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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东湖校区:江苏省常熟市南三环路99号,东南校区:江苏省常熟市湖山路99号 |
官网地址:
https://zsb.cslg.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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隶属于: 江苏省 |
重点学科: 暂无信息 |
硕士点: 暂无信息 |
博士点: 暂无信息 |
院士人数: 暂无信息 学生人数: 2万~3万人 |
占地面积: -- 亩 |
创建时间: |
国家学科: -- 个
国家实验室:-- 个 |
常熟理工学院坐落于人文荟萃、山明水秀的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国际花园城市—常熟。其前身是创办于1958年的苏州师范专科学校和1984年建校的常熟职业大学,1989年经原国家教委和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两校合并为常熟高等专科学校。2001年江苏省人口学校并入。2004年5月12日,经教育部批准在常熟高等专科学校基础上建立常熟理工学院。学校是一所以理工为主、应用技术和教师教育为特色的省属本科院校。
学校 现有6个学院和5个系(人文学院、外国语学院、艺术学院、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数学系、化学与材料工程系、机械工程系、自动化系、管理工程系),还有一个民办二级学院虞山学院,37个本科专业,全日制在校生12000多人,另有继续教育学院在籍学生4500多人。学校现有国家级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1个,省优秀学科梯队1个,省优秀教学团队1个,省级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基地1个,省级工程中心和省级重点建设实验室各1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点4个,省级品牌、特色专业建设点6个,省级重点建设学科2个,校级重点建设学科4个,校级重点扶持学科8个。
学校现有教职工1000多名,其中具有高级职称者260多名,专任教师600多人,博士、硕士430多人。学校初步形成若干在省内有一定影响的学科梯队和科研团队,取得一批科研成果。近五年来共发表论文近3000篇,其中在核心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近700篇,被SCI、EI、ISTP检索论文200多篇,出版专著近百部。目前我校教师主持的科研项目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国家“863”专题计划、省自然科学基金、省农业高新技术等各级各类项目140多项,承担了近40项横向课题。
学校现有土地面积87万多平方米,建筑面积40多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资产总值1亿多元。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100多万册,电子图书近300万种,中外文报刊3282种,电子期刊5万多种。
学校以“立本求真、日新致远”为校训,坚持以教学为中心,抓好教学基本建设,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完善教学质量保证体系,积极推进教学研究工作。升本以来,获教育部立项教改项目1项,省教育厅和省教科规划办教改项目12项,省教学成果一、二等奖5项。学校一贯重视校风和学风建设,重视学生素质教育,规范教育管理工作,被列为高校校风建设达标单位,1997年以来连续十年被评为“江苏省文明学校”。
学校坚持服务地方,与区域经济和社会事业互动发展。同时,学校重视并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加快推进国际化程度。改革开放以来,先后派出专家、学者赴美国、英国、德国、日本、新加坡、澳大利亚、以色列、印度等国家交流或进修,聘请外籍教师近百人次。并与英国南安普顿大学温彻斯特艺术学院合作实行“2+2”人才培养,与印度NIIT公司合作实行“校企合作”人才培养。还加入《1+2+1中美人才培养计划》,与六所美国大学签订了合作办学协议。
2007年6月,学校召开首届党员代表大会,明确提出实施“质量立校、特色名校、人才强校、开放活校、文化兴校”战略,全面加强内涵建设,全面实施学校转型,全面推进和谐校园建设,创建一所特色鲜明、质量著称的品牌大学。
批次 | 专业 |
第一批 |
生物工程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自动化 |
第二批 |
电子信息工程
机械工程
数学与应用数学
食品质量与安全 |
第三批 |
材料科学与工程
市场营销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服装设计与工程 |
批次 | 专业 |
第一批 |
学前教育
汉语言文学
车辆工程 |
第二批 |
测控技术与仪器 |
第三批 |
英语
物联网工程
经济统计学
机械电子工程
环境设计
电子科学与技术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财务管理
安全工程 |
常熟理工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类、艺术类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常熟理工学院是江苏省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1958年建校(苏州师范专科学校),2004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本。学校是“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高校、国家“十三五”应用型本科产教融合发展工程项目建设高校、国家“十四五”教育强国推进工程储备院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全国高校质量保障机构联盟副理事长单位、教育部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试点高校、江苏省首所省市共建省属本科高校、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量化督导A等高校。学校工程学、材料科学2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
学校全称:常熟理工学院
办学类型:省属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招生层次:全日制普通本科
学校标识码:4132010333,学校在各招生省份的招生代码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招考机构公布的为准。
颁发证书: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常熟理工学院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的学生,由学校颁发常熟理工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办学地址:东湖校区:江苏省常熟市南三环路99号
东南校区:江苏省常熟市湖山路110号。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学校成立由校长、分管副校长和各相关部门、二级学院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科招生工作,集体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全日制本科招生的常设机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章,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六条学校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组,负责该地区招生宣传和咨询,并协助招生办公室进行招生录取。招生工作组组长由学校聘任。
第七条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同时接受学校纪委和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和对人才需求的分析、预测,结合自身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和生源情况,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计划编制原则和要求确定学校分省招生计划。经审核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根据教育部规定,我校预留计划数不超过本校本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四章
报考条件及录取规则
第十条报考条件
1.凡符合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我校。
2.各专业对考生体检专业限报要求,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执行。
3.我校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无要求。
4.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选考科目要求,其他省份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科类要求。
