疆农业大学本科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家长、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六条 新疆农业大学普通高考招生层次为本科。招生类别为全日制教学形式,学制4年。动物医学专业学制5年,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交通运输专业学制5年。
第七条 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社会需求、学校总体发展目标和核定的办学规模,设置和调整专业,确定学历教育修业年限,制订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和招生方案。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新疆农业大学招生工作委员会是我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
第九条 新疆农业大学招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是新疆农业大学招生工作委员会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新疆农业大学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录取
第十条 新疆农业大学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录取体制,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
第十一条 新疆农业大学录取批次,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新疆农业大学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根据生源情况设定提档比例。
第十三条 进档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情况下,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录取,不设专业级差;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优先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即填报专业志愿考生的优先级大于服从调剂考生优先级;同分排序规则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同分投档排序规则一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未规定同分投档排序规则时,文史类依次按照“语文、文科综合、数学”的高考科目成绩排序,理工类依次按照“数学、理科综合、语文”的高考科目成绩排序,优先录取排序在前者;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若相关批次无同分排序细则的,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综合(三门选考科目总分)科目分数排序。对于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服从专业调剂,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至低分在未完成计划的专业限额内,按照章程专业录取条件进行专业调剂录取;如不服从调剂,作退档处理。
第十四条 凡符合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规定加分条件的考生,我校在录取时均按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对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根据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予以照顾,照顾幅度依照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交通运输、土木工程专业外语课程为俄语。其他专业通识教育中的外语课程为《大学英语》,请外语语种为非英语的考生慎重填报。
第十七条 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英语单科成绩不得低于95分;报考中英本科国际教育项目专业:经济与贸易类(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管理类(会计学、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的考生,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该门单科总分的60%(中英双语教学,非英语语种考生慎报)。报考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的考生,数学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报考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人工智能、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等四个专业的数学单科成绩不低于40分。
第十八条 报考我校的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维吾尔语)专业,按照自治区“民汉双语翻译人才培养计划”的相关政策执行。“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按教育部和自治区教育厅相关政策执行。
第二十条 我校开设中英本科国际教育项目专业:经济与贸易类(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管理类(会计学、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开设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交通运输(国内3年+俄罗斯2年)、土木工程(国内3年+俄罗斯1年)。以上专业只招收有专业志愿的考生,报到入校后不能转专业。
第二十一条 我校2024年面向普通类和单列类考生按大类招生专业:中英本科国际教育项目工商管理类(会计学、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三个专业)、经济与贸易类(国际经济与贸易)。
第二十二条 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学生入学后,学校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学生以下方面进行复查:
(一)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国家招生规定;
(二)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合乎相关规定;
(三)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
(四)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
(五)特殊类型录取学生的专业水平是否符合录取要求。
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以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保留入学资格。复查的程序和办法,由学校规定.
第四章
其 他
第二十三条 办学地点:
老满城校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农大东路311号;
亚心校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西山新镇聚安路888号。
陆港校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屯坪北路200号。
天格尔校区(实习林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阿什里哈萨克民族乡。
第二十四条 学费标准为:
英语、药学专业学费为3800元/年,汉语言专业学费3100元/年,其他本科专业学费为3500元/年。
中英本科国际教育项目(经济与贸易类、工商管理类、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学费为18000元/年(不含专业注册费。专业注册费由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制定收取);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交通运输专业学费为国内学习阶段18000元/年,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土木工程专业学费为国内学习阶段19000元/年,国外学习阶段的学费按照外方大学有关规定由外方收取。
第二十五条 奖(助)学金情况:
新疆农业大学设有国家、自治区和企业及社会机构设立的奖学金、助学金。同时,学校还设有各类勤工助学岗位,以满足广大学生的需求。
第二十六条 学历证书、学位证书颁发: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颁发毕业证书。获得毕业证书且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七条 新疆农业大学招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农大东路311号
邮编:830052
网址:http://www.xjau.edu.cn
电子信箱:ndzb@xjau.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991-8763007
电话咨询时间:10:00-13:30,15:30-19:30(法定节假日除外)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适用于新疆农业大学2024年普通本科的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开始施行。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新疆农业大学招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国家奖学金
8000
国家励志奖学金
5000
先正达农业奖学金
3000元/人
资助农村地区贫困家庭的品学兼优且立志学农、爱农的优秀学生。
一等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助学金
5000元/人/年
1.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在评选学年度,学习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2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2.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突出;
3.大学二年级(含)以上的普通高校学生。
二等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助学金
3000元/人/年
申请二至四等助学金,还应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1.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享受较高等次的助学金;
2.学生生活勤俭,个人素质优异,在校表现突出,可享受较低等次的助学金。
三等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助学金
2000元/人/年
申请二至四等助学金,还应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1.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享受较高等次的助学金;
2.学生生活勤俭,个人素质优异,在校表现突出,可享受较低等次的助学金。
四等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助学金
1000元/人/年
申请二至四等助学金,还应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1.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享受较高等次的助学金;
2.学生生活勤俭,个人素质优异,在校表现突出,可享受较低等次的助学金。
中粮奖学金特等奖
1-2万元
奖励优秀学生和就读于新疆农业大学的中粮屯河合作农户的子女。
中粮奖学金一等奖
8000元
奖励优秀学生和就读于新疆农业大学的中粮屯河合作农户的子女。
中粮奖学金二等奖
6000元
奖励优秀学生和就读于新疆农业大学的中粮屯河合作农户的子女。
中粮奖学金三等奖
4000元
奖励优秀学生和就读于新疆农业大学的中粮屯河合作农户的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