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咨询: 0871-5172133 |
邮箱地址: zsb@ynni.edu.cn |
联系地址: 莲华校区:云南省昆明市一二一大街134号,雨花校区: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月华街2929号 |
官网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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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ynni.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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隶属于: 云南省 |
重点学科: 暂无信息 |
硕士点: 16 |
博士点: 2 |
院士人数: 1人 学生人数: 2万~3万人 |
占地面积: 2550 亩 |
创建时间: 1951年 |
国家学科: -- 个
国家实验室:-- 个 |
云南民族大学是一所培养包括汉族在内的各民族高级专门人才的综合性大学。学校坐落在四季如春、风景秀丽的中国昆明,创建于1951年8月1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早成立的民族高等院校之一,也是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与云南省人民政府共建的省属重点大学,学校是国家新增博士授权规划建设单位。
党和国家领导人历来十分关心重视云南民族大学的建设和发展。老一辈党和国家领导人毛泽东、刘少奇、朱德、邓小平、江泽民接见过我校 师生代表,周恩来、彭德怀、陈毅、班禅额尔德尼·确吉坚赞、李岚清、李铁映等亲临学校视察,关心各族师生的成长进步,直接过问学校的建设发展。云南省委、省政府在学校创建之初即任命省人民政府副主席周保中将军、张冲将军及王连芳等为首任正副院长,并在学校的建设发展过程中给予各方面的关心、支持。
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建设和发展,云南民族大学已成为一所学科门类较为齐全、层次丰富、办学形式多样的综合性大学。设有1个联合博士点,50个硕士学位授予点,60个本科专业。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共9个学科门类。拥有12个省级重点学科。有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外国留学生等多种办学层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2000人(在校本科学生中,少数民族学生占50%以上)、来自十余个国家的外国留学生200多人,此外,还有成人教育学生14000多人。现有20个院(部):哲学学院、经济学院、法学院、教育学院、体育学院、人文学院、民族文化学院、外国语学院、东南亚南亚语言文化学院、艺术学院、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物理与电子电气信息工程学院、化学与生物技术学院、管理学院、人民武装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国际合作交流处)、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预科教育学院)和研究生部、马列部等,1个省属研究机构——云南省民族研究所,1个馆藏文物近20000件的民族博物馆,另有42个校属研究机构,建立了中国——东盟语言文化人才培养基地。
建校50多年来,云南民族大学的办学条件不断优化。学校现有土地面积2170多亩。校舍面积55万平方米,教学科研设备总值8500万元,图书馆资料200万册,教学用计算机2500台,语音室座位1500个,多媒体教室座位5000个。现有教职工1000多人,其中教授150余人,副教授300余人。著名民族学家、历史学家、教育学家马曜教授,著名民族学和考古学家汪宁生教授,著名史学家谢本书教授,中国近现代史著名专家张建国教授等一批民族学、历史学、社会学诸学科的专家学者享誉国内外。学校长期聘请外籍专家任教,并先后聘请中国科学院、北京大学、清华大学、韩国汉城大学等国内外高校和科研单位的100多位专家、学者为名誉教授、客座教授。
云南民族大学有特色和优势的学科是民族学、社会学、历史学、民族语言文学、东南亚语言文化、化学(民族药)等学科,特别是民族学、社会学、历史学等学科建设和研究方面取得了突出成就,是我国重要的民族学研究基地,曾多次获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奖、科研奖和省级教学科研成果奖。近年来,完成了“中国少数民族革命史研究”、“语言学研究基地”、“滇西北民族文化的保护与发展行动计划”、“湿法高纯魔芋精粉及葡甘聚糖复配胶生产中试应用研究”等多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外委托的国际投资研究课题、云南省科委攻关项目等。先后承办了“第34届国际汉藏语学术会议”、“经济全球化与民族文化多元发展国际学术会议”、“教育部第四届社会文化人类学学术研讨会暨高级研讨班”等重大学术会议。举办有《云南民族大学学报》哲社版和自然科学版,哲社版是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全国三十佳社科学报、全国百强社科学报、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自然科学版的影响因子在云南同类刊物中排第二。举办有大型不定期刊物《民族学报》,在全国和世界的文化人类学研究中有着重要影响。
云南民族大学作为国家和云南省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在扩大对外文化、学术交流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建校以来,全世界各大洲8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元首、政要、专家、学者和国际友人2万多人次到校访问参观。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二世、挪威国王哈拉尔五世、美国前国务卿基辛格博士、越南胡志明主席、缅甸国家恢复法律秩序委员会主席丹瑞大将、泰国公主诗琳通、摩尔多瓦总统沃罗宁等曾访问过云南民族大学,并给予良好评价。云南民族大学还是云南省最早接收外国留学生的高校之一,可招收授予学士学位和硕士学位的外国留学生,还是对外汉语教育的重要单位。先后与美国、挪威、日本、韩国等10多个国家的46所大学或学术机构建立了合作交流关系,并与韩国大真大学、泰国东方大学等国外高校互相承认学分、互相承认学历证书。
云南129个县特别是29个民族自治县中的领导有相当多领导毕业于云南民族大学。芬芳50余年,辉煌半个世纪。云南民族大学已成为中国特别是西南各民族高层次、高素质人才的摇篮、研究民族问题和民族关系的重要基地、云南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特别是“直接过渡”、“和平改革”、《民族问题五种丛书》、《中国历史大辞典·民族卷》、《中华文化通史·第三卷》等许多优秀理论成果,不仅为党和政府制定民族政策、解决民族问题提供了重要依据,而且为民族理论的丰富发展作出了重要的历史贡献。1999年和2005年,学校两次被国务院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称号。2006年获云南省文明单位称号。