5.英语专业限英语语种考生报考;德语专业限英语或德语语种考生报考;日语专业限英语或日语语种考生报考。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学校的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课程。
6.高校中外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专业课程以英语授课为主,建议考生有一定的英语基础。
7.艺术类考生必须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专业统一考试,且成绩合格者方可报考我校。
第十一条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的录取,若生源仍不足,则将未完成计划调整至生源充足的其他省份。
第十二条符合生源地招生委员会规定的照顾录取政策中加分条件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总成绩参与专业录取排序。
第十三条录取原则
1.我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实行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专业志愿间不设专业级差。
2.普通类专业录取办法
我校普通类专业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按照考生的实际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安排录取专业。当实际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以下情况分类执行:
(1)高考综合改革“3+1+2”模式省份的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历史等科目类)或数学(物理等科目类)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2)高考综合改革“3+3”模式省份的考生依次按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选考科目单科最高成绩、选考科目单科第二高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3)其他省份文史类考生依次按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理工类考生依次按数学单科成绩、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3.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使用各省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遵循各省统考批次录取规则,对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考生的实际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安排录取专业。当实际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以下情况分类执行:
(1)高考综合改革“3+1+2”模式省份的考生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历史等科目类)或数学(物理等科目类)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2)高考综合改革“3+3”模式省份的考生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选考科目单科最高成绩、选考科目单科第二高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3)其他省份考生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4.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该生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将其在同一院校专业组内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5.我校将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其中对于患有下列疾病者,我校有关专业将不予录取:
(1)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能录取的专业:应用化学、生物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学前教育。
(2)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应用化学、生物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学前教育、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
(3)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能录取的专业:应用化学、生物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学前教育、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经济统计学、工程管理、市场营销、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黄、绿、蓝、紫各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字母者不能录取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专业。
对以上体检不符合专业要求的进档考生,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将其在同一院校专业组内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第五章
其他
第十四条学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十五条学校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公办高等学校学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14〕136号)、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收费的通知》(苏价费〔2017〕243号),按省教育厅、省发改委核准的标准按学年收取学费(币种:人民币)
文科类专业5200元;
理科类专业5500元;
工科类专业5800元;
艺术类专业6800元;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我校学费26400元,国外学费按外方标准收取;
高校中外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专业:我校学费同其他普通学生,国外学费按外方标准收取;
第十六条学校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高等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苏价费〔2002〕369号),按省教育厅、省发改委核准的标准收取住宿费,学生公寓住宿费为:4人间宿舍每生每学年人民币1200元,6人间宿舍每生每学年人民币950元。
第十七条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及身体复检。复查不合格者或弄虚作假者,按国家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八条学校秉承“帮困助学、资助育人”的宗旨,着力构建“绿色通道、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减免学费、勤工助学、奖学金、助学金、社会捐赠”八位一体的帮困助学体系,除国家奖助学金、学校综合奖学金以外,还设立30多种社会奖助学金,以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成长成才。有关政策按国家、生源地相关主管部门和学校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常熟市南三环路99号
邮政编码:215500
招生咨询电话:0512-52251131
招生传真:0512-52257374
电子信箱:zsb@cslg.edu.cn
招生监督电话:0512-52251120
招生监督邮箱:jjb@cslg.edu.cn
学校招生网:https://zsb.cslg.edu.cn/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本章程通过“阳光高考”(教育部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指定平台)和我校招生网向社会发布。
第二十一条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本章程若与国家及教育部等相关部门政策相抵触,以国家及教育部等相关部门政策为准。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由常熟理工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常熟理工学院
2024年5月