批次 | 专业 |
第一批 |
泰语
社会学
缅甸语
化学
汉语言文学
工艺美术 |
第二批 |
广告学
行政管理
老挝语
民族学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 |
第三批 |
政治学与行政学
音乐表演
旅游管理
柬埔寨语
电子信息工程
经济学
视觉传达设计
体育教育
英语 |
批次 | 专业 |
第一批 |
印地语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秘书学
历史学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会计学
法学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第二批 |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社会工作
工商管理
翻译 |
第三批 |
越南语
应用化学
药物分析
舞蹈学
网络与新媒体
数学与应用数学
生物技术
国际经济与贸易
财务管理 |
云南民族大学2024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证云南民族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及本科预科招生录取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择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云南民族大学(国标代码:10691),英文名称为YunnanMinzuUniversity,创建于1951年8月1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早成立的民族高等院校之一,是一所培养各民族高级专业人才的综合性大学,是教育部、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与云南省人民政府共建的公办省属重点大学。学校登记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月华街2929号。学校网址:http://www.ymu.edu.cn。学校实行一校多区办学,雨花校区(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月华街2929号)、海口校区(昆明市西山区)、九龙池校区(云南省玉溪市),雨花校区为主校区。第三条 学校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合学校人才培养、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省(区、市)生源情况、毕业生就业升学情况、区域协调发展及国家重点支持政策、历年计划因素,综合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学校面向全国招收各民族考生。其中,各类专项计划按规定招收指定范围考生;具体范围在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中备注说明。第四条 本章程适用于云南民族大学2024年全日制普通本科及本科预科招生录取工作。
第二章
录取规则第五条 文史理工类专业进档考生按“高考投档成绩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安排专业,各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如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能录取,符合调剂的,调剂到未录满专业;不符合调剂的,作退档处理。投档成绩相同的,优先录取少数民族考生。同投档成绩、同为少数民族的,依次按文化总成绩(不含照顾分)、语文、数学、综合(或相关选考科目)、外语成绩依次逐项比较后择优录取。如果所有科目分数都相同,则按同分考生处理。第六条 设计学类专业在文化考试与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前提下,按文化总成绩(含照顾分)排序。排序中出现文化总成绩(含照顾分)相同时,按专业分从高到低排序;如专业分相同,则按文化总成绩(含照顾分)超出该批次文化总成绩最低控制线的分值从高到低排序;如果超出该批次文化总成绩最低控制线的分值相同,则按照顾加分分值从低到高排序;如果照顾加分分值相同,则按语文、数学、综合、外语各项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逐项比较,并按比较结果排列出先后顺序;如果所有科目分值都相同,则按同分数考生处理。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对投档及录取有统一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第七条 音乐学与音乐表演、舞蹈学类、美术学类专业在文化考试与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前提下,依据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按比例计算后的综合成绩排序,综合成绩计算方法:按文化总成绩(含照顾分)÷文化满分×50+专业成绩÷专业满分×50排序。排序中出现计算结果相同时,按专业分从高到低排序;如专业分相同,则按文化总成绩(含照顾分)超出该批次文化总成绩最低控制线的分值从高到低排序;如果超出该批次文化总成绩最低控制线的分值相同,则按照顾加分分值从低到高排序;如果照顾加分分值相同,则按语文、数学、综合、外语各项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逐项比较,并按比较结果排列出先后顺序;如果所有科目分值都相同,则按同分数考生处理。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对投档及录取有统一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第八条 音乐学专业招生唱法:美声唱法、民族唱法、流行(通俗)唱法;不限招生器种,入校后仅开设器种:钢琴、二胡、古筝、琵琶、阮。音乐表演专业培养方向:声乐、器乐。声乐方向招生唱法:美声唱法、民族唱法、流行(通俗)唱法;器乐方向招生器种:钢琴、二胡、古筝、琵琶、阮。舞蹈学专业招生舞种:中国舞、芭蕾舞、现代舞。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对投档及录取有统一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第九条 体育类专业在文化考试与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前提下,按综合成绩排序。体育类专业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综合成绩=文化成绩/文化满分×40+专业成绩/专业满分×60,综合成绩相同的,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对投档及录取有统一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第十条 除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等教育部规定专业外,认可各省级生源地的政策性加分。第十一条 部分专业加试要求。艺术类、体育类专业须参加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组织的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英语、日语专业需参加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组织的外语口语测试且成绩合格。不组织外语口语测试的省(区)市,要求外语单科成绩合格及以上(成绩达到英语单科总分的60%及以上)。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专业须在录取前参加云南省普通高校世居少数民族语言口语测试合格,或参加藏文加试。本条上述专业外,不作加试要求。第十二条 英语、非通用语种专业考生外语语种为英语,日语专业考生外语语种为英语、日语,其余专业不限外语语种。学生入学后公共外语课教学开设大学英语(不限外语语种)、大学日语(外语语种为日语)。澜沧江-湄公河国际职业学院部分专业公共外语开设英语、日语、泰语、越南语、柬埔寨语、老挝语等相关语种,对开设语种有特别要求的招生专业,在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布招生计划时进行备注说明。第十三条 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迪庆专项只招通过迪庆专项资格审核考生。其中,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入校后符合条件的可申请资助在校期间学费、住宿费,4年内取得学历学位并通过招聘考核可优先到南方电网相关单位就业。色盲、色弱、双眼矫正视力低于1.0,听力障碍,四肢功能残疾,精神性疾病等不适合电力作业者慎重填报。舞蹈学专业普高招生体格检查身高男生不低于167厘米,女生不低于157厘米。第十四条 有选考科目要求的,须符合我校在各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第十五条 “全国联招”“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验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武术单招”等招生工作事宜按照我校已公布的招生办法执行。第十六条 录取期间,计划调整按程序报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执行。
第三章
招生计划和收费第十七条 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公布为准。第十八条 收费按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教育厅规定的标准执行。目前学费标准如下:学费(元/生/学年)所含专业3400教育技术学、学前教育、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编辑出版学、英语、日语、翻译、菲律宾语、印度尼西亚语、印地语、柬埔寨语、老挝语、缅甸语、马来语、僧伽罗语、泰语、乌尔都语、越南语、泰米尔语、普什图语、孟加拉语、尼泊尔语、汉语言文学、广告学、广播电视学、网络与新媒体、历史学4000政治学与行政学、行政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思想政治教育、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经济统计学、法学、社区矫正、工商管理、会计学、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管理、经济与金融、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民族学、社会学、社会工作、人类学4500应用心理学、数学与应用数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物理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信息安全、土木工程、化学、应用化学、环境科学、生物技术、制药工程、药物分析、人工智能、食品科学与工程5000秘书学8500音乐学、舞蹈学、美术学10000音乐表演、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工艺美术1400少数民族预科班 目前住宿费标准如下:收费项目房间规格收费标准本(专)科生公寓六人间(一类公寓)800元/生/学年四人间(一类公寓)1200元/生/学年六人间(二类公寓)600元/生/学年四人间(二类公寓)1000元/生/学年高等学校普通宿舍住校生住宿费房间内不带卫生间400元/生/学年房间内带卫生间450元/生/学年
第四章
入学第十九条 我校确定的录取名单经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即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第二十条 按国家和云南省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应持录取通知书和学校规定的有关证件,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所属学院请假,假期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五章
其它第二十一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颁发云南民族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证书。第二十二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报考云南民族大学并被录取入学的,可根据评审条件程序申请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府、社会、学校设立的助学金。具体申请办法和条件另行在云南民族大学本科招生网站公布。第二十三条 云南民族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及本科预科招生的唯一职能部门为云南民族大学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传真):0871-67456831、65172133(7月至8月);招生网:http://zsjyc.ynni.edu.cn;申诉电话:0871-65911117。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部门的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政策为准。如发布虚假或误导性信息,本校愿承担相关责任。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云南民族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